㈠ 请问:结婚证在什么地方领取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㈡ 结婚证怎么领取,在哪个部门,要哪些证件
根据结婚登记条例的规定,领取结婚证,应当男女双方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以及两寸红底合影彩照三张。
㈢ 结婚证可以在哪里领
法律分析:结婚证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带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㈣ 异地怎样领取结婚证去哪里领
1、地点:一般情况下,新人异地领证,必须在新人任何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
2、时间:办公时间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地方各民政局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婚姻登记。
但此外,每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像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国庆等这些节日,国家规定新人可在上午举行婚姻登记。
3、费用:2018年《婚姻法》颁布后,新人结婚领证的9元工本费被取消。
㈤ 结婚证在哪领
法律分析: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本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基础,然后二人带齐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自己的结婚申请,结婚申请在二人哪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㈥ 现在领结婚证在哪里都可以领吗
领证是新人们之间确立夫妻关系的第一步,有了这个结婚证的证件,新人们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去操办婚宴的相关事宜。那么在领取结婚证时,是随便在哪都可以领吗?
一.结婚证随便在哪领都可以吗
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结婚登记必须在双方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领证结婚。因此结婚证并不是随便在哪都可以领的。
二.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三.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薄
1.家庭户的居民,提交整本户口薄;集体户的居民,提交本人页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红印章的首页复印件;无法出具户口薄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出去户籍证明代替,户籍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住址、出证机关、出证日期,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户口薄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准确无误;婚姻状况与本人实际相符,内容为"未婚"、"离婚"、"丧偶"。
3.户口薄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日期,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常住人口登记卡应当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4.户口登记薄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丢失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更换户口薄或出具户籍证明。
(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三)三张大二寸近期新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
1.照片尺寸规格为5.0㎝×3.8㎝,同一底版、双方合影的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2.再(复)婚的还应携带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须附带生效书),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实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当事人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须提供村(居)委会或近亲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