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无效婚姻和撤销婚姻有何不同
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提出主体可以是第三人;
2、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内提出,而可撤销婚姻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Ⅱ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是什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分别如下:
1、无效的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存在重婚、双方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情形;
2、被撤销的婚姻,指的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受害人在法定期限(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Ⅲ 什么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违法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比如重婚、未达到结婚年龄,它是自是无效的。而可撤销婚姻则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的婚姻,在没撤销之前,属于合法婚姻,撤销之后属于不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Ⅳ 什么是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是无效婚姻。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是被撤销的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Ⅳ 什么叫无效婚姻,什么叫可撤销婚姻
更换文字颜色黑蓝红 所谓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结合不符合结婚条件或法定程序,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即凡是被确认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其法律后果是相同的, 刘叶青律师,深圳离婚律师网首席律师,是国家注册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发表了《夫妻忠诚协议无效》等多篇文章。刘叶青律师自90年代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每年办理的离婚案件约25宗,胜诉率高。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刘律师与部分公检法退休干部及深圳市多家婚姻家庭咨询师事务所、私家侦探公司等建立协作关系。刘律师还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特邀律师顾问”,热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业务范围 解答法律咨询(全国范围); 代写起诉书、答辩书、上诉书、上诉答辩书、离婚协议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全国范围); 作为中间人协调离婚案件; 代为调查夫妻共同财产; 代理国内离婚诉讼案件; 代理涉外、涉台港澳离婚案件; 代理赡养费、抚养费案件; 代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案件,办理代书遗嘱、保管遗嘱、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代理申请执行;
Ⅵ 民法典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有以下两个共同点:
1、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而且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当协议不成时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可以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而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还有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Ⅶ 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销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婚姻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事由不同、程序不同(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出时间不同、提出的主体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Ⅷ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有效婚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2、符合法定婚龄、3、履行登记手续、4、不存在法律禁止性情形。
其中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致使婚姻无效,根据婚姻法,主要有以下情况:1、重婚;(主要指已经结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男女双方存在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法定婚龄,男22,女20)
可撤销婚姻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可撤销婚姻自撤销之日起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为我结合婚姻法的见解,如有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其它疑问,可后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