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刑法中关于干涉婚姻自由罪怎么定性
中国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Ⅱ 使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何认定
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其要件是,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Ⅲ 怎么判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Ⅳ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Ⅳ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怎么定罪的
一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罚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则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Ⅵ 如何认定刑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刑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这样量刑处罚: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Ⅶ 怎么认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罚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Ⅷ 强迫婚姻自由罪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强迫婚姻自由罪,准确来说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