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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婚姻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2-06-28 06:19:22

‘壹’ 关帝签79求婚姻好坏

第七九签、宋神宗误圩牛头山、辛壬、中平
干亥来龙仔细看、坎居午向自当安、若移丑艮阴阳逆、门户凋零家道难。
【古书】签名;宋神宗误圢牛头山。典故空白。
【典故】西伯侯姬昌。谥文王。为纣之诸侯。生有圣德。往朝纣。被崇侯虎所谗。因于羑里。乃编易卦。定六爻。后周大夫散宜生。以美女玉帛献纣。方释归。
【圣意】名与利。依理求。婚与讼。莫妄谋。病择医。方无忧。行人至。虑且休。
【东坡解】立宅安坟。当明正向。龙穴虽吉。向差则病。凡百谋望。南向则善。一或他向。恐不如意。
【碧仙注】天然得个好规模。心计虽灵莫改图。妄作妄谋终是拙。吉凶分界莫岐趋。
【解曰】此签凡事宜依理顺行。不可妄意强求。反招祸患。如相地者。一干亥来龙。自以坐坎向午为顺。若独执偏见。改作丑艮坐穴。是为阴阳背逆。岂不致门户凋零之咎乎。此以见。吉可趋。凶可避。慎无颠倒错乱。自贻伊灭也。
【释义】此以罗经方位比喻也。言干亥位居西北。来龙由此脉。甚分明。坎为正北。子位。午为正南。离位。坐坎向离。自与干亥。来龙有阴阳交媾之美。安稳奚疑。若丑艮位居东北。则与干亥阴阳相反。奈何移穴坐此。岂非自是其愚乎。门户凋零。丁口不旺也。家道难。财产退也。人不可逆理数以妄行。断断明矣。方向西北。正北正南皆利。东北不利。年运亥子午年颇佳。丑寅年欠吉。
【古书释义】此以罗经方位比喻也。言干亥位居西北。来龙由此脉。甚分明。坎为正北。子位。午为正南。离位。坐坎向离。自与干亥。来龙有阴阳交媾之美。安稳奚疑。若丑艮位居东北。则与干亥阴阳相反。奈何移穴坐此。岂非自是其愚乎。门户凋零。丁口不旺也。家道难。财产退心。人不可逆理数以妄行。断断明矣。方向西北。正北正南皆。东北不利。年运亥子午年颇佳。丑寅年欠吉。
【解说】凡事宜依理顺行,不可妄意强求,反招祸患,好譬相地,干亥来龙,自以坐坎向午为顺,若独执偏见,改作丑艮坐穴,是为阴阳北逆,岂非自招门户凋零,家道退败的结果吗?
这首签诗,以相地为譬喻,告诉当事人,凡事应该依理而行,不可悖理自以为是,否则将自食恶果。凡事应该依理而行,不可悖理自以为是,否则将自食恶果。正如碧仙注所说:“聿然得个好规模,心计虽灵莫改图,妄作妄谋终是拙,吉凶分界莫岐趋。”

‘贰’ 中国历史上,宋仁宗的爱女福康公主最后怎样了

在中国古代的时候,有很多的朝代更迭,每个朝代都给历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而很多的历史人物也遭到了人们的关注。随着很多古装电视剧的热播,很多的历史人物重新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也引发人们很多的感想。比如宋仁宗统治时期的宋朝。其中福康公主的命运很受人们关注,她的结局也很悲惨。福康公主在幼年的死后就深受宋仁宗的喜爱,而且她也十分讨人喜欢,后来宋仁宗把她指婚给李玮,也在这场婚姻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福康公主的命运在夜叩宫门之后正式遭到了大臣的指责,在晚上与梁怀吉喝酒被发现,从此福康公主的日子更加难过。后来梁怀吉离开福康公主,宋仁宗离世后又让她回到娘家,李玮也没有好好对待她。福康公主最后精神失常,多次自杀都没有成功,她还点火烧伤自己,宋神宗发现她死去的时候,脸部被烧伤了,她生病的时候无人搭理,最后抑郁而终。

‘叁’ 琴瑟和鸣,中国古代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是什么样的呢

婚姻是家庭组成的先决条件,而家庭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我国古代士大夫作为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包含了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的需求。受到门第相同的女性关怀体贴,精神层次的深度共鸣。也许再加上有钱有势的老丈人,妻子娘家的显赫门第。未成家的士大夫们饱读圣贤书的闲暇之余,总是会幻想下以后举案齐眉的生活。

古汉语的琴瑟和鸣,将夫妻间水乳交融,和美幸福的状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虽然传统文化要求夫妻双方,特别是男性减少在感情上的表达。然而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等汉字的美好,还是将士大夫对完美婚姻热烈的向往表达的淋漓尽致。中华民族是内敛却热情的民族。对美好婚姻的向往是发自内心的迫切。

作为士大夫来说,婚姻是一次大大的提升机会。他们是要好好把握的。其中与皇室联姻成为了一步登天的机会。也是士大夫们心中几种美好的婚姻之一。

公主也是要嫁人的,她反正比你有钱,比你有势。看重你的可能就是一道奏折,一个让皇帝青睐的举措。这么浪漫又务实的婚姻一定是士大夫们向往的。

宋朝时候,河北向家就是娶公主的大户。他家的女儿更是嫁给了宋神宗作为皇后。以后贵为两朝皇太后,皇太太后。这样的皇婚当然可以满足士大夫所有对婚姻的物质向往了。

同年间的子女通婚也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大家都是读书人的子女。父母情况知根知底,这在消息闭塞的古代可是大大的有利条件。

这样的婚姻在宋代士大夫间也是非常普遍的。一个个利益集团在同年和他们的子女间形成。政治上共同进退。即使以苏轼兄弟之能,在之类的事情上也不能免俗。

二.明清以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还没有普及,士大夫们对于理想婚姻的期待,除了女子要温柔贤惠以外,如果能识文断字,与自己大臣精神上的共鸣,也是非常有加分的

1.精神共鸣,价值共通

古人以琴瑟的共鸣来展示对完美婚姻的渴望,表示虽然大部分婚姻不得不实际点,实际点。精神方面的追求也不是可以完全舍弃的。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不多。以读书人为主的士大夫想找到一个和自己能在精神世界共鸣的女子,某方面比找个物质条件满意的还要难得多了。

琴棋书画是才女才子们取得精神深处共鸣的主要手段了,在公务闲暇之余与心中中意的女子共同演奏一首古曲,或者在流水潺潺的小亭,细雨中手谈一局。产生的灵魂深处的满足感一定让人身心愉悦。

中国人的老祖宗们不像外露的欧美,把情爱随口挂在嘴边,只是用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句,来赞颂这样的灵魂共鸣。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相见时难别亦难。古代士大夫那充沛的感情,借着诗句表达的一览无余。

2.品质优良,贤德兼备

士大夫们公务繁忙,没有多少时间精力在家庭的操持上。一个贤德的妻子在生活中对丈夫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士大夫再怎么落魄,家中多少还有些仆妇。那么作为主母的配偶在管理这些仆人时显示的指挥和气度更加的关键了。

在封建社会的古代,家中闹出丑闻的士大夫可不仅仅是落下面子的事情那么简单的了。同僚上级都在观察你的家庭生活。圣贤说的治国齐家。家若不齐,又有什么治国的底气。

娶妻娶德,婚姻生活的真谛早被我们的老祖宗强调了出来。士大夫的家庭和睦在政治上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对妻子道德水准的要求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由于古代士大夫一般处于社会上层,对于妻子的要求除了贤良淑德以外,还有操持家务,待人接物的需求,也就是要求妻子能够一定程度上管理家族中的内务

1.繁衍责任,子孙满堂

前文说过,古人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下以继后世。繁衍后代的责任一直是古代家庭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士大夫的美满婚姻中一定是包含着子孙满堂的内容的。人丁兴旺一直是我国古代品评幸福的标准。

生育后代是夫妻双方的责任,七出中第一条就是无后。一个健康孩子的诞生离不开夫妻双方的努力。这方面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不仅仅是古人在医学上的无知,还牵扯到了复杂的伦理问题。

古人在描写幸福的诗句和其他文学作品中,都强调了孩子对一个完整家庭的意义,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当然也是离不开越多越好的孩子的。

2.孝顺为先,处事得体

古代大部分的情况下,为官的士大夫都是带着自己的父母上任的,孝文化在我国的文化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百善孝为先,古代官员们在经过一天的劳累回到家中后,一定是想看到婆媳间融洽和谐的场面的

士大夫的家和就考验配偶的格局和智慧了。孔孟书中对孝行的作用抬得很高。读书人出身的士大夫很多都超越了家庭的范畴,而以社会的,修德的角度来看待媳妇的孝行。

一个举案齐眉的和睦家庭中,主妇处事的得体,胸怀的大小都是士大夫们宝贵的财富,在妇女高度依附于男方的古代。这样的德行往往具有特殊的温馨。夫妻双方都以读书人治世的要求来经营婚姻。他们高洁的德行就会在精神追求的高层次产生共鸣。这也就是古代的三观相近了,我想,这才是士大夫们最向往的婚姻配偶。

3.容颜美丽,举止端庄

虽然无数士大夫,读书人宣称要找一个丑老婆,仿佛老婆找的漂亮点就对不起孔子孟子似的。然而,男人的心中始终是青睐美丽的异性的。

美丽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排在以上所有因素的最后,在男性心目中的考量,却一定是靠前的。

士大夫们也不能免俗,不用强迫他们去找无盐,东施来明志。和一个美丽的,门阀高贵或者有钱的,有自己的精神世界的,三观相近的有德女子组成婚姻,才是士大夫心目中完美的婚姻。

结语:

士大夫是古代社会的骨干力量,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道德的意义上有标杆的作用。士大夫们的择偶标准就成了衡量每个时代婚姻观的重要参考。我们不用想的太多,在大部分地方,士大夫的择偶条件和现在的择偶条件并无不同。男性的喜好从古到今,实在是变化不大。

一定要找到古今差异的话,那么政治考量就是最关键的区别了。古代士大夫的婚姻可能是自己一生政治前途的投注。这里面蕴含了太多的意义,反而掩盖了婚姻本身该暗藏的理解,爱和包容。我们应该用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士大夫们的婚姻。他们作为时代政治的主要参与者,建设者。婚姻在很多时候不由自己决定。

在现在社会爱情婚姻观偏向西方的情况下,对传统封建婚姻并不应该一味的批驳,至少在外语中很难找到琴瑟和谐这样意境和含义都优雅贴切的,形容男女关系的词语。士大夫们对婚姻的理解,对爱情的向往。对新时代男女运营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有必要的参考意义的。

‘肆’ 宋代的政治婚姻:宰相如何选女婿

公元1002年(即宋真宗咸平五年),参知政事王旦家中一片哗然。因为最近的科举考试刚结束不久,王旦便突然宣布,他有意将长女许配给一位名叫韩亿的新科进士。
王氏族人都颇为震惊,固然此女婚事长期悬而未决,但正是王旦本人拒绝了众多名门盛族的求婚。如今他竟提议要把她嫁给一个家世不甚显大,而且还带着孩子的鳏夫。即便韩亿能在竞争激烈的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但王氏族人一向视此女为掌上明珠,他们还是希望看到她能嫁入“大家着姓”。然而,王旦主意已定,他坚决打断了族人们的吵嚷异议:“此非渠辈所晓知也。”这篇墓志撰写时,此事诚然已经时过境迁,无法判断墓志中所描述的有关王氏族人的场景是否确曾发生。但重要的一点——韩亿出身不及王家尊贵,其他史料显然可以加以佐证。于是,王小姐便成为韩亿的新娘。
大约一个半世纪后,中国南方义乌一位家业兴旺的田主遇到了自己的家庭烦恼。何恢为家庭福祉操劳一生,通过他的苦心经营,何家富甲一方。如其所愿,长女嫁给了一位进士,何恢想给次女也安排一桩同样的婚事。然而问题在于,他刚刚科举入仕的弟弟何恪,颇有些书生气,力主一位叫陈亮的本地寒士做何恢的女婿。
何家其他亲属均与何恢意见一致,认为陈亮前途渺茫:陈家家境贫寒,陈亮本人虽不乏学术声望,也仅通过漕试而已。何恢一度举棋不定,但在何恪一再坚持下,何恢最终无奈道:“宁使吾女不自振,无宁异日不可以见吾弟。”1165年初,何小姐嫁给了陈亮。

这两桩宋代婚姻间隔了一百五十余年,所涉及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截然不同,但(至少记录者是如此描述的)二者之间在某些方面几乎毫无二致。在两个例子中,我们发现都有一位长辈被准女婿学问上的潜质所吸引,均有持不同价值标准的其他族人,感觉两人并不般配。
王旦(957—1017)
宰相与何人缔结婚姻?
事实证明,迄今为止,宰相之间的主要亲戚关系包括他们后人特别是其子孙之间的婚姻。换言之,除少数显着例外,宰相之间的姻亲关系建立在两个家庭的政治地位都已经根深蒂固之后。
王素的姐妹(王旦的女儿)分别嫁给吕夷简之子(吕公弼)、范质之孙(范令孙)和参知政事苏易简之子(苏耆)。类似的,贾昌朝的女儿分别嫁给了庞籍之子(庞元英)和宋庠的侄子(宋惠国);李迪的女儿分别嫁给王旦的侄子(王端)、陈尧佐之子(陈袭古)和向敏中的孙子(向绛)。王安石与曾布、蔡京和吴充是姻亲——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虽然关于北宋宰相的史料相对详赡,表明这一时期这种类型的关系显而易见,但在南宋也可以找到类似现象。
通过这种方式,相门与其他几个政治地位相侔的家庭建立亲戚关系属于司空见惯;此外,两位宰相经常由于他们同代后人之间多重姻亲纽带从而水乳交融。
有时,两个家庭只是简单的互换新娘。恰如前文所示,王旦的女儿嫁给吕夷简之子:王旦的儿子(长子王雍)则娶吕夷简之女。

在其他情况下,相门的几位女性(姐妹或堂姊妹)嫁给另一个相门的男性后人。如苏颂的两个孙子分别娶毕士安的后人。当两个相门之间的姻亲纽带因为儿媳的早逝(经常是在生育时)受到威胁时,逝者家庭的其他女性(通常是妹妹或堂妹)嫁给鳏夫是恢复平衡的常见做法。这一不幸见于庞籍的两个女儿先后嫁给宋庠的同一个儿子,也见于韩琦的两个4代后人与南宋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刘珙的婚姻中。
吕夷简(978—1044),宋代着名政治家,真宗朝名臣吕蒙正之侄。
相门也通过世世代代不断更新关系来延续姻亲关系。这种亲上加亲可见于韩琦侄子娶韩琦岳父的孙女,以及王淮的儿子和孙女分别与史浩的女儿和孙子的婚姻中。
除了彼此之间互相通婚,宰相后人也与皇室联姻。宋代最早的宰相几乎清一色都成为皇室姻亲:范质来孙(范世德)娶宗室女;魏仁浦之子(魏咸信)尚公主,曾孙女嫁与宗室;王溥之孙(王贻永)尚公主;赵普之子(赵承宗)娶公主之女;沈伦之孙(沈惟清)娶宗室女。
这些婚姻无疑体现了宋初帝王强化与效忠新王朝的权贵们之间同舟共济的努力。即便在宋朝统治完全巩固之后,皇室成员与朝廷位极人臣的官员后人之间的通婚仍在继续。如向敏中的儿子(向传范)娶了宋朝开国皇帝宋太祖的曾孙女,他的曾孙女则成为宋神宗皇后。韩琦之子(韩嘉彦)尚宋神宗之女,蔡京之子(蔡鞗)尚宋徽宗之女。这种做法也持续至南宋。
如同宰相后人彼此之间的联姻,相门与皇室的联姻通常持续数代。与大多数相门不同,皇室在等级上不会没落,这些反复的婚姻给当事人家族带来的好处绵延不绝。那些与皇族关系最紧密的相门,很可能并非偶然,同时也是存在时间最长、材料最丰富的宰相之家。
出身平凡的“进士女婿”
但相门缔结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婚姻并非全都涉及权门子弟。因为有时候,政治显赫之家选中的女婿——虽然他们最终飞黄腾达——但结婚时,他们的政治地位或社会地位尚不突出。这种关系的社会意义与名门望族之间亲戚关系的社会意义完全不同,需要更深入的考查。
在王旦长女和进士韩亿的婚姻中,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关系的一个实例。什么原因促使王旦无视其族人的意见?王旦明确反对盛族是选择姻亲有效尺度的观念,反而认为盛族的后人往往“骄堕恣放”。虽然墓志撰者并未明言王旦在韩亿身上有何发现,却清楚地将王旦的选择与韩亿刚刚中进士之事联系在一起。科举考试竞争残酷,韩亿1002年中进士,本年度进士解额突然大幅收缩,而之前科考解额还很宽裕。韩亿能中进士高第,这一点想必在王旦决定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王旦选中了女婿,即便这个女婿尚未自振,却已昭示其前途不可限量。时间流逝证明了王旦的英明决定,因为不仅韩亿成为参知政事,与他相比,两个儿子在官位上均更胜一筹。北宋末年,提及韩氏家族,任何人都不会认为其不及王氏家族。
韩亿(972—1044)
实际上,大多数宰相所联姻家庭的政治地位迥然不同,符合岳父官高爵显和女婿前途无限的模式。据《宋人轶事汇编》记载,出身一官小位卑之家的王曾被李沆和吕蒙正同时相中为女婿,因为李沆告诉妻子,王曾此次考试将不中,但它日必定成为公辅,其他史料则揭示王曾礼部试第一。王曾祖父、曾祖父均未曾仕宦,其父曾官至正八品。
同样的,虽然陈尧佐侄女(贾昌朝之妻)的墓志铭撰者强调她的丈夫出身孤寒,他们结婚时贾昌朝尚且默默无闻。这点在同一墓志撰者所撰的贾昌朝墓志铭中得到证实,墓志撰者指出贾昌朝少孤,母亲日教诲之。虽然贾氏政治身份似乎比王氏略高,贾昌朝父祖都是正八品官,曾祖父仕后晋,并在宋朝担任正四品官,一位祖叔拥有类似的官品,但如同王曾,贾昌朝也是低级官吏之子。但几乎可以肯定,这桩婚姻在贾昌朝金榜题名之后缔结,并且很可能也晚于他单独受到判国子监孙奭的称赞。贾昌朝于1017年初中令人羡慕的进士第,并且在1023年之前,他曾得到孙奭赞扬。
不难看到为何这一步如此诱人。既然无法确保达官显宦之子能够步其父后尘,那么,比起在其他业已发达的家庭上孤注一掷,与极具潜质的进士缔结秦晋之好似乎更值得冒险。最起码,这是避开婚姻赌注风险的合理方法。
从新科进士角度,娶达官贵人之女所带来的婚姻优势显而易见。在其岳父一边,年轻人会接触到其他有影响力的人物,以及朝廷政策的实际运作。下面轶事完美体现了这一点:
王沂公曾、李观察维、薛尚书映,一日谒公(王旦),公托病辞,薛有不平之色。公婿韩亿在门下见之,一日以启公,公曰:“韩郎未之思耳,王、薛皆李之婿,相率而来,恐有所干于朝廷。事果不可行,阻之无害;若可行,答以何辞?执政之大忌也。”韩乃谢曰:“非亿所知。”后果李文靖有所请。(《宋人轶事汇编》卷5,第195页)

此处我们不仅看到韩亿经常随侍其岳父左右,而且翁婿之间最重要的政治方面的关系:潜在的政治青睐以及从政实践培育的过程。有充分资料显示,女婿们——或者至少是势要之人的女婿们——与其岳父关系密切,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干脆居住在他们岳父家中。
权贵的策略:以婚姻维系身份地位
宋代宰相们子女互相通婚,女儿嫁到皇室,诸子尚公主,接纳极具潜质的年轻人作为女婿,这些婚姻揭示了宋代政治与社会地位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首先,大多数这些行为反映了那些高踞权力金字塔顶端之人与其他地位相侔之人缔结婚姻的简单趋势。用中国人的说法,这些是“门当户对”的婚姻:换言之,它们符合中国人长期以来的观念,即最匹配的婚姻起码是那些地位基本持平家庭的结合。

对宰相而言,为子女安排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首先要自我定位——这一点有助于解释为何王旦族人们对王旦长女要嫁给一个在政治或社会上无足轻重之人的前景堪忧。在更实际层面,两个政治上举足轻重家庭之间的联姻,瞬间放大了提供给双方的有用关系网。在关于宣抚使(从一品)安丙的孀妇、签书枢密院事魏了翁女儿的一则轶事中,婚姻决定这个方面的重要性得到了生动体现。轶事言及乡人们争先恐后要娶这个孀妇为儿媳:因为他们认为她与两个重要家族有亲戚关系是一种资产,而并未将她曾经已婚视作缺陷。她最终嫁给北宋宰相刘挚的第6代孙、四品官刘震孙。
刘挚(1030—1098)
同时,宰相后人之间互相通婚很可能也是一种策略:这种婚姻不仅是为了标榜家族当前崇高的地位,同样也是增进家族历久弥新的机会。这一策略在相当程度上是保守的,因为与之联姻的家族均已功成名就;由于相同家族的重复联姻——通过娶姨制(先后娶姐妹)、姑表舅婚和世婚制,使保守方面最大化。宰相后人之间的婚姻并不局限于同辈男子之间,强化了这一策略的效用。有平辈后人间的婚姻:宰相子女之间互相通婚,孙辈之间互相通婚。但更常见的,则是新任宰相的子女(甚或兄弟姐妹)和那些父兄曾为宰相之人的孙辈或曾孙辈谈婚论嫁。
范质孙娶王旦之女,王钦若孙女嫁给陈执中之弟,张齐贤孙娶寇准之女,向敏中孙娶李迪之女……例子不胜枚举,此处仅略举一二,但总体趋势清晰可见。乐意接纳官场新贵进入他们的婚姻网,几乎可以肯定有助于早期的相门维持他们的地位。作为高级官员的旁系后人,个人所获得的特权是有限的,有权势的岳父、娘舅或外祖父对于填补空白则大有裨益。
社会流动:从婚姻通向达官显宦之门
我们从宰相一而再,再而三地互相通婚中看到,互相通婚说明宋代精英中向上的政治流动可以形成向上的社会流动,正如政治上的飞黄腾达为人们提供了进入宰相婚姻网的机会,否则这个网不太可能向人们敞开。
正如功成名就之家主要在其他旗鼓相当的家庭中选择姻亲,高级政治精英的婚姻网在社会上日益具有排他性的趋向。但如果仕途飞黄腾达足以提高某人的社会地位,并给他进入宰相婚姻网的契机,进士女婿的现象表明如此政治地位并不总是进入那些婚姻网的必需条件。

可以肯定,在高第进士与宰相女儿的婚姻中,政治考量仍是重中之重。高第进士因其政治上前途无限而被相中,这些婚事与宰相后人之间的彼此联姻不相上下,动机均是出于确保子孙后代在官场更高层级占有一席之地。然而,无论多么富有潜质,新科进士本人并不具有政治权力,并且对于经由这种权力关系定义的社会群体而言,他只是局外人。因此,当功成名就诸家之间的彼此婚姻推动了社会排他性,与政治上青涩的进士的婚姻便显得格格不入——正如王旦族人们反对所示。
简言之,宋代宰相的婚姻行为体现了社会动力的另一种形式。一方面,高级政治精英成员通过各种保守策略,诸如恩荫子弟为官、科举考试中参加别试和在荐举方面享有优势,并且使其子女与其他官宦子弟通婚,来维护他们的权力与特权。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其他方法对这些保守策略加以补充,包括利用他们本人的权力和影响力施恩于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人:诸如庇护崭露头角的士人,并将他们的女儿嫁给极具潜质的进士。
据我观察,荐举和婚姻策略不时重叠,正如长者选择他们的学生和被荐举者作为女婿。人们满怀希望,相信被庇护者或女婿终究会成功——既能提高个人的威望,也有利于保证自己后人的发迹。这种策略并非万无一失:含苞待放的士人可能会凋零,极具潜质的进士可能仕途蹇涩。但它毕竟为那些成功人士提供了一个网罗人才的机会,来吸纳他们自身群体以外的饱学之士。如此一来,便自然而然地为新人打开了一条通往达官显宦之门的羊肠小道。

‘伍’ 宋代的婚嫁重利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

晚唐以降,尤其是入宋以后,随着门阀制度的全面衰落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婚姻领域的重财风气日趋盛行,各种形式的财婚现象大量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婚姻的基本形态,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关宋代婚姻论财的一般情况及其社会影响,学术界已有不少讨论。①本文试在此基础上,侧重就其中的财婚现象作一番具体考察和分析。
因财而婚:一般形态的财婚
谈到宋代的财婚现象,人们往往将其与当时流行的重聘厚嫁之风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虽都具有重财的特点,但彼此又是有所区别的。重聘厚嫁只是强化了婚姻缔结过程中的聘礼和妆奁环节,属于“因婚取财”,其表现形式是:“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1 ]。财婚则是以获取资财为目的,可以说是“因财而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婚姻的既有性质和功能。正如时人所指出的:“取其妻,不顾门户,直取资财。”[2 ]这当中,较典型的是官与民、士与商、皇室宗亲与民间富室之间的婚姻交易。
首先来看官民之间的婚姻交易。有宋一代,在经商风气异常活跃的环境下,许多官员不仅积极参与商业活动,而且将婚姻视为“待价而沽”的商品,大肆向民间富室卖婚。宋仁宗时,吏部侍郎孙祖德“娶富人妻,以规有其财”[3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虽大谈“存天理,灭人欲”的性命之学,其家族却是“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妆奁之多”[4 ]。更有甚者,有的官员为了获取资财而卖婚,已到了完全不顾身份、地位而恬不知耻的地步。宋神宗元丰(1078—1085)年间,屯田郎中刘宗古“规孀妇李财产,与同居”[5 ]。宋哲宗时,常州江阴县一个寡妇,“家富于财,不止巨万”,知秀州王蘧贪其家产,不惜“屈身为赘婿”[6 ]。宋宁宗时,官至兴化军司法参军的赵希哲原已娶董宗安之女为妻,因利欲熏心,“妄以他事离其妻,再娶富室周氏,大获妆奁”[7 ]。与之相似,福建提举茶司干官叶嗣“更娶海盐蔡家寡妇常氏,席卷其家财”[8 ]。官员卖婚的目的是为了钱财,而富民买婚则是为了获取权势。南宋中期,因经营海外贸易而发了大财的泉州商人王元懋,通过与宰相留正等官僚家族联姻,换取从义郎的头衔,虽系低级武阶官,却由此获得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特权。可以说,官与民之间的财婚,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变相的钱权交易。
次看士商之间的婚姻交易。宋代科举发达,许多贫寒士人经由科举而跻身权贵行列。但要想在腐败成风的官场站稳脚跟,必须依靠雄厚的资产,打通人脉,建立关系。于是,不少士人便打起卖婚的主意。另一方面,发达的商品经济,造就了庞大的富商群体,他们虽家赀万贯,却缺少相应的政治地位,只能通过与官僚联姻,或者向士人买婚,以改变身份。这两方面的结合,便形成了独特而畸形的“榜下择婿”风气。每至开科取士年份,富商大贾纷纷与进京赶考的士子预订婚姻,提供钱财,称“系捉钱”;而士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至科考发榜,新科进士竞相明码标价,公开卖婚。一方买,一方卖,婚姻如同市场中的商品买卖。时人朱彧感叹地说,本朝富豪人家往往不惜花费巨资选择新科进士为婿,完全不问他们的阴阳吉凶及家世门第。特别是那些“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9 ]。宋哲宗元祐(1086—1094)年间,大臣丁骘在《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的奏疏中愤怒地指出:“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名挂仕版,身被命服,不顾廉耻,自为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将非常严肃的婚姻大事,当作了买卖,可谓世风日下,民心不古。他认为,“此等天资卑陋,标置不高,筮仕之初,已为污行,推而从政,贪墨可知”,请求朝廷责成“御史台严行觉察,如有似此人,以典法从事”。[10 ]然而,宋廷的禁令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相反,“榜下择婿”之风越来越盛,到南宋时期,人们已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宋孝宗淳熙(1174—1189)年间,太学生黄左之登第后,高价卖婚,获“奁具五百万”[11 ],不仅未受到指责,反而引来不少人的赞叹。
再来看皇室宗亲与民间富室之间的婚姻交易。宋王朝建立后,对皇室宗亲实行优待政策,按照亲疏关系给予相应的政治和物质待遇。但随着皇室宗亲人口的不断增多,加上政府财政困难问题的日益突出,宋廷不得不一再裁减对皇室宗亲的经济补助,导致部分宗室家庭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以至时人有“宗姓多贫”之说。[12 ]如南宋初年,居住于泉州等地的“南班宗室请给至薄,贫窭者众”[13 ];都城临安和陪都绍兴等地的“孤遗宗子、宗女、宗妇等,所请钱米微薄,不可赡养”[14 ]。不过,虽然生活困难,但宗室的贵族身份和政治特权却始终得以保留。按照宋廷的规定,凡娶宗室女者,不仅可以获得贵族身份,而且还能授予一定官衔。“宗室袒免婿,与三班奉职”[15 ];“皇族郡县主出嫁,其夫并白身授殿直”[16 ]。对于许多富商来说,这种待遇显然很有吸引力。于是,宗室纷纷加入到卖婚行列,通过嫁女以求钱财,甚至公开标价售婚,富商则是“争市婚为官户”,双方你卖我买,“仅同贸易”[17 ]。北宋中期,都城开封的宗室竞相标价嫁女,其中有县主衔的宗女标价为五千贯。依靠经营帽子生意而致富的田氏家族先后买婚“家凡十县主”[18 ],另一家富商“大桶张家”更是“有三十余县主”[19 ]。
当然,除了官员、士人和皇室宗亲为财而卖婚,在民间,财婚现象也相当常见,突破了地域性、群体性和民族性。如在福建地区,因财婚引发的聘资妆奁纠纷层出不穷,各州县“日不下数人”[20 ]。在四川地区,“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女有至老不得嫁者”[21 ]。虽然宋朝的法律明文禁止父母健在的男子出赘为婿,但实际上,各地因财而出赘的现象比比皆是。史称:“川、陕富人多招赘婿,与所生子齿,富人死,即分其财,故贫人多舍亲而出赘。”[22 ]“鄂俗计利而尚鬼,家贫子壮则出赘,习为当然。”[23 ]更有甚者,部分僧道人员全然不顾清规戒律和朝廷禁令,不仅积极参与商业活动,积累起大量财富,而且加入到以财买婚的行列。时人庄绰说:“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例有室家,故其妇女多嫁于僧。”[24 ]可以说,财婚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并融入人们的潜意识之中,形成了一种社会规范和准则,一旦有人质疑这些规则和准则,反而会被视为不合时宜而遭到排斥。 妻妾买卖:特定意义的财婚
除了卖婚和买婚,宋代还有不少特定意义的财婚,包括卖妻、雇妻、典妻以及妾的买卖等。这些形式的财婚完全抛开了聘嫁礼仪的外衣,成为赤裸裸的钱与人的交易活动,卖妻是丈夫将妻子作为商品出售给他人为妻,以牟取钱财。在宋代法律文书《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不少因卖妻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其中,《定夺争婚》一案提到,有个名叫叶四的人,由于家境贫困,将妻子阿邵卖予吕元五为妻,“自写立休书、钱领及画手模”。后因吕元五没有按约全额付款,两家遂起纠纷,闹到公堂。当地官府认为,叶四亲写休书,表明已解除与阿邵的婚姻关系;吕元五未付足买妻钱款,则属于违约。由此,作出如下判定:“叶四、吕元五皆不得妻,阿邵断讫,责付牙家别与召嫁。”[25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卖妻和买妻均属合法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履行一定的程序即可。只有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官府才会插手干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卖妻在当时已是普遍化、正常化的现象。
雇妻和典妻是将妻子出租或典押给他人作为临时妻妾,以此收取雇金或质借钱物。这种现象在北宋时就已相当常见。宋哲宗时,有臣僚指出,自实行青苗法后,百姓负担大增,各地贫困民众“至卖田宅雇妻女”者,“不可胜数”[26 ]。事实上,对于民间的雇妻和典妻行为,宋政府并不加以禁止,而是采取默认和放任的态度。宋仁宗曾颁布诏令,规定:“民有雇鬻妻子及遗弃幼稚而为人收养者,并听从便。”[27 ]因此,到南宋时期,雇妻和典妻更为风行,尤其是江南等地,此风尤盛。元灭南宋后,有官员上书指出,江南素有典雇妻妾的陋习,有违人伦,“败坏风俗”,希望朝廷加以整肃。元廷采纳此议,颁令禁止。《元史》卷一○三《刑法志·户婚》载有关法令云:“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夫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诸受财嫁,买妻妾,及过房弟妹者,禁。”不过,雇妻和典妻之习在江南等地已是根深蒂固,元政府的一纸禁令并没有收到多少实际效果。
相对而言,妾的买卖现象更为普遍,以至出现了专门的交易市场和专业的中介人员,时人称之为“牙嫂”。其中,买者包括官僚、贵族和大商富室,他们有的是为了生育子嗣、传递血统;有的是献媚于上,以求通达;有的是出于追求享受、纵欲求欢的目的。特别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僚士大夫,竞相以买妾蓄妾相尚,表面上声称是为了“续嗣”和“照料生活”,实质在于满足自己的淫欲享乐需要。正如时人周 所指出的,许多官僚士人“溺于声色,一切无所顾避”[28 ]。就卖者而言,有的是破落的官宦之家。如鄂州咸宁有个姓冯的商人,在京师买得一妾,“问妾所自来”,答曰:“其父有官,因纲运欠折,鬻妾以为赔偿之计。”[29 ]南宋时,永嘉人蒋教授在赴任途中,遇见有男女两人相抱而泣,“哭声绝悲”,便上前询问缘由。男的回答说:“从军二十年,方得自便,不幸遇盗,挈我告身去。将往吏部料理,非五十万钱不可办。甚爱此女,今割爱鬻之,行有日矣,故哭不忍舍。”[30 ]有的是市井平民,受商业风气的影响,把卖女做妾为婢当作一种有利可图的生意。陶宗仪《说郛》卷二九上引宋人洪巽《旸谷漫录》云:“京城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士大夫采拾娱侍。”若姿色艺业稍差,卖做婢;姿色艺业较为出众,则卖为妾。当然,更多的是贫乏之家,因生活穷困,卿无生计,被迫售女乃至卖妻为妾。洪迈《夷坚志》乙卷一○《赵主簿妾》讲述一位母亲因贫穷而卖女的故事:“潭州贫民某人,无夫,挟二女改嫁。稍长,悉售之为人妾。次者入湘阴赵主簿家,岁满不得归。继父死,厥母经官取之。”王山《笔奁录》则记录了卖妻为妾的见闻:“李姝者,长安女,娼也。家甚贫,年未笄,母已售宗室四王宫,为同州节度之妾。”
应该说,妾的买卖在历史上由来已久,纳妾和蓄妾也一直被人们视为十分正常的现象。但在古代早期,妾只是地位相对较高的婢女,用来充当男性纵欲享乐的工具。到了宋代,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妾在某些方面获得了妻子的身份和地位。《宋刑统》明确规定:“娶妾仍立婚契,即验妻妾,俱名为婚。”[31 ]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讲,纳妾与娶妻一样,均属婚姻范畴。因此,妾的买卖具有买卖婚的性质,从而成为财婚的特定形式。
历史透视:宋代财婚的特点与实质
应该说,财婚并不是宋代才出现的。在门第婚盛行的汉唐时期,部分庶族为了提升门第等级和社会身份,通过输送大量钱财而与士族通婚,其实质就是财婚。但整体而言,早期财婚只是零散现象,而且往往要用各种方式进行掩饰,以避免招徕人们的讥讽和鄙视。进入两宋时期,财婚逐渐成为广泛和普遍的社会现象。从社会阶层来看,上自官僚士人、皇室宗亲,下至普通民众、娼妓杂类,都纷纷参与其中,以至堂而皇之地公开卖婚和买婚;从地域格局来看,无论是长期以来讲求礼制规范的北方中原地区,还是具有不拘传统、不守规矩的南方地区,都以因财而婚相尚,即便是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婚嫁以粗豪汰侈相高,聘送礼仪,多至千担,少亦半之”[32 ]。这种财婚风气的形成,固然与门阀制度的全面衰落和门第观念的日益淡泊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引发社会观念的转变。
众所周知,宋代商品经济的兴盛不只是汉唐以来历史发展的简单延续,而是伴随着一系列调整和飞跃,其突出表现是商业活动由单纯的商品买卖和互通有无上升为专业化的产业体系,从而推动经济领域商品化、市场化水平的显着提升。与之相联系,社会领域也呈现出不少新动向。一方面,以工商人员为主体的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改变了既有的社会结构,由传统的士、农、工、商的身份差别转变为城乡居民的职业区分,宋朝政府将编户齐民划分为坊郭户和乡村户两部分,便反映了这种社会变动。另一方面,发达的商业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社会财富的快速流动和贫富贵贱的频繁变动。“昔之农者,今转而为工;昔之商者,今流而为隶。贫者富而贵者贱,皆交相为盛衰矣。”[33 ] 在此环境下,重商、重财、重生的观念日益流行。就重商观念而言,它颠覆了“农本商末”的传统经济观,将商业视为社会经济不可或缺的部门。“官民一家也,农商一事,上下相恤,有无相通。”[34 ]于是,经商成为人们谋求富裕的正常途径。“今世积居润屋者,所不足非财也,而方命其子若孙倚市门,坐贾区,頫取仰给,争雉刀之末,以滋贮储。”[35 ]这种观念反映在婚姻领域,男娶女嫁也就成为一种商品交易活动,如同“驵侩鬻奴卖婢”[36 ]。就重财观念而言,它颠覆了“重义轻利”的传统伦理观,将逐利求财视为改变身份和地位的有效途径。时人张端义从历史演进角度指出了宋人热衷于名利的时代特征,他说:“汉人尚气好博,晋人尚旷好醉,唐人尚文好狎,本朝尚名好贪。”[37 ]为了追逐财利,许多人甚至可以罔顾伦理,不择手段。“父子兄弟不相孝友,乡党邻里不相存恤,惟争财竞利为事,以至身早刑宪、鞭笞流血而不知。”[38 ]这种观念反映在婚姻领域,为财而婚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现象。“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侩出捐千金,则贸易而来,安以就之。”[39 ]就重生观念而言,它颠覆了“节俭安贫”的传统生活观,讲求生活的富足和物欲享受。宋孝宗淳熙四年(1168),台州临海知县彭仲刚在《续喻俗五篇》中感叹地说:“今世之人,不知以俭为美德,而反以俭相鄙笑,往往纵目下之欲而不恤后来,饰一时之观而不顾实惠……见利忘义,苟求妄取,兼并争夺,放僻邪侈,无所不为。”[40 ]这种竞奢享乐风气弥漫于社会各阶层,“不惟素官为之,而初仕亦效其尤”;“不惟巨室为之,而中产亦强仿之”[41 ]。反映在婚姻领域,为夫者“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妻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淫奔诱略之风久而愈炽”[42 ]。
从历史的角度讲,宋代婚姻论财风气的空前兴盛和财婚现象的正常化与普遍化是此期社会变革的产物,它冲破了传统社会等级森严、上下有别的既有秩序,反映了个性自主意识的不断成长,标志着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门第婚的全面衰落。但财婚与门第婚一样,本质上属于扭曲的婚姻形态:门第婚体现的是“门第至上”的价值观,将婚姻视为维护门第等级的工具;财婚体现的是“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将婚姻视为获取钱财的工具,甚至沦为如同市场交易的商品买卖,由此进一步刺激了人们不正常的物欲追求。就此而言,财婚取代门第婚并不具有历史进步的意义。

摘自网络网友,谢谢。

‘陆’ 鲁国公主身为尊贵的天命娇女,她的结局如何呢

公元1047年,农历五月二十五日,东京潜龙宫人声鼎沸,宋仁宗迎娶他的第十个女儿,也是膝下最小的孩子。 宋仁宗珍惜这个小生命的到来,不仅尊称生母周氏,而且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里,他成为女儿的奴隶,对爱女给予无限的呵护。 女儿13岁时,宋仁宗加封她为庆寿公主,开始为她物色合适的配偶。 可惜天不逢年,还没等驸马人选确定,三年后宋仁宗就不为人知了,庆寿公主的婚姻也搁置了。

齐国大臣们不理解齐西公的做法,认为你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婚礼,纷纷表示反对,但是齐仆公自己很清楚啊,直到他不顾大臣们的反对,亲自把媳妇送到齐鲁两国边境,把文姜送到鲁桓公那里,他才松了一口气。 鲁桓公一窍不通,以为齐仆公给他一个大面子,便兴高采烈地把文姜嫁人回去了。 从那以后,他的悲伤推动了人生,与鲁国开启了长达50年的动乱局面,也危及了儿子和孙子们的生命。

‘柒’ 福康公主的婚姻生活如何宋仁宗为她挑选了谁作为驸马

宋仁宗将福康公主嫁给了他舅舅家的儿子李玮,可是福康公主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她根本就不喜欢自己的夫婿。而福康公主最后的死因也跟她的夫婿有很大的关系,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因为按照宋朝的规定,皇城的门一旦锁住以后,晚上是不可以随便打开宫门的。宋仁宗为了自己家中的私事而打开宫门让公主进去,这不合理法。宋仁宗迫于压力,只好降低了福康公主的位份,而且逼迫她回到李玮家中。福康公主因此而受到了非常大的刺激,开始发疯,宋仁宗心疼自己的女儿,于是就下令让公主和驸马分开。可是等到宋仁宗去世之前,他又逼迫着女儿回到了李家。

那个时候的李玮和福康公主已经彻底决裂,他开始虐待福康公主。福康公主生病的时候身边连个侍奉的宫女都没有,她不得不亲自起来烧炭火,甚至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等到福康公主去世以后,宋神宗亲自去李家祭奠自己的姑姑。这时候他才发现姑姑生前生活的非常悲惨,就连福康公主所用的被褥都已经生了虱子。宋神宗为此勃然大怒,给了李家人非常重的惩罚。

‘捌’ 福康公主作为宋仁宗的长女,她的一生过得幸福吗

宋仁宗赵祯与他父亲宋真宗一样,在生娃这件事上并不给力,即使生下的孩子,多数都不幸早夭。在宋仁宗登基后的十多年时间中,仅有一位公主活至成年,她就是仁宗长女——福康公主。



从自小被捧在手心里的天之骄女,到郁郁而终,是谁造成的?她的亲爹宋仁宗无疑。且不说公主与内侍之间的“绯闻”是否真实,可作为父女感情格外深厚的宋仁宗与福康公主,他不会不知道女儿不喜颜值不行的李玮,可他依然一意孤行去促成这段婚姻,为的正是他心底对生母李宸妃的愧疚,所以他不管女儿的诉求,将这个女儿送进了她并不喜欢的婚姻围城中。

这是福康公主一生的悲剧,更是宋仁宗一生的遗憾。本意是提升母族的荣耀,最后却是弄巧成拙,毕竟因为公主的事,老实有才的李玮被多次无故贬谪,家宅也必定不安宁,李家心底是否真的感谢过仁宗这份“恩宠”,还真的值得打个问号。




‘玖’ 苏辙的婚姻状况是怎样的

苏辙妻子 史氏 追封楚国太夫人。
子辈
长子 苏迟 字伯充,官至大中大夫、工部侍郎、徽猷阁待制。
次子 苏适 字仲南,官至承议郎、通判广信军。
三子 苏逊 字叔宽,官奉议郎、通判泸州潼川府。
长女 苏氏 嫁文务光。
次女 苏氏 嫁王适。
三女 苏氏 嫁曹焕。
四女 苏氏 嫁王浚明。
五女 苏氏 嫁曾纵。
苏辙(1039年3月18日 -1112年10月25日 ),字子由,一字同叔 ,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佑二年(1057年),苏辙登进士第,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此后随张方平、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宋哲宗即位后,入朝历官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因上书谏事而被落职知汝州,此后连贬数处。宰相蔡京掌权时,再降朝请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州。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去世,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宋孝宗时追谥"文定"。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 。其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着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 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着有《栾城集》等行于世。

‘拾’ 宋朝嫁女有多贵为何连宋神宗都抱怨公主陪嫁太贵

宋朝嫁女远比儿子娶亲要贵得多,就以宋朝皇室为例,公主下嫁的陪嫁是皇子娶亲花费的银钱的几倍。举几个例子:

宋朝的厚嫁风确确实实是从上至下的,崇尚花费之巨大,贫苦人家甚至不敢养女儿。至于厚嫁风的流行,其实是因为宋朝人认为,女儿需要丰厚的嫁妆傍身,当时的女性是有个人财产权的,新妇嫁入,嫁妆便是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婆家惦记媳妇的嫁妆是不厚道也不合法的。但在一些地区,比如说福州,嫁妆并不能让女性好过,甚至还养成了娶媳妇是为了她的钱的风气,嫁妆越丰厚,婆家越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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