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情系今生计划 保险
很多人初听说“爱情保险”可能都会以为是个笑话:“爱情还能上保险?”殊不知,国内已有保险公司为产品打出了“爱情保险”的旗号。
情人节前夕,这一险种对恋人们的吸引力肯定不小。但爱情如何能保险?这赔付怎么测算?难道一纸保险合同就能捆住爱人的心?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爱情保险”是个听上去比美钻婚戒更让人踏实、更容易唤起购买欲的字眼。但我们真正能买到的所谓“爱情保险”,却几乎与保障爱情无关,它更像是一份披着爱情外衣的夫妻捆绑保险计划。
目前,国内市场上打出“爱情保险”旗号的主要有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和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等。以外资保险公司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为例,这一险种具备两全和终身的双重保障,为新婚夫妇提供人寿保险、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投保者还可以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而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实质是一种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
看得出,这些保险组合的内容相比普通保险计划并没有太多特殊之处。婚姻万一遭遇不测,可不要寄望“爱情保险”来力挽狂澜。“世纪同祥”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而“情系今生”本来就是组合式的保险计划,夫妻保单互相独立,分别有效。这份保单能做的,至多是被保险人想到离异可能失去大量保险金,也许会拖延一段时间,给爱情创造转机的机会。但如果分手决心已下,“爱情保险”则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上“爱情保险”有条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述“爱情保险”大多是在外地市场推出。即使在北京市场销售的“世纪同祥”,也不是有爱情的人都能上的。
“世纪同祥”的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夫妻。其实,“世纪同祥”是一种连生保险,即一张保单夫妻共保。这种保险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划算,大约是相同条件下(保额、保险期限、交费期限等相同)两个保险人单独的终身寿险保费和的60%。照此条件,那些未婚情侣无法凭恋爱关系就购买此类保险。
不过,该保险投保人的范围比较广,只要对两个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就可以,如子女可以给父母投保。
据介绍,购买这款保险的夫妻年龄大多在25岁到40岁之间,特别是成家不久的小夫妻较多。对于没有保险的夫妻,专家建议第一张保单确实应该以类似的保障型产品为主,体现互相的关怀、责任和承诺。
“爱情保险”未与国际接轨
虽然有“爱情”的外衣,但国内“爱情保险”仍是以人身险为主,让受保人获取分红和配偶人身安全保障。
对于那些购买“爱情保险”的人来说,更多的是为了一个美好的心愿。采访中,新婚燕尔的小两口张钧、孙旭丽告诉记者:“买这份保险是想表示对对方的承诺,而且两人共用一张保单保费也划算。真正的爱情不可能靠一种契约来维护。”为女儿买了“爱情保险”作为礼物的曲阿姨也认为,并不是买了保险就能保住爱情,关键还要两个人一起努力珍惜。
相比来说,国外的爱情保险更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北京平安人寿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中国还处于保险市场的初期阶段,推出类似国外的爱情保险为时过早,随着以后国内保险市场不断成熟,如果市场需求强烈,可能会适时考虑推出。对于商业保险而言,保险品种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是一种趋势。
五花八门的国外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在国内看起来是另类保险,但在欧美等国家早已有之,而且更加完善。
英国: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其中60%左右把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这一保险的主要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
美国:分产合约
双方离婚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的惩罚。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保险公司将在结婚25周年纪念日一次性赠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过世,另一方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1976年颁布了结婚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均应为其2~15岁的儿子投保,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
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保险在婚姻法中的作用
很多国家都有,但都不太一样。
英国:爱情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妻都会投保这种爱情险,其中还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具体保险内容: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分产合约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至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目前国内有部分公司已经推出“婚姻保险”,但是作用比较单一,只是在那“婚姻”这件事炒作,具体产品其实就是普通的年金分红险或在加上大病险,只不过是在合同中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份保险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已。而且被保险人大多限定为女性,这是拿婚姻法修订之后炒作的一种手段,其实和国外的婚姻保鲜相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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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爱情险案例
1996年,太平洋人寿创新性地推出了“金婚银婚保险”这一独特产品。这一保险产品旨在鼓励夫妻双方维持长久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只需各支付100元的保费,若双方始终保持婚姻状态,保险产品将随着忠诚度的增加而增值。例如,连续缴纳100元保费20年后,夫妻双方可以领取500元;持续30年则可领取1088元;若能携手共同度过50年金婚纪念日,除了领取6800元之外,还将额外获得一对金婚纪念戒指。然而,若在第19年选择离婚,就无法享受到“恩爱金”的福利。随着离婚率的上升,该保险产品因退保率过高,在1998年逐渐退出市场。
“金婚银婚保险”的初衷是通过经济激励的方式,鼓励夫妻双方维持稳定的婚姻关系。这种创新性的保险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它不仅体现了对婚姻长久稳定的价值追求,也反映了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的一种尝试。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该保险产品最终未能持续发展,退出了市场舞台。这一案例提醒我们,保险产品设计不仅要考虑到经济利益,还需要综合考虑社会价值、市场需求以及执行的可行性,以确保其长期可持续性。
回顾“金婚银婚保险”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创新的重要性,保险产品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时代变化;二是关注社会价值,保险产品设计应考虑到其对社会、家庭及个人的意义;三是风险控制的必要性,退保率过高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运营稳定性和市场信誉;四是持续改进的必要性,保险产品需要根据市场反馈和实际运营情况不断调整优化。这些启示对于保险行业乃至其他行业的产品创新和市场运营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爱情险,即爱情保险,就是一份夫妻捆绑保险计划,实质上就是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险种。
Ⅳ 有没有爱情保险这一险种
最近有些保险公司打出了“爱情保险”的招牌,感觉有点意思,顺便去了解了一下各国爱情保险的情况,帮助大家涨点姿势。
一、英国、瑞典:银婚爱情保险
在英国、瑞典,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二、美国:离婚分产险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
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所以,喜新弃旧者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三、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四、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
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五、荷兰:绿帽子险
荷兰哈波利保险公司在另类保险险种中,推出了一系列产品,当中有一种保险叫做“绿帽子”险。“绿帽子”保险承诺,如果丈夫投保后发现妻子“红杏出墙”,可获500欧元,而保险费是12至28欧元/年。如果投保人发现自己“喜当爹”或者妻子和别的男人“有一腿”,则保险公司赔500欧元。投保人需要给保险公司交年保费12-28欧元。但针对女性,暂时还没有相对应的“奇葩险”。
六、中国爱情保险:不保爱情保家庭
目前国内很多“爱情保险”属于“连生型保险”,并不是以爱情的长久为保险标准的,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并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法律关系的合法夫妻。
目前,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的保障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大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养老金给付等,另外分红型保单还有分红利益。还有的公司规定,子女出生后,也可被追加为新的被保险人。这样的“爱情保险”并不是保障人们的爱情与婚姻,更像是是升级版的家庭保险。
可能也有些热恋中的同学想买一份保险作为礼物送给Ta,这样可行吗?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所以除以上这些人以外,要为其投保的,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才对其具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你要为另一半买保险,且Ta还没有成为你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时,你要为Ta投保,需要征得Ta同意之后,才有意义哦!
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来问,有什么保险适合买来送给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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