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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容胡适爱情

发布时间:2023-09-22 17:34:30

Ⅰ 胡适的爱情婚姻

胡适不满26岁,就当了北京大学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后,他便回绩溪上庄老家办喜事,与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绩溪县北的旌德县江村,与上庄相距约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适去上海进梅溪学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订下了他们两人的终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办了嫁妆,胡家备了新房,写信叫胡适回家成亲。胡适因家道中落,店业破产

,自己学业未成,难于养家活口,故“力阻之”。

后来去美国留学,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几年。

他们这桩婚事,也曾经发生过一点波折。江冬秀虽系名门女儿,但因父亲早逝,旧家庭重男轻女,仅随胞兄在私塾读了一两年书,后多荒疏,识字无多,又从小缠足,完全是一位旧式乡村女子。她与自称“新人物”,且在同学中小有名气的胡适,本不般配。到胡适放洋留学,得了洋功名,村里更是纷纷传言,说胡适在外国娶了亲,生了孩子,要与江冬秀解除婚约。胡适的母亲起初并不相信,但传说多了,也难免疑心忧虑,便去请胡适幼时好友胡近仁代写家书,叫儿子勿违母命。

胡适自己呢,心里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没有文化,不会写情书,又缠一双小脚。胡适自然很不满意,在家书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国生活的自由气氛感染之下,他也曾发生一点越轨行为,谈起恋爱来了。有一位美国女郎,名叫韦莲司(Edith Williams),大学教授的女儿,学问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与胡适接触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适遇此妙龄女子,也难逃情网,曾经朝朝暮暮与韦女士湖滨散步,月下谈心,两年间给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③对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莎菲),胡适也怀着很深的情意;他们亲密而谐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倾慕之情。④但胡适毕竟是一个“胆小君子”,受旧礼教传统的束缚,终不敢接受韦莲司的爱情,对陈衡哲也不过私心怀慕而已。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自己多年游学在外,不能奉养母亲,归期一再延误;加上家庭经济拮据,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些都使胡适愧疚不已,他怎么敢在婚姻问题上,再违抗寡母之命,而有负于母亲所喜欢的江冬秀呢?何况旧式婚约,“名分”已定,使胡适对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记中写道:

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⑤

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诗的后半专写江冬秀道: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⑥

胡适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并且设想他们婚后的生活:

在杨林桥边盖房,辟园种菜,他教冬秀读书,冬秀为他具酒,夫妇耕读和乐,不必赵女鼓瑟,秦人击缶的音乐歌吹,也可使他的母亲高兴,延年益寿。这是胡适关于他们爱情生活的颇具浪漫情调的一曲畅想曲。于是,胡适一方面写信给冬秀,勉励她多读书识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别的理由,来自我宽解,以为旧婚约“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长成真实之爱情”。他在《病中得冬秀书》诗中写道:

岂不爱自由?

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这可以说十分准确地抒写出了他徘徊于西方自由与东方礼教之间的极其矛盾与无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适与同居的法学助教卜葛特讨论“择偶之道”,卜氏认为找对象应以“智识平等”作标准。胡适则认为:

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⑧

这见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犹可得之友朋”,却未免有些无可奈何了。但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进步,也真使胡适高兴。他接家书,中说“冬秀已不缠足”,便立即写信鼓励,希望她“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⑨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变了形,放得太晚,已无法改变小脚的模样了。这是旧习俗旧礼教的罪恶,江冬秀也是千百万妇女无辜的受害者之一。后来胡适一生抨击中国旧文化,对“小脚”尤其痛恶,攻击唯恐不力,大约与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经历也不无关系罢。

胡适在结婚前,除了照片,从未见过江冬秀。1917年夏天回国,曾去江村,想见冬秀一面。由于旧家风俗作梗,冬秀躲在蚊帐里不肯见。胡适后来回想,说“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幸亏他善于体谅人,心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以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因此,胡适还写信劝慰冬秀,说自己决不介意,她也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并约定这年寒假回来结婚。⑩

Ⅱ 胡适一生的姻缘是怎样的

在中国学术史上,有两位大家深以“惧内”而闻名,一个是周作人,他被老婆逼得与鲁迅兄弟失和,后来甚至做了汉奸。另一个就是胡适了,可怜的胡博士在悍妻的淫威之下,不情愿地与这个小脚太太走完了一生。

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人。1910年赴美留学,师从着名实用主义哲学大师杜威。1917年,胡适回到北京,任北京大学教授,首倡“新文化运动”而一夜成名,很快就成为中国文学的领袖人物和新文化运动的核心。他学识渊博,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等诸多领域均有不小的建树,传奇般的获得过35个博士学位;他早年得志,一生显赫,人生相当的顺达;他是中国自由主义的首倡者,是“五四”运动的旗手,倡导独立的精神,成为影响广泛的思想家。

胡适26岁时来到了北京,他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尤其是这里包容中西、博采众长的文化,更让胡适为之心折。闲暇时,他总是出入于琉璃厂,购买了大量的碑文拓片和古代器物,然后潜心进行研究,或者呼朋唤友,来广和居打牙祭。这一年多的时间,恐怕是胡博士入“围城”前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因为很快,一个外表柔弱的妻子就让这个名声显赫的学界领袖尝到了窝囊的滋味。

无情人成了眷属

胡适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旌德县江村江世贤之女江冬秀订婚。而后,冬去春来14载,两人未曾见过面。1917年12月,胡适回故里完婚,无情人终成眷属。

胡江二人的婚姻出于偶然。小时候,胡适随母亲到姑婆家看民间的社戏,适逢江母也来了。江母看到小胡适眉清目秀,聪敏伶俐,就有意招他为女婿。但胡母未曾答应。她考虑到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不合时俗。而且,江冬秀属虎,据民间说法,属虎的女人将是母老虎。但江母并不考虑这些,只一意招胡适为婿。江母托胡适的本家叔叔为媒。这位媒人说动了胡母,于是就合一下八字试试。不料,八字正相合,一来二去,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就定下来了,也未征得胡适的同意。那年胡适太小,等他到了明白“结婚”这两个字含义的年龄,已经是木已成舟了。

订婚后,胡适到上海读书,留学美国,一去十多年,直到1917年回家结婚,从未见过江冬秀一面。所以胡适的婚姻是不折不扣的旧婚姻。这对于中国新派的第一号人物来说,与其说是滑稽,不如说是讽刺。胡适幼年丧父,是母亲一手将他抚育成人,慈母的影响在胡适一生中都不绝如缕,使他受益,更使他想冲破而无法冲破。所以,胡适虽然极力主张婚姻自由,主张破除陋习,但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他接受了这份“苦涩的礼物”。

他们之间有爱情可言吗?

一次,胡适病了,不认识多少字的江冬秀写信问候他。胡适为此曾写了一首诗:“病中得他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这首诗几乎代表了胡适终生对江冬秀的感情,只是“欢喜”而已。

1917年冬,时任北京大学教授的胡适回故乡完婚。从他们结婚照上看来,江冬秀长相极为一般,但是眉宇之间却隐隐透出一股杀气。而胡适恐怕还没有尝过老婆的厉害,笑得和一朵花一样。

婚后,胡适为使冬秀照顾母亲,就自个儿回了北京。直到1918年,江冬秀才离开乡村,到胡适身边。自此以后,天涯海角,江冬秀总是伴随着他。以至于唐德刚戏言:“胡适大名重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

新婚感情有点甜

新婚燕尔,小夫妻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他们一起逛琉璃厂,出入于各大古董店;一起去前门大栅栏买东西、看戏。空闲时,相约到便宜坊去打牙祭。前门和大栅栏都是北京着名的商业区,车水马龙,人流如潮。前门位于北京的中轴线上,十分繁华。大栅栏东起前门,西至煤市街,在北京人人皆知。至于便宜坊更是北京着名的老字号了,它在菜市口米市胡同,这里的焖炉烤鸭全国驰名,与全聚德比起来,甚至更正宗一些。

每适佳节,江冬秀都要按照家乡的风俗来过节日。元宵节,端阳节,中秋节,她都要做徽州菜,在这些节日,找些朋友欢叙一次,吃些家乡菜,真是一件欢乐的事情。江氏还擅长做腊八粥,胡适则是最爱吃不过,有一次与程仰之打赌吃腊八粥,结果胡适赌输了。欢聚之时,他是最高兴不过的,还经常讲一个怕老婆的玩笑,他说:“太太年轻时是活菩萨,怎好不怕!中年时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说完后,自己都哈哈大笑起来。胡适开玩笑时决不会想到,这些玩笑日后竟会一一应验。

爱热闹的江冬秀一过年总要拉着胡适去逛北京的庙会,尤其是厂甸庙会。

胡适逛厂甸的主要目的是为买书和一些小件文物。琉璃厂是由书摊、书铺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厂甸庙会上,书摊也占有重要地位。大书摊多在海王村公园和土地祠内,出售的多为线装书,其中不乏精刻孤本。书摊是文人学者经常涉足并流连忘返之处。很多学者尽管是挚友,但由于彼此都很忙,平时很少见面,但往往在厂甸的书摊上不期而遇。此外,庙会还有很多玩具,还有许多江冬秀喜爱的小吃摊,大糖葫芦、杏仁茶、茶汤、豆汁、棉花糖以及各种传统小吃应有尽有,处处充满节日的喜庆气氛。

江冬秀平时在家里喜欢打扑克,做安徽锅,请客,爱热闹,家里常常高朋满座。她在厨艺上可是一把好手。胡适的朋友石原皋30岁的时候,家眷都还在家乡,单身在外,江冬秀就热情的要为他过生日,在胡适的家里请了两桌客,江冬秀亲自下厨,大菜里有一个徽州着名的“一品锅”,这是一只大铁锅,口径差不多有二尺,热腾腾的端了上桌,里面还在滚沸,一层鸡,一层鸭,一层肉,点缀着一些蛋皮饺,紧底下是萝卜白菜。胡先生详细介绍这一品锅,告诉客人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汤,都在其中矣。对于胡太太的烹调本领,他赞不绝口的还有一个大砂锅,里面有三斤重的一只大母鸡,三四斤重的一只蹄膀,三十六个鸡蛋,全家吃的兴高采烈,不亦乐乎。石原皋只花了十几块钱的买菜钱,其他的都是胡家的。这一天,初得贤妻的胡适在朋友面前特别有面子。

出乎胡适之预料,江冬秀并不像一般的乡村女子那样羞怯、胆小,这样一个琐碎的女人却有一种男子的气概。她颇能果断,而且具有一种泼辣的办事能力。到北京后,梁实秋要和他好脾气的太太离婚。江冬秀看不过去,就帮助梁妻。闹到法庭打官司的地步,江冬秀也不害怕,亲自到庭为梁妻辩护,终于使梁实秋败诉,这事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京都。江冬秀的胆大由此可见一斑。夫妻两个也常常以此作为笑谈。

婚姻束缚多起来

这样,小两口的日子过的还是很红火的。但是渐渐的,胡适就感觉到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离自己越来越远,而束缚却越来越多。比如饮酒,人们都知道胡先生虽然酒量不大,但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结婚,请他证婚(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筵席只预备了两桌,礼毕入席,每桌备酒一壶,不到一巡而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为难。主人连忙解释,说新娘是Temperance League�节酒会的会员。胡先生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说:“不干新郎新娘的事,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今天真高兴,要再喝几杯。赶快拿酒来。”主人无可奈何,只好添酒。但胡适结婚以后,一有好友设宴相待,有酒如渑,胡先生就赶紧从袋里摸出一只大金指环给大家传看,上面刻着“戒酒”二字,这就是胡太太送给他的。反差之中,可以看出胡适生活的变化。

而导致他们感情出现裂痕更深的原因,则是两人性格与知识层次的冲突。

胡适为人宽厚、热情、真诚,他不像鲁迅那样尖刻,徐志摩那样多情,郭沫若那样势利。在北京,胡适家里每到星期六总是高朋满座,各界人士,包括商人和贩夫,都一律欢迎。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他尽力解答。对穷困的人,他接济金钱;对走入歧途的人,他晓以大义。也有人只是去问候,他便报以零零散散的闲谈。客人辞别后,都有不虚此行之感。他的朋友,或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实在太多了,以至有一次幽默杂志《论语》宣布:这本杂志的作者也不许开口“我的朋友胡适之”,闭口“我的朋友胡适之”。胡适的为人可见一斑。

有件事最能说明胡适的作风,也就是他与街头小贩的友谊。袁瓞是个卖芝麻饼的,空闲时也读些有关政治的书。有许多问题使他困惑,却想不出答案,于是写信向胡适请教,问:“英国为君主制,美国为民主制,实质上是否相同?在组织上,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是否以英国的较好?”胡适不仅热情的回信,还在文章中写道:“我们这个国家里,有—个卖饼的,每天提着铅皮桶在街上叫卖芝麻饼,风雨无阻,烈日更不放在心上,但他还肯忙里偷闲,关心国家的大计,关心英美的政治制度,盼望国家能走上长治久安之路——单只这一奇事已够使我乐观,使我高兴了。”后来,袁瓞常到胡适的办公室去看他。胡适出门,总先写信通知袁瓞,以免袁瓞枉跑那么远的路去。有一次袁瓞以为自己生了鼻癌�后来才知道不是,胡适替他写了封信,介绍他去看医院,并且表示愿意代付一切费用。

胡适不是那种把自己的才能深藏起来的人,他有什么就拿出来什么。他是什么人,全都摆在那儿。从前上海的左翼作家,在鲁迅领导之下,曾向他”围剿”多次。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为《鲁迅全集》的出版而四处奔走,却无人愿意帮忙,不得已求助于胡适,胡适马上着手运作。他从未计较过恩怨得失,不管是友人,还是曾经反对过自己的人,他都尽全力帮助。在中国这样的国度里,发怒易,发牢骚更易,但平和待人,谦和做事,则是十分之难。

另外两个人们用来评价胡适的词,就是“善良”和“正直”,这里就必须讲到他和“末代皇帝”溥仪的故事了。溥仪读了胡适的《尝试集》和《胡适文存》,非常欣赏。15岁的他十分想见见这个新派领袖长得什么样,所以他装上电话后,一时好玩,就给胡适拨了一个:

“你是胡博士吗?好极了,你猜我是谁?”

听到是一个孩子在讲话,胡适有些发懵。“您是谁呀?怎么我听不出来呢……”

“哈哈,甭猜啦,我是宣统啊!”

“宣统?好怪的名字……是……是皇上?”

“对啦,我是皇上。我听到你说话了,但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儿,你有空来宫里,让我瞅瞅吧!”

不久,胡适就来到宫里拜会溥仪,这时的溥仪一身平民的打扮,桌上放着《晨报》、《英文快报》等报纸和杂志。两个人谈得很投机。溥仪最后说:“我们做错了许多事,到现在还要浪费国家的钱,心里很不安。我本想独立生活,但老人都反对,因为我一独立。他们就没有了依靠!”

胡适答应以后多找一些书给溥仪后就离去了,但是这20分钟的会见却激起了胡适对溥仪的同情。不久,这件事情就激起了轩然大波,众多批评轰然而至,最激烈者,恐怕就是鲁迅了,但是胡适却一点不把这些批评放在心上。不久,冯玉祥将溥仪逐出皇宫,几乎所有的人都拍手称快,只有胡适极力为溥仪鸣不平,谴责冯玉祥驱逐孤儿寡母是“东方的野蛮”。现在看来,在那个军阀当道的时代敢于这样做,恐怕不仅仅需要“善良”,更需要的是“勇气”。

江冬秀的性格应该说恰好相反,时人曾盛传江冬秀泼辣如母老虎,徐志摩就曾写诗,说胡适于江氏之外,不敢造次,是因“为恐东厢泼醋瓶”。为一点小事,江氏就吵闹不休。尤其胡适是一代学术领袖,经常有崇拜他的知识女性登门拜访,却惹得江氏醋意大发,采用“非常手段”来整治“负心汉”。这就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胡适怕老婆的传闻不胫而走,传为笑谈;二是胡适在家中的地位急转直下。胡适有一张婚后的全家福照片很说明问题,江冬秀端坐于太师椅上,颇有“一家之主”的风范,而胡适和儿子则规规矩矩的垂手站在两边,胡适的目光中还透出几分惶恐,让人忍俊不禁。这张照片,可算是这个家庭权力配置最生动的写照了。

胡适与江冬秀在知识层次上的差别也是同样太大了,一个是名闻天下的新学术领袖,一个却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小脚太太,两个人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更不会有我们所想象的那种浪漫的故事,两人之间除了偶尔有一点火花外,大部分时间都太平静了,平静地激不起一点涟漪。

令人不解的是,而后几十年这样沉闷的生活中,胡适遇到了太多才貌远胜江冬秀而又爱慕自己的知识女性。但是他却始终未敢越雷池一步,发动家庭革命。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其一,在喝过洋墨水或富贵显达者纷纷喜新厌旧,家庭革命,抛弃了糟糠之妻的新潮中(包括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这些有成就的作家),胡适能忍他人所不能忍,和江冬秀“恩爱”相处,便在朋友中受到特别的敬重。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爱面子好名的胡适也为此而自豪。傅斯年就曾对胡适说,我们这些新派表面上西化,生活上却还是很传统的。胡适深有同感,他以洋博士的身份娶乡下女子江冬秀,朋友们非但不鄙薄他,反而对他深表敬意,为他的自我牺牲而感动。

其二,江氏深谙驯夫之术,整治胡适这样好面子、好为人师的学者,她是最拿手不过了。胡适的弱点被聪明的江冬秀摸得一清二楚:胡适爱名,爱面子,爱保持他那作国人导师的圣人形象,所以,一发现胡适的婚外恋情,江氏就泼而又泼,恨不得拉着胡适到大街上找街坊邻居们评理,这些招术屡试不爽,吓得胡适噤若寒蝉。

胡适为人谦和,最不愿的事就是与人吵架,尤其是与自己的妻子,他宁愿一个人吞下这颗苦果。在郁闷的时候,胡适经常出外到广和居借酒浇愁,或者到陶然亭和什刹海散心。徜徉于清山秀水之中,胡适逼迫自己逐渐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柱杖落手心茫然

胡适打心眼里痛恨这个婚姻,但是他不敢下定决心。他总是在学界领袖的地位与生活的自由之间衡量。应该说胡适的悲剧,不仅仅在于江氏的凶悍,更是因为胡适自己的懦弱。

这次,大概在上演了一出家庭暴力之后,忍无可忍的胡适赌气之下来到杭州疗养。就是在那里,他结识了一生中最为真爱而又无法与之携手的女人,曹诚英。

曹诚英也是安徽绩溪人,1902年生,小胡适11岁。她与胡适有些亲属关系,是胡适的三嫂的同父异母妹妹(裙带关系好长啊)。1917年,胡适归乡结婚时,曹诚英做伴娘。也许就在这一次婚礼前后,胡适真正的恋情悄悄滋生了。胡适曾做一首诗,题名“怨歌”,专写他与诚英的往事,其中就承认他与曹诚英一见就有意思,“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婚(嫁)时。”

那段时间,胡适自谓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幸福滋味。徐志摩说“适之是转老还童了”。可见,胡适在青山绿水之间,心爱女性之畔是何等一副样态。

1924年,胡适和曹诚英的关系日趋明朗,在沪杭求学及谋生的亲友大都知道这事。胡适在这年春天,开始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不听则已,一听勃然大怒。她从厨房中拿把菜刀,说:“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孩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孩子不要了。”当下吓得胡适面如土色。江冬秀也不避亲近的人。一次,石原皋在场,江冬秀说起此事,想及自己十多年的等待,忍受种种流言蜚语,真是越想越气,越说越怒,随手抓了把裁纸刀要向胡适掷去。多亏石原皋劝住,才未酿成家庭血案。

胡适的悲剧在于,在爱情面前,不敢坚定的选择自己所爱的人。在胡适的人生中,更重要的不是爱情,而是事业,是自己国学大师的形象。所以,当爱情受阻时,他是很难有不顾一切的牺牲精神的,胡适此时所想的,不是像浪漫诗人一样为爱情而牺牲,而是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传出去让别人笑话。

“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家有悍妻,胡适又能如何呢?他只好让曹诚英堕胎,答应保送她赴美留学,此事才告终。“一枝浓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就此事,胡适留下了不少情诗,其中一首无题诗可见胡适“胆小君子”的本色:

隐处西楼已半春,

绸缪未许有情人。

非关木石无思意,

为恐东厢泼醋瓶。

真爱就在眼前,这何尝不是一种苦涩?这种苦涩,胡适一生都不曾忘怀;这种苦涩,使胡适对人生有了彻骨的体验。他后来不顾悍妻的极力反对,为再婚的徐志摩做公证人,对沈从文追求张兆和表示理解,与其说是价值观的驱使,不如说是自己内心对自由和真爱的呼唤。中国的学者,能从名利的俗世界中跳出,寻到属于自己的世界,真是非常不易,胡适从精神上做到了,但是他的双脚却始终无法迈开。

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流过,十几年后的胡适已经对这一切淡然处之了。他也不在意别人讥笑他“惧内”了。胡适甚至开始收集各国关于“怕老婆”的文学故事、笑话和漫画,然后得出了一个搞笑的“发现”: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里,只有德国、日本、苏联三个国家没有“怕老婆”的故事,所以凡是有怕老婆故事的国家,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凡是没有这种故事的国家,都是独裁或集权的国家。胡博士这样用“科学实证”来为自己“惧内”辩解,真让人哭笑不得。

Ⅲ 胡适的爱情

胡适一生,给予他声誉的是他的婚姻,给予他痛苦的也是他的婚姻。

从何说起?从胡适之母说起,胡适的母亲早年守寡,含辛茹苦的将胡适抚养长大,并积极支持胡适出国深造,可以说,胡适极高的文学造诣,与他母亲的重视文化息息相关。

母亲为了供养胡适出国读书,总是省吃俭用,生活拮据,这让本就是孝子的胡适知道了,内心早已经是万般愧疚。

胡适只愿自己用功读书,将来回报母亲。然而,在一封家书中,胡适得知母亲给他安排了一桩婚事。那名女子叫江冬秀。

胡适知道,这个女子没有多少文化,而且思想传统,裹着小脚。这对于一个出国在外,做博士而且接受了五四新思想影响的先进者来说,内心是万般抗拒的。

所以,胡适有段时间,是不理会这桩媒妁之姻的。他甚至回书信痛诉自己的心扉:“合约择日,儿所最痛恶深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中人说此女。…”除此之外,胡适和美国女郎韦莲司,一名大学教授的女儿谈过恋爱,两年间,写过一百多封情书。与美国留学才女陈衡哲也有一段恋情。

然而,这些他所追求的自由恋爱,还是被活生生的现实打败。

胡适的母亲日渐年迈,许多事情自己不能独立完成,而在农村,已经成为胡适名义上妻子的江冬秀,毫无怨言的为胡适的母亲分担着家里家外的事宜。

于是,胡适动摇了。

第一,他无论如何都不愿违背母亲的要求,因为对于胡适而言,母亲对他意义重大,母亲为他付出了所有,他为母亲付出些东西换回母亲点笑颜和快乐,又怎样呢?

第二,江冬秀虽然文化水平低,但却有传统中国女性的纯朴和善良。特别是在对待胡适母亲的行为上,让胡适大为感动。

胡适对于江冬秀的态度转变了,他还写下了一则日记:“冬秀长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因此,当他接到家中照片,见冬秀也站在母亲身旁,便在照片上题诗并信誓旦旦,表示要与冬秀同老畦亩,同偕到老。

果然,胡适如期而至。

1914年12月30日,胡适与江冬秀举行婚礼,他终于没有背弃文化不高又小脚的江冬秀。终于还是遵从了包办婚姻。终于还是遵从了名分,放弃了爱情。

他们的婚事,在五四时期,曾经获得社会上各种人物的赞许,这对于十分爱惜名誉的胡适而言,或许是一种宽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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