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健康证明怎么开
健康证明怎么开
健康证明怎么开
健康证明一般在疾控中心和指定医院办理,具体情况到现场咨询。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贰’ 体检健康证明怎么开
体检健康证明开具的方式如下:
1、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
2、领表处领取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去交费处缴纳体检费用即可。
法亏厅键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销巧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办理健康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1、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3、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伏逗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