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考疫情登记表健康结论怎么写
1、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从考前第14天开始(5月24日)至高考结束,所有考生裤昌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则清的,要及时报告。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胡盯扒表》或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连续上报考前14天体温。
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码”以及14天健康记录。考试期间,考生健康情况落实晨(午)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积极配合防疫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对有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
若体温仍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及时进行评估,在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综合研判提出参加考试的条件和措施。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
3、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规定和要求,进出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试区域内滞留。要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㈡ 高考核酸检测要求
高考核酸检测要求:
1、考生要做好考前14天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筛查。
为避免因疫情变化影响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须在本省市且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按学校(报名单位)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即日起有省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2、滞留外地的高考考生
目前仍滞留在外省、外市的考生,须不迟于高考前14天(5月24日)返回报考所在地。
此外:因滞留考生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地中学或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摸排信息,由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