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法典对生命健康权的规定
法律分析:生命健康权包括两个要素,一个生命权,二是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权的前提条件。而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的保障。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尊严和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㈡ 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它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 由生命权和健康权组成;
2、生命权是最高人身权利,是行使其它权利的前提;
3、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是重要的人身权利。
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法律保护:(重点)
1、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 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搜查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2、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公民有违法嫌疑需要拘禁的,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
3、 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伤害他人生命和健康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特殊保护。
四、自觉依法维护(五类)权利:(难点)
1、当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应报警,呼救或其它机智应对;
2、当受到侵害后,要依法维权:如直接协商;向有关部门申诉;请求有关组织调解;请仲裁部门仲裁;提起诉讼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
3、要遵纪守法,不去侵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