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体检证和健康证的区别是什么
体检证只能证明你经过身体检查,而健康证是而过体检来证明你是否健康,有无疾病。
❷ 入职体检和健康证体检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一、健康证主要是检查是否有肝炎及肠炎等传染性疾病,以避免带病上岗传染给接触的其他人。主要目的是避免聘用有传染病的人,若有其他非传染累疾病也不在这健康证范围内。而入职体检要依据各用人单位的要求,除了避免传染病外,一般单位还会查看心电和腹部超声,甚至还有要求更多的,主要目的就是聘用一个完全健康的人,避免入职后出现原来就有的疾病而影响工作。
二、健康证的办理流程:
1、携带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相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卫生机构)到前台询问工作人员具体流程,一般到表格,填写基本个人信息,粘贴照片(有些地方免费拍照,问),然后到价格处,然后支付体检费用(不同费用)。
2、然后逐一进行各种体检,首先到实验室采血(一般在每天上午9点前进行),采血后按约5分钟,以避免继续出血。然后做肛门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大肠杆菌、肝炎等传染病,如有肛门疾病,提前向医生解释。然后是内科、外科常规检查,内科主要测量血压,听心跳。然后去胸部透析室做x光胸部透析。
3、体检后,询问工作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培训时间、地点。然后拿着相关的肛门疾病,提前向医生解释。然后是内科、外科常规检查,内科主要测量血压,听心跳。然后去胸部透析室进行x光胸部透析。体检后,询工作人员的健康法规知识。
4、培训后,询问工作人员的时间、培训地点和地点。培训和地点。那些通过的人员的时间和地点可能会有所有所有差异。然后,他们也可以去参加培训和地点的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衍生问题:
健康证不合格可以办第二次吗?
可以再办一次的。办健康证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体要根据检查医院的情况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健康证。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了劳动者具备就业的健康素质。
❸ 体检和办健康证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体检和健康证是有区别的。体检通常对全身的健康状况,做全面的评估。体检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功能,肺功能,肝,胆,胰,脾,肾等的检查。健康证的检查的目的是有无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能否适应餐饮工作,检查项目比较局限,通常包括大便培养霍乱弧菌、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胸部正侧位片检查有无肺结核。健康证明书和体检报告的主要代表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身体健康都是可以的,选择一种健康证明书以及体检报告都可以,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单位的规定来确定,做这些检查要到医院空腹,否则会影响生化检查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❹ 办体检表和办健康证是不是一样的
不一样。
1、概念不同:
健康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的行业从业健康证明。
体检表是在检查方为检查者提供的检查结果,体检表是当时领上检查完以后填好,体检单位留底。
2、用途不同:
健康证是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体检表只是身体检查健康报告,是体检过程记录的指标结果。
(4)体检和健康证明有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健康证办理意义:
一、卫生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上岗人员实施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耐心进行卫生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卫生监管部门应要求从事餐饮、理发、浴池等服务行业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健康证。
三、经营者和服务人员要明确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❺ 健康证和入职体检有什么区别
健康证与入职体检主要区别在于作用。健康证作用在于避免聘用有传染病的人;入职体检除了避免传染病外,聘用一个完全健康的人,避免入职后出现原来就有的疾病而影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