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国各地健康码名称是什么
全国各地健康码名称如下:
北京——北京健康宝主管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津——津心办天津健康码主管单位: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上海——随申码主管单位: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重庆——渝康码主管单位: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河北省——河北省健康码主管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河南健康码主管单位:河南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主管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山西健康码主管单位:山西省卫生健康。
湖北省——鄂汇办湖北健康码主管单位: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湖南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卡主管单位:湖南省卫健委。
浙江省——浙江健康码主管单位: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苏康码主管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安康码主管单位: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福建省——福建八闽健康码主管单位:福建省数字办。
广东省——粤康码主管单位:广东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吉林省——吉祥码主管单位:吉林省数字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龙江健康码主管单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健康码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辽宁省——辽事通主管单位: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四川省——四川天府健康通主管单位: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贵州省——贵州健康码主管单位:贵州省大数据中心。
海南省——海南健康码主管单位: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云南省——云南健康码主管单位;云南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陕西省——陕西健康码主管单位:陕西省大数据集团。
甘肃省——甘肃复工卡。
青海省——信康码主管单位: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西藏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疫健康信息码。
全国通用版——国康码主管单位:国务院。
② 健康码是归公安局管吗
健康码属于大数据直接归卫生部门来进行管理的。统一管理。
2021年3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介绍,国家卫健委通过基础数据的互认共享,会同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
制定了健康码管理与服务的制度,明确了赋码和转码规则,清理规范现有的各类疫情防控码,原则上一个省(区、市)只保留一个统筹建设的健康码,全国基本实现了健康码的“一码通行”。
为了便利个人申领和使用健康码,国家卫健委明确提出了相关举措:一是个人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显示的“无异常”信息或各地健康码“绿码”,即可在交通卡口、居住小区、车站、机场、港凳迟口、客运站、轮渡和开放运营的码头、医院、公园等地通行,无须申领和出示到访地的健康码。二是完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使用健康码毕纳。各地健康码要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一人绑定多人等功能,支持用同行家人、朋友的智能手机来代领健康码,
这样就方便不太习惯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出行。三是允许纸质的健康码“绿码”或“无异常”通行。四是经本手粗没人授权,可以通过查询身份证件等方式授权工作人员代查健康码,这样就方便不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出行。五是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六是加强健康码数据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数据的泄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③ 健康码归哪个部门管
健康码归哪个部门管这号码应该归卫生检疫和规定的防疫部门管理。
④ 健康码黄码肖寨门镇哪个部门管理
归当地卫健委管。
健康码属于大数据,直接归当地卫生部门来进行统一管理的。健康码变黄码或红码,应立即向所在地社区、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不要外出,待疫情工作人员进行排查、研判后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⑤ 健康码问题找谁投诉
1、乡镇(街道)设立专门机构受理健康码赋码申诉;
2、乡镇(街道)接到受理申诉后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申诉人员具体情况,报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公室;
3、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公室进一步调查核实,确需转码的报市疫情防控办公室;
4、市疫情防控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健康码解码管控工作专班予以转码。
拨打12345进行投诉,在本省市推出的健康码应用找到“黄码申诉”进行申诉。
在新冠疫情的防控中,个人信息“健康码”的开发与应用是我国“数字抗疫”领域的重要创新。健康码赋码规则主要由各省级行政单位制定,而在不同的省份,主管单位并不相同。例如,北京市“健康宝”主管单位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局;江苏省“苏康码”主管单位为江苏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健康码主管单位为湖南省卫健委;而辽宁省“辽事通”的主管单位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和省信息中心。
健康码是以实际真实数据为基础,由市民或者返工返岗人员通过自行网上申报,经后台审核后,即生成的属于个人的二维码。该二维码作为个人在当地出入通行的一个电子凭证,实现一次申报,全市通用。 [1] 健康码的推出,旨在让复工复产更加精准、科学、有序 [2] 。
2020年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落实“健康码”全国互认、一码通行。 [3]
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要求春运期间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避免因扫码造成聚集 [4] 。2021年春运期间健康码全国互认。“码”上加“码”是个例、是特殊,确有原因暂不能与其他地区互认的,要先报告 [5] 。3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国基本实现了健康码的“一码通行” [27] 。3月30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防疫健康码”已整合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相关信息,可在健康码中显示用户,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等行程信息了,助力健康码 “一码通行” [28] 。4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介绍举行的中韩外长会晤成果时表示,双方支持将在本国的对方公民纳入疫苗接种范围,协商建立健康码互认机制
一、全国层面
国务院颁布过相关规定,但层级很低,属于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内容大致是健康码互通互认、建立健康码数据库。
卫健委也颁布过相关规定,层级依然很低,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内容大致是要完善健康通行码“绿码”判定标准、“红码”退出机制,提高健康通行码的准确性。
总结:国家层面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健康码的申领、运用、管理进行规定。
二、地方层面
地方性的规定比较多,先说总结:1.地方性的规定也仅限于地方规范性文件,层级非常低,没有达到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级别。2.各个地方对健康码的管理标准并不统一。
举几个例子:
重庆市
2021年11月7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布《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红码人员禁止出行;黄码人员限制出行,黄码急诊就医人员按疑似新冠病例提供诊疗服务,其他黄码就医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西省
2022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广西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红码、黄码、绿码人员按照最新《广西健康码定码和转码规则》进行管理。我查了一下最新的《广西健康码定码和转码规则》,红码实行集中管理(特殊情况可居家医学观察),禁止出行;黄码人员限制出行,但对如何限制(比如就医人员)并未进行细化规定。
河南省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河南省“健康码”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红码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黄码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该办法未对红码、黄码人员如何就医进行规定。
辽宁省
未见有健康码管理的相关规定,丹东市也无相关规定。
其他省份
有的省份在省级没有统一的健康码管理规定,但下属市有相关规定;有的省份则完全空白。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思考
疫情已是第三个年头,健康码也伴随了我们三年,但健康码管理如此混乱是我未曾想到的。
哪些情况应赋予红码和黄码?谁有权赋予红码和黄码?红码和黄码人员紧急情况(比如就医)如何处理?滥用健康码的隐私信息如何处理?
这些问题是否应该有统一的规定?
既然健康码在我们生活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希望立法部门能急民之所急,尽快出台统一规定。
我今天特意学习了一下《人民警察法》,该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⑥ 健康码归哪个部门管
健康码属于大数据直接归卫生部门来进行管理的。
⑦ 红码赋码是什么单位给的
是由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赋码。
健康码赋码分别为红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红码”)、黄色健康码(以下简称“黄码”)、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绿码”),并根据赋码颜色对相关人员实施相应防疫管控服务措施。
红码表示处于高风险状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赋红码:
1.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4.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6.近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
7.经属地疫情防控办研判应当赋红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