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食品健康证体检有哪7项
法律分析:主要检查项目: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根据自己选择的检查套餐不同,健康证体检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常规的健康证体检项目包括:
常规检查包括:营养、发育、血压、身高、体重;
内科检查项目:胸部、肺部听诊、心率、心律、杂音、肝、脾等;
外科检查项目:淋巴、甲状腺、脊柱、四肢;
化验检查项目:乙肝两对半;胸透 对心、肺、膈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B. 办健康证需要检查哪些项目
办理健康证,一般来说是检查常见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等这些检查的,当然,还有一些,体格检查,比如检查视力,听力。
需要空腹,不能吃东西去进行检查的,检查前三天,不要进行过分激烈的运动,不能喝酒,以免肝功能损伤,通不过。
健康证规定持证人一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2)食品及公共场所健康证体检什么扩展阅读:
健康证的办理流程: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6、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C. 北京健康证体检项目
一、证件类型
1、健康证类型分为食品安全类和公共卫生类;
2、食品安全类:从事直接与食品有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食品健康证,任何需持有健康证工作的人员也可办理食品安全健康证;
3、公共卫生类:从事非直接与食品接触工作的人员;
4、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二、检查项目
1、一般检查:询问病史(既往史)和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如视力、色觉、听力、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皮肤、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等;
2、抽血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甲型肝炎抗体(抗HAV)测定、戊型肝炎抗体(抗HEV)测定;主要检查是否患有病毒性肝炎;
3、便常规:明确有无肠道致病菌,用于诊断痢疾杆菌、伤寒或副伤寒;
4、X光胸透:明确是否有活动性肺结核;
Tips:不同行业的健康证明的检查项目略有区别,请以当地疾控中心要求为准。
三、办理须知
1、体检前需准备个人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
2、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
3、预防性健康检查需每年进行一次,证件有效期为自体检合格之日起的一年;
4、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者,不予办理健康证;
5、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不能取得健康证明,疾病完全康复后方可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