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业健康检查有哪些项目
一、体征:
1..一般情况,包括脉率、血压; 2.五官包括视力、晶体、眼底、外耳、听力、鼻、口腔、咽喉; 3.内科包括心脏、肺、肝、脾; 4.外科包括甲状腺、浅表淋巴结、皮肤黏膜; 5.神经系统包括皮肤划纹症、膝反射、跟腱反射、肌力、股张力、共济运动、感觉异常、三颤、病理反射; 6.其他
二、化验及其他检查 包括 血 尿、 肝功能、 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B超、脑电图、听 视觉诱发电位、神经肌电图等
三。其他
② 职业健康应该做到哪些
职业健康应做到,血压,视力 ,听力,心脏,脾胃,神精系统,5皮肤黏膜,甲状腺等,以上全部正常为准
③ 什么是职业健康
什么是职业健康?就是职业卫生;什么是职业卫生?就是劳动卫生;什么是劳动卫生?就是劳动保护;什么是劳动保护?就是劳动安全;什么是劳动安全?就是职业安全与健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3.1职业健康监护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
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
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全文没有“职业健康”独立的定义,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档案”的定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在《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中,“职业健康”有21处,有“职业健康意识”“职业健康风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没有“职业健康”独立的措词。
④ 什么是职业健康职业健康会给人带来哪些危害
4.1职业健康
4.1.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4.1.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4.1.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4.1.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4.1.5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
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
4.1.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
4.1.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3.2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
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1.6亿人在受到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影响,每年约有230万男子和妇女与工作有关,包括近36万死亡事故,估计有195万宗与工作有关的疾病的疾病死亡。由此总总,全世界平均4%GDP的总量被消耗掉,对于生病的工人的保护,每年的费用在持续发生,疾病和损伤引起的就业——不仅是劳工权利,而且是一项基本人权。
⑤ 什么是职业健康,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
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工作条件中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以防止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损害;是以职业人群作业环境为对象,通过识别、评价、预测和检测不良职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处理职业性有害因素所改健康损害或潜在健康危险、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从而达到保护职业人群的健康、提高职业生命质量的目的。
内容参见:http://www.chemaid.com/code/codpa-23.htm
⑥ 标准化中职业健康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标准化建设中职业健康的重点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危害告示及警示、职业危害申报等内容。
职业健康管理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录入职业健康档案。对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放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职业危害告示及警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申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