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莆田办理健康证需要什么材料
莆田市食品公共行业及明神扮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介绍信(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印章);
3、从业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莆田市办理健康证的地点:
1、市级食品公共行业及药品行业从业人员:
莆田市疾控中心体检科(咨询电话:05946726891/05946726892)
2、各县区的食品公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各县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如下:瞎弯
莆田市中医院(咨询电话:05942300800)
城厢区医院(咨询电话:05948988806)
荔城区中医院(咨询电话:05947960217)
涵江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946911692)
涵江区医院(咨询电话:05946970255)
仙游县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5948250188)
秀屿区医院(咨询电话:05945891572)
秀屿区盛兴医院(咨询电话:05945619302)
湄洲岛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945080598)
湄洲湾北岸忠门中心卫生院(咨询电话激灶:05948955120)
❷ 健康证去哪里可以办理
健康证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带身份证、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相关部门领取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照片。进行各项体检。体检后到指点时间、地点参加培训。培训及体检合格者就可以去相关地点领“健康证”。
一、健康证怎么办在哪里办?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所在地疾控中心健康体检领取体检表和培训学习卡,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告改本情况。
2、完成体检,这个体检有条件可以在疾控中心完成,没有条件的有疾控中心指定某个医院完成。
3、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
4、体检和培训合格者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发放健康证。
二、办健康证都有哪些体检项目?
健康证体检项目一般来讲主要包括抽血化验、测量血压、胸透、肛检主要是为了坚持是否有大肠杆菌或者培桥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内科检查、外科检查、五官检查、肝功能检查等。
做健康证体检前最好8~12小时内保持空腹,在检查的前几天注意休息好,饮食清淡,尽量不要感冒、剧烈运动、喝酒等配友猛,以免会影响检查结果。
三、办理健康证的意义何在?
1、卫生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上岗人员实施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耐心进行卫生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
2、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卫生监管部门应要求从事餐饮、理发、浴池等服务行业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健康证。
3、经营者和服务人员要明确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四、办理健康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3、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综上所述,个人办理健康证,要先持身份证到当地疾控中心或者定点医院接受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培训结束后就可以拿到健康证。这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健康证怎么办在哪里办的有关知识。在准备体检的时候,要上午就过去,并保持空腹,具体体检医院可以登录当地疾控中心网站查询。
❸ 办健康证在哪里办
健康证办理一般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指定医院,具体看当地通知。办理健康证前要先进行健康查体,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渣正渣放健康证。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如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清闷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
❹ 办健康证在哪里办
健康证一般是在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办理。
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你开始了健康检查。它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宏樱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腔肆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蔽圆丛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腔肆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宏樱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蔽圆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