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康证不见了可以补办吗
健康证是可以补办的。
健康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在有效期内健康证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原健康证办理窗口申请补办,工本费10元;如果已经超出健康证有效期限定,则必须重新办理。
2. 健康证丢失怎么办
健康证丢了可以前往原健康证办理窗口申请补办。所需材料: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对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 电子健康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电子健康证丢失了,可以通过手机来进行办理,在手机上登录以后,然后点击打印也是可以进行办理。
4. 身份证丢了急需健康证怎么办
因为办理健康证必须要有身份证,所以在办健康证之前要先补办身份证,补办的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用来办理健康证的。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临时身份证注意事项:
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制作。
五、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拓展资料:
如何办理: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办理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
三、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 健康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健康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如果在一年内出现丢失的现象,可以去当地防疫部门进行补办。需要本人拿好身份证,以及照片即可。一般需要工本费10到20元,最好是能提供你体检的具体时间。
6. 健康证丢了怎么补办
健康证丢失是可以补办。健康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如果在一年内出现丢失的现象,到当地防疫站体检中心申请补办,如果时间太长了,需要重新体检,所要办的健康证不同,费用也不一样。
7. 健康证丢了可以补办吗,怎么办理
健康证丢了,可以到指定体检机构、或二级以上医院申请办理。
8. 健康证掉了怎么补办
健康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效期内健康证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健康证办理窗口申请补办。
所需材料:
1、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2、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9. 健康证丢了可以补办吗,怎么办理
可以补办。只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和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就可以办理了。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有资格进行办理。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9)健康证丢了怎么补办扩展阅读:
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10. 健康证已经办理了弄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健康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效期内健康证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原健康证办理窗口申请补办,工本费10元;如已超出有效期,则必须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