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证去哪里办,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健康证办理地点:
健康证的办理地点,是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健康证办理方法与流程:
(一)线下办理:
1、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相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先去前台询问工作人员具体流程,一般都是去领表处领取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上照片,然后去划价处划价、再去交费处缴纳体检费用。
2、然后逐一进行各项体检,先是到检验室采血(一般在每天上午9点之前进行),采血之后按压五分钟左右,以免继续出血。然后去做肛检,主要是检查是否有大肠杆菌、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如果有肛门疾病,提前向医生说明。之后是内科、外科常规检查,内科主要测量血压、听心跳。然后去胸透室做X光胸透。
3、做完体检之后,询问工作人员卫生法规知识培训的时间、地点。
4、培训及体检合格者就可以去相关地点领“健康证”了。
(二)线上办理:
每个地区线上办理的具体途径不同,需咨询当地线上办理健康证的具体线上路径。
以山东为例,线上办理健康证的途径是:
爱山东 → 我的数据 → 身份验证 → 领取数据 → 搜索“健康证” → 领取
三、办理健康证需要的资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盖用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用人单位的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Ⅱ 健康证去哪办理
健康证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带身份证、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相关部门领取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贴照片。进行各项体检。体检后到指点时间、地点参加培训。培训及体检合格者就可以去相关地点领“健康证”。
一、健康证怎么办在哪里办?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所在地疾控中心健康体检领取体检表和培训学习卡,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完成体检,这个体检有条件可以在疾控中心完成,没有条件的有疾控中心指定某个医院完成。
3、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
4、体检和培训合格者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发放健康证。
二、办健康证都有哪些体检项目?
健康证体检项目一般来讲主要包括抽血化验、测量血压、胸透、肛检主要是为了坚持是否有大肠杆菌或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内科检查、外科检查、五官检查、肝功能检查等。
做健康证体检前最好8~12小时内保持空腹,在检查的前几天注意休息好,饮食清淡,尽量不要感冒、剧烈运动、喝酒等,以免会影响检查结果。
三、办理健康证的意义何在?
1、卫生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上岗人员实施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耐心进行卫生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
2、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卫生监管部门应要求从事餐饮、理发、浴池等服务行业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健康证。
3、经营者和服务人员要明确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四、办理健康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3、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综上所述,个人办理健康证,要先持身份证到当地疾控中心或者定点医院接受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等培训结束后就可以拿到健康证。这就是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健康证怎么办在哪里办的有关知识。在准备体检的时候,要上午就过去,并保持空腹,具体体检医院可以登录当地疾控中心网站查询。
Ⅲ 健康证在哪办
健康证一般是在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办理。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你开始了健康检查。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