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健康证要多久
办健康证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的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检查身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书面告知劳动者。
‘贰’ 办健康证一定要一周时间吗,一天能拿到证吗
不一定。一天不能拿到证。
办理健康证需要2-7天不等,最晚一周的时间就可以拿到证了。
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在我们办理健康证的时候,需要先进行相关的体检,等到几天之后就可以领取健康证。当然这是要在合格的情况下,健康体检不合格肯定也领不到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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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在做健康证体检前最好8~12小时内保持空腹,在检查的前几天留意休息好,饮食平淡,尽量不要感冒,剧烈运动,饮酒等,以免会影响检查结果,比如说假如检查前剧烈运动,饮酒等可能会引起转氨酶和胆红素偏高,而转氨酶和胆红素是反映肝功能的指标,假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偏高了,将直接影响肝功能检查结果。
孕妇不宜办理健康证,因为胸透有辐射。
健康证的有效期为1年,应注意及时更换。
‘叁’ 办健康证需要多长时间
一周左右
“办健康证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体要根据检查医院的情况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健康证。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了劳动者具备就业的健康素质。”
‘肆’ 健康证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办下来
正常办理食品的健康证一般一个星期就可以出结果拿证了,有可能地方不同时间可能有区别,基本上一个星期就可以了。
‘伍’ 办理健康证一般需要多久
办理健康证通常需要7个工作日。
可以去有办理健康证资质的单位办理,体检的项目一般有肝功能和一些传染病的检查,下证大约需要一周时间。
‘陆’ 健康证办下来一般要多久
每个地方的健康证办理时间都有所不同,一般不超过五天就可以出证。
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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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体检时应空腹,体检前准备好大便标本。
2、单位集体体检,需提前一天办理体检有关手续。
3、办理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时需持原健康证及培训证。
四、办证程序:
填写保定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登记表-->领取体检-->培训办证凭证-->交费-->摄像-->领采血试管-->采便-->采血-->胸透-->查体-->领取培训教材-->4个工作日后取证(体检培训合格)。
‘柒’ 办健康证需要多久
办健康证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体要根据检查医院的情况确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健康证。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了劳动者具备就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体检项目都有以下内容:
1、肝功能,肝病是我国常见的疾病,可严重干扰正常工作能力,肝功能是检查有无严重的肝脏疾病;
2、胸透,可排查肺结核,也可发现常见肺部疾病;
3、血、尿、大便常规,这三项检查是健康证必检查内容,可发现常见的血液疾病、肾脏疾病、消化道疾病;
4、内外科检查,可检查血压、皮肤、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捌’ 办理健康证要多久
办理健康证大概是需要两到七天时间的。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