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健康证办理地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南京健康证办理地点:南京市疾控中心紫竹林2号83538357、玄武区疾病控制中心复兴桥22号84821513、白下区疾控中心红花地44号84413748、鼓楼区疾控中心中山北路27283401049、建邺区疾控中心曹都巷25号84469615、秦淮区疾控中心中华路545号84423838、下关区疾控中心热河南路51号58768534、雨花台区疾控中心能仁里15号5240127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