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职业健康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脊基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樱袜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好扮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思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用人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1.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l一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组织在进行伤亡事故报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第302号令——《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伤亡事故统计
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我国目前有如下规定: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1988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月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倩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职业病的防治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法共7章79条。
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的规定、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此外,该法根据所设定的制度、措施,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危害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法还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做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诫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
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n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9年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
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供参考。
‘贰’ 安全评价方法有哪些
问题一:安全评价的方法有哪些?各有何优点,缺点?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目前国内将安全评价通常根据工程、系统生命周期和评价的目的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4类。(实际它是3大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专项评价应属现状评价的一种,属于 *** 在特定的时期内进行专项整治时开展的评价。)
1、安全预评价Safety Asses *** ent Prior to Start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2、安全验收评价Safety Asses *** ent Upon pletion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3、安全现状评价Safety Asses *** ent In Operation
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问题二:定性安全评价方法内容包括哪些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安全评价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分析,安全评价的结果是一些定性的指标,如是否达到了某项安全指标、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等。(1)典型定性安全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危险可操作性研究等 。(2)定性安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优点:容易理解、便于掌握,评价过程简单。缺点:依靠经验,带伏逗有一定的局限性;安全评价结果的差异;安全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定性评价方法,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①逐项赋值评分法,简称评分法。这种方法首先根据评价对象和目的,按照系统分解(分割)的方法,编制安全检查表,确定查评项目,然后根据查评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因素的重要程度,逐项赋以同重要程度相对应的分值。具体做法上一般都先确定一个总分,然后逐项确定子系统的重要程度,即确定权重系数,根据权重系数将总分分配到各个子系统,如果需要还可按此法将子系统的总分再分配到下一级子系统,然后再按权重系数将子系统(或下一级子系统)的总分分配到各个评价项目。权重系数的确定,以往都是通过专家讨论或通过对专家的调查和咨询进行的,主要是依靠专家群体的知识和经验。这样确定下来的权重系数,大体上是能够得到公众认同的,但是为了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颂族,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确定权重系数时,如有条件可采用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方法,如:特尔菲法或功能系数评价法。②单项加权计分法。这种计分法是将评价项目的实际检查结果,根据事先规定的条件评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缺樱卖等级数不限,但整体上等级数要统一)然后根据事先确定的每个等级的权重系数(即分值)得出整体评价值。
问题三:常用的典型的安全评价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BCDE
总共有10种常用的典型的安全评价方法,这只是其中的5个。
问题四:关于学习安全评价方法的书有哪些 1.1.1 方法概述 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SCA)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为了避免检查项目遗漏,事先把检查对象分割成若干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这种表就称为安全检查表。它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目前,安全检查表在我国不仅用于查找系统中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还对各检查项目给予量化,用于进行系统安全评价。 1.1.2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 (1)国家、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国内外行业、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3)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4)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即是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而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对系统迸行分析得出能导致引发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基本事件,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1.1.3 安全检查表编制步骤 要编制一个符合客观实际、能全面识别、分析系统危险性的安全检查表,首先要建立一个编制小组,其成员应包括熟悉系统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主要步骤有: (1)熟悉系统 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消防设施。 (2)搜集资料 搜集有关的安全法规、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过事故的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重要依据。 (3)划分单元 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成若干个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4)编制检查表 针对危险因素,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参考过去事故的教训和本单位的经验确定安全检查表的检查要点、内容和为达到安全指标应在设计中采取的措施,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编制检查表。 ①按系统、单元的特点和预评价的要求,列出检查要点、检查项目清单,以便全面查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②针对各检查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列出安全指标的要求和应设计的对策措施; (5)编制复查表,其内容应包括危险、有害因素明细,是否落实了相应设计的对策措施,能否达到预期的安全指标要求,遗留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复查人等。 1.1.4 编制检查表应注意事项 编制安全检查表力求系统完整,不漏掉任何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关键因素,因此,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如下问题 (1)检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适当,有启发性。 (2)各类检查表的项目、内容,应针对不同被检查对象有所侧重,分清各自职责内容,尽量避免重复。 (3)检查表的每项内容要定义明确,便于操作。 (4)检查表的项目、内容能随工艺的改造、设备的更新、环境的变化和生产异常情况的出现而不断修订、变更和完善。 (5)凡能导致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应列出,以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能及时被发现或消除。 1.1.5 应用检查表注意事项 为了取得预期目的,应用安全检查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各类安全检查表都有适用对象,专业检查表与日常定期检查表要有区别。专业检查表应详细、突出专业设备安全参数的定量界限,而日常检查表尤其是岗位检查表应简明扼要,突出关键和重点部位。 (2)应用安全检查表实施检查时,应落实安全检查入员。企业厂级日常安全检查,可由安技部门现场入员和安全监督巡检人员......>>
问题五: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时需要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需考虑的因素还是很多的,首先要看评价人员对安全评价方法的掌握程度,评价方法很多,有的很好,有的非常适合项目,不过我觉得最关键的还是评价人员能够掌握住,那样用起来才得心应手,能发挥出评价方法的优势。第二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应该看评价项目的特点,看项目属于什么类型的评价,是预评价、验收评价还是现状评价;另外就是看是矿山类还是危化类,还是冶金建材机械等工贸类还是电力、建筑、煤矿,,,,,,,,
其他需要考虑的要看项目的特点,具体的生产经营工艺物料过程特点和项目危险程度。还有要看评价组所属机构对过程控制的要求等等。
大型项目和小项目也是不同的。
问题六:试述安全评价新方法的运用中评估程序主要有哪些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问题七: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方法有哪些 更感局势危急
问题八: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价的方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风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3 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 每年几次 0.5
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5.2.2.3 根据公式D=L*E*C计算出各危险源的风险分值D、按照风险分值大小参照下表规定确定各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1-159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
D≤20,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 20≤D≤7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D≥70,为Ⅲ级,属于显着风险,需要整改。
凡70≤D≤160时,均列为重要危险源,应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整改; 凡160≤D≤320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凡D≥320时,应停止生产和施工作业,直至采取措施使风险降低后方可重新作业。
5.3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5.3.1 根据评审......>>
问题九: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风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3 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 每年几次 0.5
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5.2.2.3 根据公式D=L*E*C计算出各危险源的风险分值D、按照风险分值大小参照下表规定确定各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1-159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
D≤20,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 20≤D≤7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D≥70,为Ⅲ级,属于显着风险,需要整改。
凡70≤D≤160时,均列为重要危险源,应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整改; 凡160≤D≤320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凡D≥320时,应停止生产和施工作业,直至采取措施使风险降低后方可重新作业。
5.3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5.3.1 根据评审组的评价结果,各单位要整理《危险源清单》、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
‘叁’ 职业病防治方法有哪些
4.1.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4.1.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4.1.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4.1.4识别新的和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4.1.5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
4.1.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
4.1.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缺基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做好岗前、上岗、离岗、应急、随访体检工作,早伏棚谨期发现、预防和治疗。
‘肆’ 常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铅档斗1)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A 以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影响等 综合方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宜将整个项目作为 一个评价单元。
B 将具有共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分为一个 评价单元 。蠢迟
(2)以工艺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A 按工艺功能划分,如原料储存区、反应区、中间产品 储存区、产品储存区、运输装卸区等
B 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C 按工艺条件划分 ,可以按建设项目操作温度、压力范 围不同划分评价单元,也可以按开车、加料、卸料、正常运 转、检修等不同作业条件划槐磨分评价单元。
‘伍’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主要有两个桥顷方法。第一个是工程分析法,通过分析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结合自己的经验,判断哪些可能会出现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第二个是类比法,通过对相同或者相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袜磨和检测,看看拟检测的企业可能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事实上,在敏好陆实际工作中,这两个方法一般都是结合在一起使用的。
‘陆’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风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3 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 每年几次 0.5
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5.2.2.3 根据公式D=L*E*C计算出各危险源的风险分值D、按照风险分值大小参照下表规定确定各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1-159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
D≤20,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 20≤D≤7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D≥70,为Ⅲ级,属于显着风险,需要整改。
凡70≤D≤160时,均列为重要危险源,应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整改; 凡160≤D≤320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凡D≥320时,应停止生产和施工作业,直至采取措施使风险降低后方可重新作业。
5.3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5.3.1 根据评审组的评价结果,各单位要整理《危险源清单》、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到体系覆盖各部门。 5.3.2 根据《危险源清单》确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在安全部的指导下,明确控制危险源风险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其内容可能涉及:
a) 采用现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等指导书实施控制;
b)对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c) 规定周期和时机,进行监视和测量; d)增加新的控制文件,明确管理措施;
e) 针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建立和保持应急预案;
f) 制定目标,建立和实施管理方案,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实现目标要求。 6 记录
《危险源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记录》 《重要危险源清单》
‘柒’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