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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吃什么减肥健康

发布时间:2023-04-15 03:15:24

1. 阿呆减肥中心(扬州江都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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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善良的死神九十五章

“兄弟,你不是饿了么?咱们找个普通点的饭店吃点东西吧。”阿呆摸了摸当初剩余的十几个金币,心中暗想,如果省着点花应该还够坚持他们到亚金族的,到了那里的魔法师工会,自己就应该能够领取工会发取的月奉了。

玄月点头道:“好啊!不过,怎么也要找家象样点的饭店吃吧,普通的小饭店不干净的。”

阿呆在苦笑中,被玄月拉进了一家米姆城最豪华的酒店,虽然这个偏僻的小城中最高级的酒店也远远比不上落日帝国那些大赌场,但阿呆还是一阵肉痛。钱啊!这东西虽然不是万能,但是没有它,就没有食物。不论你功力多高,也不能不吃饭啊!看样子,吃完这顿,恐怕自己又要想筹钱的办法了。

一进酒店,一名服务生赶忙迎了上来,他看到玄月身上的祭祀袍,眼睛顿时一亮,恭敬的道:“祭祀大人光临,小店真是棚壁生辉啊!快,里面请。”理也不理一旁的阿呆,领着玄月就向里走。

阿呆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普通的平民服装,微微一叹,跟在后面走了过去。

玄月被服务生领到雅间之中坐了下来,这里的雅间都是开放式的,处于比大厅要高一些的位置,周围有高约一米的木栅圈着,服务生递上菜谱,道:“祭祀大人,请您点菜。”

玄月接过菜谱,看向刚走过来的阿呆,道:“大哥,快坐。这里虽然算不上豪华,但也挺干净的。”

服务生惊讶的看向阿呆,之前,他以为这个高大的少年只是青年祭祀的仆人或者保镖,根本没想到他们居然是朋友,甚至还有可能是兄弟。赶忙跑过去帮阿呆拉开椅子,“先生,您请坐。”

阿呆看着服务生奇异的眼神,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又不是第一个瞧不起自己的人。“兄弟,你想吃什么就要吧,我吃什么都行。”

玄月感觉到阿呆的情绪似乎有些变化,看了他一眼,道:“大哥,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要一个天金帝国冰海寒蟹,来两只一斤以上的就行了,然后嘛,再来……”

每听到玄月点一个菜的时候,阿呆的心就颤抖一下,下意识的摸了摸怀中的钱袋,不知道自己这仅余的十几玫金币够不够付帐的。

玄月足足点了八道菜才停了下来,她所点的,每一道都是天金帝国的名菜,虽然阿呆都没有吃过,但从名字上也能听出这些食物不菲的价格。

合上菜圃,玄月向阿呆微笑道:“大哥,知道你能吃,所以我特意多点了些,呆会儿你好好品尝一下,这些菜味道都很友薯好啊!好了,你下去吧。”说完,赶走了服务生。

阿呆苦着脸坐在那里,他宁可去吃干馒头,也不愿意坐在这里等着那些珍馐。

“大哥,你怎么了?不开心么?是不是因为刚才那服务生市侩的嘴脸,这些家伙就这样,狗眼看人低,你别理他们,待会儿咱们去找个芹陵魔法师工会,给你领件法师袍,以后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阿呆叹了口气,道:“兄弟,你还不知道吧,这天金帝国的魔法师工会和大陆上的魔法师工会是两回事。恐怕不会给咱们任何东西的。”

玄月出生在教廷,除了三年前那次偷跑以外,这还是第二次离开教廷,外面的事她自然不清楚,疑惑的道:“怎么,还有两个魔法师工会?”

阿呆点了点头,将自己当初在亚琏族碰到两方魔法师对攻的事说了一遍。

“哦,原来魔法师也这么乱啊!那算了,等到亚金族再说吧,那里的魔法师工会应该属于咱们原来参与的那个了吧。毕竟你和妹妹曾经在红飓族中接受过测验,索域联邦绝大部分魔法师还应该是属于大陆魔法师工会的。”

阿呆轻叹一声,压低声音道:“兄弟,能不能问你一下,你刚才点的这些食物要多少钱?我身上的钱可不多了。要不,还是退几个菜吧。”

玄月脸上流露出一丝笑意,道:“不用退了,大哥,你放心吧,我自有办法的。”

阿呆听她这么说,以为她身上有钱,顿时松了口气,反正他是教皇的孙子,身上应该有不少钱才对,在迷幻之森他也吃了自己不少水果,回请一顿也是应该的。

这时,玄月点的八道珍馐已经一一上来,两人看着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顿时食欲大盛,相互之间也用不着客气,立刻就甩开膀子大吃起来。

那冰海寒蟹、燕翅龙虾等名菜果然味道鲜美,阿呆即使在落日帝国非常有钱的时候,也没吃过这么鲜美的食物,不禁胃口大开,和玄月一起,将这八道菜一扫而光。阿呆心想,看来,人不光要有钱,还要会花钱才行。

拍拍微微鼓起的肚子,阿呆满足的长出口气,道:“玄日兄弟,今天吃的真饱啊!还是你会吃,这些食物太美味了。”

看着阿呆心满意足的样子,好首者玄月流露出会心的微笑,“大哥,只要你吃的开心就行了,以后咱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你可不要再像以前那样委屈自己了。我一定带你吃遍大陆美味。”

阿呆笑道:“好,那我就跟着你享福了。今天咱们第一次在外面吃饭,我请客吧,不过,以后的路费就由你掏了。不知道十个金币够不够这顿饭的。”他也是试探着说说,直接让人家掏钱毕竟不太好。说着,他从怀中掏出自己的钱袋,这个钱袋正是当初哥里斯和他第一次见面时,他从哥里斯身上偷走的那个,对于阿呆来说,这个钱袋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所以贴身带着,倍加珍惜。

玄月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按住阿呆的手道:“大哥,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十个金币?买一道菜的都不够。这一桌饭菜至少也要一百个金币出去了,还是看我的吧。”

阿呆心中大惊,“什么?一顿饭要一百个金币,这也太奢侈了。兄弟,你身上带了那么多钱么?难道在凤凰之血中,怎么在迷幻之森的时候没听你说起过。”虽然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被玄月的话吓了一跳。脸色微红,刚从迷幻之森出来就让认识不久的‘玄日’花那么多钱请他吃饭,阿呆心中不禁有些不好意思。

玄月嘻嘻一笑,道:“我身上没钱啊!我出门可是从来不带钱的。以前妹妹不也是的,难道你不知道么?”

“没,没钱?”阿呆楞住了,脸色跨了下来,“我说兄弟,你既然没钱,干什么点这么好的菜,看来咱们俩要在这里刷盘子了。”

“傻大哥,你真有意思,咱们怎么会刷盘子呢?以咱们修炼的水平,根本用不着那么做。你等着看吧,我自有办法。服务生。”

服务生听到玄月的呼唤赶忙走了过来,满面堆笑的道:“祭祀大人,您有什么吩咐?”

玄月大刺刺的说道:“去把你们老板叫来。”

服务生一楞,道:“祭祀大人,您有什么不满意的么?”神职人员可是他不敢得罪的。

玄月皱眉道:“你哪儿那么多废话,叫你去你就去,快点。”

“是,是。”服务生有些慌张的离开了。一会儿的工夫,他带着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中年人走到玄月身旁,非常客气的道:“祭祀大人,我是这里的老板,真是怠慢了,服务生刚告诉我您光临本店,真是让小店棚壁生辉啊!您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玄月淡淡的说道:“你们这里的菜肴味道很好,我们非常满意,离开教廷以后,这是我吃的最舒服的一顿饭了。”

老板顿时面露喜色,道:“多谢祭祀大人夸奖,您的赞赏是小店最大的荣幸。”

“恩,你们的菜肴和服务让我们感觉很舒服,既然大家都是天神的信奉者,就送你样东西留做纪念好了,以后有空,我们会再来光临的。”说着,拿起桌子上的银勺,低低的念了几句咒语,金色神光在咒语的催动下澎湃而出,包裹着玄月的身体,顿时给整个饭店大厅都带来一股柔和而温暖的气息。

老板感受着那如沐春风的感觉,眼底流露出尊敬的神色,神态更加恭谨了。玄月冲阿呆眨了眨眼睛,金色的光芒包裹着手中的银勺,在神圣能量的注入下,一会儿的工夫,银色的勺子已经变成了金色。

玄月的表现引起了大厅内食客们的注意,在天金帝国这个信奉天神的国度中,骤然见到如此强烈的神光,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都站了起来,恭敬的向玄月行注目礼。玄月微微一笑,轻叱一声,金色的勺子飘落在桌面上,神圣光芒骤然收敛。

老板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这家饭店在米姆城中是规模最大的,平时,他经常会去城里的祭祀殿祭拜,自然知道,只有级别很高的祭祀才能释放出金色的圣光,虔诚的冲玄月道:“请祭祀大人指引迷津。”

玄月将金色勺子拿了起来,道:“我从别人那里听说,你是天神忠诚的信徒。所以才会来此代替天神赏赐你。这个勺子你保存好,上面有我封印的神圣能量。用这个勺子用餐,可以起到定心安神的作用,对身体很有补益。”

老板大喜,赶忙将勺子拿了起来,虔诚的道:“多谢祭祀大人赏赐。小人一定会谨慎的收好。”感受着勺子上温暖的能量波动,老板深知此物的珍贵,暗暗决定,以后一定将这个勺子作为自己的镇店之宝。

“祭祀大人,请您指点迷津。”

“祭祀大人,我也是天神忠诚的信奉者,请您也赐予我一样东西吧。”

周围的食客们都围了上来,能在这里吃饭的,都是米姆城中有权有势的人物,他们同样识货,一见饭店老板得了这么好的东西,顿时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向玄月恳求。

玄月站了起来,微笑道:“带有神圣气息的事物是不能多做流传的,只要你们虔诚信奉天神,就一定会得到天神的保佑。好了,老板,给我们结帐吧。我们还有事要忙。”

阿呆目瞪口呆的看着玄月做完这些,心中尚未明白她的用意,此时听到她要结帐,顿时紧张了起来。

得到金勺的老板惶恐的道:“祭祀大人,您能光临小店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您这可是折杀小人了。”

玄月微笑道:“那怎么行,我们虽然是神职人员,但吃饭也不能不给钱啊!这样会败坏了教廷名誉,天神会生气的。”

“不会,不会。祭祀大人是代表天神来赏赐我的,这么珍贵的赏赐,又怎么是这些俗物可以媲美的。祭祀大人,如果您要给我钱的话,天神一定会怪罪我贪婪的。请您收回成命吧。能请祭祀大人用餐,绝对是小人最大的荣幸。”其实,他早就知道玄月和阿呆来了,但因为以前有过祭祀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因为对方是神职人员,他也不好要。所以这次他并没有出面,可后来玄月指名要见他,不出来就不好了,以为对方是为了不给钱才叫他的,他一出来就没打算再收钱。可哪儿知道,这位伟大的祭祀竟然赏赐给他一件充满神圣气息的宝物,他现在说的都是心理话,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想请玄月和阿呆吃这顿饭。

玄月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如此虔诚,那我们也就不客气了。大哥,咱们走吧。”玄月用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瞬移魔法,金色的光芒包裹住她和阿呆的身体,在众人吃惊的注视下,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天神,这一定是天神显灵啊!”饭店内所有人都跪了下来,虔诚的念着祈神咒。

一名商人凑到饭店老板身旁,低声道:“老弟,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你看,能不能把这祭祀大人赏赐给你的东西让给我。我出高价。”

老板警惕的看了他一眼,赶忙把金勺揣入怀中,坚决的摇头道:“不行,这是祭祀大人赏赐给我的,怎么能转让呢,那是对天神的亵渎。”

周围的食客们本来都有想买这个金勺的念头,听老板这么一说,不得不打消了心中的贪欲。自以为见识了神迹的他们,又怎么敢违背天神的旨意呢?玄月给老板的金色勺子并没有骗他,其中确实被她封印住了少量神圣气息,有一定的作用,这可以算是最简单的炼器了。以玄月现在的魔法修为,自然轻易作到。后来,饭店老板到城里的祭祀殿去祈祷的时候,让那里的祭祀帮他鉴别,祭祀告诉他,勺子中蕴涵的神圣能量是他所见过最纯净的。一下使这支金勺身价大升,成为整个米姆城的一宝,这就是玄月想不到的了。

玄月和阿呆被瞬移魔法传送到饭店三十米外,玄月微笑道:“怎么样?大哥,这不是就解决了么?”

以阿呆的眼力,自然看出玄月刚才做了什么,皱眉道:“只是将自身一些能量封存在器物中,真的能值那么多钱么?”

“当然了。要不,我怎么能要那么多好吃的,大哥,你可别忘记了,大陆上的魔法师毕竟是少数,像我这样级别的神圣光系魔法师就更少了。这还是便宜了他呢,如果他把那个勺子卖了,估计上千金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阿呆心中一动,道:“那咱们以后不如去卖东西好了,这样不就有固定的收入了。”

玄月摇了摇头,道:“那样不好,这种东西如果出现的太多也就不值钱了,而且,回去以后爷爷会骂我的。我刚才这么做,既可以免去咱们的饭钱,又可以宣扬天神,一举两得,如果用神圣之力来获得自身的收益,是对天神的亵渎,我做不出来。”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对天神的执着信念早已经充斥着她的身心。

阿呆心想,自己怎么也是哥里斯老师的徒弟,对于炼器这方面可比玄月精通的多了,她不愿意借助神力炼器,难道自己不行么?随便炼点简单的东西自己还是能做到的,而且,自己的生生真气也有神圣的特性,以后要是没有经济来源,就照她的方法试试,到不愁吃穿了。他身上本来就带着不少哥里斯的杰作,但那都是哥里斯留下的遗物,他又怎么舍得卖呢。

玄月和阿呆问清路径,顺利的来到了位于米姆城中部的佣兵工会分会。由于米姆城本身的面积不大,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也自然小了许多。只有少量佣兵来回进出着,从他们身上的气息,阿呆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他们的弱小。

玄月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换去一张特级佣兵的卡片。可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实在太小了,竟然没有存货。

“看什么看?没见过祭祀当佣兵啊!”玄月看着周围那些惊讶的目光,不耐的喊着。

除了阿呆和玄月,包括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几乎同时回答道:“没见过。”是啊!教廷的神职人员在大陆上是何等地位,谁会像选月似的来当佣兵呢。而且还是个特级佣兵。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面庞,微笑道:“算了兄弟,既然这里换不了卡片,等咱们到红飓族再说吧。”

玄月哼了一声,不满的道:“好吧,那咱们走。他们的目光真是讨厌。”说着,扭头向外走去。

两人刚出了佣兵工会,一个年纪在六十多岁的白发老者突然拦住了他们。阿呆客气的问道:“老先生,您有什么事么?”

老人满面笑容的道:“两位佣兵先生,刚才我听说你们要去红飓族,是么?”

玄月心中正因为刚才那些佣兵的话郁闷,没好气的道:“您老岁数不小,耳朵到挺灵光的。”

老人尴尬的笑笑,道:“哎——,老了,老了,年轻的时候,我可是有名的顺风耳。我有件事情想麻烦二位,不知二位愿不愿意。”

阿呆道:“您说吧,是不是需要什么帮助?”

老人点了点头,道:“我确实需要两位的帮助,看两位的装束,一定是功力不弱的佣兵。我是天金帝国的商人,我们商会这次要运送一大批货物到亚金族的首都安迪司城。这一段路途不近,为了避免路上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决定多雇佣些佣兵。我刚才听里面的工作人员说,你们两位都是特级佣兵,现在特级佣兵难找啊!两位既然去红飓族,必然要路过安迪司城,所以我冒昧想请两位加入我们雇佣的佣兵之中。这样,我们的货物也就更安全了。至于待遇方面两位可以放心,对于尊贵的特级佣兵,我们是绝不会吝啬的,尤其是还有一位祭祀大人在。我们愿意出一千个金币,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阿呆对于钱本就没什么概念,够花就行,这位老年商人的样子看上去很诚恳,使他好感大增。扭头冲玄月道:“兄弟,你说呢?”

玄月想了想,道:“反正咱们也要去亚金族,就跟着他们一起走吧。老先生,那我们的吃住可都由你们包了,而且不能太差。”

老人一听他们答应了,心中大喜,赶忙道:“没问题,有两位加入,我们的商队一定能顺利的抵达目的地。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在东城门见,我们的商队会在那里集合。哦,对了,我叫木拉茨,到时候你们直接找我就行了。”说完,转身匆匆离去。

玄月微笑道:“大哥,跟着商队应该是很舒服的吧,有人管吃管住,最后还给钱,这到是不错的事。”

阿呆挠了挠头,道:“应该没那么简单吧。如果真是这么清闲,人家恐怕也不会花这么多钱雇佣咱们了。还是小心些好。”

“发生点什么才好,这样,咱们的生活才精彩啊!也才更能体现出历练的价值。走吧,找个地方休息去。”

两人随便找了家便宜的旅店住了下来,在迷幻之森中,玄月早已经习惯了和阿呆一起睡,以省钱为名只开了一间房。可当他们进房后,玄月却无奈的发现,这称为标准间的房间里竟然有两张床。不禁心中有些失落。

阿呆微笑道:“兄弟,这回我可不会挤着你了。咱们一人一张吧。你睡那边。”

玄月内心不断的斗争着,回想着阿呆温暖的怀抱,咬了咬牙,道:“大哥,这些天我都和你睡习惯了,我生性怕冷,要是一个人睡,我怕会睡不安稳的。”

阿呆怔道:“兄弟,你的身体也太差了,现在都快进入六月了,还会怕冷么?记得你刚跟我到迷幻之森的时候,还要求一个人睡呢?这么几天就适应了?”看着玄月微怒的表情,阿呆不敢再取笑他,赶忙道:“这样吧,咱们把两张床拼在一起,这样既有地方,又不会冷,怎么样?”

玄月轻轻的点了点头,“就这样吧。不过,你刚才取笑我,惩罚你拼床。”

拼张床对阿呆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几下就搞定了。现在还是下午,玄月是被阿呆驮来的,根本没有一丝困意,扭头冲阿呆道:“大哥,咱们出去转转吧,逛逛这米姆城怎么样?”

阿呆微微一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点头道:“好啊!咱们在迷幻之森的时候不就说好了么,这一路上,我都听你的。你说上哪儿我就上哪儿。就算是帮你为月月完成心愿吧。”每当提起玄月的时候,阿呆心中就一阵激荡。

玄月心中一暖,低声说道:“大哥,谢谢你。我,我……”

“好了,不用说谢了。咱们不是朋友么?走吧。”

玄月真想立刻就告诉阿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每次一想起阿呆怀中的那个冰,她的心就一阵刺痛。她曾经试探过很多次,但阿呆都在逃避着,始终不肯对他说起冰的事。阿呆越不说,她心中这跟刺就越硬,咬紧牙关,玄月决定继续隐瞒下去,直到搞清楚冰的事再考虑告诉阿呆自己的身份。

两人出了旅店,在大街上游荡着,玄月突然看见面前不远处有一家制衣店,冲阿呆道:“大哥,咱们过去给你做几套衣服穿吧。省得那些市侩的家伙老对你那副嘴脸。”

阿呆叹了口气,道:“不用了,我身上钱也不多。何况,我本身就是个平民,人家怎么看我,就由着他们吧。”

玄月执着的道:“那怎么行,你不理会他们,我可看不过去。今天在饭店的时候,我就差点和那个服务生翻脸,而且明天咱们就有上千金币的收入了,又不用为吃喝发愁。走拉,你不是说什么都听我的么?不许反抗。快跟着我走。”说完,不容阿呆反对,强行拉着他走到制衣店处。

制衣店内整齐的摆放着各种颜色的布料,在墙壁上,还悬挂着各种琳琅满目的成衣。

店员见阿呆和玄月走了进来,赶忙问道:“两位好,是要做衣服么?”

玄月指了指阿呆,道:“是我大哥要做几件衣服,大哥,你喜欢什么颜色?”

阿呆苦笑道:“兄弟,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带着好几套衣服呢。够穿的了。”

玄月坚持道:“不行,说好要做衣服就一定要做。快说,你喜欢什么颜色,不说我可替你挑选了。”

一个小时后,阿呆和玄月离开了制衣店,在玄月的一再坚持下,一共给阿呆买了三套衣服,都是标准的武士装。质料上乘,花掉了阿呆十个金币。让他肉痛不已。十个金币,能买多少个馒头啊!

“大哥,你开心点,你看,换上衣服明显就不一样了。你的武技高深,身上自然的就会透出一股气质,再有这件衣服的衬托,多精神啊!”

阿呆无奈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淡蓝色劲装,感觉自己像变了个人似的,那浅蓝色的布料非常轻盈柔软,韧性也很好,行人看到自己,再不会像先前那样把自己当做仆人看了。这身淡蓝色的劲装是玄月帮他挑的,她说,这身劲装正好能够衬托着他蓝色的长发。

突然,一个粗鲁的声音怒喝道:“他妈的,你小子找死是不是,竟然敢头老子的东西。我打死你。”

“啊——”惨叫声响起,阿呆和玄月下意识的向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一起,不知道看着什么。

阿呆道:“兄弟,咱们过去看看吧。”

玄月楞了一下,阿呆平常可是不喜欢热闹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惨叫声不断从人群中传来,两人排众而入,阿呆用柔和的斗气将两旁的人挤开,顺利的挤到了最里面。只见一名壮汉正在殴打着一名身体单薄的少年。少年被他打的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抱着头,不断发出惨叫声。

周围围观的人群不断有人喊着,“打死他,打死这个小偷。”“活该,谁让他偷东西的,该打。”

阿呆心头一震,这个被打的是个小偷么?看着这满身伤痕的小偷,阿呆不禁想起了当初自己在尼诺城牵鱼失败被打的情景。那痛苦的感觉依然历历在目,不由自主的大喝道:“住手。”身体闪出,一把抓住那壮汉的手。

那名壮汉一身标准的佣兵服装,看上去三十多岁,满脸横肉,他正在气头上,一看有人阻止,顿时怒骂道:“别他妈的多管闲事,滚开。”用力的一挣,想将阿呆的手甩掉。但他的功夫又怎么能和阿呆相比呢。阿呆叹了口气,抵消掉他挥出的一丝斗气,道:“这位大哥,算了吧。他做小偷也有自己的原因,你打也打了,就不要再为难他了。”

壮汉见拉不回自己的右手,顿时大怒,左臂猛的挥起,一拳向阿呆脸上打来。

阿呆微微皱眉。生生真气瞬间转化为斗气,白色的光芒澎湃而出,但他并不想伤人,壮汉只觉的自己的拳头被一团能量包裹住,再无法寸进。看着那感受着那澎湃的斗气能量,他跋扈的脸色顿时变了,色厉在内的喊道:“你,你想干什么?”

阿呆抓住他拳头的手轻轻一挥,将他的身体甩到一旁,淡淡的道:“我什么也不想干,只是不想让你再为难他了。”说着,他走到那被打的遍体鳞伤的少年身边,白色的光芒再次出现,阿呆用生生真气治疗着少年的伤口。

玄月走到阿呆身边,低声道:“大哥,让我来吧。”

3. 同桌冤家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着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同桌冤家读后感范文(通用1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同桌冤家读后感1

在放假的期间,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同桌是冤家》。这本书主要讲述一群四年级的小学生,同桌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发笑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有:爱哭的米小西,漂亮的艾梅儿和“假小子”桃乐乐。米小西的同桌李小野“绞尽脑汁”也要抄米小西的作业。他们经常会为了作业儿吵得不可开交。漂亮的艾梅儿是一名班长,她的同桌欧迪也是一名班长。两位班长总是喜欢比较,谁做得最好,谁又能获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桃乐乐的同桌是脾气暴躁的包小焱。桃乐乐的性格是争强好胜,而包小焱也是这样。他们总爱“斗争”。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四集《运动会开始了》这集讲的是:桃乐乐最喜欢运动会。因为每年的运动会,桃乐乐和包小焱都会参加,而且每一次都会战胜包小焱,不服输的包小焱不想输在女孩子的面前,每一次运动会结束后,包小焱总是说:“你耍赖,下次再比一次。”而事实证明,桃乐乐真的比包小焱强。这一次的运动会,包小焱居然和桃乐乐合成一个组合一起参赛,他们虽然每天都针锋相对,但是在运动会比赛的时候,他们用同学之间的默契,一次次成为了同学们眼中的“最强组合。”

读完这并弯本书,我觉得桃乐乐和包小焱每天都像“仇人”一样,大吵大闹。但是在比赛中,他们两人都停熄了战火,用同学之间的默契赢得了比赛。它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人人有一颗包容的心,一人让一步,问题就变得简单多了。”

同桌冤家读后感2

妈妈给我买了很多课外书,其中《同桌是冤家》这本书改变了我身上一些小毛病,下面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里头有很多小故事,最有趣的就是《给小火炮灭火》了。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大大咧咧的桃乐乐和脾气暴躁的包小焱是同桌,他们俩可真是冤家呀!平均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谁也不服谁,整天给班里头添加噪音,旁边的同学对他们也束手无策,到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俩人竟然都无语了。

从这故事中我受到启发,其实我跟同桌明明何尝不是这样呢,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争论了半天,而且我们之间还一根“三八”线呢,这根线让我们吃尽了苦头,当然也少不了皮肉之苦啦!还记得有一次上课,明明在写钢笔字的时候,由于写不出字,就轻轻地甩了甩,结果一滴墨水立刻在我的衣服上开了花。我一看立马火冒三丈,不顾当时同学和老师都在认真上课的情况下对他大声吆喝:“有没有搞错?你赔我衣服,我再也不想跟你坐一块了……”为了这事明明又是赔礼又是道歉的,我还是不买他的账,到最好我们冷战了,当看到这本书后才明白人与人之间要宽容斗丛对待,遇到问题时应该换个角度去思考,当时我实在太自私了,多不应该呀!若换了我不小心把墨水甩到明明身上,他估计也不会像我这样的反应,更何况这次是个意外呢!后来经过我的自我反省及主动示好,我们俩和好了,那根“三八”线也不知所踪了。

所以《同桌是冤家》这本书我建议大家都看看,书里面的精彩内容可以教会我们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同桌冤家读后感3

我喜欢看伍美珍写的各种校园小说,尤其是同桌冤家,总是让我乐开怀。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今天我有捧起一本《同桌冤家》之亲爱的实习老师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阿呆很胖、很傻、很天真。说他笨果然没错。这呆呆的胖子每次都考倒数第一,怪不得叫阿呆‘呆子’他最在头疼的就是写作文,每次都写的枯燥乏味,没有好词。可这次就与众不同了,阿呆写的《我的一家》竟然用了十几个成语,唯一的缺点就是用词不恰。不要笑,听我读一句话:“我” 爸爸经常打“我”,妈妈从不见义勇为,总是袖手旁观,因此受到班主任的吴树山的严厉批评。

在《同桌冤家》我见过凶悍的你老师李丽、高度近视的物理老师,还有严格吴树山的……可从来都没见过像阿呆一样的实习老师。他长得像阿呆,除了名字不一样,几乎跟他长得一模一样,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大阿呆”。记得他第一次上课,紧张得浑身发抖,特备是手竟在黑板上写下了“我叫好朋友希望能跟大家做个王明”王明的课堂不紧奇怪还很自由。同学们知道他很温柔,在他的课上扔纸飞机、吃零食、看漫画空蔽樱……而老师最多也就说句别玩了。后来班主任赶到好不容易才阻止了这场“悲剧”。

我们不能学习阿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不能在温柔老师的课上搞破坏。这样只会对你不好,没有好处。

同桌冤家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同桌冤家》的校园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伍美珍姐姐,书里内容幽默,风趣,看后能帮助我减压。

书中的主人公惜城是个“无耻乱句型”的学生,他很幽默,搞笑,但他的嫉妒心很强。有一次惜城在听收音机,当他听到“如果肤色粉红,脸上的绒毛细腻柔软,那么说明非常健康”时。惜城忍不住照了照自己,心想:镜子里的这个人虽然很胖,但却很健康哦!谁知收音机里又传出了一句话:“好,各位听众朋友,这次我们的《养猪专业知识》,就讲到这里。”惜城愣住了。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惜城的嫉妒班里新来的学生张翠花,他总认为是张翠花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老在心里说他的坏话。看到这儿,我也想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们班上学期新来了一个同学,他的成绩和我差不多,也是班里的好学生。由于我们的不熟悉,刚开始我俩老是对着干,互不相让,生怕自己吃了亏。后来时间长了,彼此熟悉了,好多误会都消除了,在学习上我们是竞争对手,课后去却是好哥们,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我们不能太嫉妒别人,同学之间应该友好地相处,要团结。发生了误会要及时沟通,消除误会,而不是背地里说坏话。它还告诉我:人人要学会幽默,在幽默中体会生活里无穷的乐趣。

同桌冤家读后感5

我看的书叫《同桌冤家》。它的作者是伍美珍,她是一位喜欢小朋友、喜欢开玩笑,被好友昵称为“美美”的人。

这套书非常的有趣,每个小故事看完我都忍不住要哈哈大笑。这套书里主要有四位主人翁,他们分别是憨憨的阿呆、精灵可爱的咪咪、爱读书的兔子和最会捣蛋的惜成。他们似乎天生就是两对同桌的冤家。他们的故事多得说也说不完,天天都有有趣的事发生。他们笨笨、他们闹闹、他们冒失、他们骄傲,他们时时心血来潮地异想天开,他们容易兴高采烈、容易垂头丧气……,他们和其他的同学就像是一群单细胞,个个清澈见底,超级乐观。

我记得其中的一个小故事是来了一位新的实习老师,这个老师可能比较紧张,老是说错话。他介绍自己本想说:“我叫王玲,能和你们做好朋友吗?”结果一紧张,说成了,我叫朋友,能和你们做王玲吗?她看见同学们很吵就叫同学们不要吵闹,保持安静,结果她说:“同学们保持吵闹,不要安静。”那最会捣蛋的惜成上王老师的课就开小差,结果总是闹出一个一个笑话。

这套书很幽默,在我心情不好时,我看后总是感觉轻松了很多,在学习紧张之余,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从那四位主人翁的身上我也体会到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这套书。

同桌冤家读后感6

在我们班,有一对儿出了名的“同桌冤家”,他们就是王文杰和饶俊。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你都可以听到他们喋喋不休的争论声,无论是多小的一件事,他们都可以争得面红耳赤,但是,他们又是共“患难”的“难友”。

王文杰是个爱搞笑的人。有一次在科学课上,他突发奇想,拿起胶纸就往手上粘,把整只手弄得密不透风,饶俊笑得前俯后仰,说他那是咸猪手。

饶俊又说:“你干脆把另一只手也弄上算了!”“我……我的手这样怎么弄啊?”“我帮你呗!”于是,饶俊又把王文杰的另一只手也用胶纸缠起来,然后用胶纸筒挂到王文杰肥肥的手腕上。过后,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一起疯笑起来,接着,就都双双被科学老师叫起来罚站。罚站的同时,王文杰的双手高高举在头上,惹得全班同学哈哈大笑。

夏天的时候,王文杰就带一罐冻成冰的饮料到学校,然后把瓶子倒过来接在嘴上,让汁液缓慢地流进嘴里,无论上课下课都举着这个瓶子,于是,饶俊就对王文杰说:“瞧你这贪吃样!怪不得这么胖!”“你不胖吗……”王文杰小声嘀咕着。

虽然在小事上他们争吵不停,但每当考试成绩出来时,他们便成了“难兄难弟”了。王文杰被数学老师称为“八十一郎”,因为他平时总是考八十来分,饶俊也好不到哪里去,因此他们又成了共患难的好兄弟了。

他们两个,可真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同桌冤家”啊!

同桌冤家读后感7

我最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了,这个暑假我已经读完了七本有《贪玩老爸》、《天真妈妈》、《漂亮女孩夏林果》、《疯丫头杜真子》、《同桌冤家》、《跳跳电视台》。每本都让我爱不释手,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同桌冤家》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和路曼曼是一对同桌冤家,他们两个之间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好学生,马小跳是淘气包,所以秦老师让路曼曼和他同桌去管他。老师给路曼曼一个小本子,专记马小跳的不良表现,路曼曼要管马小跳,可是马小跳不喜欢让她管。所以路曼曼和马小跳之间几乎每天都要发生一场战争!

我最喜欢两个人的战争那段了,很有趣!数学老师天天都要布置100道口算题,错一罚十。连续几天,马小跳都有错题,但路曼曼从来不会错。于是,马小跳就在做口算时和路曼曼对答案。这天,马小跳竟然破天荒地一道题都没有错,得到了老师大大的表扬。路曼曼知道马小跳和自己对答案,但没有证据于是路有一天路曼曼先写上错误的答案,等马小跳偷看完了,再写上正确的答案。这次自作聪明的马小跳可栽在路曼曼的手上了。马小跳错了五十三题,被老师训了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

看完这本书后,使我知道了在课堂上要遵守纪律,不能违反课堂纪律。要认真听老师讲课,不能走神。要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不能欺负同学。我还明白了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缺点,难免犯一点小错误,能够及时改正,也是可以原谅的。

同桌冤家读后感8

《同桌冤家》是一本特别好笑的书,有时候我心情很差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看看这本书,因为他总是让我开怀大笑!

《同桌冤家》一共有四个大主角,分别是聪明的惜城、死读书的兔子、拔刀相助的咪咪和傻傻的阿呆。在书里他们是两队同桌,两队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天天上演好戏。我最喜欢的是惜城手记《我是搞晕大使》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增肥记减肥记,主要写了惜城的妈妈给惜城买了增肥口服液,自从喝了口服液以后,惜城变的很会吃,吃的越来越胖,越来越胖……但是有一次惜城的妈妈听到了一则新闻,原来减肥口服液是有害的,里面是掺有激素的。然后让惜城减肥的故事。

其实,我认为在学校里,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在学习中认识好朋友。也许在学习的过程中,和朋友、同桌的一些小打小闹,有时候会很充实,而假如失去了这些小打小闹,那么学习可能变的乏味,变的无趣,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刘天阳,他经常会打我,会跟我吵架,会跟我开玩笑。有一次他跟我说老师找我去办公室,开始我还不相信,后来连续几个同学都叫我去,还说难道要老师请你你才去吗?好像有点道理,我就去了,道了办公室我急忙说老师你找我,老师笑了笑说没有啊,害得我尴尬的走出了办公室。其实我觉得和刘天阳坐在一起,会变得很好笑、很好玩。

同桌冤家读后感9

这本书主要人物是大大咧咧的桃乐乐;冷静、高傲,的'艾梅儿;爱哭又胆小的米小西。她们或许称不上完美女生,但她们在这些或惊险,或离奇,或搞笑,或温馨的经历中,完成了自己的蜕变,朝着完美女生的方向发展。

来吧!女孩们,走入我们的“完美女生”和桃乐乐、艾梅儿、米小西一起,去领悟耐心,细心,礼仪,坚强,感恩,自尊自爱,善良,宽容、独立等品质的重要性,体会身为女孩的美好吧!和我一起走进书中吧!

看!桃乐乐、艾梅儿、米小西好像不怎么开心!桃乐乐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女生、神经比较大条,米小西一个说话基本带着哭音的女孩,艾梅儿身材高挑是班长也是班花。

米小西最惨,整天不是被李小野弄哭,就是李小野要抄作业,但是我还是觉得最让人头痛的是桃乐乐,她整天和危小炎吵架,一吵就吵个不停,但是她绝对是女生哦!

不过即使关系再好的同桌,彼此之间也有不愉快的时候。即使是关系再好的同桌也有冲突的时候,再差的同桌也有开心的时候。要珍惜朋友,在一起打打闹闹的时间不多了,保持友情,朋友之间的快乐让时间停留在此。

你们猜什么样的女生是完美女生?或许你会说像桃乐乐一样不够细心,或许你会像米小西一样爱哭鼻子……这些似乎都离完美女生的标准都差了那么一点。坚持自己的信念,自己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生!

同桌冤家读后感10

《同桌冤家》是很搞笑的一本书,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看这本书,它总会让我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书中有惜城、兔子、阿呆、咪咪、小白老师、杨老黑、大双和小双这几位主角。惜城是一个干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出自他之口。兔子是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和咪咪是最好的朋友总爱恶搞惜城。阿呆是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就是:长的像早熟的冬瓜。咪咪是一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的同桌同学,当阿呆有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小白老师:学校的团委老师,年轻帅气,刚毕业的大学生。杨老黑:学农基地的主任,面目可憎的黑面孔的中年男人。大双和小双:双胞胎表弟,没有什么问题能难倒他们的天才儿童。这本书里的主角我最喜欢咪咪,因为咪咪乐于助人,学习也好,长的又漂亮。最讨厌的事惜城,因为惜城特别狡猾,爱搞恶作剧。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同桌姜洁。我们有时也因为性格的不同闹矛盾。可既然我们事同桌,那我们就要学会宽容,不能乱发脾气,和同桌搞好关系,不能做一对同桌冤家,要做一对互相帮助的好同桌。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好好珍惜我们的同桌,珍惜自己的同学,珍惜身边的友谊,它会让我们充满欢乐。

同桌冤家读后感11

我说的《同桌冤家》可不是杨红樱写的那部《淘气包马下跳》系列的,而是由伍美珍写的《同桌冤家》让我受益飞浅。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发生在两对同桌,四位同学之间的有趣故事,很搞笑,每次一看到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这里面讲的有《惹人烦的同桌》,《当水与火相遇》……这里面讲了两对“同桌冤家”的混合双打,相映成趣。这两对同桌是,惜成和兔子,阿呆和咪咪,听这两对同桌的名字,就知道是一对同桌冤家。但学校放假了,这两队同桌也会想念对方。

我最喜欢《同桌冤家》里面的一篇,是《当水与火相遇》。这里讲了“水火不容”这句话正好严正了作者与小A的相处,自从作者和小A的相处,自从作者和小A坐到一块儿,“硝烟开始弥漫,战争的炮火开始打响。这一句话点出了他们之间的PK大赛。

书中搞笑的两对同学,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生动而又幽默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四个宝贝天天上演热闹的校园生活,让我感受到发生在校园里的生活是那么有趣啊!

读了此书后,我更是理解了“同桌”的含义,每个同桌都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因为性格的不同,总会产生矛盾。既然是缘分让我们成为同桌,那我们就要珍惜缘分,学会宽容,不要小心眼,学会理解别人,不能乱发脾气,要和同桌搞好关系,不能做一对同桌冤家,要做一对互相帮助的好同桌。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好好珍惜我们的同桌,珍惜自己的同学,珍惜身边的友谊,它会让我们充满欢乐。

同桌冤家读后感12

在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同桌冤家》这本书,一看书名就知道好看。这本书伍美珍阿姨是抓住小朋友的内心世界来写的,非常符合我的胃口。我心情一不好就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假如我是惜城,我就有活干了。首先,我要请表哥告诉我发财的诀窍。表哥说:“我说了你也不会做。”我说:“表哥,你就不要跟我卖关子了。”在我的再三恳求下,表哥才告诉我他卖的是游戏软件,原来游戏软件可以帮助玩家破解游戏的软件。我求表哥帮我下载一个游戏,名字是《植物大战僵尸》。果然图片上出现了向日葵、薯仔、樱桃、豌豆、蘑菇等还有拿着铁门、梯子、铁桶的僵尸。后来在学校我和我的同学兔子、阿呆、咪咪都有了新的称号我:僵尸、阿呆:薯仔、兔子:蘑菇、咪咪:向日葵。

我和兔子是天敌,兔子是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总爱恶整我。我是一个瘦瘦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全校最聪明的小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出于我的口中,我感到很自豪。有时我只要告诉她,你是一个很丑的人,她就会一直追着我打,一直不放过我,除非把我打得满地找牙,完全不顾淑女形象。

现实生活中的我,其实是一个见识有限,不怎么活泼,又不怎么聪明的小男孩。我多么想当惜城……

4. 那个蜡笔小新几岁吖!!

主要人物


姓名:野原新之助
昵称:小新、新之助
年龄:5岁
星座:小象座 (牧羊座)
身高:1.1米
体重:10公斤
血型:O型
学历:双叶幼稚园,向日葵小班
特长:模仿发射动感光波、举屁股晃动、跳草裙舞
常到的地方:家里、春日部书店(常添了许多麻烦)、百货商场(常客,成为了迷路中心的黑名单)、妮妮家(妮妮妈妈非常不喜欢他,小新来后总是用兔子出气)、双叶幼稚园(小新娱乐的地方,是幼稚园的活泼宝宝)
最喜欢的人:邻居家的大姐姐 动感超人 泳装美女 高中以上的漂亮姐姐
最崇拜的偶像:动感超人、康达姆机器人、肥嘟嘟左卫门、铅笔小新(播出后深受小新和自己的朋友欢迎,但父母却很抗议)、美少女战士
最喜欢的食物:小熊巧克力饼干、动感汉堡、纳豆饭(加葱的)、炸薯条、刨冰、冰淇淋、布丁、蛋糕、薯片、仙贝、洋芋片(等零食)
最喜欢的饮料:纯100%果汁、可乐、绿茶(浓一点的)
最讨厌的食物:青椒、胡萝卜,味曽汤(加葱的)(只要是蔬菜就讨厌)
最喜欢的动作:屁屁舞、把妈妈的内衣裤套在头上、大象舞、学动感超人大笑、发射动感光波
最喜欢的运动:睡觉、遛小狗
最喜欢的歌手:唱《动感超人》插曲的那位叔叔
最喜欢的节日:庙会
最喜欢的动物:小白(捡来的流浪狗)、小鸡(被小新取名为:麻雀) 、猫(被小新取名为:问号),大象
嗜好:看泳装美女写真集、和漂亮姐姐搭讪(高中以上)、制作有趣的玩具、玩奇怪的游戏(如小熊游戏)
优点:活泼、好动、可爱、标新立异
缺点:好色、顽皮、早熟、超级健忘
最喜欢的电影作品:动感超人,康达姆机器人
最喜欢的歌曲:《动感超人》插曲!
好朋友:樱田妮妮,阿呆,佐藤正男,风间澈
三角裤图案:动感超人
通讯地址:日本春日都市琦玉县双叶镇

野原美伢
姓名:野原美伢
原名:小山美伢
星座:巨蟹座
年龄:29(快30啦,不过总是爱装年轻~~~有一次居然还把高中的校服拿出来穿!)
职业:灶皮家庭主妇(曾经在书店和超市打工,书店后来因是小新的妈妈和弄坏店里的书而被解雇,超市后来是因妈妈忍受不了工作人员对她的讽刺和欺负)
籍贯:日本九州
最感人的就是谨纯:小新看见美伢“吐血”(喝红色果汁呛出来),亲情也是可鉴的!
家庭成员:野原广志(夫)、野原新之助(子)、野原葵(女)小白(宠物狗)
曾经暗恋过自己的人:秀雄(见漫画第7卷)
高中同学:惠子、贵代(小雪)、秀雄、大胖子阿肥、照男、佐佐木…(以上人全部见漫画第7卷)
最喜欢的东西:打折单、跳楼大甩卖单(这算书嘛?)、帅哥的写真集
最喜欢的明星:木村拓哉等明星(只要帅都喜欢)
最喜欢的棒球裁判:新庄(其实根本对棒球一无所知)
最喜欢的运动:睡午觉、旱冰(技术很差)、羽毛球(曾和广志打得动弹不得)、高尔夫(不是很擅长,去学过,但最终放弃)、网球(曾和广志打过,差点就打到了,弄伤手腕)、排球(曾和隔壁大婶组织过妈妈排球队,打排球打得很累,累得像条狗,不过最终获得比赛胜利)
最喜欢的食物:薯仔片、比萨、饼干、面包……(反正只要是零食都爱)。
最擅长的事:做饭、洗衣服、做家务……(反正家庭主妇做的事她都会)、修理小新和野原广志
最喜欢的事:边看电视边吃零食,和邻居太太聊天或者打电话聊天(每次聊都超过三小时),去动感百货的超级大甩卖,买一些没有用的东西(减肥食品、减肥器材、裁缝机、洗碗机、意大利面机等)
出门前必做的事:化妆
经常发生的事:和广志吵架,曾经回过娘家、到梦伢家、惠子家去避难
被小新抓到的把柄:藏有私房钱、把车弄坏、把围墙弄坏
野原广志
姓名:野原广志
年龄:35
星座:狮子座
籍贯:日本秋田县大曲市
家庭成员:野原美伢(妻)、野原新之助(儿)、野原葵(女)小白(狗)
最喜欢祥辩咐的事:泡澡、看美女、喝啤酒、打高尔夫……
最喜欢的棒球队:巨人队
最爱的浴盐品牌:登别,其实草津的也不错,就是淡得太快。
最想外遇的人:由美(自己的女秘书,因为跟小时候养的宠物猴子很像,就很喜欢广志,还写了封“情书”,不过后来误会解决了)
最喜欢的菜:下酒菜、寿司
最喜欢的酒:都不错啦,不过尤其喜欢啤酒
亲戚:野原银之介(父)、野原鹤(母)、野原狭志(兄)
缺点:好色、脚很臭。
下班回家必做的事: 喝酒、洗澡

野原葵
年龄:未满一岁
星座:射手座
最喜欢做的事:看帅哥写真集、看打折单、喝奶、找到发亮的东西和珠宝(而为了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有时却冤枉小新,让妈妈处罚他)
最讨厌的事物:看“书”的时候被小新打扰、被小新欺负、发亮的东西被抢走
最喜欢的食物/饮料:奶水、粥(婴儿食品)
名字的由来:全家人把想要取的名字写在纸飞机上,谁的纸飞机在半空中飞得久,谁的就能成为小宝宝的名字。结果小新的最久,小新给小宝宝取的名字便是“葵”。
名字实际的由来:来源于对读者的公开招募。

小白
星座:小象座
身高:不详
体重:不详
由来:是被抛弃的弃狗,后来被小新捡回家
曾经的“女友”:从垃圾堆捡来的一只旧玩具狗“小咪”、一位流浪的女狗(最后在小白给她送饭时被车撞死)、店里的宠物狗(后来可能被杀了,或者被人买走了)目前女友小惠惠
最热爱的事情:把狗链拴在主人的脖子上、散步(小新总是偷懒,只好自己去)
最喜欢的运动:和小新一起扮演“棉花糖”
最怀念的事情:秋田乡下的那条小母狗,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野原家近亲

小山义治
美冴的父亲。
年龄:63岁。
居住地点:现居九州熊本县,
经历:和太太过着退休生活,表面上是位言谈十分严肃且行为上有明显的大男人主义的典型日本男性,被野原银之介取绰号为"跟不上时代的大雪山老头",但实际上是位外冷内热,幽默感亦佳的绅士。退休前是教务主任,极度重视儿童教育,和野原银之介是死对头,经常攀比。
小山高
美冴的母亲。
年龄:58岁
和女儿们长相相似,不同的是擅长料理。
小山真冴
美冴的姐姐。
年龄:35岁。
婚姻:未婚。
喜欢做的事:恶作剧。常用吓人的面具吓人(但只能吓到美伢和梦伢)
在父亲退休的国中担任国文导师,个性较美冴严肃,但也是恶作剧的高手,自幼就常与美冴拌嘴,也喜欢欺负大妹美冴。
小山梦冴
美冴的妹妹。
年龄:26岁。
经历:从OL辞职成为职业摄影师助理,被师父说没才能,导致辞职。曾在小新家住过几个月(其实是播映时间的两年), 现在莲子小姐的照相馆工作,在股擦公寓(小新家被炸后曾经住过的地方)居住
优点:力气很大
缺点:散漫,爱蹭吃蹭喝
野原银之介
广志的父亲。口头禅:“打你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
小新的爷爷,是一个与小新有着同样性格的老色狼,也许小新就是受他影响,他与小新在一起总是疯,像个白痴,最受不了的就是他总跳那种下贱的舞,小新有一pat pat 见光外星人的舞蹈还有pat pat爵士舞也许是由他爷爷的先天因素而后天改变成的。最近因为在隐藏的房间建设家庭影院,导致父子之间闹矛盾。
野原鹤
广志的母亲。现居秋田县大仙市,具典型农妇精明能干的性格,但和银之介一样有些孩子气。
野原狭志
广志的哥哥。40岁。农业经营者。跟名字一样心胸非常的狭窄,较广志木讷。
小新同学


姓名:阿呆
星座:鼻涕虫座(金牛座)
特点:有哲学家气质,沉默寡言
特长:能够将鼻水编织成埃菲尔铁塔等造型,深得同龄人崇拜
小裤裤图案:康达姆机器人
座右铭: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世界发现:发现一个掉在地下发出“STONE”的声音的石头,此事登报被媒体采访,后来扔到河里。
爱情经历:曾中招(小爱的爱神之箭)而爱上小爱,后被小爱抛弃。松扳老师,曾经被她用纸巾擦过鼻涕,爱上了她,并且向她求婚,而她说等到十五年后再来,阿呆也没意见,不过好像从此再也没结果。

姓名:佐藤正男(南)
星座:胆小如鼠座(双鱼座)
口头禅:我逃!
缺点:胆小、爱哭
最难忘的事:被花言巧语的小新收取了保护费、小新曾经从不良少年中把自己解救出来
最大的希望:祈求世界和平,不在有人夺去心爱的玩具及收取保护费
最害怕看到的事:心直口快的小新被黑道沉入东京湾
最不希望发生的事:在街头碰到阿猛、阿豹之类的不良少年、被欺负、被收走自己心爱的东西
最喜欢的动物:无尾熊
爱情经历:曾中招(小爱的爱神之箭)而爱上小爱,后被小爱抛弃。

姓名:风间 彻
星座:天秤座
特点:出身名流世家,一招一式都显得很有品味。
最喜欢的事情:学习英语、绘画、击剑等高雅运动。收集一些动画人物之类的东西(但都是偷偷摸摸的)
崇拜的偶像:萌P \玛莉
最喜欢的玩具:萌P娃娃
最讨厌的人:当然是小新了!与这样一个品味低劣、不知廉耻的家伙为伍,简直是一种羞耻……
他是小新的同学,家境富有,属中产阶级人士。有礼貌,知道的东西很多,是个又聪明又乖的好孩子可惜从小就失去纯真的同年。常常被小新骚扰,对小新的举止行为总是忍无可忍,却又没有什么办法。但有时候又会被小新感动地流眼泪。
爱情经历:曾中招(小爱的爱神之箭)而爱上小爱,后被小爱抛弃。

姓名:樱田妮妮
星座:双子座
性格:有些早熟,所以看到小新出现一些过分的动作会脸红……
信念:妈妈永远是漂亮的,老师永远是对的,小新……永远是让人担心的
最恐怖的事:温柔漂亮的妈咪为小新变脸
最开心的事:向日葵班的小帅哥们为自己争风吃醋
最不开心的事:向日葵班的小帅哥们为玫瑰班的女生争风吃醋小新的邻居和同学,善良可爱,喜欢说“XX好帅呦!”。由于是小新的同桌,因此总是被迫“欣赏”小新的脱衣舞。
最有个性的东西:跟她妈妈一样有双重人格,在极其生气的情况下会发飙,常常在厕所或没有人的角落里拿兔子拳打脚踢来出气……很可怕。
最讨厌的人:小爱
姓名:小爱(酢乙女 爱)
星座:天秤座
年龄:5
背景:千金大小姐
保镖:黑矶
经历:转学生,用飞镖来决定自己的转学地方。曾用一些爱的眼神来获取男生的心,后来把所有的爱情投到小新身上。
竞争对手:妮妮(常吵架、打架)、娜娜子(因为小新喜欢她)
小新的幼稚园(双叶)老师

园长 (本名 高仓文太)
星座:水瓶座
年龄:42岁。
经历:样貌虽然可怕,但是很和善,会投入幼教事业是在东京念大学时有次迷路时问路被路人当作企图袭击他们,因而在数次被人惧怕后在某个地方意志消沉地坐着发呆,但当时有位小朋友看出他内心的善良,送他糖果,受到感动的他因而在毕业后投入幼教。但有时可以把一些“纸老虎”吓跑。
小新称其为“组长”(在日本是黑道老大的意思)。因为样貌恐怖,一方面保证了儿童的安全。但去小新家拜访时,被临近的居民误会,导致警察出动的闹剧。
强项:写书法(曾经教过小新,不过没什么效果)
园长夫人
星座:不详
担任幼稚园副园长,性格较园长严肃。
吉永老师(吉永 绿)
向日葵班的老师
星座:巨蟹座
年龄:24岁
婚姻:已婚 丈夫:石坂纯一 (目前没有孩子)
性格:有责任感,个性天真。总是被小新嫁祸。
经常做的事:和松坂老师吵架(有时是因为小新的缘故),常与松坂老师争锋吃醋
弱点:害怕老鼠(曾经被正男的天竺鼠吓倒)
回忆:以前住在普通公寓里,小新曾经住过一夜,添了许多麻烦,还与风间他们组织了春日部防卫队的秘密基地。曾和小新在幼稚园度过欢乐时光,他们去过动物园、临海学校等,进行了看动物、泡温泉、滑雪、采贝壳、挖地瓜的活动。曾经在小新家撒酒疯(是被小新害的)。在幼稚园举行婚礼后,和石坂搬到一个新公寓,秘密基地也就转移到那里了。结婚后度蜜月去澳洲旅游,可都没有亲密的时光,全和野原一家游玩。曾经和美伢组织过妈妈排球队,最终获得比赛胜利。
松阪老师(松坂 梅)
玫瑰班的老师
年龄:24岁
星座:天蝎座
性格:性格自傲,贪慕虚荣。爱买名贵衣服和项链。由于班上集中了优秀的学生,因此看不起向日葵小班, 但是任何的比赛和活动由于小新的缘故总是不如向日葵小班。
经历:1.已经24年没有交过男朋友,因为买名牌衣服、项链、皮包,常常要贷款,导致自己住在一栋破烂的公寓,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虽然交过,但因为小新,常常会给对方不好的印象而分手。曾经和川口先生交往过,但在小新面前说谎话来保住面子,让川口误以为真,导致分手的结局。曾经收到比自己年龄小的高中生的情书,但最终为了高中生的前途而放弃。后来一次受伤意外而遇到接骨医生德郎,在接骨医院住了几个月,从此发生爱情关系,可男友最终去南非挖掘骨头,至今未回到过春日部。
2.总是在许多地方碰到小新,有时会掩饰自己的真面目。在百货公司消除压力时,碰到小新而快速躲避,弄到很疲倦。在滑雪场学习滑雪,碰到小新只好装成嘶哑的声音,最后导致滑雪教练严重受伤。
3.曾经和美伢组织过妈妈排球队,最终获得比赛胜利。
上尾老师(上尾真澄)
年龄:23岁。
出现原因:因松坂老师骨折住院,就只好代课。
性格:胆子很小,但在某一次因小新的帮助下,被流氓推到而眼镜也掉下,施展她的大胆,从此拿下眼镜就变得很大胆,说出真心话。
爱情:暗恋酢乙女爱的保镖黑矶,两人处于比较好的一面。
回忆:曾经和美伢组织过妈妈排球队,最终获得比赛胜利。

5. 蜡笔小新的角色介绍

野原新之助

美伢、广志之子,小葵之兄。

住在春日部郊区某并李卜住宅区一栋二层小平房。B型。喜欢漂亮的姐姐和辣妹。性格是我行我素。擅长的技能是“屁股外星人”“大象”。

野原美伢

家庭主妇(职业)广志之妻,小新、小葵之母。

好面子,不认输,善良。脾气暴躁(对帅哥很温柔),做得一团糟、犯错有时死不承认,弱点是受不了别人的甜言蜜语。

野原广志

年龄:35岁。秋田出身。

脚有异常的气味。每天,公司里忙于工作,在家里新之助和美伢怎么任意驱使,稍微疲劳方式。但是是家里的顶梁柱。

野原向日葵

主人公野原新之助的妹妹。

刘海有三个圈儿。哥哥喜欢向美女搭讪,而她和妈妈一样,喜欢帅哥和亮晶晶的东西。未满一岁。

风间彻

向日葵班学生。

平时有点装腔作势,自尊心很高,但有时也有出乎意料的温柔的一面的优等生。幼儿园外,通过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和教室。新之助和经常碰到。但很快就会和好。

樱田妮妮

向日葵班学生。

喜欢当别人的传闻的女儿。喜欢玩超现实的过家家,但被邀请的朋友稍稍有些为难。跟妈妈一样,不如意,常常在厕所或没有人的角落里拿兔子拳打脚踢来出气……很可怕。

佐藤正男(南)或正雄

向日葵班学生。

感觉很弱,马上提心吊胆了被欺负的孩子。在朋友之间,脸的形式很像“饭团”。非常认真的地方也有,整理东西。喜欢小爱。

阿呆

向日葵班学生。

总是发呆,拖着鼻涕,说话的时候很敏锐。特长是用鼻涕制作螺旋桨和东京铁塔的事。最高兴的时候,流鼻涕快速旋转。

小爱(酢乙女爱)

千金大小姐。扰薯转学生,来到双叶幼稚园感受平民生活。

曾用一些爱的眼神来获取男生的心,后来把所有的爱情投到小新身上。

(5)阿呆吃什么减肥健康扩展阅读

剧情简介

野原新之助是一个年仅5岁,正在幼儿园上学的小男孩。他家住在春日部的市郊,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一条名叫小白的小狗,随后又加入了新的成员妹妹野原葵。

作者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述绝穗了野原新之助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野原新之助是一个有点调皮的小孩,他喜欢别出心裁、富于幻想。

6. 同桌冤家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着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同桌冤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桌冤家读后感1

《同桌冤家》是一本特别好笑的书,有时候我心情很差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看看这本书,因为他总是让我开怀大笑!

《同桌冤家》一共有四个大主角,分别是聪明的惜城、死读书的兔子、拔刀相助的咪咪和傻傻的阿呆。在书里他们是两队同桌,两队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天天上演好戏。我最喜欢的是惜城手记《我是搞晕大使》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增肥记减肥记,主要写了惜城的妈妈给惜城买了增肥口服液,自从喝了口服液以后,惜城变的很会吃,吃的越来越胖,越来越胖……但是有一次惜城的妈妈听到了一则新闻,原来减肥口服液是有害的,里面是掺有激素的。然后让惜城减肥的故事。

其实,我认为在学校里,我们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在学习中认识好朋友。也许在学习的过程中,和朋友、同桌的一些小打小闹,有时候会很充实,而假如失去了这些小打小闹,那么学习可能变的乏味,变的无趣,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刘天阳,他经常会打我,会跟我吵架,会跟我开玩笑。有一次他跟我说老师找我去办公室,开始我还不相信,后来连续几个同学都叫我去,还说难道要老师请你你才去吗?好像有点道理,我就去了,道了办公室我急忙说老师你找我,老师笑了笑说没有啊,害得我尴尬的走出了办公室。其实我觉得和刘天阳坐在一起,会变得很好笑、很好玩。

同桌冤家读后感2

这本书也很好看。

我觉得“瞌睡综合症调查报告”最好看。

上课的时候惜城睡着了,老师让惜城写一篇上课不打瞌睡的报告,惜城大致是这样写的:政治课瞌睡人数约占60%-80%,瞌睡原因是政治课老师的声音好像有一种特殊的催眠能力,于是就……;语文课瞌睡人数是10%,因为是班主任的课,敢斗胆睡觉的人人数不多,不过本人照睡不误;数学是50%左右,因为数学课一般都安排在下午第一节,是人在生理上最疲劳的时候,所以……;历史人数不清楚。这不怪我因为大家都在睡觉,我一次也没落下,历史老师也不管,所以这堂课睡得最舒坦;其他副科90%左右,副科一般都是在下午的,正好……,可见学校真是“用心良苦”啊!解决措施:强烈要求学校减轻家庭作业,老师上课多用具有冲击力的新新词汇,以免同学们被“催眠语言”害得昏昏欲睡。比如:上课的时候不妨把“起立坐下”改为“同学们酷老师帅呆了”等。惜城说以上是一个搞笑版,还有一个正经版,是专门交给老师的:治疗上课打瞌睡的最佳措施是:一打扫厕所,二围着操场跑三圈。

我感觉上课打瞌睡本来是一个很严重的违反纪律的事情携和,在这里惜城却写得这么好玩,还分析的很有道理,吴美珍阿姨真是很了解我们孩子的心理呀,我看了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觉得好玩吗?明天我再写惜城手记,和大家一缺隐庆起分享。

同桌冤家读后感3

“同桌,好同桌,给伏握我一块糖吧,求你了。”瞧,我又在“死皮赖脸”地和同桌要糖了,“不行,不给,已经给了你三块了,说什么也不行!”“求你了,求你了……”

终于,同桌在我的百般央求之下,“屈服了”。你可别见怪,这是我和同桌每天不可缺少的一幕,我们同桌快两年了,每天都是打打闹闹的,唉,真是没完没了!

我的同桌,长着弯弯的月牙般的眉毛,一双大大的眼睛微微深陷,小巧的鼻子下长着红红的樱桃小嘴,瘦小的身材弱不禁风,别看他长得像个淑女,其实骨子里一点也不温柔,和我吵起架来简直是“咄咄逼人”啊,没等我开口就被呛得哑口无言了,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写作业,她总是往我这边挤,我一气之下用笔在桌子上划了一道痕迹,气冲冲地说:“哼,不许超印!!!”她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淡定地说:“这又不是你的桌子,而且老师说过,不让同桌之间因为这种事“分界”,我挤了你,你可以说,何必要划桌子呢?同桌之间要和睦相处,心平气和地交流,你不和我说,我怎么知道你想什么呢……”说完,他便转身继续写作业了,可我却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回过神,唉,同桌啊,你能不这么能言善辩吗?

同桌冤家读后感4

天,我读了一本叫做《同桌冤家》的小说,这本书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小跳认识了麦冬娜姐姐和她的西施狗丑八怪。马小跳软磨硬缠,硬是说服麦冬娜姐姐送患眼病的西施狗去宠物医院看病。在宠物医院,他们遇到了吓人的斗牛狗拉登、受伤的博美狗、生小狗的小型狗吉娃娃……后来患肥胖症的德国牧羊犬海盗、法国鬈一毛狗雪儿也相继来到麦冬娜姐姐家…。冬娜姐姐居然帮宠物狗们设计服装,大家开心极了,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

这本书的作者叫做伍美珍。这本书里充满了幽默与快乐,是一部真实描写小学校园的同学之间的快乐与忧愁。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个同桌和四个冤家,他们分别是:惜城、兔子、阿呆和咪咪。他们在书中的小学校园生活中的笑料层出不穷,好戏无时无刻不在酝酿,每天都在校园中上演着一部部精彩的画面。

通过读这本校园小说,我懂得了:学习不要自暴自弃,要乐观面对学习上的问题,重要的是学得开心,学得有兴趣,希望我们的学习生活也可以向他们一样快乐,像他们开开心心的学习,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

同桌冤家读后感5

之前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同桌冤家,令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之后我又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小魔女蓝小鱼,没想到比同桌冤家更好看。

我读的是小魔女蓝小鱼2陆老师的秘密,写的是蓝小鱼在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蓝小鱼还有一句名言——人生在世,就是要快乐!我就是一个快乐的女孩!蓝小鱼是这本书的主角,这本书的故事都是围着蓝小鱼写的,蓝小鱼是一个有着一半魔女血统的小魔女。她有一个魔女妈妈和一个凡人爸爸还有一些亲戚,是来自魔法世界的姨妈。这本书很好看,我希望你们也可以看一看,阳光姐姐还写有很多书,我希望我可以去看一看,你们也去看看,我想阳光姐姐或许还写有很多好看的书,或许比我看的同桌冤家,小魔女蓝小鱼更好看。

阳光姐姐写的书我都非常喜欢,只要一看就想一直看下去,自己主动的就去看了,看了之后会觉得很有意思,觉得就好像是真实的一样,小魔女蓝小鱼这本书,写的很生动,形象,有想象力。

我希望你们也可以看看,对自己是会有一定的好处的,自己的作文水平也会得到提高

同桌冤家读后感6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同桌冤家》,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是中队长路曼曼,路曼曼有一个小本子,每时每刻都在小本子上记录马小跳的不良行为,路曼曼是班主任秦老师派去管马小跳的。他俩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在上幼儿园的时候马小跳和路曼曼就是一个班的。那时候,马小跳很淘气,幼儿园的老师就让路曼曼管马小跳。到了小学三年级,马小跳的淘气水平相当好,上数学课,路曼曼站起来回答问题,马小跳悄悄的用脚把路曼曼的椅子一点一点的蹬到了一边,“路曼曼同学请坐。”老师的话音刚落,便听咚的一声,路曼曼坐到了地上。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路曼曼没有哭,她忍着屁股痛,站起来把马小跳的不良行为记了下来。就这样,这对同桌冤家的战争就拉开了序幕。有一次,路曼曼病了,马小跳代表全班同学去看她,还给她买了小西饼。

虽然马小跳很淘气、调皮,但是马小跳善良、活泼幽默、乐于助人,很有人情味,这一点我们应该向马小跳学习。路曼曼做为班干部整天管着马小跳是对的,但路曼曼有一次故意冤枉马小跳,这样做是不对的。我觉得同学之间有什么困难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要冤枉他人,要诚实,这样我们的班级才会更团结、更优秀,我们的学校才会更美好。

同桌冤家读后感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同桌冤家》的校园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伍美珍姐姐,书里内容幽默,风趣,看后能帮助我减压。同桌冤家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惜城是个“无耻乱句型”的学生,他很幽默,搞笑,但他的嫉妒心很强。有一次惜城在听收音机,当他听到“如果肤色粉红,脸上的绒毛细腻柔软,那么说明非常健康……”时。惜城忍不住照了照自己,心想:镜子里的这个人虽然很胖,但却很健康哦!谁知收音机里又传出了一句话:“好,各位听众朋友,这次我们的《养猪专业知识》,就讲到这里。”惜城愣住了。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惜城的嫉妒班里新来的学生张翠花,他总认为是张翠花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老在心里说他的坏话。看到这儿,我也想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们班上学期新来了一个同学,他的成绩和我差不多,也是班里的好学生。由于我们的不熟悉,刚开始我俩老是对着干,互不相让,生怕自己吃了亏。后来时间长了,彼此熟悉,好多误会都消除了,在学习上我们是竞争对手,课后去却是好哥们,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我们不能太嫉妒别人,同学之间应该友好地相处,要团结。发生了误会要及时沟通,消除误会,而不是背地里说坏话。它还告诉我:人人要学会幽默,在幽默中体会生活里无穷的乐趣。

同桌冤家读后感8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同桌冤家》这本书。 这本书写得很真实,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读完之后就感觉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看到惜城,阿呆、兔子、mimi在一起拌嘴的时候我“很不自觉”地笑了出来,因为我也和同桌天天拌嘴,到最后会笑着结束这场辩论会。 在几个主人公当中,我最喜欢惜城了。他幽默风趣、调皮、爱刨根问底、爱探索……而且很义气,很可爱。他反应很快,特别是对兔子、mimi两人发表“重要言论”的时候,她俩一旦反驳,惜城会以“光的速度”反击她们,让她们张口结舌。

等一下!惜城给我的感觉怎么那么像我的同桌?怪不得我有那么熟悉的性格特征:打打闹闹疯疯傻傻地过完在学校的每一天。 有的同桌比较好,每天让你心情愉悦;有的脾气暴躁,让你看了就害怕;有的博学多识,每天都能学到很多出自他口中的小知识。但是不管同桌什么类型的,我们总和他们吵过闹过,不是吗?不要告诉我,你没有过,如果真没有,我可以断定:你是火星人啊,坐飞船飞回你的火星吧! 《同桌冤家》翻开第一页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冤家不聚头”是不是我们和同桌都是冤家呢,但不是冤家不聚头啊。佛曰:五百年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见。我们一定是在回眸时扭了脖子,才换来身边的一个个,个性鲜明的同桌。请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你身边的同学,珍惜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给小学的六年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同桌冤家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同桌冤家。这本书主要讲了马 小跳和路曼曼一次又一次的激烈的战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两个人的战争》这篇故事。里面主要讲了从一年级开始,路曼曼就经常向秦老师打马小跳的小报告并在小本子上记马小跳的不良表现的故事。她一直记到四年级 也没有停过,马小跳也写过上百篇检讨了。每次都写的特别流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的时候,下面有的同学总是小声地说:“写的不错!”可见,有时候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这本书里面的每篇故事都写出了马小跳的可爱、幽默、有趣、爱心、心地善良,还有他的自信心。这些都是马小跳的优良品德。可是马小跳也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那就是他的急性子。甚至有一次连数学作业也没抄完就急着踢足球去了。这些都是马小跳天生的性格。要是你让我在这些文章里选最好的一篇文章,我得先告诉大家一声,那可是相当的难啊!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非常的有趣,我希望大家也来读一读这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

同桌冤家读后感10

暑假里王老师给我发了一本《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阿呆穿越笔记》给我看,这是很搞笑的一本书。在这炎炎夏日的`暑假里,每当我热的火辣辣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看这本书,每次我看的时候都会被书中几个可爱人物所做稀奇古怪的事而笑破肚皮。

书中描述了呆呆的胖子,像一个早熟的冬瓜;一个干瘦的小男生惜城,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兔子,还有聪明美丽的小妞咪咪和班里个子最矮小女生毛毛。其中小女生毛毛对埃及和木乃伊有狂热爱好,被咪咪怀疑是外星小孩。个子矮小的毛毛在这本书中做出了让四人组觉得惊讶的事出来,其中毛毛对木乃伊的向往,让他们这四个人对木乃伊产生了考古和幻想,并且到最后他们五个人还做了《木乃伊夜刊》这《木乃伊夜刊》还受到了全校园的狂热征订!“呆瓜”阿呆在这本书中对矮小毛毛也非常热情。

嗨!读了伍美珍写的《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阿呆穿越笔记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怎样重视友情,怎样和好朋友们和睦相处,朋友遇难时应该怎样伸出你的援助之手,让我们来学习书中珍贵友谊之处吧!!!

同桌冤家读后感11

《同桌冤家》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是着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故事情节精彩、有趣、令人着迷。接下来,就让我向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吧!

马小跳和路曼曼是一对同桌冤家,在他们之间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中队长,她要去竞选大队委,只要路曼曼当上了大队委,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管马小跳了,所以马小跳为了能不受到路曼曼的管制,到处鼓动大伙投票给路曼曼,但是路曼曼还是没能竞选上大队委。有一天,路曼曼迟到了,他可是从来不迟到的呀,马小跳去向秦老师报告情况,秦老师告诉他路曼曼生病了,马小跳问秦老师能不能让他去看路曼曼,秦老师就让他代表全班同学跟夏林果、丁文涛一起去看望路曼曼,马小跳一到路曼曼家中,路曼曼的病就奇迹般的好了。马小跳可真是路曼曼的灵丹妙药呀!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同桌之间难免会发生一点争执,但是也不会像故事之中的马小跳和路曼曼这对同桌冤家一样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老管马小跳,马小跳才会跟他吵架,只要路曼曼管得松一点,马小跳乖一点,他们就会成为一对好同桌。在生活中,同桌之间吵架时都谦让着一点,这样我们的班级才能成为一个和平、优秀的班级,我们的学校才能成为一个好学校。

“淘气包马小跳”这一套书是一套内容精彩、有趣好看的书,我非常喜欢,建议大家也去看一看

同桌冤家读后感12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书名叫《同桌冤家》,作者是伍美珍姐姐。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发生在两对同桌,四位同学之间的有趣故事,每次一看到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书中搞笑的两对同学,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生动而又幽默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四个宝贝天天上演热闹的校园生活,让我感受到发生在校园里的生活是那么有趣啊!

读了此书后,我更是理解了“同桌”的含义,每个同桌都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因为性格的不同,总会产生矛盾。既然是缘分让我们成为同桌,那我们就要珍惜缘分,学会宽容,不要小心眼,学会理解别人,不能乱发脾气,要和同桌搞好关系,不能做一对同桌冤家,要做一对互相帮助的好同桌。

读了《同桌冤家》这本书,使我们从中领悟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要讲诚信,这样就可以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使关系更好,正如播种诚信,你收获的就不仅仅是朋友的信任;还有做人要抱有一颗宽容的心,不抱怨,不要为了一些小事情就去和别人吵架。因为这样别人就不会对你产生怨恨,就象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不很好吗?

友谊是很难忘记的,在我们的一生中,在幼儿园、小学,经历了很多个同桌,有喜有怒,友谊就一天一天的建立起来了,看看书中的许多文字,我们不禁回想起那过去和同桌的生活……

好好珍惜我们身边许许多多的友谊吧!它会让我们充满欢乐!

同桌冤家读后感13

今天,我读完了《同桌冤家》中的“爸爸我要钱”这一章节,我觉得非常好看,

其中,最搞笑的就数惜城当兔子的奴隶这里了。什么?你不知道。没关系,让我来告诉你好了:

其实就是惜城说了一句笑话惹恼了兔子,兔子便追着惜城跑。由于惜城怕兔子弄花他的脸,就对兔子说:“兔子,你要怎么处罚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弄伤我的脸。”“好,那我要惜城做我三天的奴隶!”说完,惜城用颤抖的声音说:“什么!让我……做……兔子的……奴……隶!”兔子没管他,又向大家宣布道:“第一,惜城是奴隶,我是他的主人;第二,奴隶的一举一动,都要经过主人的同意;第三,主人叫奴隶做什么,奴隶都要无条件地服从,不得有违;第四,奴隶原来的大名、小名、绰号、雅号、外号、别名、网名等等,统统作废!唯一的名字,叫做‘兔子的奴隶’。以上四条,是兔子与惜城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奴隶协议》内容,从此时此刻起生效,至72小时之后自动解除。在场各位就是《奴隶协议》的公证人。”

你们现在了解了吧!其实,我觉得像他们这样随便玩玩也可以。(只是不可以太过分)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像他们想得这么好玩罢了!

同桌冤家读后感14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同桌冤家》。它是一本既有趣又有教育意义的好书,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路曼曼与马小跳,书中讲了他们彼此发生“战争”的事情。老师叫班上最听话的学生路曼曼看管班上最调皮的学生马小跳。他们原本是一对好伙伴,可自从路曼曼把马小跳的不良行为登记下来并告诉老师以后,他们同桌冤家的“战争”就拉开了序幕。挑起“战争”的基本上是马小跳,他全副武装,披挂上阵,频频向路曼曼发起进攻。一上数学课,路曼曼逮住机会就向马小跳展开反击,他们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就这样,一部好看的同桌冤家的好戏上演了。

在我的生活中,同桌冤家这种场景经常上演。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你争我斗。我与同桌邢宇茜也是水火不容。拿课桌来说,我们一人一张课桌,谁也不许占谁的。如果不守约定,我会打她一下。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一个原本很和谐的团体,会被自己的一些坏习惯破坏。退一步海阔天空,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这样的团体不好吗?不用去你争我斗,水火不容。

同桌冤家读后感15

张莹莹寒假中看了一本叫《同桌冤家》的书,里面有两对冤家,一对是惜城和兔子,还有一对是阿呆和咪咪,两对冤家做出搞笑故事。

里面有一个个故事,有新班头的弹头必杀技,我是一只小鸟,最毒莫过翠花心,绿色梦魔等.里面最搞笑的是我已经五百年没吃人肉了。一天晚上,惜城在家吃得饱饱的,回到房间做作业等待发出好听的歌曲。突然,爸爸妈妈走进来拿着一张报纸说:“某某口服液里面有许多激素让人喝了做什么事情都变慢。”

惜城说:“我好像也这样。”早上妈妈给惜城准备的早餐是一小碗米粥,人粒花生米,三个大苹果。老妈说:“苹果是最佳减肥食品。”等我啃完第三个苹果时爸爸说:“你昨天说梦话是女生的名字,名字叫什么的,”我是叫兔子,早上惜城去上学看见马路上的兔子。兔子看见惜城说:“惜城我和你走到学校,一到学校老师过来说:“同学们,早啊”只有惜城和兔子在门外走来走去。今天惜城的爸妈说的没完没了,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在马路上看见兔子在马路,车上聊不是迟了吗?突然房子掉下了,惜城这才从梦中醒来。真是好险啊。我读了这本书应该是给你的同桌是冤家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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