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该如何构建诚信 规范的市场秩序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过了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特别是市场经济机制确立以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是一个伟大的发展过程,它给我国带来的活力、生机、社会进步是前所未有的,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惟利是图、商业诚信缺失的问题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人们虽然都知道商业要有诚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诚信的美德和诚信的传统以及一些基本的诚信原则,并且都知道诚信的价值和没有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利益的巨大诱惑以及没有商业诚信的有效控制机制,诚信原则得不到落实,商业中仍然存在大量假冒伪劣、合同违约、行贿受贿、虚假披露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败坏了商业信誉,造成了商业市场秩序的紊乱,商业诚信缺失的危机已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影响大众的生活质量,引起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种情况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关注。正是基于此种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在全国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质量万里行”活动,针对商业部门进行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并提出了进行商业诚信建设的一些方案。 对以上问题各方面学者、研究人员也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但从总体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诚信原则的探讨、对诚信及诚信机制价值的认定、对市场秩序的关怀等方面,多数是从社会教育和道德的角度予以关注,但考虑如何从机制上克服市场“缺少诚信”的研究就比较少见,有关诚信机制的构建、运行的研究成果较少,而直接涉及商业诚信机制研究的内容就更少,因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很好地阐释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也未能很好地研究出现代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完整方案。 而事实上,只有认真研究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有关机理,迅速推出商业诚信机制建设的可行方案,从机制上入手,从根源上入手,保证商业诚信的实行,才是唯一科学的办法。而这也正是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社会广大群众利益的根本要求。但商业作为经济流通的枢纽,是社会交流最大的窗口,涉及到生产、消费的各个方面,其中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商业诚信机制的建立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的问题,也不是商业部门单方面可以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联系社会各部门,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解决,这意味着健全我国商业诚信机制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投入巨大的努力。 法律方面的建设 要在我国社会培养和建立完善有效的诚信体系,必须跳出道德化诚信的传统框架,向制度化诚信迈进。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机制,仅仅依靠道德宣传和良心谴责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在客观上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和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只有当社会成员普遍感受到任何不守诚信的行为都必然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时候,竭诚守信才会成为一种风尚,诚信原则才会逐渐深入人心,诚信机制才具有其基本功能。必须强化法律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最重要的是物权法与债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企业破产法与个人破产法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要制定一部完善的侵权法,以便在确定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损害赔偿与损失赔偿、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等方面能够有法可依,并且对失信和侵权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业信用的有关法律机制。完善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把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立法规划,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快修改完善与信用管理有关的《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严惩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应制定更明晰的法律细则,简化有关法律程序,使商业诚信问题的解决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并找到解决的途径。加快对有关投诉、案件的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政府方面的作用 政府在诚信机制建立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首先,政府的诚信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其次,政府是经济组织诚信工程的最有力的倡导者或推动者,政府是公众的机构,也只有政府更适合于作为诚信结果公正性的主要监督者;再者,政府及其相关执法、管理机关具有对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和欺诈性的交易行为及结果进行约束与惩罚的职能,对社会诚信的维护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本身还存在各种职能不清的问题,因此未能很好地发挥在诚信机制建设方面的应有作用。如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还存在政企不分、缺乏服务意识等问题,信息数据开放度低,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本身不健全,缺乏失信处罚机制等。 因此,首先要分清和履行政府应尽的各项职能。要尽快地使政企分离,政府不能插手、干预商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要把注意力集中于为商业提供服务上,把力量集中于市场环境的管理上,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起好诚信的示范作用。要加强对个人特别是对公务员的信用教育,尽快建设出良好的信用政府形象。 国有银行应真正实现企业化,实现大中小银行并轨,完善国家信用体制和民间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商业机制与国际接轨,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管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自然人,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关键就是能够独立分配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失信的问题难以解决。 在信用管理方面,政府应该有更多的介入,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制定诚信机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信用监督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激励制度等,要建立信用等级制度,让信用成为企业的通行证,如果等级不好就等于自杀,淘汰出局。要让有不良信用的企业自觉的弥补信用。从而把信用销售作为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形式加以推广和普及,引导企业树立"信用是品牌、信用是财富、信用是生命"的意识,从根本上缩短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有关部门应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商业市场进行科学的价格管理。如规定商家必须明码标价,标明主要产品的厂家或批发商、地址、电话等,以便进行价格查询。同时,政府应与各行业联系,对各类商店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要监督推行理赔制度,各商店要有明确合理的理赔规章,对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价格欺诈要有严格的理赔措施。要让商家自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果商家没有这种措施或不采用这种措施,管理部门就应该采取取缔其营业资格之类的强硬措施,以便确保市场秩序。如果消费者发现这种情况,就可以对商家或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部门可以对他们绳之以法。如果这样,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肯定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价格欺诈也不会再有市场,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呢。当然,这方面的管理工作是非常艰巨的,需要调动政府各部门来完成工作,因此,要有一个政府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这类有关问题,以保证市场的和谐有序。 商业行业方面的自律 要健全、完善商业自律的组织运行机制。要禁止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打击不道德者的恶行,维护商业秩序,建设高度文明的商业环境,从建立、完善商业行业自律机构着手是很重要的,行业对自己的事情是最清楚的,也最有发言权,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的很多问题都是通过行业内部解决。我们的行业自律机构应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警示或进行有关处理,并及时跟踪备案,这样在业内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要让有德者得到荣誉,要让不道德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让他们在商业行业没有容身之地。 就商业企业方面而言,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都还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因此,要加强企业内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进行商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充分认识诚信资源的价值,正确选择竞争方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提升自身素质。要使商业企业自觉履行其社会职责,自觉建立商业企业的诚信自控机制,做到自觉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社会。 社会方面监督管理 目前,在社会方面,一个总的形势是整个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信用观念淡漠,因此,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意识也是商业诚信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条件,商业诚信是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并加强全社会的监督管理是必然的举措。各银行、社会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商业信用信息网络体系,对商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把握、控制,预防问题的发生。新闻媒介、消费者都应该加入到这个监督管理的行列中来,以完善商业诚信机制的运行。全社会对商业诚信的宣传引导应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这样也将使社会整体的道德状况好转。 西方社会之所以能够形成如此良好的诚信环境,主要应该归功于西方国家长期形成的制度规范的作用。有过西方生活经历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经济活动中,信用与每一个人须臾不能分离。申请家用电话、管道煤气、电、水、租房等,都需要个人信用。公司贷款、贸易资金往来,更要资信担保。而且,所有的信用表现都会永远记载在每个人的社会保险号底下。人的名字可以更改,但是,个人的社会保险号却是从一而终的。一旦发现作假或欺骗,个人信用便会遭受怀疑,出现信用危机。到那时,个人的前途将会处处受阻,举步维艰。这就是说,让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共同维护诚信、建设诚信,才是商业诚信机制成功运行的关键。 诚信机制是个应用型的东西,关键是实际操作,而要使诚信机制具有实际价值,具有可操作性,并非某方面努力就可实现,而要靠多方合作,因此,我们说诚信机制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商业诚信机制的运行需要一种联动机制,它需要有关法律机制、政府管理机制、行业自律机制、企业自控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的共同作用、配合运行,才能真正有效。针对我国目前的商业诚信机制缺失情况,我们首先要从实际出发,要在深入调查我国目前的商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仔细分析出目前商业诚信机制缺失的症结所在,然后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存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体系和社会道德状况等,根据商业诚信机制运行的内在规律,提出相应对策,并着手构思商业诚信运行机制的模式,以使这种机制规范化运转,使之既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水平,又具有实效、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和社会实用价值。本研究是针对我国的现实状况进行的,希望为我国现代商业诚信机制的建设提供一些重要的参考意见,希望这些研究成果能够很好地应用于社会实践,并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对我国现代商业的繁荣发展产生有利的作用。
B. 加强诚信管理技巧
导语:信誉不是一个手段,而是一切的根本。诚信管理实际上是诚信链的管理,当企业某个经营环节出现信用缺失,那么企业的诚信链就会断裂,价值链也就随之土崩瓦解。因此要想打造价值链首先打造信誉链。
1.树立全员的诚信意识,构建企业诚信文化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诚信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提高诚信意识,破除只重经济效益而轻视信誉的思想,把诚信与发展、诚信与效益结合起来。企业要把诚信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培育诚信文化。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诚信价值观念,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企业文化氛围,让诚信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组织系统、每一项活动、每一个员工的行为中。企业诚信文化,应与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融合起来,以诚信来指导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在管理和发展中体现诚信的丰富内涵。GE(通用电气)是全球最伟大的公司之一,GE的信条就是“诚信永远比业务成果重要”。100多年来GE赖以成功的基础和最大的无形资产,就是对诚信的承诺――“它使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胜人一筹,使我们与客户和供应商能够坦诚相待,并在业务上保持长胜记录”。
2.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管理机制
企业诚信管理机制的建立是企业走向诚信管理的标志。企业建立诚信管理机制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大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企业诚信建立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拥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只有产权关系明确,企业的经营者具备企业财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才会拥有维护企业信誉的积极性,也才有可能放弃短期利益去追求长期的收益。其次建立专门的诚信管理部门。诚信管理部门的建立是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能够顺利推行的基本保证。使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既有专人负责,又能够有效协调各部门在诚信管理中的工作并及时地检查和评估企业诚信的实施情况,从而不断地提高诚信管理水平。最后,要建立健全诚信管理的岗位责任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诚信责任监督管理系统,要把企业诚信全方位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诚信责任,做到环环紧扣、环环相套,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形成诚信责任链。
3.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
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才能准确把握商机和诚信风险的区别。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有40亿份左右,合同标的140万亿元,平均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强化诚信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要对客户的诚信情况进行收集调查和风险评估。在和客户谈判、接洽的时候定期调查和评估客户的诚信状况。企业经营过程中,会接触许多不同的客户,必须对新老客户的资信状况了解清楚,然后评估是否可以授信。确定客户资信等级,并按资信等级执行相应的诚信政策。对客户资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从企业信息化的发展看,管理的信息化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交易双方借助互联网平台交换信息而达成交易增多的时候,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包括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供应商协同系统和企业网络诚信制度和资信数据库体系,显得更为重要。
4.加强对企业员工诚信管理
未来的组织变革将更注重组织的扁平化、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和员工授权。因此,加强对企业员工诚信管理显得优为的重要。一方面,员工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员工站在市场的最前沿,在某种程度上说,员工的形象就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员工的诚信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如果员工存在怠工和蓄意破坏、盗窃、泄密、吃回扣等行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在美国,白领盗窃行为每年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于每年街头盗窃行为所造成损失的10倍。因此,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招聘、选拔、晋升等职能中,对人的诚实性、可靠性、责任感等诚信特征必须进行考察、测量、培养。
5.提供精良的产品和超值服务,赢得顾客的忠诚
精良的产品和超值服务是构筑企业良好信誉的基石,是树立企业信誉的“硬件”。顾客对企业的评价往往是在使用企业的产品和接受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形成的。企业要想留住顾客,与顾客建立长期而稳固的关系,首先要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这对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至关重要。据美国汽车工业调查,一个满意的顾客会引发8笔潜在的生意,其中至少有一笔成交,一个不满意的顾客会影响25个人的购买意愿。好的产品和服务会赢得顾客好的口碑,进而带来更多的销售,而更多的销等于更多满意的顾客,等于更多的好口碑。更多的好口碑又带来更多的销售……以此循环就会产生滚雪球现象。反之,如果产品和服务有缺陷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古往今来,所有成功的企业均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始创于清朝康熙年间的北京同仁堂,其堂训“求珍品,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讲堂誉,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6.实施绿色经营战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增强社会责任感、赢得企业信誉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核心战略。如今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积极行动起来,纷纷制定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各国民众亦踊跃投入环保事业,购买绿色产品、使用绿色产品成为时尚。在新的世纪,企业欲赢得未来市场、赢得顾客的.信任和政府的支持就必须实施绿色经营战略。当今绿色产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在欧美许多国家专门经营绿色产品商店的销售增长率已经超过传统商店。许多具有前瞻性的公司相继实施绿色经营战略。如美国宝洁公司(P&G)利用回收再利用的包装,使现在一些产品的塑料包装用量减少了70%―80%。
7.重视危机公关
古语云:“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对现代企业而言也不例外,企业在发展过程也难免出现失误,企业一旦出现失误如果企业能够把信誉摆在第一位,不惜牺牲短期的经济利益来换取企业长远的信誉并能迅速做出反应,控制事态发展,就能化险为夷的,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有着100多年生产历史的世界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1996年曾经在欧洲遭遇了一场巨大的信任危机。由于100多名中学生喝了可口可乐而中毒的事件,比利时政府颁布禁令,禁止本国销售比利时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可口可乐和芬达、雪碧等饮料。与此同时,欧盟就可口可乐产品可能带来的危险向其成员国发出警告。可口可乐危机发生后,可口可乐迅速启动危机公关程序,制定了应对措施:首先,公司首席执行官依维斯特从美国赶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记者招待会,反复强调可口可乐公司尽管出现了目前的事件,但仍然是世界上一流的公司,还将一如既往为消费者生产一流的饮料。其次,在比利时的各家报纸上推出由依维斯特签名的致消费者公开信,仔细解释事故原因,以及公司即将采取的措施。第三,可口可乐公司宣布,将比利时国内同期生产的可口可乐全部收回,尽快宣布调查化验结果,说明事故的影响范围,向消费者退赔,并承担中毒消费者的医疗费用。第四,可口可乐设立专线电话,并在英特网上为比利时消费者设专门网页,及时交流、沟通、回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第五,配合各地卫生质检部门的检查。第六,公司总裁艾华士直飞比利时,接受专访,公开向消费者道歉,并当场喝了一瓶可口可乐。终于,比利时卫生部决定取消对可口可乐的禁销令,欧盟其他国家也取消了相应的制裁,一场危机终于转危为安,可口可乐重新赢得世人的青睐。
8.提高商标保护意识,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商战利器,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因此企业必须提高商标保护意识,加大商标保护力度。首先企业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避免造成商标被他人抢注,把已开拓好的市场拱手让给他人;其次,不能盲目扩大商标使用范围和允许其他企业定牌生产,以免损害企业商标信誉,造成商标贬值;最后,提高企业商标维权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会直接损害企业的形象和商标的信誉,必须引起企业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一要加强商标标识管理,从自身管理入手,杜绝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二要建立维权队伍,加强市场监管,注意发挥营销网络和消费者的作用,及时发现侵权线索,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三要加强和执法机关合作,发现侵权线索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维护商标的专用权和声誉。
9.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
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首先要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不做假帐、不虚报瞒报做到诚信经营。从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破产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危机案到2002年世界通信公司虚报利润案,说明没有高度内外一致的、以诚信为核心的价值观体系和行为,企业最终将失去竞争力并被逐出舞台。一个企业最大的危机就是诚信危机,如果出现诚信危机,这样的企业是不能长远发展的。所以“诚信就是成功、失信就是失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其次,完善销售风险控制制度。明确规定销售人员的权限并根据客户的资信度规定不同的赊销额度和期限。再次,建立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对货款回收进行专业化管理,缩短回款期限,降低呆帐坏帐比率。从国内企业的经验看,应收账款的账龄与回收的可能性也呈明显的负相关性,即账龄越长,回收的可能性越小。当货物销售出去后,必须对销售的货物和客户时时监控,保证货物和销售程序的安全。
10.用诚信链打造价值链
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告诉我们,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不只是某个环节的竞争,而是整个价值链的竞争,整个价值链的综合竞争力决定企业的竞争力。用波特自己的话来说:“消费者心目中的价值由一连串企业内部物质与技术上的具体活动与利润所构成,当你和其他企业竞争时,其实是内部多项活动在进行竞争,而不是某一项活动的竞争。”
一、与商品准入制度建设相结合,推行“四项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借鉴商品准入制度建设的思路,按照“对集贸市场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对不合法的经营者和不合格的商品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对商品及其经营者在流通领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方式,探索、建立和推行集贸市场“四项制度”。
一是推行商品票证备案制度。 对集贸市场商品的备案主体、备案对象、备案内容、备案方法及监督检查做出具体的规定,制发统一的《集贸市场重要商品备案登记表》,检查市场商品的进货渠道,建立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经营者所经销的商品进行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
二是推行商品质量抽检制度。 根据国家工商局《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制定商品质量抽检制度。从抽检部门、抽检范围、抽检时间、抽检内容、抽检方式、抽检程序、抽检费用、公布结果和结果处理等九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商品质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规范工商部门的商品质量检查,净化商品市场环境。
三是推行商品销售信誉制度。 要求集贸市场经营户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由工商局统一制发的《集贸市场商品销售信誉卡》或者税务发票,要求市场业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提示消费者索要《信誉卡》,引导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讲求诚实信用,维护集贸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营、信誉至上的良好风尚,在全市集贸市场营造“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是推行市场业主责任制。 工商部门与市场业主签订合法经营责任书,让市场业主作出不制假、不售假的承诺,明确其责任,形成“工商牵头、经营者参与”的监管氛围,从而达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集贸市场监管的目的。考虑到“四项制度”的法律支撑、群众基础以及操作难度等问题,可以先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经过试点运行和逐渐得到广大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二、与信用公示建设相结合,推行集贸市场诚信经营和违章违法公示制,加大打假力度
借鉴信用公示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健全经营者台帐和信用户口,建立科学的信用评定标准,归集诚信经营信息和违章违法信息,定期和不定期地在集贸市场内将诚信经营和违章违法情况予以公布,每年评比诚信经营户和诚信经营摊点,亮牌经营。同时,加大打击无照经营行为和欺行霸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短尺少秤等违章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和打假力度。
三、与12315网络建设相结合,推行集贸市场举报制,加大维权力度
将12315网络延伸到集贸市场内,设立12315网络投诉站,明确责任到人,做到责、权、利统一,加大维权力度。把举报信箱设在各大集贸市场大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当地工商分局(所)电话号码和责任人的手机电话,做到迅速受理,及时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C. 如何进一步推进及加强企业的信用建设
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面向市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2、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
3、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银行系统信贷评价登记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商登记年检等系统的作用,培育以企业为主体、服务全社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评价体系、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披露体系、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提升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
1、市场化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形成信用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过程。
2、法治化原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化原则,要在国家有关法律的规范之下进行,同时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赋予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力,根据地方实际制订符合我区实况的与信用建设相关法规条例,推动企业信用状况在法治化轨道上逐步改善。
3、系统性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第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二,需要从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交换、信用信息消费以及信用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4、“三公”原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尤其是信用评价环节一定要贯彻公正原则,防止由于某种经济利益而扭曲评价结果;在信用市场监管和对失信行为的处罚方面要坚定贯彻公平、公开原则,以推动企业信用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
1、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2、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提高经济活动效率,减少交易费用和机会成本;
3、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D. 如何培养企业诚信文化
1.树立企业诚信的理念,建设诚信文化。企业的信用度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害所在,是市场对企业的认可程度,是社会的接受程度。从占至今,没有一项事业能够建立在无诚不信的沙滩之上。要在企业内部创造一种诚信至上的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时时处处关注诚信,并把不断加强企业诚信的可能性付诸实践。这种关注和实践,虽然也离不开制度的规范作用,但最好能够是文化规范的结果,即把老实信用、义利兼容的原则贯穿于整个的企业文化建设,就像血管一样流向躯体的各处神经末梢。它是一种企业精神的内核,也是一种企业的价值取向。使企业自觉形成一种重合同、守信用的社会风气,塑造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
2.构建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信用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从商品市场的买卖到资本市场的借贷,从要素市场的交易到证券市场的支付等,无不体现有信用。目前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和人们思想熟悉上的偏差,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商业信用等尚未很好建立。同时,企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必须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企业改制,企业将真正成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这有利于建立产权清楚、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财产权益,促进生产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尊重私有企业的财产权,承认私有企业及其所有者的合法存在,承认并保护他们的财产,赋予他们公平合理的法律地位。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当务之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建立个人与企业的证信系统。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治理的先进经验,尽快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并逐步扩展个人基本账户,有序实现社会保障的个人基本账户与税收账户、收入账户、银行账户等并轨,使个人所有信用资料集中于一个固定的编码上。充分利用工商、财政、银行、质检、审计、司法部门的现有资料和已有的系统,出台强制性的数据收集政策,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建立技术先进、覆盖面广、可靠性强、权威性高、相对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公共信息数据库关于诚信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
4.完善诚信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必须制定信用法律法规,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法律体系。当前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有涉及诚信的内容,但规定得很不整,需要对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要加强信用立法,尽快制定《企业信用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征信治理条例》、《信用披露条例》等专门的信用法律法规,为有关机构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的搜集、评级、服务等方而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使信用服务有法可依。
E. 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写入了决议之中,这预示着中国的市场体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和成熟时期,而能否真正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氛围和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显得日趋重要。
一、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我国经济已基本上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市场机制开始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主要交易方式。近年来,我国商品的“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为刺激市场需求的扩大,各种信用交易方式不断推出,银行信用贷款、企业赊销赊购和个人信用消费行为日趋增多。然而,在信用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失信现象不仅普遍,而且相当严重。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加剧;企业之间三角债务链久拖难解,甚至拖垮、拖死了部分企业;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桩炒作不乏其例;个人消费信贷中的一些恶意欠债行为也不断暴露出来。
信用秩序混乱已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的正常发挥,使政府启动投资、扩大内需政策的效用大打折扣;大量的失信行为还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造成了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滑坡等社会问题。在加入WTO之后,信用秩序混乱还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信用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开放的质量和进程。
二、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必须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如何正确认识失信行为与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
近年以来,我国连续爆发“月饼失信事件”、“上市公司失信事件”、“注册会计师帮助造假事件”等失信事件,信用体系与失信行为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企业和各界人士对树立信用观念、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信用环境等达成了高度共识。但是,前年底,号称市场经济最发达和信用体系最健全的美国也爆发了“安然”、“安达信”等失信事件。似乎,就有人“洋洋自得”、“夜郎自大”甚至“幸灾乐祸”起来。这些情况暴露了我们在认识中的两个极端问题。一个极端是:过去讲,我们是失信行为比较严重的国家,于是就有人认为我们国家是非信用国家、非诚信国家、非征信国家。另一个极端是:去年底在美国爆发了信用危机,出现了“安然”、“安达信”等失信事件,于是就有人认为美国人比中国人还不讲信用。两个极端认识引出一个问题:失信行为与信用体系之间的关系问题。
一个国家会不会发生失信行为?可以讲,一个有着最严格和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国家,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失信现象。中国仍在发生失信现象,美国也在发生失信现象,这两个国家的失信问题有什么特点和不同呢?我想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发生失信行为以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会迅速的加以反映,及时地披露和揭露失信问题,然后通过法律制裁失信行为。包括美国司法部之所以起诉失信者,不是说失信者做错了,而是失信者违法了,是失信者销毁了证据,是失信者造了假。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做错而成为失信者(如经营失败而申请破产),社会是会原谅这种失信者的,但是对于犯罪的失信者,社会和法律是不会原谅的。
在信用方面,我们国家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当我们的市场主体发生失信行为的时候,我们的政府、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往往不能够马上加以反映和揭露。比如说2002年“忠信”这家知名的上市公司引发严重的失信行为,那么多的银行、那么多的社会中介机构和那么多的投资者,都没有迅速地做出判断并披露失信问题,反而让一个大学老师在进行案例分析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可以说这个失信现象充分反映出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加快建设速度,需要尽快完善。
(二)、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个实践问题
1.是统一信用代码问题。统一信用代码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一是政府强制的政务代码(如个人身份证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二是社会自愿的商务代码(如银行贷款证号码、邓白氏企业编码、中诚信编码等)。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是采用政府强制的政务代码,还是采用社会认可的商务代码,或者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对此,各界认识很不一致。我想首先要界定社会信用活动是政务行为,还是商务行为,在社会生活和市场交易中,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其主体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政府机关是公民选举产生的公共管理者,所以,必须强制要求政府部门依法公开披露所掌握的信用记录;市场主体(个人和企业等)是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应按照自愿签定的合约依法进行信用记录的披露;信用中介机构是特殊的市场主体,其从事的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经营活动是特殊的信用行为,所以,应按照国家的特殊规定和商务合约依法提供信用服务。不论是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还是信用中介机构,在披露信用记录时,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2.是倡导信用观念问题。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特别是政府的信用观念,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倡导信用观念和加强信用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全社会成年人特别是各级公务员必须首先“从我做起”,必须把讲信用作为每一个人最起码的和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倡导信用观念,必须要首先形成社会风尚,同时要把信用观念作为一个道德价值,作为一个商品价值,或者资本价值来看待。
3.是培育信用需求问题。我国社会信用问题从1990年随着清理“三角债”工作开始萌芽,在经历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两个发展阶段并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阶段的时候,社会信用中介机构仍然处于步履艰难的窘境。究其根源在于全社会缺乏信用观念与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个市场的信用需求严重不足。特别是在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我们还是习惯于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觉地导致政府信用需求挤出企业特别是个人信用需求。其表现就是企业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个人储蓄居高不下和几乎没有真正的信用卡(借记卡)。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稳定企业信用需求,启动个人信用需求,就成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关键。
4.是加强信用管理问题。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和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企业有效的授信管理不仅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需求,更有利于控制自身的信用风险。企业严格的获信管理不仅可以获得供应商的信任和信用额度,也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加强信用管理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活动,但是,政府有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目前,各地政府大力推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5.是发展信用中介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价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立业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资本承担经营责任,独立、公正、客观、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产品或服务。所以,决定了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举办者不应是执法者身份的政府机构或在市场中居垄断地位的利益团体,应由民间投资者联合出资组建。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由于各自的业务属性不同,所以,也必须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定位。
6.是形成信用体系问题。 在上述五个方面工作基础上,必须首先将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定位于: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和提高政务信用信息透明度,并推动四个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一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二是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三是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四是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只有政府、协会、企业、中介同步发展各自信用体系,才能最终形成我们国家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形势与存在问题及前景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中国已经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必须借鉴国际通行的惯例和经验。为此,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以下形势:一是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退出市场竞争领域,专司社会公共管理者职责已成大势;二是WTO要求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国外信用中介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已成定局;三是中国本土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已有十年融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培育了一支兼具国内外从业经验的信用职业队伍,继续提升能力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已成大局;四是国际知名信用中介机构自美国诞生以来,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欧洲模式也在总结经验,日本模式也在反思不足,客观要求我们不能再“从零做起”和重复别人的错误。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判断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们不仅缺乏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更缺乏国家的信用制度、公民的信用观念和企业的信用管理,特别是政府公务信用的透明度和由此形成的信用记录的公开披露问题更为突出。为此,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首先要解决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定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主体探索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独立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所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模式应是在政府、协会、企业、中介同步发展各自信用体系,最终形成不同层面的、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与存在问题
2002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要求以后,各地对信用环境和信用观念的改善大大推进了一步,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政府信用信息披露的程度大大提高。从课题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地都在建立相应的信用网络、信用平台、信用档案,甚至建立信用惩戒机制,比如失信黑名单制度,使得失信者无法在市场继续生存。第二,对加强信用管理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的认识和观念也在逐步形成。第三,信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大大增强,在过去一定阶段中,有一些政府特许的业务,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这种情况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推进,这方面的现象会越来越减少。第四,信用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大大改善,信用机构的法律地位正在逐步形成。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起草的《征信条例》已对信用机构的法律地位作出了界定。由于政府、社会各界重视信用,倡导信用观念,为信用机构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但是,一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信用建设形势热火朝天、二是信用业务操作政企不分、三是信用机构行业难以自律、四是信用服务行为缺乏保护、五是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不足。
(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景展望
由于深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目前,要求突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甚至以政府行为取代市场行为,以政府机构代替市场信用中介机构,起码在推动工作的初期由政府出资组建信用机构并垄断信用服务市场的个别声音,还是非常强烈的。由于,政府部门与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民间投资者不是处在平等的地位,因此,在一些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内出现一定时期的政府部门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垄断现象,是十分有可能或是无法难免的。但是,如果出现上述结果,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社会经济代价与历史上屡屡发生过的沉痛教训。但是,不论决策者做出何种判断和决断,不论出现何种曲折和挫折,市场对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而言,总会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并做出客观选择。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与未来发展看,上述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目标模式将接受历史的验证。
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及近中期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目标
所谓社会信用体系,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由一系列与信用有关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的信用道德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组织形式、技术手段、运作工具和运作方式而构成的综合系统。对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建议如下:
近中期目标: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一体系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信用道德和文化环境;二是在法律规范下,建立起社会化的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努力减少社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性;三是完善信用的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违规成本;四是健全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和相关制度。
远期目标:在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再用大体上8-10年左右的时间,到2020年前后,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使社会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形成比较规范的市场信用秩序。
(二)近中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建议
1.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
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学校、企业、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
2.引导企业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企业内部加强信用管理,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的企业信用风险和损失。在对企业的各种考核和评价体系中,应将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作为评价企业治理和管理状况的重要指标。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分析国外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的经验,为国内企业提供信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建立起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
3.健全并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和开放制度
社会基本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减少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前提。在这方面的政策建议是:
(1)建立社会基本信用数据的开放制度
应立即着手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开放、传播和使用程序。应明确规定政府、企业哪些信用数据必须开放以及开放的范围和程度。在信息开放方面,特别要强调政府的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对于应公开而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的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问责制度”。金融机构掌握的社会成员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向有关机构提供并允许合法传播。
(2)鼓励和支持在重要行业内部建立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
支持和鼓励一些重要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在行业内部开展联合征信活动。通过对行业内相关信息的收集、更新和规范传播,大大提高行业内的信息对称度,减少行业内的失信行为。在这方面应更多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协会为主,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信息数据库,并建立一套规范的更新、检索和使用程序。
(3)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明确我国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模式和市场准入规则。根据我国国情,建议信用中介行业应采取民营化、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政府原则上不参与投资和经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资质条件应有比较严格的规定,防止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而对企业征信机构可设定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对资信评级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应更加严格和规范。第二,在促进信用信息开放的同时,鼓励征信中介机构建立覆盖面大、信息内容完整的数据库,在建库初期政府应在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还应加强对征信和资信评级行业的代码和评级标准问题研究,以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第三,着力解决信用服务需求不足的问题,如对涉及证券市场的一些金融工具、品种应过渡到强制评级,如对欲上市发行的债券、对上市公司信用等级必须进行评估等;第四,建立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
4.加强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健全失信惩罚机制
近中期立法的重点应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第一,尽快制订与公平信用信息服务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建议我国尽早出台《政府公共信息开放条例》、《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征信促进条例》、《商帐催收管理办法》等法规。第二,着手修改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冲突的部分现行法律和法规,例如,应着重研究《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通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其中与建立信用体系有冲突的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或重新解释。第三,应尽快研究并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应明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失信惩罚机制设计的出发点和重点、失信与犯罪的区别及法律边界、失信的惩戒形式和制裁程度、失信惩罚机制的操作和执行效果等等。对失信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应有法定的征集、传播途径。
5.完善政府的信用监管体系和制度
第一,应明确政府的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能。二是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督处罚权力和职责。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受理消费者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的投诉,对在信用服务中侵害消费者的行为有权进行查处等。三是建立成体系的制度化的监管制度,避免“运动式”的监管方式。
6.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引导行业内企业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制订行业信用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开展行业内的联合征信活动;提出有关的立法建议;建立行业内的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施以惩罚,改善行业内的信用秩序。
F. 理解并阐述如何能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要想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那么首先要建立行业标准,而且标准要经得起市场的检验,第二就是要建立完善的行业制度,第三要有一群刚正不阿的管理人员,其中第三点是最重要的,因为所有的事都是人管理的。对违反行业制度的人或企业要严厉制裁,最后就是要普及行业知识,如能做到以上几点,所有行业都能健康有序的发展的,希望能帮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