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办健康证需要带的东西如下: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纯验 健渐证可以 健康证办理;3、内、外科常规体检;4、x光胸透;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一般是到当地疾病预防中心或者指定的地点带上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收费处缴纳费用领取体检表和培训学习卡检查完毕后参加卫生知识考核 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健康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是用来贴在健康证上的。最好还要带上现金和卡,许多体检中心不支持扫码支付。健康证指的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能在很大的程度上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法律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查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3.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1、办健康证需要带的证件有:个人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2、办理流程: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3、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4、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5、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6、内、外科常规体检。7、x光胸透。8、完成全部体检项目。9、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4. 办健康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办理健康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是用来贴在健康证上的。最好还要带上现金和卡,许多体检中心不支持扫码支付。健康证指的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能在很大的程度上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5. 武汉健康证去哪里办,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办理地点: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办理材料:带2张两寸的登记照、身份证、柜台取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交费。出示身份证,交费,领取发票。凭发票登记照相、体检、领证,请妥善保存发票。
2、登记照相。请出示身份证和发票,登记照相。
3、透视。既往有患病史或现有不适感应者,请向医生陈述。
4、肠道采样。孕妇请向医生出示怀孕证明,勿透视。
5、内科及皮肤检查。有肛门疾患者请向医生申明。
6、采血。采血为体检的最后一步(第二步至第五步任一项未做都无法进行采血)。采血后须压迫采血点3-5分钟。如晕针、晕血请向护士说明,采血后血休息5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7、领取结果。请四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和身份证领取健康证或者体检报告。成年流动育龄妇女(户口在武汉市城区以外的)还需同时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