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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16 06:51:24

Ⅰ 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一、年龄范围
不同保险有不同的保险年龄范围,甚至同样的险种之间不同产品的年龄范围都有所差异。而一般保险的年龄保障范围大致在0~60岁之间,其中0岁特指出生满28天的婴儿;平安健康险能够保障的最高年龄达到了85岁。
二、是否体检
某些保险在投保前需要指定医生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确保满足投保条件;平安健康的运动卫士属于意外保险,无需体检也能投保,投保更加方便快捷。
三、犹豫期
有些健康保险从承保开始的次日起,有一段时间犹豫期;在这段期间内,您可以提出解约合同,并且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您支付的保险费。如平安健康险的平安e生保家庭健康险,在承保后拥有10日的犹豫期,能让您认真考虑好是否投保,让您的保险投资更理性。
四、等待期
等待期也称免赔期间,是指首次投保或者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一段时间内重新投保的,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具体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以上是健康保险的部分特殊条款!

Ⅱ 健康保险的特殊条例包括哪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残疾未成年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定向培训。对年满16周岁,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应当推荐安排就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残疾未成年人的福利事业。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他们的智力成果或者其他成果不受侵犯。
未成年女子在入学、就业、劳动报酬等方面同未成年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他们受抚养、受教育等权利,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夫妻进行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教育、指导。
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对因受虐待或者其他家庭问题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
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在救助场所内应当与流浪乞讨的成年人分开救助,同时提供心理辅导、短期教育,进行不良行为矫治,并在监护人的带领下可以离开救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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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答案

(5)超额保险条款。由于健康保险的保险金具有补偿性质,因此为防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残疾后获利,在合同中可规定超额保险条款,即对于超额保险,保险人可减少保险金额,但要退还超额保险的保费部分。(6)防卫原因时间限制条款。防卫是指投保书上所列明的重大不实告知事项。根据此条款,保单生效经过一定时间后,除非被保险人有欺诈行为,否则保险人不得以重大不实告知为由决定保单无效或拒绝赔付。典型的防卫原因时间限制条款如下:“保单生效2年后,仅限于欺诈性的不实告知,保险公司才可终止合同;否则,不能以保单生效前的既存状况而拒绝赔付,除非既存状况属于保单列举的除外责任。”该条款与不可抗辩条款具有相似之处,但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保单经过不可抗辩期后,即使投保书内重大不实告知属于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也不得拒赔。。3.团体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团体健康保险是保险公司与团体保单持有人(雇主或其他法定代表)之间订立的健康保险合同,它对主契约下的人群提供保障。为此,保险人可以在一份团体健康保险单中提供多种团体保障,也可以为每一种保险保障签发独立的团体保单。团体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有:(1)既存状况条款。该条款的具体内容与个人健康保险有所不同。在团体险中,该条款规定除非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已达到约定的期限,保险人不负对被保险人的既存状况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如果对某一既存状况已连续3个月未因此而接受治疗,或者参加团体保险的时间已达12个月,则该病症不属于既存状况,由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付申请。(2)转换条款。转换条款允许团体被保险人在脱离团体后若购买个人医疗保险,可不提供可保证明。但是,被保险人不得以此进行重复保险。将团体健康保险转换为个人健康保险时,被保险人通常要缴纳较高的保费,有关保险金的给付也有更多的限制。(3)协调给付条款。该条款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团体健康保险中较常见,因为在这些国家,有资格享受多种团体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较普遍,如双职工家庭可能享有双重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该条款主要是为解决享有双重团体医疗费用的团体被保险人获得的双重保险金给付问题,而将两份保单分别规定为优先给付计划和第二给付计划。优先给付计划必须给付它所承诺的全额保险金;若其给付的保险金额不足被保险人所应花费的全部合理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就可要求第二给付计划履行赔付差额部分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告知保险人优先给付计划的给付金额,第二给付计划根据协调给付条款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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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健康保险有哪些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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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您好!

健康保险合同除了适用一些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如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之外,还常用如下一些特殊条款:

1、既存状况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的约定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体检条款。该条款要求被保险人接受定期检查,以确保被保险人是否仍然丧失工作能力。

3、转换条款。该条款允许团体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在脱离团体时购买个人以来保险,无须提供可保证明。

4、转换条款。为防止那些享有双重团体医疗费用的团体被保险人获得双重的保险金给付,协调给付条款规定了优先给付计划和第二给付计划。

5、职业变更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转移从事一个风险更高的职业,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在不改变保险费率的前提下,降低保险金额。

Ⅳ 关于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你知道哪些

第一条是免赔额,这项条款在合同中经常出现,是健康保险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具体的内容,当之前讲好的意外事件发生后,公司在付款之前,被报人须要自己先支付一部分费用,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支付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第二条是按比例付款,也可以叫做共同承担保险条款。它的具体内容是,对于超过前一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赔额部分的费用,须要由保险人和被保人共同承担,共同支付。一般来说,被保人须要支付的费用为总费用的0.2到0.3之间,剩下的费用则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被保人在享受医疗服务时的医疗费用。
第三条是支付限定额度。它的具体内容是对被保人看病的一个总的费用还有被报人所享受的医疗服务量,做一个最高限额的规定。对于这个限度以内的钱由公司承担,这个限度以外的钱需要被保人自己承担了。保险公司一方面为了自己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因而设置了这些特殊条款。那么为了更好地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为了在遭受疾病等意外时,可以及时地得到赔款,避免保险人和被保人之间产生误会和纠纷,还希望大家在购买保险时,可以仔细阅读这些特殊条款。

Ⅵ 健康保险特殊条款有哪些

团体健康险的特殊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既存状况条款。在团体险中,该条款规定除非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已达到约定的期限,保险人不负对被保险人的既存状况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如果对某一既存状况已连续3个月未因此而接受治疗,或者参加团体保险的时间已达12个月,则该病症不属于既存状况,由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付申请。 (2)转换条款。转换条款允许团体被保险人在脱离团体后若购买个人医疗保险,可不提供可保证明。但是,被保险人不得以此进行重复保险。将团体健康保险转换为个人健康保险时,被保险人通常要缴纳较高的保费,有关保险金的给付也有更多的限制。 (3)协调给付条款。该条款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团体健康保险中较常见,因为在这些国家,有资格享受多种团体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较普遍,如双职工家庭可能享有双重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该条款主要是为解决享有双重团体医疗费用的团体被保险人获得的双重保险金给付问题,而将两份保单分别规定为优先给付计划和第二给付计划。

Ⅶ 什么是健康保险及其合同中的特殊条款

您好!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者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支出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在健康保险中,常见的几项特殊条款有:
一、观察期/等待期条款
所谓观察期/等待期也可以称为免赔期间,是指健康保险中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责任之前的一段时间。因为现如今,投保健康保险大多是无需体检就可以购买的,但是保险公司仅仅根据病历资料是很难判断被保者是在投保前患有某种疾病,还是在投保后。为了防止被保者带病投保、保障保险公司的利用,通常健康保险中会规定一个观察期,最长为180天。在此期间内,被保者因疾病支出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只有观察期满之后,保单才会正式生效。
二、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中的常用条款,根据条款规定,在一定金额下的费用支出是由被保者自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也就是说,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者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公司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三、责任免除条款。
所谓责任免除,就是保险公司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例如:遗传性疾病、外界感染、核爆炸或核污染等。当被保者因免责条款中的事项产生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责任。

Ⅷ 买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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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年龄、体检、观察期、等待期、免赔额以及给付限额条款。健康保险合同规定这些特殊条款是为了防止恶意骗保等情况发生。

Ⅸ 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有哪些特殊条款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主要类型有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综合医疗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通常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癌症、脑中风、尿毒症、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瘫痪和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收入保障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补偿因伤害而致残废的收入损失,另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的残废而致的收入损失。
明白了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还要注意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主要有免赔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给付限额条款、等待期条款、受益人条款、体检条款,这些都是在投保时需要特别注意并仔细阅读的条款内容。

Ⅹ 请问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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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往往是根据不同的产品而异,一般来说,可续保条款、定期条款、可取消条款、续保条款以及不可取消条款为健康险的特殊条款,建议你在为父母投保之前,格外关注这一块的合同说明。


为五十多岁的父母买健康险产品,建议除了要关注合同条款中的特殊条款说明和限制条件外,还要重点查看责任除外范围,不建议为五十多岁的中老年人购买长期型的健康险产品,一方面保费倒挂,另外一方面,被保险公司拒保的风险性也较高。相反,消费型的健康险产品不仅保费实惠,而且保障范围十分全面,对于你父母而言,是不错的投保选择,投保时建议优先考虑续保无等待期限制、无需体检即可参保的产品,毕竟老年人购买健康险要难于年轻人,而且年纪越大被拒保的风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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