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现在办理健康证都需要检查什么
办理健康证体检的项目有:胸透、抽血化验、粪便化验、身高体重。
❷ 检查身体常规普通健康证都检查什么
普通健康证都检查下列项目:血压、听力、视力、心肺听诊、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以及胸部透视等。重点是要检查申请人是否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等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❸ 健康证主要查什么
健康证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 ,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望采纳。
❹ 办理健康证需要检查哪些项目
办理健康证主要检查项目: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如果查出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