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动法有无规定室内多少温度以上可以高温休假
劳动法没有规定室内多少温度以上可以高温休假,只是规定了室外温度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Ⅱ 达到多少温度需要对高温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
达到多少温度需要对高温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
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七部分:高温
规定:常年从事高温作业,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从事室外作业,在最热月晴天有太阳辐射时测量。
也就是说,你想做高温作业检测,首先得清楚这个地方的气象条件,一般来说哪个月气温最高,就在哪个月检测。
Ⅲ 国家规定高温超过多少度
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这个室外35°、室内33°可以作为参考。
至于学校,还是看气象预报吧,建议的应对措施如下,基本没有学校停课的说法,具体咨询当地气象或教育部门比较好。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Ⅳ 职业健康中高温的危害指哪些行业
GB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中,高温作业(work in hot invirment)如下定义: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WBGT指数也称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的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单位为℃。
如一个行业的作业温度符合上述条件,该岗位就可纳入高温作业范畴管理。
Ⅳ 职业卫生中热辐射的识别原则或识别注意事项,多少温度
职业卫生中,只要现场有固定热源,可能持续发散热量,或者存在夏季露天作业,就要进行高温检测。现在新版的职业卫生标准中,已经没有辐射热了,采用的是WBGT指数,只要检测WBGT指数大于等25摄氏度,就算高温作业。具体检测方法参见GBZ/T189.7-2007的规定。
Ⅵ 职业健康体检(高温 噪音 磷酸)都查那些
7.3高温
英文:High temperature
7.3.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7.3.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3)慢性肾炎
(4)未控制的甲亢
(5)糖尿病
(6)大面积皮肤疤痕
7.3.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及神经系统症状,如心悸、胸闷、恶心、呕吐、腹
痛、反酸、烧心、上腹部疼痛、多饮、多尿、血尿、头痛、晕眩等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进行心血管系统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血糖
b.选检项目(有甲亢病史或检查有异常者)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血清游离三碘甲腺原氨
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
7.3.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3.2.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同上岗前
7.3.2.2检查内容 同上岗前
7.3.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7.3.3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7.3.3.1检查对象 因意外或事故接触高温可能导致中暑的职业接触人群(包括参加事故抢救的人
员)
7.3.3.2检查目的 及时发现职业性中暑(见GBZ41)患者,并提出改进和控制措施
7.3.3.3现场事故调查 环境气象条件调查和测试,导致异常高温的原因并界定接触和需要进行应急健康检查的人群
7.3.3.4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询问高温作业情况及中暑的相应症状,如头晕、胸闷、心悸、多汗、高热、少尿或
无尿,观察神志情况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重点检查皮肤体温、血压、脉搏
b.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处理及实验室检查 发现可疑或中暑患者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重症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必
要的实验室检查可根据当时病情随时检查。
7.1噪声
英文:Noise
7.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7.1.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
(4)Ⅱ期和Ⅲ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7.1.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脓、耳痛、耳鸣、耳聋、眩晕,以及头晕、头痛、多梦、
记忆力减退、睡眠差、心悸、胸闷、胸前区疼痛、多汗、乏力等症状;同时也要询问可能影响
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药物史(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妥布霉素、万古
霉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顺铂、利尿酸、水杨酸类、含砷剂、抗疟剂等)、中毒史(如
酒精、烟草、一氧化碳等中毒)、感染史(如中耳炎、流脑、腮腺炎、流感、耳带状疱疹、伤
寒、猩红热、艾滋病、疟疾、麻疹、风疹、水痘、梅毒等疾病史)、遗传史(如家庭直系亲属
中有无耳聋等病史)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注意甲状腺和心血管系统的检查
b.耳科检查 主要是粗听力、外耳和鼓膜的检查,如是否因听力原因影响交谈,双侧耳廓有无畸形,外耳道有无畸形、狭窄、闭锁、阻塞,鼓膜有无穿孔、肥厚、钙化,内陷、粘连、溢液等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b.选检项目 声导抗、耳声发射
7.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65dBHL)
7.1.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等
(2)体格检查 同上岗前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
b.选检项目 血常规、 尿常规、 声导抗 (鼓室导抗图, 500Hz、 1000Hz同侧和对侧镫骨肌反射阈) 、耳声发射(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或瞬态诱发耳声发射)
7.1.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
7.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1.3.1目标疾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
7.1.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磷酸
4 诊断要点
4.1 明确病因
隐匿式中毒患者就诊时不能提供毒物接触史。明确病因首先从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或(和)现场调查中获得可能为中毒的线索。从线索中得到启发,再深入观察、检查、调研、生物材料检测等,以明确中毒的病因,包括
a)致病毒物品种;
b)中毒原因;
c)吸收毒物时间;
d)侵入途径;
e)估计吸收剂量等。
这些是确诊为化学物中毒的首要依据。
4.2 较完整的临床资料
4.3 综合分析
经综合分析,包括鉴别诊断,以得出病因和疾病有确切因果关系的结论。
隐匿式中毒明确病因后,其诊断方法、分级标准等,与一般急性化学物中毒完全相同,应按GBZ71处理。
4.4 毒理学试验
如可疑致病毒物的毒理学资料甚少,致使判断诊断有困难时,则应进行必要的毒理学实验,以阐明该毒物的毒性和毒作用等,作为诊断综合分析资料之一。
有机磷
5.1 急性中毒
5.1.1 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有机磷杀虫剂后,在24小时内出现较明显的毒蕈碱样自主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瞳孔缩小等。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5.1.2 中度中毒
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出现肌束震颤等烟碱样表现。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5.1.3重度中毒
除上述胆碱能兴奋或危象的表现外,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度:
a) 肺水肿;
b) 昏迷;
c) 呼吸衰竭;
d) 脑水肿。
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5.2 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在急性中毒后1~4天左右,胆碱能危象基本消失且意识清晰,出现肌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者。
5.2.1 轻型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具有下列肌无力表现之一者:
a)屈颈肌和四肢近端肌肉无力,腱反射可减弱;
b)部分脑神经支配的肌肉无力。
5.2.2 重型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在轻型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基础上或直接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a) 呼吸肌麻痹;
b) 双侧第Ⅸ对及第X对脑神经支配的肌肉麻痹造成上气道通气障碍者。
高频重复刺激周围神经的肌电图检查,可引出肌诱发电位波幅呈进行性递减。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多在30%以下。
5.3 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
在急性重度和中度中毒后2~4周左右,胆碱能症状消失,出现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神经-肌电图检查显示神经源性损害。全血或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可正常。
Ⅶ 职业危害高温标准限值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1、在不同工作地点温度、不同劳动强度条件下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不得超过下表1所列数值。
2、持续接触热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5min。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
3、凡高温作业工作地点空气湿度大于75%时,空气湿度每增加10%,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相应降低一个档次,即采用高于工作地点温度2℃的时间限值。
Ⅷ 高温多少度才能算职业病
职业病一般指由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致人生病。
如在粉尘环境中工作因吸入粉尘形成的矽肺病。
售货员长久站立,形成的下肢静脉曲张。
久坐办事的人,因久坐而影响的颈椎变形的颈椎病。
高烧的病因要找到,是什么引起的高烧。
Ⅸ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在什么季节进行
高温季节期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