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全健康档案怎样编制
1.对特种作业、有害作业人员,根据其主管部门要求(都有具体表格档案),分别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培训考核资料、证件复印件等;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表、职业卫生档案等。
2.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对不适应人员做好妥善处理。
3.对新入职的员工,建立安全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各类动向,做好安全健康工作等。
仅供参考
② 建立健康档案的方法有哪些
01
现在是信息社会了,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也不要再依赖传统的纸和笔了,要做电子化档案,这样方便存储、传输和查询。如果个人精通数据库,可以自己建立数据库系统来管理做健康档案,或是采用商业公司开发的健康档案管理软件。对于大多数人,excel或是access是更适合,有普遍性,初级使用也不难。
02
追踪家族病史可以发现遗传性疾病,因而,健康档案要有家族病史记录。如果可能,尽量在档案里追述父母双方家族的病史。
03
既往病史也是健康档案的重要部分,可以追查对比是否久病复发等。由于是自己的档案记录,既往病史一定不要漏写,时间和疾病名称一定不要写错。感冒发烧一类的常见小毛病,可以不用写在既往病史里,主要写那些自己无法治疗的疾病。
04
除了既往病史,现有病史也要做记录。现病史可以用来对比判断并发症等。
05
还可以建立一个疾病治疗记录,把病因、疾病治疗单位、主治医生、检查项目、用药等都记录下来。治疗记录可以追踪发现药物副作用和治疗不当等问题,还可以用于转院和转治的参考。
06
一些有健康意识的人,经常进行体检,因而,在档案里也可以把体检记录下来。
07
职业经历也可以记录在案,这样可以比对和发现职业病。
08
生活习惯往往是某些疾病的祸根。健康档案里最好也记录生活习惯,这样可以追查某些疾病的根源。
09
饮食习惯也往往是某些疾病的根源。还可以记录饮食习惯。
10
除此之外,还可以记录生活情况、家庭环境等。各种健康相关的医疗资料,也要归档保存。
③ 健康档案怎么管理比较合适呢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样张
编号:
区县:
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姓 名:
单位名称:
一、 劳动者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男( )女(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户籍:上海( )外地( )
文化程度:本科以上( ) 大专( ) 高中或中专(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是否吸烟:是( ) 每天1包以上( ) 每天半包至1包( ) 每天半包以下( )
否( )
个人爱好:
既往史:
二、 劳动者的职业史
用人单位名称 从事工种 工作岗位 起始时间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名称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三、职业危害接触史
职业危害作业工种 职业危害工作岗位 检测时间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及浓度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xx岗位规程
大分类 中分类 小分类 活页号
总则 岗位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通用篇)
编制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修改状态
1.0
xx作业区岗位
紧急电话:救护 120 移动电话: 急救点
火警 119 接应点
煤防
消防增压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须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覆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情况下,必须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1992年10月27日陈某因大包回转台锁定不好被钢水烫伤)
2.4注意避让过跨台车、中间包车、引锭杆车,不要站到行车、吊车的吊物下及附近。
2.5在检查中间包预热设备或预热中的中间包时,必须带有效的煤气检测器,以防煤气泄漏
导致中毒事故的发生。
2.6使用氧气、煤气、氩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危险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
2.7浇钢区域属于分厂钢包、中间包作业高危区域,各岗位员工必须贯彻执行连铸一分厂《高危区域安全管理办法》,生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8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过程危害控制,以达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
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员工必须认真、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须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对照,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险源,并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与控制。
2.9浇注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粉尘、高温、噪声、co等危害因素,浇注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10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砂轮机、电钻等移动或可携带式电动工具时,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须接好接地线。
3行为规范:
3.1 注意交通安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者要遵守交通法规,过道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人身安全,因公出差人员必须遵守“连铸一分厂出差管理制度”。
3.2 禁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控制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3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整洁,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4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办法(样例)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续延分支机构。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本办法中的名词定义
2.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疾病。
2.2职业危害因素:指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2.3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4职业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所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
3职责分工
3.1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3.1.1是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公司有关要求。
3.1.2制订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管理制度。
3.1.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3.1.5协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3.2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监督、协调子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的维护。
3.3工会
对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并对集团公司与职工之间就职业病防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3.4各单位
3.4.1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检查和考核。
3.4.2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费用预算,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评价和验收。
3.4.3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职业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3.4.4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接害岗位认定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3.4.5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简称接害员工,含协力员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4.6负责接害员工的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督促其做好相应防护,为其提供足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3.4.7组织并开展对本单位的负责人和接害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4.8负责安排职业病诊断、治疗和报告。按照健康检查结果,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复查、随访和诊疗;对职业禁忌的员工应调离原岗位。
3.4.9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出。
3.4.10制订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协助集团公司和安监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3.5接害员工
3.5.1学习和遵守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岗位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培训,掌握与岗位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3.5.2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3.5.3自觉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和复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相关的资料。
4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流程(流程图略)。
5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并至少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1.2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制订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安全保卫监督部备案,并按年度计划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2职业病前期预防
5.2.1对本单位可能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建设项目,负责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5.2.2作业场所的生产布局、卫生设施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要求;使用高毒物品作业项目单位,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与报警设施、现场急救用品、冲淋设备,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
5.2.3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得承接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3作业过程的职业病预防
5.3.1对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汇总,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认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3.2编制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5.3.3定期开展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评价。
5.3.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对人体的影响途径等特点,为接害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5.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
5.4.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台帐,记录其运行、使用和维护状况;已投入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同步维修,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5.4.2各单位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及时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复位;原有职业病防护设施需改进或调换时,在新的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不得停用或拆除。
5.4.3各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控制效果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5健康监护
5.5.1按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各单位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5.2对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与职业危害有关疾患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复查;对必须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或需应急健康检查的接害岗位员工,应根据卫生机构的要求组织安排。
5.5.3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受检者本人;对被诊断为职业禁忌的员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5.6职业病管理
5.6.1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除须抢救的患者外,必须到有相应职业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5.6.2建立健全职业病患者的相关档案,职业病患者调离本单位,其职业病相关病史档案应移交新单位。
5.7职业危害事故处置
5.7.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按集团公司《灾害与事故快报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对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的应组织现场急救,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7.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项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二〔2005〕105号)规定处理。
5.8职业卫生教育
5.8.1职业卫生教育对象系接害单位各级责任者、管理者、接害员工,包括就业(上岗)前、在岗定期和特殊职业卫生教育。
5.8.2就业前(上岗)教育:上岗前培训可与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结合,员工经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内容主要为职业卫生法规的一般常识、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细则与本岗位操作规程、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知识等。
5.8.3在岗期教育:在岗期间培训可与班组学习相结合;主要内容为本单位(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理化特性,源点产生原因、环境污染程度,防护设施原理及运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选用,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内容。
5.8.4特殊教育:特殊(高毒、高危险)岗位和职业病人应视不同情况接受相应的岗位职业卫生知识;岗位卫生保健与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
6考核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拟稿:xxx 日期:xx年x月x日
审核:xxx 日期: xx年x月 x日
批准:xxx 日期: xx年x月 x日
④ 如何做职业卫生个人健康档案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编 号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男 女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车间: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
接触职业危害名称:___________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婚 姻
文化程度 嗜 好
二、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车间 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防护设施
三、既往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情况:
监测时间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评价情况 处理结果 监测单位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体检时间 从事工种 体检结果 处理情况 体检单位
六、职业病诊疗情况
诊断时间 从事工种 诊断结论 诊断单位 治疗情况
七、备注
⑤ 请问职业健康档案建立一般需要什么资料
职业卫生档案与健康监护档案
小结: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分工不同,前者重管理,后者实效;二者都是重要的绩效评价和法律责任的证据。
《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健康监护档案。
一、职业卫生档案
目的-掌握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资料和评价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治理的动态资料,也是区分职业健康损害责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1、档案内容
基本情况-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厂址、通讯方式,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
• 主要产品、中间产品和主要产生原、辅料情况;
• 生产的工艺流程、车间设置、设备布置等。
• 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计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产生环节、接触人数和定期检测评价、监督检查情况资料
• 建设醒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审查、卫生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维护、使用情况资料
• 既往的职业危害与职业危害事故资料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与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应定期复核,复核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
•各类职业卫生资料应及时归档;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职业性健康体检和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材料应随时归档,并定期向劳动者公告;
•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或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时,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供真实、可信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
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目的在于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浓度(强度)进行检测,以便对其产生环节、危害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为职业危害的控制、防护与治理提供依据。
1)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应纳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应制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应委托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选择时应充分考虑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范围、检测与评价技术水平、技术服务费用等,并要注意与选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委托协议书;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告。
二、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是《职业病防治法》建立的主要制度之一,是落实用人单位的义务,实现劳动者的重要保障,也是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的重要依据。它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担。
1、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概念
定义-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以保证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主要内容-职业性健康检查是职业性健康监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它通过医学检查的方法,发现职业人群中一些敏感个体存在的健康改变、早期检查出疑似职业病人(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者,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调离职业禁忌症者,以免遭受永久性损害,并通过群体健康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观察间接起到环境监测作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目的-检索和发现职业危害易感人群,监视职业病及与工作相关积冰的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掌握对健康损害的程度;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以利于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鉴定新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和受害人群,进行目标干预;为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治理效果评价和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2、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对象必须是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安排将从事某种或某些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新招工进厂,准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从无害岗位准备调到有害作业岗位的作业人员;从甲种有害作业岗位准备调到乙种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从事某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如高温作业、潜水作业等,)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排除职业禁忌症者;
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该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项目的检查。
2)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有害作业岗位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病患者,及时进行医疗观察、诊断、治疗、调换作业岗位、疗养等,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早期发现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以便及时调离或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检查出高危人群,作业重要监护对象病采取措施防止其他人员健康受损。(及早发现,及早处理的原则)
根据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选定重点检查项目,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动态观察劳动者的健康变化,结合工作场所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生物监测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或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人在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包括从事有害作业的离、退休、调离时的人员。
目的-了解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明确诊断,对职业病患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待遇或赔偿。
根据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选定重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或是否患有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
4)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的健康检查。
目的-了解、确定该事故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是否遭受损害,一旦发现急性职业病病人应立即抢救治疗和观察。
5)对职业病患者与观察对象(疑似职业病人)的复查、康复和住院诊断观察
包括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认定的观察对象(疑似职业病人);经健康监护筛检出的阳性体征人员。
目的-随时掌握其肌体健康受损情况和病情的进展,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手段和措施,控制值夜班的发展和合并症的发生,有效地保护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地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延长他们的生存寿命。
3、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职业性健康检查内容包括:接触职业危害工人的一般自然情况,职业接触史,体检周期,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职业禁忌症等。
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场项目和选检项目。
一般情况-受检者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时间、既往病史、个人生活史、家庭史、传染病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掌握这些信息对了解受检者的身体状况、生活嗜好、个体差异,判断职业危害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职业接触史-包括受检者接触有害作业的时间、地点、单位、工种、岗位、作业方式及变动情况,还包括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强度)及防护措施,这些情况必须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 调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的最大特点,也是各种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体检项目-必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可以协商增加体检项目。
2)体检周期-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检查周期规定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检查机构自体检结束30日之内,将检查结果及健康评定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检大内,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检查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档案是用人大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体现。
意义-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记录,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评价用人单位治理职业危害的依据。因此,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保存期限、保存责任人等意义十分重大。
内容-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史-劳动者的工作经历,既往工作单位的名称、工作起始时间和工种、岗位;
职业危害接触史-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接触工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等
档案管理-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了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好坏。应由专人严格管理,永久保存。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签章。
⑥ 如何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职工健康档案一般企业在安排医院给所有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的时候,医院那边就会建立。现在都采用杏林七贤的体检软件了,可以保存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十分方便的。
⑦ 职工健康档案怎么建立
有好几种方法:
1、分科室,班组,车间
2、男(已婚,未婚)、女(已婚、未婚)
3、年龄
⑧ 医药经营企业职工的健康档案请问怎么建立GSP和药监局检查人员方面是哪些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应该怎么做
建立健康档案要点:1、可分为企业档案和个人档案,也可合二为一建立。2、档案主要内容:检索目录、员工姓名、性别、任职岗位、体检时间、体检结果、处理意见等。附件主要有体检表、化验单、健康证等。3、体检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批发企业主要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养护员、仓库保管员、出库复核员、送货员等岗位,零售企业主要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养护员、仓库保管员、出库复核员、驻店药师、营业员、厂方促销员等岗位。每年体检一次。4、体检内容:血液检验(是否有传染性疾病)、胸透(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精神病、色盲等检查,具体体检内容按当地主管药监局的要求去做,体检机构也要到当地主管药监局指定的机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