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七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具体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卫健法分别从医疗机构配置、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下沉、医疗卫生人才建设、边远贫困地区保障等四个方面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推“强基层”的基本政策,回应了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立法目的。整个法律的着力点或亮点,一是保基本,二是强基层,三是促健康,四是促改革。卫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卫健法继续重申“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
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意义?
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问世!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充分体现“大卫生、大健康”和“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表明了国家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在保持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独立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一十条本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
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五条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第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第八条国家加强医学基础科学研究,鼓励医学科学技术创新,支持临床医学发展,促进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进医疗卫生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国家发展医学教育,完善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医学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第九条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第十条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第十一条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十三条对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十五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第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疾病和特定人群的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针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开展专项防控工作。
4. 6月一批新规将实施,这笔钱可以领了!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1日电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进入6月,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又将实施。卫生健康领域“基本法”生效、部分省份高温津贴将开始发放、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严查……看看哪些与你的生活相关?
部分省份高温津贴开始发放
入夏以来,全国不少地区的气温不断攀升,为劳动者、特别是室外劳动者带来不小挑战。进入6月,部分省份高温津贴将开始发放。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不少省份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
另外,不少省份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卫健领域有了基础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该法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国家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计划,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另外,该法还对暴力伤医作出规定。《健康促进法》指出,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将被严查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6月1日起,机关部门将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处罚。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将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依照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
全国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服务
自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服务将覆盖全国。
今年4月,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第一批已在4月25日启动推广。
第二批推广时间将从6月20日开始,推行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5个省区。
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银行不得以断贷为由提高贷款利率
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
《通知》提出,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通知》明确,银行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还要提前开展信贷审核,不得以断贷为由提高贷款利率,确保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得贷款;不得继续对“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挤占银行可贷资金,推高其他企业融资成本。
央行新规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的问题。
办法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五日内,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
同时,办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
养老机构有诈骗老年人等行为列入失信名单
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等行为,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从哪年开始的
2009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5)卫生健康基本法什么时候开始扩展阅读:
补助标准
2011年,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人均25元,全国经费补助总额达到325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2009年的15元提高了10元,主要用于扩大服务覆盖人群以及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
今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补助及其项目内容还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经费补助标准。
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已经提高到45元/人;而2017年公卫补助提高后,或将不低于50元/人的标准。
6. 代表建议将起草中的"卫生基本法"改为"健康法"是怎么回事
澎湃新闻网(上海)消息,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邓州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两会期间他将建议,把起草中的“卫生基本法”的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健康法》,借此规范关系国民健康事业全局的相关问题。对此,基本医疗卫生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的全体成员,农工党中央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唐祖宣认为,“基本医疗”和“基本卫生”两个概念是早已成熟的专有名词,专指最核心、最需要国家保障的医疗服务、卫生服务,也容易给将来可能的“基本医疗服务法”和“基本公共卫生法”等专项立法造成概念上的被动;“健康促进”在国际上是指在基本健康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纵观世界各国立法,“健康促进法”与“医疗法”、“公共卫生法”、“医药法”等一样,无不是在一国健康法律体系中处于较低位阶的具体技术性立法,因此,该名称也不宜用于“卫生基本法”。
唐祖宣建议根据2009年以来新医改所确立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2016年卫生与健康大会所提倡的“以人民为中心”、“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等理念,将“健康”定为“卫生基本法”立法的核心概念,并以此展开立法。
唐祖宣表示,作为“卫生基本法”,法律所要保障的不是公民个体的健康,而是全体国民的共同健康。“国民健康”是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位居同一层次的重要事业,是基本国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全民族的未来,国家有必要在立法上正式确立“国民健康”的战略地位,在法律名称上彰显法律提供保障的目标、层次和方式。
7. 新医改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新医改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年确定五项重点
1、实现全民医保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3、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从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2010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0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何时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权利从此有了立法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各项措施的制度刚性,多项“制度”被写进这部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医疗卫生、健康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