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 哪里办健康证 最快
摘要 去您所在区的三甲医院防保科都可以办理没有最快的,都是个程序,第一天抽血化验,大便检查两天后出结果三天后就制证了。一周内就拿到证件了。没有加快的。
㈡ 上海哪里可以办健康证
上海市境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
㈢ 上海哪里办健康证最快
摘要 上海每个区县都有对应的健康证办理点,需要办理健康证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进行办理。
㈣ 上海办健康证不要钱在哪里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做好本地区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沪卫计规(2018)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
上海免费健康证办理材料
1、从业人员接受健康检查公共服务时,应当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注册在本市的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者如无法提供材料仍坚持要求体检的,中心将告知体检者可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内容,在取得体检者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同时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
㈤ 上海健康证去哪里办
上海健康证办理点有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江湾医院、黄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等。
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
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法律法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㈥ 上海哪里办健康证最快
上海最快办健康证的地方是黄埔区3到5个工作日,而且便宜,只要50到60元尖地址在广东路江西中路。
㈦ 上海哪里有办健康证
浦东疾病预防控制心
张扬路名人苑对面
还有东方医院
边下午有办理
卫生防预站黄浦区心医院办广东路靠近四川路黄埔区游泳馆能办了5块钱
广东路上四川路和江西路之间靠近江西路南浦大桥下靠近市二医院地方有办健康证体检地方
体检完星期能拿证公共场所健康证体检地方能拿食品要尚文路拿
㈧ 上海健康证办理时间及地点
任何时间在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均可办理。
依据《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合理编制年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经费预算,并根据本辖区内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结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需求量,依法指定或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服务,向社会公布。
体检者如无法提供材料仍坚持要求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告知体检者可享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内容,在取得体检者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
(8)健康证上海哪里办扩展阅读:
健康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之前,应当明确告知体检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公共服务,如体检者自愿放弃,应当签字同意。
2、非定点医疗机构对自愿放弃公共服务的体检者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登记和汇总工作,定期将工作情况报辖区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