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将职业健康管理融入到绩效考核和奖惩标准中
职业健康制度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第二十五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第三十五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② 安全管理状况(主要管理措施及主要绩效)怎么填写的
1、确定了危险源辨识、进行了安全管理评价和控制,并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得到认可和正式应用。降低安全事故率。
2、确定了系统管理的思想和主动安全管理思想,健全了安全管理指标和制度,争取充分的和必要的危险消除和危险预防时间。
3、应用了良好的现场安全管理和项目安全管理程序以及评价过程。
4、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主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
③ 绩效管控的措施都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绩效管理流程
1、制订考核计划 1)明确考核的目的和对象。 2)选择考核内容和方法。 3)确定考核时间 2、进行技术准备 绩效考核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确定考核标准、选择或设计考核方法以及培训考核人员。 3、选拔考核人员 在选择考核人员时,应考虑的两方面因素: 通过培训,可以使考核人员掌握考核原则,熟悉考核标准,掌握考核方法,克服常见偏差。 在挑选人员时,按照上面所述的两方面因素要求,通常考虑的各种考核人选。 4、收集资料信息 收集资料信息要建立一套与考核指标体系有关的制度,并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来达到。 5、做出分析评价 1)确定单项的等级和分值。 2)对同一项目各考核来源的结果综合。 3)对不同项目考核结果的综合。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的应用
绩效考核的应用重点在薪酬和绩效的结合上。薪酬与绩效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是两个密不可分的环节。在设定薪酬时,一般已将薪酬分解为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正是通过绩效予以体现,而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也必须要表现在薪酬上,否则绩效和薪酬都失去了激励的作用。
绩效考核的概念
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战略目标体系及其目标责任体系、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等内容,其核心是促进企业获利能力的提高及综合实力的增强,其实质是做到人尽其才,使人力资源作用发挥到极致。 明确这个概念,可以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及重点。企业制定了战略发展的目标,为了更好的完成这个目标需要把目标分阶段分解到各部门各人员身上,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任务。绩效考核就是对企业人员完成目标情况的一个跟踪、记录、考评。 绩效考核:收集、分析、传递有关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等方面信息的过程。 绩效考核是检测产品结果和顾客需求的满意程度。 国内许多企业实行的绩效考核,其实只是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完整的绩效管理应当是一个循环流程,包括绩效目标制订、绩效辅导、绩效考核和绩效激励等内容。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绩效考核是在年底对过去绩效情况的回顾,甚至有些公司是到了年底才匆忙制订了考核的标准、条款和权重,"针对的是点";而绩效管理则是向前看,侧重过程,通常需要一年时间完成整个流程。 有新观点认为:绩效考核是计算企业的合力的过程。通过一定的手段衡量出哪些因素推动企业发展,哪些因素制约企业发展。从而找到平衡点,以达到企业和谐发展的目的。
绩效考评的方式
1.按考评时间分类 :可分为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 (1)日常考评。指对被考评者的出勤情况、产量和质量实绩、平时的工作行为所作的经常性考评; (2) 定期考评。指按照一定的固定周期所进行的考评,如年度考评、季度考评等。 2.按考评主体分类 :可分为主管考评、自我考评、同事考评和下属考评。 即“360度考评方法”。 (1)主管考评。指上级主管对下属员工的考评。这种由上而下的考评,由于考评的主体是主管领导,所以能较准确地反映被考评者的实际状况,也能消除被考评者心理上不必要的压力。但有时也会受主管领导的疏忽、偏见、感情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考评偏差。 (2)自我考评。指被考评者本人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和行为表现所作的评价。这种方式透明度较高,有利于被考评者在平时自觉地按考评标准约束自己。但最大的问题是有“倾高”现象存在。 (3)同事考评。指同事间互相考评。这种方式体现了考评的民主性、但考评结果往往受被考评者的人际关系的影响。 (4)下属考评。指下属员工对他们的直接主管领导的考评。一般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员工,用比较直接的方法,如直接打分法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可以公开或不公开。 (5)顾客考评。许多企业把顾客也纳入员工绩效考评体系中。在一定情况下,顾客常常是唯一能够在工作现场观察员工绩效的人,此时,他们就成了最好的绩效信息来源。 3.按考评结果的表现形式分类 :可分为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 (1)定性考评的结果表现为对某人工作评价的文字描述,或对员工之间评价高低的相对次序以优、良、中、及、差等形式表示; (2)定量考评的结果则以分值或系数等数量形式表示。
④ 开展安全绩效管理前,做好哪些基础工作
一、安全员管理职责5.7.1.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分厂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生产部的指导。5.7.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规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程;建立和维护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在公司的正常运行。5.7.3.公司安全环保培训需求、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管理方案项目的上报工作。5.7.4.参与公司生产部设备科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 组织和参加分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并进行通报, 坚持日常安全巡检, 加强对现场安全环境管理的监督与监控,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行为予以教育制止, 有权实施安全处罚或报有关领导处理。5.7.5.负责对公司生产部的检查通报、隐患整改计划或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及时下达并督促实施。5.7.6.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成立部门安全性评价专业组, 并开展安全性评价的自查自改,以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符合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5.7.7.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环保管理工作。5.7.8.参加本厂月度生产总结及工作布置会议, 组织部门安全主任月度安全环保例会,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环保例会。5.7.9.负责本厂日常安全环保教育的组织或讲课实施(负责进行新工厂级安全环保教育、班组长上任前安全环保教育、工伤人员厂级复工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并对车间、班组级教育进行检查指导。5.7.10. 协助公司生产部门对工伤、火灾(火险)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填报工伤事故、安全环保报表等, 并整理事故、工伤保险等资料报公司生产部。5.7.11.负责对分厂各科室、车间的安全信息的处理或向公司反馈。5.7.12.技改、设备大维修或平时的内作外包工程安全审批手续的监督审核和对部门、车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5.7.13.负责本分厂范围内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其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 二、 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责:5.11.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人操作的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5.11.2.工作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单位领导。5.11.3.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班,把交待安全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必要的记录。5.11.4.积极参加安全、环境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5.11.5.按规定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对违章指挥有权柜绝执行,并报告公司事业部。5.11.6. 经常保持工作岗位清洁,及时清除杂物、垃圾(按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分类放置、),现场物品堆放整齐,保证道路安全畅通。5.11..7. 工作过程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环境隐患时,必须及时(30分钟内)向领导、安全员或车间主管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会,提供事故真实材料;上下班、出差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应在于24小时之内报告领导和安技部门,以便按时办理工伤保险。5.11.8. 熟悉了解本岗位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和预防、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应知应会和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掌握自救逃生方法。5.11.9.了解本岗位及周围易燃易爆物质的特性及其灭火方法,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以及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