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共青团每月应该叫多少费用
我们这里的团市委在网上是这么公布的:
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团员流动和临时外出,每季度交纳一次,但不得超过6个月),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
交纳团费数额的具体规定如下: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因为多年来工资物价上涨变化,实际收1角-1元不等)。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主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6、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7、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8、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9、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各级团组织收取、留用团费的比例一般为: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额的50%,其余上交;县级团委收取团费总额的50%,留用团费总额的25%,其余上交;市级团委收取团费总额的25%,留用团费总额的12.5%,其余上交(其中,高校团委上交团费总额的15%)。
收缴团费时每月工资收入总额计算方法
收缴团费时,团员的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团费的使用规定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项上。其主要用途是:
1、购置团务用品。
2、支付团员教育的有关费用。
3、订阅团报团刊。
4、用于团员、团干部培训。
5、举办富有教育意义的团日活动。
6、表彰、奖励团内先进。
团费的管理规定
1、团费应建立专用帐户,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团费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应全部纳入团费收入。
2、各级团组织收缴、使用团费,应该建立专用帐册,收缴和使用团费应逐笔登记。收到团费时,必须开出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实行专管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团费及团的活动经费进行管理,由专人对团费使用进行审批。
4、各级团组织对团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情况,要定期检查,上下级之间要定期核对团费收缴情况。各级团组织必须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团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B. 团员每月团费是多少》
团员团费缴纳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C. 某企业团员每月工资收入3600元则每月至少缴纳团费多少元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D. 团费的工资指基本工资吗
团费的工资不是指基本工资。
团费收缴标准和有关要求
1.教工团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2.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原则上“智慧团建”系统内组织关系尚在我校的学生团员均需缴纳团费。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二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十一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团。团员自行退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E. 入团工资会高吗
不会。
入团工资不会高,还要根据自己的工资进行交团费。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1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团员增加工资后,应从增加工资当月起,根据增加工资后的实际工资总额比例交纳团费。
F. 团员工资3600怎么收团费
以共青团收费标准为准。
按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交纳3元。
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如:工资收入5000元-5499元者,缴纳10元)最高缴纳20元。
G. 在企业中,团员一年收多少钱
各个团员所交团费是不一样的,有收入和没收入的都不同。以下是详细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H. 团费一年多少钱
据我这边来看是八毛=.=
有时一元五角,或者一元...
大概就是一元左右的样子
I. 共青团团员一个月交多少团费啊!
缴纳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交纳3元;
(2)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如:工资收入5000元-5499元者,缴纳10元)。最高缴纳20元。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9)幸福团员工资多少扩展阅读:
1、恢复实行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名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的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2、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