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定义是什么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目标的,而这个目标就是至善。
善又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级的善要服从较高级的善。人们的实践活动,最终都走向了一个最终的目的,即最高的善。而最高的善到底是什么呢?
亚里士多德认为:行为所能达到的全部善的顶点,就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这个最终的自然目的就是至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锻炼身体的目的是为了身体健
每个人的生活实践的维度是不同的。这里,亚里士多德总结了三种与幸福相关的生活。
第一种,追求财富和满足各种欲望的生活。有些人以赚钱为最高目的,追求各种欲望的满足,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幸福。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种幸福就等同于感官的生理快乐,这与他的幸福理念是相悖的。因为幸福是自由的,但以满足欲望得到幸福,人很容易成为欲望的奴隶,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第二种,政治生活。参与公共事业、参与政治活动也可以实现幸福。政治生活中的幸福就是追求荣誉,荣誉是政治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荣誉取决于授予者,而不是接受者”。善或者幸福应该是人们固有的,而不是轻易能被取走的东西。
第三种,思辨的生活。这是亚里士多德最为推崇的,这是一种求知的生活。把思辨活动当作是人存在的最大快乐和最高幸福。思辨是理智的德性,理智是人的最高贵的部分,是我们各部分中最重要、最合德性的。
亚里士多德说:“快乐和荣誉虽然都是可选择的目的,但都是自身以外的它物,唯有思辨生活才是为自身的选择,才是不累于它物的最大幸福。”
中道原则,是亚里士多德在总结了古希腊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基础上,提出的获得幸福要遵循的着名原则,有点像中国文化中的“中庸”。
“中道”不是数学上的“中值”,而是从人的情感和行为这个层面去强调要适中、适度,既不要过度与放纵,也不要不及。这个原则对人的理性要求非常之高,人只有在充分认识自己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做到既节制不放纵,又不畏手畏脚。
以情感为例,自信就是骄傲和自卑的中道,骄傲是一种过分的状态,而自卑又是一种不足的状态。在骄傲和自卑之间,恰到好处的一种状态,就是自信。这就像一个天平一样,自信在这中间,稍微盲目自信一些就成了骄傲,而不太自信一些,就陷入了自卑。当然骄傲和自卑都是极端的状态,自信才是最为适度和适中的最佳状态。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遵循中道原则才能真正获得幸福。这样的幸福观,对当今的人们来说也有很大的价值。每一个现代人如果能读一读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或许能收获对快乐、幸福更深刻的理解。
幸福就是至善,每个人心存善念,我们的发心动念和行为都会受到约束,在遵循中道原则的基础上,去追寻一种思想的乐趣,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② 古罗马关于幸福的定义
古罗马关于幸福的定义:
1、亚里士多德有个说法:行为所能达到的全部善的顶点,就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这个最终的自然目的就是至善。他认为幸福无须外求,只能依靠我们自己。
在亚里士多德的定义中,幸福是有层次的,最低级的是追求财富和满足欲望,它只能带给人短暂的幸福;第二层级是参与公共事务、政治生活;第三层级也是最高级是“思辨的生活”,如若一个人终生都可以这样生活,这就是完满幸福。
2、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则称,“幸福的生活存在于心绪的宁静之中”。
3、快乐主义创始人、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认为,幸福就是快乐,而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所以,为了幸福,你不要做损害健康的事,不要做扰乱灵魂的事。
4、康德说,“幸福是对我们一切偏好的满足”,在他看来,真正的幸福并不存在——“我们的幸福观念终其一生都在变化之中,当我们改变自身需求的意念时,就会产生新的欲求,因此,真正的幸福,即完全的满足,总是无法达到的。”
5、叔本华干脆就否定了幸福这件事——人生的一切幸福都是缥缈的,而唯有痛苦才是真实的存在。他强调,“一切幸福的来源,本质上都是不确定的,不安全的,短暂的,偶然的。”
作为一名悲观主义哲学家,在看待幸福这件事上,叔本华态度悲观得有点可爱——他说,“幸福的生活”实际上应该解释为“避免了很多不幸的生活”,也就是可以勉强忍受的生活。叔本华强调,真正的、最大的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状态,对所谓确定的幸福的幻想的追求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干扰越少,我们获得的益处就越多。
按叔本华的逻辑,既然这世界上的幸福并不真实,那就不必要追求幸福,不过,察其言观其行,他个人的所作所为恐怕相反,他一样追求漂亮姑娘,一样求取名利,一样想过幸福的生活——追求幸福造成的烦恼也怕是一样没少。
6、罗素说,幸福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平静安逸的生活,因为只有在平静的环境里,真正的快乐才得以存在。
幸福主张
幸福,是在一定温饱和安全条件基础上,在社会生态环境下,拥有能产生幸福感的要素、机制、动力的生活和生活状态。幸福定义为在生存基础上存在,在良好社会生态环境下发展,在各幸福体内实现的相互满足和相互认同(同等的尊重信任)的生活。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它的发展变化表现为个体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会成长中遵循着普遍的客观规律,它既受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外部因素制约,涉及自然、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