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犹太人怎样看待婚外恋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是不赞成婚前性行为的,当然对婚外恋也是持否定的态度。
犹太教十分重视男女之间的性,把生育视为主赐予的神圣行为,需要通过婚姻的形式表现出来,主要目的是为了表明神创造了新生命。所有的婚礼仪式都象征着为下一代“以色列的孩子们”建造幸福的人生舞台。神让男人和女人结婚,创造了这个崭新的世界。
㈡ 犹太人恋爱特点
犹太人认为性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珍贵礼物,结婚是社会和人性的需求,因此婚姻是神的旨意,反对独身。
犹太人认为夫妻间的性爱需适度,性冲动一旦失去控制,将被看做“恶的冲动”或“邪恶的欲望”,它会毁坏个人甚至社会。在此观念下,犹太人强调“莫因热恋而结婚”。在他们看来,因热情煽起的爱情危险极大,绝不可因过度的热情而引火焚身。恋情愈炽烈,恋爱的生命愈短暂。
某男子与一位姑娘坠入爱河深恋不已。男子思慕成疾,遂找医生诊断。医生开了处方说:“这是因为你的情欲无法达成,所以才会郁积成疾。心病必须心药医,只要你和所爱之人春风一夜就能除疾。”
对于医生的建议,男子感到犹豫不决,遂访拉比(指接受过正规犹太教育,系统学习过《塔那赫》、《塔木德》等犹太经典,担任犹太人社团或犹太教教会精神领袖或在犹太经学院中传授犹太教教义者。)请求指点。
拉比坚决表示:“凡人必须遵守贞节。如果借口相思难耐,随意发生男女关系的话,社会规范就会难以维持。热恋的想法是难以长久的,冷静下来,你就会好。”
犹太人认为,婚姻幸福的基础是爱护自己的妻子。男人被要求应该时时注意不要冤枉妻子,还必须留心他对妻子的敬意,因为上帝降福给家庭全都为了她。
犹太民族认为夫妻及社会都必须尽一切努力保护婚姻的完整。如果夫妻关系不好,特别是在妻子失节的情况下,犹太人认为可以离婚。但必须经过双方冷静思考后并经地方犹太人社团的调解。
当为家庭恢复和睦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失败后,经男女双方同意,犹太宗教法庭将发布一份离婚书“盖特”,在拉比主持下,由两个见证人签字,再由丈夫交到妻子手中。
现在,如果未经过这个仪式,即便双方在政府当局办了离婚手续,犹太教会也不予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先进行一次民事离婚,再由犹太宗教法庭发布一份离婚书,作为宗教机构对这一离婚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