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年幸福院开业致词
武陟探索出“政府+个人+慈善”三级联动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何京辉
本报焦作讯 村级慈善幸福院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武陟县建设村级“慈善幸福院”,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据交接,今年该县将建成30所幸福院,明年年底,实现村级慈善幸福院的全覆盖,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
昨日,在武陟县嘉应观乡御坝村的慈善幸福院里,记者看到,老年人有的在健身器材上锻炼,有的在棋牌室玩扑克、下象棋等。据御坝村幸福院院长张小梅介绍,幸福院的服务对象是农村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目的是为老人提供就餐、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服务。
“一个月只交100元钱,一日三餐都包括了,还有人照顾俺,大伙儿都说在幸福院里是真幸福!”刘云才老人说。
今年,武陟县结合全国农村幸福院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以村级慈善工作站为依托,并引导企业、公益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筹集爱心资金,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个人+慈善”三级联动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目前,该县已建成农村老年慈善幸福院9所,入住老人270人。
“今年我们要建成30所幸福院,明年年底,要实现村级慈善幸福院的全覆盖,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县委书记常鸿说。
近年来,该县还先后实施了高龄老人补贴、爱心一日捐、慈善助学、贫困大病家庭救助等一系列民生工程;武陟的慈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最高慈善奖——中华慈善奖。
‘贰’ 办幸福院民政局有什么补偿
给予幸福院建设补助
申报项目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建制村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不具备生活、居住功能的农村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中心、老年灶等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对农村幸福院,省以上财政给予每处6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3万元的开办补助;市级财政给予每处(省财政直管县除外)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叁’ 农村新开办的幸福院没办完证可以运营吗
农村新开办的幸福院没办完证不可以运营。
农村新开办的幸福院需要把该准备的手续备好,才可以开始运营。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农村幸福院不同于现有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农村幸福院,每个功能室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每个农村幸福院在坚持互帮互助的原则上,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及数名兼职服务人员,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爱心人士、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
‘肆’ 没儿没女的去幸福院多少钱
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样,以常州为例:
根据《常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养老机构的收费由床位费、护理(服务)费、膳食(伙食)费、医疗收费、特需服务收费和代办收费组成。
床位费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办院(园)基本条件评估标准(详见附表一)评估所得分值,对照床位费指导性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三),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为满足少数老人或家属的特殊需要,设置的超过基本条件的床位,其床位费标准可向所在地价格、民政部门申请单独定价,并报市价格、民政部门备案。
护理(服务)费按照“常州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服务基本要求”(详见附表二),对照自理、介助、介护三个等级的指导性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四)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其床位费、护理(服务)费执行附表收费标准;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其床位费、护理(服务)费,在指导性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最高不超过20%。
床位费、护理费计算,一律按月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膳食费(伙食费)由养老机构按实际成本核算并每月结算,按月公布帐目。
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康复服务时,按省、市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养老机构应老年人或家属要求,提供个性化护理服务、心理慰藉、上门居家养老等特需服务,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老人或家属协商确定,并报所在地价格、民政部门备案。
代办收费,即应老年人要求,养老机构提供代理、代办类服务,应据实结算一律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注:1、床位费、护理费计算,一律按月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2、对独立安装电表的房间,每间每月免收20千瓦时电费,有余部分可结转下月,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电价结算。未独立安装电表的,不得收取用电电费。
3、评估得分450分及以下建议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提高办院条件建议自行取缔。
(4)幸福院开院贺什么好扩展阅读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建立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
(一)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均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当干预;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
(二)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主要发挥保基本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其中,“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
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三)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行的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
鼓励政府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保障对象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政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