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廊坊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表示:廊坊市公租房租金标准情况如下:
1、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和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具体标准为:(1)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12元/月_平方米,作为分散配建(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缴纳租金测算依据;(2)保障房集中项目区域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幸福佳苑小区为12元/月_平方米、颐和佳苑小区为12元/月_平方米、金泰小区为11元/月_平方米、惠民小区为11元/月_平方米、儒苑小区为11元/月_平方米、金悦小区为13元/月_平方米,作为配租住房租金缴纳测算依据。
2、租赁补贴测算依据标准。在按照市场调查数据测算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租赁补贴测算依据标准:18元/月_平方米,作为租赁补贴核发测算依据。
二、广阳区、安次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本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到位。
三、市发展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市财政、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征收、保障、监督等管理工作。
四、调整后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在廊坊市区范围有效,自1月1日起执行。
廊坊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