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库怎样买卖
住宅小区停车位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应首先出租或出售给本小区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地下停车库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决定是否出租或出售,相关部门无权干涉。
对于地下停车库来说,如果是没有计入地面建筑公摊地下停车库存,大型公建及住宅小区项目,地下(半地下)停车场、车库按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和改变使用用途。经依法批准对外出售、出租的,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出售。
开发商在租售车位之前,应先公示,公示的方案还需经过公证,有公证处的封条。根据《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租售车位(车库)前,应当将租售方案和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着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租售方案、现场公示情况的公证文书应当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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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㈡ 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1、一般来说允许买卖的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产权的车位,也就是说购买了车位以后,即拥有了该车位的产权,会有车位单独的产权证,这种车位的使用年限是会自动续期的,所以车位业主不需要担心使用年限的问题。
2、还有一种就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使用权的车位,这种车位其实只能算是租赁使用,无法拥有车位的产权,也不可以对该车位进行买卖,而且该车位是有使用年限的,最长只有20年,过了20年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如果遇上小区拆迁或者是自然灾害的话,那么该车位就不属于业主了,也无法拿到补偿费用。
3、假如地下车位是根据非盈利性配套做的规划,或者是作为公摊存在的那么就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车位产权就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
相关说明
假如地下车位是以盈利性配套的形式独立存在的,并且没有计入小区公摊中,那么车位产权就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需要有预售许可证或者是销售许可证,才可以出售车位。
假如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产权拥有人,已经经过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车位产权证书的话,那么车位产权拥有人就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对该车位进行处分。
假如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的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并没有声明该地下车位产权是单独转让的话,那么该车位就是独立于房屋,所以是不随房屋一起出售的,那么该地下车位就不可以买卖,该车位就属于所有业主一起共有的,车位的收益是按份摊派给业主的。
㈢ 幸福时光滨河壹品三期地下车库怎么卖的
幸福时光滨河壹品三期地下车库是按位卖的。一位大概是二十万元左右。
1、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2、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