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幸福院的最新信息
从2014年8月4日召开的2014年广西全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视频会上获悉,实施农村幸福院建设已被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全区将建农村幸福院1395个,其中国家下达1290个、自治区从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增加安排105个,帮助农村老人在农村社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013年,广西已安排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1293个,分别选择贺州、玉林、钦州3市作为试点,在南宁、梧州所属县和其它市各选一个县作为第一批项目推进单位。全区已建成1165个农村幸福院,服务老年人已覆盖15万人。
⑵ 农村幸福院监管记录怎样写啊
农村幸福院监管记录怎样写啊
随着老龄化进一步加剧,我县已经提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据统计,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和谐目标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之一。2014年,我县坚持规划先行,发挥村集体力量,采用以奖代补形式,集中力量建设农村院。目前,已建成农村幸福院29处,床位580张,投入运营17处。为深入了解农村幸福院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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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幸福院稳定运营和良性发展,县民政局组成课题组,对安城镇、孔村镇、玫瑰镇、锦水街道办事处6家农村幸福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调研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焦点小组访谈、关键人物访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调研方式。调研地点选安城镇、孔村镇、玫瑰镇和锦水街道办事处6处农村幸福院,其中孔村镇范皮村幸福院、安城镇南栾村幸福院、锦水街道毕海洋幸福院、玫瑰镇刁山坡村幸福院为“村级主办、政府补贴、互帮互助”模式幸福院,安城镇安城村幸福院、南圣村幸福院为“个人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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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市场运作”模式幸福院。访谈对象主要包括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老龄工作人员、村两委工作人员和农村幸福院运行负责人、60岁以上老年人代表。基本情况见表1-1。
问卷调查对象主要为已经入住幸福院的老年人以及经常到幸福活动的老年人,采用分类抽样调查,样本涉及高龄、空巢独居、困难老人等不同类别。针对老年人的描述,由调查员代填调查问卷。调查还实地考察了农村幸福院的运营模式和经营状况。问卷调查样本基本情况如表1-2所示:
二、当前农村幸福院运营过程中管理服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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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兴事物,农村幸福院面临着一些瓶颈制约和不成熟因素,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入住率低,服务对象少,运营模式单一,管理粗放、技术缺乏等问题,有些幸福院仅仅做了表面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老年人入住少,床位闲置
目前,我县已投入运营的17处农村幸福院,床位340张,入住老人86人,空置床位254个,全县幸福院入住率不到26%。入住老人最多的孔村镇范皮村幸福院,入住8个,入住率40%;2个幸福院建设至今没有老人入住。调研中发现,农闲季节、冬季幸福院入住率相对高,农忙季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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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季入住率低。多数老年人只把农村幸福院当作休闲活动的场所,闲暇之余来幸福院转转,玩玩。有些幸福院工作留于表面形式,上面来人检查则召集老年人开展活动,平时老人活动少或没有老人活动。调研的6家幸福院入住具体情况(统计入住情况限于当天):
(二)配套不完备,设施不足
经过实地调查,已运营的幸福院多数都是闲置校舍、村两委办公室等场所改扩建而成,这样虽然节省了建设成本,但房屋设计建设不合理,缺乏无障碍设施,有高差地方没有采用坡面处理,餐厅、活动室、宿舍、厕所等内外没有扶手,易滑易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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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没有张贴警示标语等,不方便老人居住。多数幸福院房间少,面积小,床位拥挤,有的房间安放了8个床位,最少的也要3张。调研中,孔村镇范皮村入住的老人普遍反应多人居住生活在一起,没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在生活上容易产生纠纷。硬件设施上,大多数幸福院主要配备了床、橱、被褥、风扇、空调等基本生活设施,餐厅配备了桌椅、餐具、冰箱、灶具等餐饮设施,活动室配备了电视、扑克、麻将等基本娱乐设施。这些设施仅仅满足基本生活娱乐需求。多数幸福院基本没有绿化空地,室外活动空间和活动场所面积小,且与住所分享。调研中发现,没有一家幸福院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连最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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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紧急药箱也没有。所有幸福院冬天没有集中供暖,多采用煤炭或电取暖,厕所多为农村旱厕,面积小,不卫生。
(三)运营成本高,缺少资金
幸福院在运营过程中,支出项目包括水、电、暖、气、数字电视费、物品购买维修等必要支出项目,仅这些项目每年支出近3万元。有的幸福院为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雇佣了部分人员。如孔村镇范皮幸福院每月600元雇佣了本村村民为老年做饭、打扫卫生,每年花费7000多元。已经入住、提供就餐服务的幸福院,除去老人自担部分生活费用外,为了吸引老人入住,体现集体福利,有的村集体在就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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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方面进行适当资金补贴,范皮村每年生活补贴4000多元。据测算,运营最好的幸福院每年费用近5万元,仅提供休闲娱乐活动的幸福院,每年运转支出也要3万元。市、县财政每处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依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捐赠或集资。个人兴办的幸福院运营资金除去政府补贴外,全靠个人垫付,如安城镇安城村幸福院还没收费,个人投资安装了摄像头、室内健身器材,重要节日免费为老人提供就餐,已垫付12万多元。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不高,村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根本无法满足正常的运营开支,有的只能低成本运营,有的为节省成本时关时开,或者不供应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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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松散粗放,缺乏监管
我县农村幸福院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许多工作处在探索阶段,运营模式单一。17处中有15处为“集体兴办、政府补贴、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的运营模式,有2处为“个人兴办、政府补贴、专人管理,专人服务”的市场运营模式。部分街镇和村集体对幸福院的管理服务意识比较模糊,街镇很少去关心和研究幸福院如何发展,没有指导和帮助村集体理顺、优化管理服务。村集体主体责任不明,片面认为幸福院建立后,老人之间互相管理、互相帮助,村集体不必过问和插手运营管理。多数幸福院几乎没有制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仅仅照搬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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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县民政局统一制定的管理制度。幸福院没有明确专人从事管理服务,而是由村两委干部临时代管,这些临时管理人员对自已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不了解,也不想了解,不去认真履行职责,放手让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种“放羊式”管理,存在很大漏洞和隐患。比如,幸福院与入住的老人普遍没有签订协议,没有分清责任,存在意外责任认定的问题;比如,多数幸福院缺乏基本的管理意识,宿舍房间内烧火做饭、饮食饮水卫生、用电安全、防止线路漏电伤人等问题考虑不全;比如,幸福院多采取粗放式的财务管理,没有单独的账户和财务管理制度,一般由村会计代管,没有制定相应的幸福院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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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办法,资金使用容易出现问题。县级层面缺少顶层设计,全县没有制定出台相应的农村幸福院管理规范和操作规范,县、街镇、村集体以及社会缺少监督制约机制,幸福院运营好坏没有监督渠道。这种因管理和生活质量差等原因,使部分五保老人不愿进院生活。 技术层面是制约幸福院运营的重要因素,幸福院没有能力配备技术人员,老人之间或临时的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养老服务的技术、技巧,这些不利于幸福院可持续发展。
(五)服务不到位,功能单一
调研中发现老年人对精神慰藉至关重要。尤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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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续提高,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和子女在生活上的时空分离和地理间隔,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纽带变得松弛,老年人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多数农村老人在儿女成家后就跟老伴相依为命,在老伴去世后就孤独一身了,非常的寂寞、孤独无助。特别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独老人普遍处于寂寞、孤独的精神状态。没有入住老人的幸福院,老年人来到幸福院就是看看电视、喝喝水、打打牌、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没有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已经入住老人的幸福院,在饮食起居方面仅能提供基本的生活自助服务。饮食方面,还不能本着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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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卫生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饮食特点确定饮食,只能做到吃饱。多数幸福院不能做到定期为老人清洗更换棉(单)衣、被褥、床单、鞋袜、衣服、蚊帐。医疗方面,老年人是各类疾病多发的群体,不少老年人有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很多每天都要吃药或打针,多数情况下老人一旦生病就要自己去就医。目前,我县幸福院缺少必要的基本医疗设施和服务,生病的老人没有专人看护治疗,入住幸福院的老人生病后,只能离开幸福院,自己治疗,病愈后再返回。
三、幸福院运营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养老观念落后,经济条件差。受数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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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觉得养老问题是家庭问题,普遍希望在家里养老。问卷中发现大多数老人对幸福院养老不适应而不愿入住幸福院。85%的.老人认同只在农闲时到幸福院休闲娱乐,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农忙时或种地、或照顾子孙。另外,老人儿女普遍认为 “让父母住幸福院的,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因此多数儿女反对老人入住幸福院。老年人经济收入以自己劳动收入和子女赡养为主,靠老年补贴次之。经过测算一个老人入住幸福院需要缴纳的最低费用要200元左右,其中不包括穿衣、医疗等费用。因此,让老人拿出钱入住幸福院在经济方面还存在困难,有的儿女根本不会出资让老人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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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入住门槛,运营模式单一。建设农村幸福院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村60岁以上老人有一个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的场所。但是,我县农村养老的重点和难点在困难老年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以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在上级政府顶层设计过程中,为了确保幸福院的老人能自助与互助,便于管理和服务,将失能、半失能、身体状况差、经济状况差的老年人排除在外,恰恰是这部分人最有入住幸福院的愿望和需求。老人入住幸福院的首要原因就是身体衰老,生活不能自理,没人照料,希望在幸福院得到照料。身体条件好,经济条件相对好的老人往往不想入住幸福院,仅仅参加一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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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活动。这就造成了“想入住的住不进,能入住的又住不了”的局面,导致幸福院入住率低、床位闲置问题。据统计,我县享受低保的60 岁以上老人3503人。解决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是关键。
3.政府支持不足,政策不完善。我县农村幸福院管理未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有的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互帮互助的幸福院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程度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紧密相关,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部分街镇或村集体为了争取补贴政策,只是在建设方面投入了部分资金,在运营管理服务方面投入少或没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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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仅仅依靠县财政的运营补贴。对幸福院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一块是建设资金,每处幸福院补助建设资金18万元;一块是运营资金,每年补贴运营经费2万元,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资金短缺情况。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但这种意见和方案还没有细化,还不够完善,不能落实到位。比如,对农村幸福院的机构性质不能明确,无法进行登记,明确法人主体;针对幸福院的水费、电费、数字电视收视费等还没有减免政策;没有制定出台幸福院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和评估监督机制。
四、优化幸福院管理服务水平的对策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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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一)加强政策创制,建立长远发展机制
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把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养老政策,建立完善幸福院运营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为农村幸福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探索按照公益类社会组织样式,对农村幸福院进行注册登记,明确法人主体。进一步完善农村幸福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细化建筑面积、房间、床位数、设施配备。按照老年人特点,合理规划设计房屋,建立无障碍设施,完善生活、娱乐、医疗、健身、精神慰藉配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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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加强幸福院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全县统一制定入院登记、互助公约、管理、饮食、卫生、安全、财务等规章制度,要求各幸福院按照实际要求相应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入住协议、入住老人统计表、全县6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以及日常活动记录。三是统一入住要求。要求入住幸福院的老人必须年满60周岁以上,经个人申请、子女同意、健康查体、签订协议后入住,也可白天休闲娱乐,明确和告知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分散五保供养对象优先进入幸福院集中供养。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农村幸福院监督检查细则,确定检查标准、内容、形式和办法,定期不定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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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抽查,对幸福院实行星级评定,县财政在落实资金上按星级等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分类补助。发挥街镇、社会、媒体、群众、子女监督制约作用,公开举报电话,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回访,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农村幸福院投入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县、镇街两级预算,运营补贴资金按照市、县、镇三级1:1:1的原则列入预算,对达标幸福院一次性补贴运营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人数和既定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 60岁以上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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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老人入住幸福院,政府应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开辟园地种植瓜果蔬菜,养殖家禽,提高集中生活对象生活水平。六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统筹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逐步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形成市场导向、布局合理、供给平衡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构建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对象公众化、内容多样化、队伍专业化、监管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项目委托、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等形式,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七是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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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责任保险制度、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农村养老保障法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让一些符合条件的老人能够依靠低保、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补助、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老年人生活补助、高龄津贴补助、临时生活困难补贴救助、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补助等政策补助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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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在福建,你知道有哪些养老机构吗
全省现有养老机构104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10家,民办养老机构336家(公办民营109家)。全省拥有各类养老床位17.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约32张。目前,全省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6685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47%。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落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服务组织,有160多家。
通过逐级审核、分级评定、实地审核等程序,首批17家养老机构为五星级养老机构,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福建医大附一护养中心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大潮中,践行国家倡导的“公办民营”理念,与福建省文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办的现代化、专业化、规范化“医养结合“模式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
福清市金桥托养院、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院、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山养老院、厦门市爱心护理院、厦门温馨家园养老中心、厦门敬善养老院、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泉州市江南老年颐乐园、安溪县明爱福利养老院、仙游县颐康养老公寓、武夷山市社会福利中心、龙岩市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上杭县金秋老年公寓、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同时,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中心村幸福院等94家农村幸福院获评五星级。
⑷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吗
15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第一,社会重视,国家关注。要大力加强居家和社区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我们要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我们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1000个全国示范性的老年友好社区,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和娱乐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支持,而且要全面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项目,让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第二,措施得当。在城中心黄金地段,群众如何幸福养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街道党工委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打造养老服务中心。记者在现场看到,养老服务中心内环境整洁,活动室、阅读室、休息室、餐厅布置得温馨舒适。该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拓展了助医、助养、助浴、助洁、助行、助乐、助急等“七助”上门服务,托老服务方式则可对老年人实行临时托养,为短时无法照顾家中老人的年轻人解除燃眉之急。与此同时,办事处还充分利用辖区贵州中医大第二附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优势,为养老中心老人开通了体检及就医的“绿色通道”。
第三,践行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力度很大。
据悉,贵州正探索由县区级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建设由“县区综合性护理型养老机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养老院—村级农村幸福院”组成的城乡养老设施网络,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