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非法同居
关于非法同居, 有2种说法:
1. 已婚但与他人同居.
2. 未婚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中,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中,有关于同居的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如此适用解释: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从法律的精神上看,非法应当是指有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同居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而不是仅仅指代"与他人同居", 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界定, 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相关陈述.
所以, 关于非法同居, 应当是婚姻法中出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不是未婚与他人同居. 未婚与他人同居应当成为未婚同居.
关于未婚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律上没有禁止的权利,并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应当有个人保留. 所以不属于非法同居.
❷ 如何判定非法同居
1、收集同居地基层组织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收集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收集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但是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4、收集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❸ 非法同居的定义是什么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关系主要特征: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这是非法同居关系区别于合法婚姻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凡合法婚姻关系必然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备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而非法同居关系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虽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具备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这是非法同居关系区别于事实婚姻的主要特征。凡事实婚姻都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事实婚姻,是非法同居关系。
虽以夫妻名义同居,但不具备事实婚姻的法定要件,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不具备结婚的法定实质要件;
2、不具备法定的时间限制条件;
3、属于法定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❹ 非法同居合法同居要怎么分辨
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的同居当然是合法同居,无需多言。下面只讨论合法夫妻以外的男女同居问题。
未经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是合法还是非法同居则要分具体情况而定。这里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非法,在民法中非法是指法律禁止、不允许的行为。因此民事生活中,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行为。
所以,1、同居的男女如果双方都没有配偶,则是合法的共同居住,即合法同居,也就是法律学界所说的“非婚同居”,它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而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2、如果同居的男女一方已经有配偶或者双方圴有配偶,则是非法同居,因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附: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❺ 哪些属于非法同居的证据,如何收集
您好!
其实所谓的“非法同居”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规定了,法律上称之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但这种说法还大量存在于民间。
现在法院判决涉及婚外情的离婚很多,很多女性朋友不惜一切代价聘请私家侦探去搜集老公出轨的证据,但是他们搜集的这些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主要看它们是否能够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行为,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私家侦探搜集的这些证据要证明以下三个要件:婚外异性;
不以夫妻名义;
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如果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如何收集非法同居的证据呢?把证据送去做公证是非常正确的做法,另外提示一些取证的技巧:实践中通过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证据更加有力。
以上是我为您的解答!希望能帮助您!
❻ 什么是非法同居,触犯法律吗,后果是什么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单纯的同居是不犯法的。
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男男、女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