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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什么住房使市民幸福安康

发布时间:2023-01-06 05:24:36

① 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此类住房对于百姓有什么好处

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此类住房不仅能够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同时也能够通过降低成本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

一、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

其实除了让老百姓都能够住上房子以外,住的好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这一类住房往往制定的标准都不会太差,而且相应的租金也会比较低,这也就意味着形成的幸福感是许多租房用户没有办法体会到的。目前如果我们能够从住房当中省下不少的成本,那么将会对我们生活的质量提高有着极大帮助,这也是我们需要关注到的另外一个客观事实。

② 人民日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

“35平方米的房间,每月租金1500元,比周边便宜约10%。不仅如此,靠近地铁站上班方便,还配了健身房、书吧等设施,住着很舒适。”大学毕业生石若男搬入了安徽合肥的一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两年前,这里还是一家闲置许久的宾馆,如今却“变废为宝”。“合肥出台的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政策,提高了企业的积极性。公寓开业后一直满租。”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的合房股份公司住房租赁中心总经理倪康说。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不久前,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7月22日召开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要从哪些方面着手?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

与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难”家庭供应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比如刚毕业、租房有压力的大学生。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3.76亿人,10年间增长近70%,这些人口大部分流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909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进入大城市工作。“两个群体汇成了庞大的租房需求。现在北上广深包括杭州,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在40%以上。”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说。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给重售轻租,对规模庞大的租赁市场无专门的政策支持,租购市场结构失衡。当前租赁房源缺少符合新市民和青年人需求的小户型,这个群体租不好房的问题相当突出。

《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能够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

重点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

对于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来说,职住平衡也是租房关注的重点。“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支持建在城区、产业园区及周边、交通便利区域等,有效解决位置偏远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位于广州海珠区的北山梦享社区,通过对城中村旧房进行翻新立面墙体、完善家居配套等微改造,已出租2100多套房源,出租率达95%,大部分月租金不超过2000元。“公寓距粤科孵化器、广州大学城都仅有15分钟车程。海珠区有关部门还为我们提供对接服务,和不少企业达成人才公寓合作。”社区运营负责人罗金良介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认为,《意见》提出了一些含金量高的举措:一是降低租赁住房开发成本,比如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创新提出项目认定书,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降低税费负担、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都有了相应依据。四是财税、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

“一系列举措能够引导多主体有钱出钱、有地出地、有力出力,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说。

因地制宜,加强监管

让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需真正匹配好、科学有序推进,要把握哪些重点?

虞晓芬认为,要明确保障对象,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坚持保基本,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要注重实现“职住平衡”;还要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管理好租金。

有专家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注重因地制宜,没有需求的地方不能盲目建设。同时还要加强监管,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人民政府首先要定计划,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此外还要做好出办法、建机制、强监管、做衔接等方面工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

“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该负责人介绍,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30%以上。

来源:人民日报

③ 让保障性租赁住房照亮“新市民”的城市梦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青年人群逐渐向大城市聚集。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共有3.76亿流动人口,其中北、上、广、深、杭等大城市成为青年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入就业的热门地区。然而,相对有限的购买力和大城市高企的房价无形之中造成了他们在大城市成家立业的住房矛盾。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采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四大举措,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其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初步计划在40个重点城市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年轻人等缓解住房困难等。
可以说,这样的政策说到了“新市民”的心窝里去了。这类群体是目前城市里最有活力的群体,却也是最饱受租房之苦的群体。因为这个群体以现有的收入水平很难在大城市实现买房之梦,过去也曾因户籍、交社保年限、收入等原因被排除在既有保障房机制之外。
就在去年,中央已经多次提及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先是写入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4月,住建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40个城市在2021年筹集建设93.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2号文);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等等,这一系列政策都凸显出国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高度重视。
本次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主要是就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落实方案和细则。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新市民”等住房困难人群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结构发生了逆转,城市成为承载人类的主要空间载体。具体而言,1978-2020年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9.02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63.8%。不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这说明我国仍然3亿多人没有真正在城市落地生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可以加速实现“新市民、年轻人”在城市住有所居。
其次,有利于优化青年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人力资本在大城市的聚集具有正向的溢出效应,人力资源储备为知识创造和技术研发奠定了基础,是促进城市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城市发展需要积累人力资本,制造业的升级也需要高技能人才,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积聚了大量的劳动力,产业和人才的集中对于知识溢出和技能扩散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实中的租房成本高、住房困难等成为影响“新市民”群体就业空间选择的主要因素之一,这将不利于我国大城市作为人才蓄水池的更新换代。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可以匹配大城市创新资源和青年群体人力资源,为城市增加人力资本积累和知识技术储备,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第三,有利于提升“新市民”的社会获得感和城市融入感。“新市民”群体规模大,活力和创造力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目前,他们的购房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经济支持,住房资源代际依赖不断增强,这种社会趋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为还处于人生起步阶段的“新市民”提供住房保障,不仅会减轻他们的住房压力,集中时间、精力、财力投入到社会生产和创造中去;而且为这个群体开辟了一条解决住房需求的渠道。这个渠道的出现,会有效减轻他们住房矛盾的焦虑感,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城市融入感。
第四,有利于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结构。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存在,即便价格机制会调节市场供求状况,但随着诸多市场因素的发展变化,原有的均衡状态也将不断被打破,房地产市场供求之间的不平衡现象将长期存在。在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我国已经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不足。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减少0.48人。随着我国家庭人口规模的持续缩小,对位于就业密集区或交通便捷地区、适合“新市民”的小户型房源需求不断增加。不仅会优化住房保障系统,而且会优化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更加完善发展。
最后,有利于稳定预期,平抑房价走势,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新市民”的首套住房是刚性需求。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为“新市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助于他们根据自身购买力,合理释放购房需求,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发展提供支撑。此外,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较低,相比他们急于购买的首套自有住房更加具有舒适度,或将逐渐改变人们对于过早拥有自有住房的观点,这将会平滑住房市场预期,平抑房价走势,为其健康平稳发展奠定基础。

④ 解读|国务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房:让住房困难群体安居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旨在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6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其重点是减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负担,提高企事业单位、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认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

赵然指出,此次发布的《意见》落点精准。在需求侧,明确了保障性租赁租房服务的人群、需求特点,对于产品设计、租金设定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的决心。在供给侧,政策直击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两大矛盾:一是市场供给与需求错配的矛盾,二是市场支付能力有限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投入大、收益低的矛盾。《意见》提出的“坚持供需匹配”、 “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都将极大缓解市场供需错配的矛盾。

小户型、低租金满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此次《意见》中明确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指出,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我国有3.76亿流动人口,由于普遍收入较低,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而市场供给的主体是60-90平方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两居室、公租房供给规模更少,导致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条件较差、寻找合适房源困难,尤其是维持城市运行必不可缺的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的房源,未来我国将形成覆盖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缓解现有租赁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也在城市中安居乐业。

鼓励多主体参与供给,快速扩大房源规模

《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黄卉指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规模庞大,通过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能够高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此前以公租房形式解决无房低收入家庭的租房问题,政府财政压力较大,提供的租赁房源规模有限,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盘活市场存量,调动租赁企业积极性,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通过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还有利于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

盘活存量,缓解职住不平衡的矛盾

《意见》提及,坚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此次《意见》的目标更加明确化。在以往各地不断推出租赁房源建设目标的基础上,本次政策要求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可以充分有效满足市场预期,并实现租赁房源更加有序上市。

同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意见》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黄卉表示,按照土地相关政策,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在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时需要重新补缴土地价款,此次政策明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均不用补缴土地价款,将有效激活企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盘活闲置非居住房屋投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中。

加强金融支持,提高租赁企业的积极性

《意见》提出,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此外,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并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张波指出,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对租赁企业给予资金和税收支持。例如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这都将有利于推动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对此,赵然指出,这可视为本《意见》的配套政策,将从资金端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援力。

黄卉认为,《意见》出台后,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面临的障碍有望突破,适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租赁房源规模扩大,能够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供给结构错配的问题。今年是租购并举提出的第七年,随着金融财税政策的落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融资方式走向多元化,企业经营负担的减轻,未来将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能够满足多元化、品质化的租赁需求,各类群体都能够在城市中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原题:《解读|国务院六大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房:让住房困难群体安居》

⑤ 住建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城市政府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什么要大力发展这类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存。也就是说,这类家庭可以直接租住公租房,也可以领取货币补贴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解决居住问题。
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实行政府指导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曾介绍,未来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对于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列为发展重点,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认为,改革开放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生显着变化。但是,我国住房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又存在供应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造成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由于经济承受能力差,他们只能租住在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甚至违章建筑中,居住环境差。
虞晓芬进一步解释,限于政府的财政和管理压力,公租房难以覆盖新市民群体。因此,今后公租房的定位应该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而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的住房困难。
“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问题的突破口。”虞晓芬说,应该保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低于周边同品质租赁住房租金水平,保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大城市租住与其经济能力相适配、相对体面的一处稳定居住之地,使其住有所居,待他们经济能力提升后再租住商品住房或购买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得到哪些政策支持?在此次座谈会上,倪虹强调,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城市,要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⑥ 党的19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什么的住房制度

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多 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 购 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⑦ 各地发力建设租赁住房 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畅通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改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会议要求,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本版今起推出“做好民生保障”系列策划,报道各地各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和成效,敬请关注。
扩大房源供给渠道
出台用地支持政策
“今天正好有空,就过来做做运动。”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一处长租公寓,租户凌世宇正在健身房的器材前锻炼身体。
两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凌世宇来到合肥工作,“住在哪”成为他面临的第一个难题。“那会刚上班,工资不高,想找个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且租金合适的房子不容易。”凌世宇说,“有一回路过这里,看到有公寓出租,仔细一问,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屋内精装修,加上宽带、物业等费用,也不贵,再合适不过了。”
近些年,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每年有不少外来人口到合肥就业,这些人群的住房问题亟待解决。自2019年被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后,合肥多方施策、多端推进,加快完善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着力为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安居难题。
“保障住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房源问题。”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曹鸿昌介绍,这几年合肥主要通过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园区配套用地新建等方式来丰富房源供给。“位于合肥新站高新区的维信诺公寓,就是利用园区配套用地新建的典型案例。”曹鸿昌告诉记者,前些年,为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新建宿舍公寓楼。户型面积以30平方米为主,目前已入住员工1300多人,缓解了企业年轻员工的住房压力。
除此之外,合肥还鼓励相关单位利用自有存量闲置土地,不改变土地性质,开工新建租赁住房。市区范围内,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且两年内无征收计划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也可以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扩大房源供给渠道的同时,合肥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苏奎说:“在增加用地供给上,合肥提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占商品住房用地约15%等用地支持政策。目前已累计供应约2100亩国有建设用地、231.5亩集体建设用地,新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约3.4万套。”
“下一步,我们力争在今年内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两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苏奎说。
用好财政奖补政策
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月租金1400多元,在单位旁租到了舒适温馨的一居室,这让24岁的张万俊感到很满意,“房间虽然不大,但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现在每天走路去上班,只要5分钟,太方便了!”
张万俊目前租住的冠寓金融中心店,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去年租房时,她曾对比了附近十来套出租房,有的价格太高,有的房屋过于老旧,都不太合适。最终选择了这里,是因为租金比周边同品质房源要低,还免去了物业费和上网费。
2019年,长沙等城市被确定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资金支持。为了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长沙发布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明确新建、盘活、改造租赁房源,均能获得奖补。在改造租赁房源方面,方案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现有房屋集中改造作为租赁用房,并且租赁持续运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以每平方米650元的标准按进度给予补助。
长沙冠寓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初,公司在观沙岭街道租下了一栋商业写字楼,并将这栋毛坯楼房改造成拥有1000多个房间的长租公寓,装修后集中对外招租。“2019年下半年,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动联系我们,宣传集中改造租赁用房的奖补政策,我们第一时间填报了申请。”该负责人说,去年6月,经过多轮评审和实地考察,冠寓金融中心店拥有了奖补资格,成为专门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房源的保障性租赁房。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付烈山介绍,截至目前,岳麓区通过3批评审,共筹集了28个项目、7519套保障房租赁房源,下达的奖补资金达到1.83亿元。
与此同时,该中心还加大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奖补资金不能挪作他用,只能用于房屋改造施工、装修和购买电器设备等。”付烈山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企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由银行冻结企业账户内的奖补资金。企业上报相关发票、付款凭证,并由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审核后,再由中心通知银行,解除对奖补资金的冻结。
2019年以来,长沙加快筹集房源,将3年试点任务的10.5万套房屋一次性下达。2020年已经新筹集备案租赁住房6.71万套,今年各区县(市)已经评审公示筹集2.05万套。目前,长沙市共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企业18家,下达区县(市)中央奖补资金21.19亿元。
面向新市民青年人
坚持小户型低租金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人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合适房的问题日益显现。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与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难”家庭供应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早在2019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部署在沈阳、合肥、福州、济南、长沙等13个城市开展试点,重点发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原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政府给政策、银行给支持、多主体参与的可持续商业运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意见》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并明确了土地、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精准度高、含金量大、操作性强。”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认为,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成本,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发展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当前,不少地方正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其中,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初步形成“工改租商改租”、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建、城中村改造配置等7种筹建方式,到2025年,完成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据了解,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两批召开40个城市座谈会,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该负责人说,今年10月底前,各地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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