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幸福的概念是什么
幸福是人在创造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个人
,集体乃至人类的目标,理想和正义公益之事业的实现而得到人格上的满足。(伦理学标准概念)
1、定义
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条件和活动趋向和谐的生活状态。
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怪兽.因此幸福也可以理解为对欲望的满足.
2、幸福的本质
人对生活的满意感、和谐感。
中国幸福学认为,幸福是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由此我们就推导出幸福的六个定律。博弈圣经
一
幸福第一定律——幸福感都是暂时的
人们获得的幸福感都是暂时性的,就像不幸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幸福感以及不幸感都会逐渐淡化的,所以,我们如果想继续拥有幸福,想过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去不断地满足更多的渴求。
二
幸福第二定律——幸福感的递减性及推论
人们得到一个幸福后,那么人们对同一个或同一类幸福的渴求度就会递减,当人们再次获得这个或这类时幸福时的幸福感就会逐渐递减,当达到足够多的N次时,渴求度会变为零,幸福感也就变为零了。
推论
1
幸福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因为幸福的递减性,我们进而可以进一步得知,当我们享受过一个幸福N次后,在一般情况下,这辈子,我们是再也享受不到这个幸福了。
推论
2
幸福资源的递减性
因为幸福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以及人们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有限性,所以,人们能享受的幸福资源是有限的,也是在递减、减少的。
三
幸福第三定律——人们获得幸福的经历越曲折,获得的幸福感越大
渴求度是与幸福感成正比的,所以,如果获得幸福的经历越曲折,那么人们的渴求度就会相应变大,那么获得的幸福感就会越大。
四
幸福第四定律——没有渴求就没有幸福
及推论
因为幸福感与渴求度成正比,所以当人们对某事物没有渴求时(也就是渴求度为零时),那么,某事物也就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
推论一
幸福与金钱没有直接关系
因为幸福的直接来源是渴求,因为金钱并不能给所有人带来幸福,所以幸福与金钱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推论二
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人们在物质财富方面所能获得的幸福次数却越来越少,幸福感的强度也越来越小。
随着人民拥有的物质财富的增加,人民的渴求资源却变得越来越少,所以在物质财富方面人民能获得的幸福也就越来越少,而且获得幸福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同时对地球资源的消耗,对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大。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发展
所得出的结论,即: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财富等一切都在增加,唯独幸福除外。所以说,如果我们一味地搞经济发展,结果只能走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老路,最终人民得到的幸福反而会越来越少,这是一条得不偿失的发展道路。
推论三
人们在精神文化,精神文明,精神生活等非物质财富方面所能获得的幸福数量远远大于人们在物质财富方面所能获得的幸福数量
渴求既包括物质财富方面的渴求,也包括精神方面的渴求。我们在关注人民幸福的时候,首先考虑到的往往是人民在物质财富方面的渴求(具体表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上),经常忽视了人民精神方面的渴求,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思维方法,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发展思路。
当人民富裕起来的时候,当人民的思想充满了金钱意识的时候,那么人民的思想就开始腐朽堕落了,社会就开始沉沦没落了,人民幸福,人民的幸福生活,就再也找不到了。到那时即使我们比美国人更有钱,比美国更强大,又有何用。金钱是换不来幸福的。
幸福第五定律——幸福是需要感觉的
幸福是需要有感觉的,如果你的渴求事实上已经获得了满足,但当你没有感觉或感觉不到渴求被满足的时候,你仍然是不会有幸福的感觉的。
幸福第六定律
幸福感的获得是需要有愉悦的心情
如果你的渴求获得了满足,但此时的你如果仍沉浸在其他事件的悲痛之中,那么此时的渴求被满足的感觉仍然是难以获得幸福的。
‘贰’ 幸福和需要 ,欲望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幸福和欲望之间所夹带的,是彼此两人的心。 彼此有对方。 那是幸福和欲望都能获取。 或者另一方心里并没有多少心想,只是单纯的需要欲望,那幸福谈及不到。 很多人这样、
‘叁’ 幸福和欲望哪个更重要
谢邀。迟复为歉!
这个问题问得好,可回答透彻却不易。伊人怜梦在此浅尝,愿互学探讨。
在回答本问题之前,我们定会想到:
幸福是什么?伊人怜梦认为,幸福应该就是一种时间较为长久的情绪感受,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对生活的满足,二是自然而然地接受持久愉悦的心情。
而欲望则是人本能的感官愿望。既然是人的本能,欲望于人来说是永无止境,也永无满足的。欲望的千姿百态,伴随着生命蔓延而发展,除非生命的终结,欲望绝不止息。
欲望可使人幸福,也可使人痛苦;可使人成功,亦可使人失败……现实生活中如此事例,绝不胜数。总之,对欲望的正确把控是得到幸福的前提,所谓知足者常乐,是也!为了所有的欲望的满足,永无幸福可言。
由此可看出,幸福比欲望更重要。
虽然幸福离不开欲望,但欲望永远代替不了幸福,这正是欲望的本性使然。人的生活中,离不开欲望,或许,有了欲望,才有追求。但过度的欲望,则成了贪婪,欲望的膨胀和贪婪的追求,必然离幸福逐渐遥远,或许,无止境的欲望成了幸福的利剑。
这是否为幸福和欲望之间的关系?欢迎各位友友释正!
‘肆’ 什么才是幸福呢
许多人就是这样认为的,说幸福只是个人的主观感受,自己觉得满意就好。这当然也有道理,一个人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觉得自己不幸福,你当然不能说他是幸福的。但是,自己觉得幸福,就是幸福吗?有一种狂喜型的妄想症患者,整天乐呵呵的,比谁都快乐,你不会说他是幸福的人吧。有人虚拟了一个装置,叫快乐体验箱,你进到里面,系上安全带,接通电极,就会获得各种强烈的快乐体验,不但有感官的快乐,比如品尝各种美味,还有栩栩如生的奇遇和艳遇,比如和美女谈情说爱。你也许愿意体验一下,可是,让你长期在里面生活,你愿意吗?一定不愿意。可见主观感受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在想象中,人总是把自己最强烈愿望的实现看成是幸福,但是,愿望是因人而异的,同一个人的愿望,也是因时而异的。讲一个笑话:有一回,我动一个小手术,因为麻醉的缘故,手术后排尿困难。我站在便池前,尿胀得厉害,可就是排不出来,而我旁边那位先生哗哗尿得流畅,那个时候,你猜我心里想的是什么?我想的是:这家伙太幸福了。不久后,我也能哗哗尿了,但我会因此感到幸福吗?当然不会。这个例子比较可笑,但很说明问题。人往往这样,一样东西,没到手的时候想得要命,到了手不过如此,预期中的幸福感会大打折扣。所以,天下很难找到真正认为自己幸福的人。
那么,幸福完全是客观状态吗?你一定见过这样的人,他拥有的外在条件是许多人羡慕的,但他自己并不觉得幸福。所以,外在条件再好,如果不转化为内在的体验和心情,也不成其为幸福。
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幸福是主观感受和客观状态的统一。
‘伍’ 什么是幸福幸福的基本原理有哪些
1、定义
幸福是指人感知自己的需要、条件和活动趋向和谐的生活状态。
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怪兽.因此幸福也可以理解为对欲望的满足.
4〉幸福的原理
幸福不是宗派神学的禁欲体验,也不是礼教理学的享乐感受,更不是金钱地位的无限欲望,而是信念和向往实现的人格满足。以下是根据当代人学家张荣寰相关学术中阐述和总结的幸福原理:
1.幸福都是人生某种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一个人无论要获得什么幸福都不会一次达到,或长或短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才—达到幸福的彼岸如果我们依据幸福实现的这一特点,又可以将幸福分为过程幸福和结果幸福两类。但是无论就幸福的定义看还是从分析的各种幸福来说,幸福都是人生某种重大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这似乎意味着幸福都是一种结果,都是结果幸福。因为目的属于结果范畴:目的是预期结果,是为了实现的结果。所以,幸福也就是达到了某种预期结果的心理体验,这样看来、幸福似乎只存在于结果中,而并不存在于过程中,因而过程无所谓幸福,幸福都是结果幸福。
2.德性幸福比非德性幸福更为纯粹和高尚:立德是一个人做个好人、有道德的人、品德高尚的人的道德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是完善自我品德、实现自己的道德潜能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的幸福。因此,一个人的德件幸福与他的美德是同一的:有德就有福、有福就有德,或者德就是循环就是德。德性幸福与美德是—回事,对于意志完全由德性支配的人来说,有德性的行为始终是最大的幸福和喜悦,即使它并不带来外在的幸福,即使它反给他的肉体;带来磨难。斯宾诺莎的规则是适合于他的,幸福不是为德性准备好了的,而是由自身的德性带来的。”与之相对,非德性幸福则是以美德之外的东西为目的的幸福,如追逐金钱、名利、地位等等。这种幸福与美德是两回事:德不是福,有福虽须有德、有德未必有福;美德在这种幸福纳拥省者那里只是取得幸福的手段,而不是他们追求的。很明显,德性幸福可以是一种利他幸福。因为一个人要做一个好人、高尚的人,只有去做好事、高尚的事;而无私利他无疑是最高德性幸幸福。
3.创造性幸福显然高于消费性幸福:幸福可分为创造性幸福与非创造性幸福,如果用伊格内修斯的术语来解释,就是消费性幸福。这里的消费性是指消费、使用别人的创造性成就或者是消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例如毕加索绘画成名之幸福、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问世的幸福、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幸福等都是创造性幸福。反之,那些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运用科学发明的幸福,则是非创造性幸福,就是消费性幸福。 就这两种幸福的价值而言,创造性幸福显然高于消费性幸福。后者随着消费而逝,不可留存;前者则随着时间的淘洗愈加珍贵,长存不朽。
4.完满本性的客观幸福比极度快乐的主观幸福更主动:幸福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主观性是幸福所具有的极度快乐的,理性体验本性,是幸福所具有的主观形式之本性;客观性则是人的重大需求的满足和生存发展的完满之本性,是幸福所具有的客观内容之性。普遍的绝对的幸福是一切特殊的相对的幸福之中那些共同的、普遍的、抽象的成分,任何普遍的绝对的幸福却存在于答种特殊的相对的幸福之中;与此同时,任何特殊的相对的幸福又都包合看普遍的绝对的幸福!
5. 高级幸福源于人类最高级的需要:精神需要和创造性需要:根据幸福的定义和结构,幸福只是就其自身和形式来说,才是一种心理体验,是—种感情,属于主观意识范畴;而若就其内容和实质来说,是一种客观的东西,是一个人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和生存发展的完满。因为主观意识形式都是被它所反映的客观内容所决定的,所以,每个人的幸福也都是被它所反映的客观内容所决定的,被他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利生存发展的完满所决定的.
6.幸福是一种特殊的快乐的心理体验,属于心理、意识范畴:德漠克利特说:“幸福与不幸居于灵魂之中:”亚里士多德说:“幸福为心灵的活动。”罗斯说:“幸福是—种感情状态,它与快乐的不同仅仅在于它的永久、深刻和宁静。当代西方学者理乍得“克劳持(NcIlMdhut)也这样写道:“幸福是(或至少关涉)心灵的某种状态。”
1.幸福是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人们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预定目标和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对幸福涵义的理解因理想,追求的内容不同而不同。无产阶级把幸福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认为人们的幸福生活,不仅包括物质生活,还包括精神生活;个人幸福依赖于集体幸福,集体幸福高于个人幸福;幸福不仅在于享受,更不仅在于个人的享受,而主要在于劳动,创造和斗争.
2.幸福(Fortune),美国以经济报道为主的刊物。1932年创刊,原为月刊,1978年改为半月刊。由亨利·卢斯(Henry Rose)创办的时代出版公司发行。在芝加哥出版。
因为:1 任何人获得的任何一个幸福 都存在有一个前提,即渴求。2 任何人获得的任何一个幸福都是在渴求被满足或部分被满足的时候得到的。所以:
幸福的定义就是: 幸福是人们的渴求在被得到满足或部分被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
渴求就是人们希望实现某个不太容易实现的事情的愿望。仔细体会一下不难理解,在我们的生活里,在报刊文章,电影电视里每一个令人感动的关于幸福的故事,无不都是主人公在有渴求的状态下,并且在渴求被满足或部分被满足的时候才获得幸福的。任何人任何一个幸福的获得都来自于渴求,没有渴求,就没有幸福。(摘自:中国幸福学研究)
‘陆’ 欲望与幸福 - 叔本华
序言
学术方面,除了本行哲学,他还兼习医学、物理学、植物学、天文学、气象学、生理学、骨相学、法律学、数学、历史、音乐等。从他做学问的态度来看,可知他对这些学科也是“颇有心得”。
一、幸福的分类
在一切幸福中,人的健康超过任何其他幸福,我们真可以说一个身体健康的乞丐要比一位疾病缠身的国王幸福得多。一种平静欢愉的气质,快快乐乐地享受非常健全的体格,理智清明、生命活泼、洞彻事理、意欲温和、心地善良,这些都不是身份与财富所能做成或代替的。因为人最重要的在于他自己是什么,当我们独处的时候,也还是自己伴随自己,上面这些美好的性质即没有人能给你,又没有人能拿走,这些性质就好比我们所能占有任何其他事物重要,甚至比别人如何看我们来得重要。
因此,我们生命快乐的最重要和最基本因素是我们的人格,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人格是在任何坏境中活动的一个不变因素。
人自身具有什么样的人格,就基本决定了他有什么样的幸福水平。
二、热恋的激情
性欲是一种最激烈的情欲,是欲望中的欲望,是一切欲求的汇集,而且,如获得个人式性欲的满足--- 针对特定的个体,就能使人觉得有如拥有了一切,仿佛置身于幸福的巅峰或已取得了幸福王冠的感觉;反之,则感觉一切都失败了。
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或满足爱者的愿望要求则愈能增加力量而已。
恋爱达到更深一层的阶段后,他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了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
当恋情达到最高度时,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与爱侣结合,即顿感人生空虚乏味,连生命也丧失所有魅力了。此时他对人生嫌恶已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有时甚至自寻了断以求解脱。
你是否有罪?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察觉。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只知道:爱你。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因为结婚的本质,其目的并不为现任的当事者,而是为未出世的儿女着想。
性爱的发生,是男女以未来的第二代为主体在肉体、智慧、道德方面取得互相弥补和幸福的婚姻,更加上精神特性的调和。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啊!你是统治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盲目、背附翅膀,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象征恋爱的善变无常,但这里的“无常”,通常只有在欲望满足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维持种族的特别安排,只要达成生殖的目的,造化便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了。由双方家长安排、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婚姻”,反而往往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约,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很具体而实在,不会自然消失。并且,它总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着眼点。
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为“涅槃”,这也是人类一切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第二讲
一、世界的空虚
人受意志的支配与奴役,他无时无刻地无不忙忙碌碌地试图寻找些什么,每一次寻找的结果,无不发现自己原是与空无同在,最终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的存在原是一大悲剧,而世界的内容却全是痛苦。
我们所经常遇到的痛苦,却常比所想象的痛苦还要痛苦,只有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的人,才真能了解它的痛苦会深到什么程度。在人的心理自然趋向上,我们却又常易忘记自己过去的快乐经验,对于痛苦的遭遇却很少人能磨灭,这就证明人在根源(本质)上原是与痛苦同在的。
我们所祈求的东西在得手之前,
总以为比什么都好
即到手之后,又不免大失所望
我们是为需求生命而喘息挣扎
永远成为希望的俘虏
老年与经验携手并进,
引导他走向死亡。
那时他所觉悟的是:
这一生的最大错误,
是徒然花费如此长久、如此辛劳的努力。
当我们快乐时,觉得时间很快;当处在痛苦时,则觉得度日如年,这也正可证明能使我们感觉它的存在的积极性的东西,是痛苦而非享乐。
最令人雀跃的大喜悦,通常在饱尝最大的痛苦之后。
当我们没有享受或欢乐时,我们总是经常痛苦地想念它。同时,在痛苦持续一段长时间,实际已经消失,而我们不能直接感触到它后,我们却仍是故意借反省去回忆它。这就是因为唯有痛苦和缺乏才会产生积极性的感觉,因为它们都能自动呈现。反之,幸福不过是消极的东西,例如,健康、青春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生的三大财富,但当我们拥有它时毫无所觉,一旦丧失后,才意识到它们的可贵,其中道理正是如此,因为它们是消极性的东西。总之,我们都是在不幸日子取代往日的生活后,才体会到过去的幸福。
我们怎能相信当一个人死亡时,某一东西本身便消灭了呢?人类直觉地知道,当这种情形发生时,这只是时间中的终结现象,只是一切现象形式中的终结现象,事物本身即物自体根本没有收到影响。我们都觉得,我们并非任何人从“无”中创造出来的东西。从这里便产生一种信念,即虽然死亡可以结束我们的生命,但是无法结束我们的存在。
你愈是明显地感觉万物的脆弱、空虚和梦幻,便愈是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内在 生命的永恒性。因为只有与此相反时,上述万物的性质才是显然的,正如只有看着不动的河岸而非船只本身时,才能看到船行的速度一样。
万物只有一瞬间的逗留,又匆匆走向死亡。植物和昆虫在夏天结束它们的生涯,动物和人类则在若干年后死亡,死亡始终不倦怠、不松懈地进行它的破坏。
‘柒’ 从价值观上说,什么是幸福精神生活能用什么标准来衡量
幸福,人的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一种状态, 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的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状态,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幸福划分为四个维度:满足、快乐、投入、意义。每个维度的幸福都是好的,但是将浅层次的快乐转化为深远的满足感和持久的幸福感。对于幸福的诠释涉及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幸福,每个人的处境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在每个人的心理有着的幸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