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当好一名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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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辅助警力制度!
-- 论我国辅助警力制度
狭义上的辅助警力,是指直接协助国家在编警察履行各种职能的辅助力量。辅助警力制度在西方普遍存在。使用辅助警力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节约行政成本。我国辅助警力制度目前存在体制不够顺畅、经费难以保证、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杭州市公安局推出的“协警”模式,为改良我国辅助警力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e辅助警力,治安联防队,协警制度
$f为应对当前严峻的治安形势的挑战,公安机关首先要解决警力资源匮乏的问题。然而,增加在编警力,必须以地方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后盾。没有财力保证,增加编制就成了一句空话。另外,邵便在经济发达地区,盲目增加在编警力也非经济之举。明智的做法是:改良我国现有的辅助警力制度,充分发挥辅助警力资源的效能。
我国传统辅助警力——治安联防队(工纠队)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可谓功不可没。然而,经济转轨后,这种辅警模式已经运转不灵,同时,体制上钩落后也导致队伍素质上的问题。改良现行的治安联防队(工纵队)体制,创设新型辆警队伍,已为形势所需。
一、辅助警力的概念及有关国家(地区)的辅助各力制度
(一)辅助警力的概念
关于辅助警力,中外均没有统一的名称或定义。广义上,辅助警力是指在编警力以外的所有警察辅助力量。在西方,辅助警力的概念与私人警察类同。它们主要有特别警察、私人保安公司。警察承包制等形式。〔1〕(P171)在我国、广义上的辅助警力是指各类社会治安防范组织,即“在基层政府领导下,由居(村)民委员会或单位组建的治安联防队、治安巡逻队、护街队、护村队、护校队、工人纠察队等不同形式和称谓的群众性防范组织”。〔2〕它们“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指导,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3”狭义上的辅助警力是指直接协助国家在编警察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力量。英国的文职警察、特别公安员,我国的治安联防队(工纠队),都属狭义上的辅助警力。
在地位上,辅助警力的成员一般不拥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权限上,他们也不具有任何形式的执法权(包括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功能上,辅助警力主要是弥补在编警力之不足,只起辅助作用。
(二)有关国家(地区)的辅助警力制度
在法国,辅助警力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叫辅助警察(police auxiliaire),其前身是法国辅助宪兵(gengarmeires auXilisire)。辅助警察实行现役制,其成员由内政部有关机关根据国家警察的品质和体质条件,从应征入伍的青年中挑选,并需在警察院校接受法律、职业守则以及体能和射击等教育与培训。培训结束以后,他们被分配到巴黎治安总局。城市警察中、动局、边防警察中心局及治安队等机构,进行为期10个月的工作。辅助警察全部着装,制式与国家曾家相同,但没有警衔标志。在权限方面,他们不具有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管理的职权,只是作为一种补充的角色协助国家警察履行各种职能。在职能上,他们主要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社区治安管理、公共场所治安巡逻以及在警察局值班或某些技术性的工作;在待遇上,他们按国家警察条令的总体性规定执行;在出路上,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辅助警察,按照不适合服兵役的规定处理。如果在工作期满后仍想继续从事国家警察工作,可以参加招募国家警察的考试。另一种形式的辅助警力是指不占国家警察编制的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为充分发挥所有在编警察的作用,避免因一线职能部门的警察从事可由一般人员完成的事务性工作而无端浪费警力。法国国家警察机构利用合同雇员的方式,招募了近万名办公室雇员在各个机构中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由于警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国家警察部门要求这些辅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国家警察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日常的警务工作。因而,目前法国国家警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部分属于正式编制外,也有从社会上聘用的。
在英国,辅助警力有私人安全公司、特别警察队、文职警察、警察承包制(contracting out)以及公民志愿警察(特别公安员)等。英国特别警察队有26种之多,它们是地方当局雇佣的辅助警察。特别警察队的规模不一,组织各异,但都只对市政当局负责、不受内政部与地方警察署的制约。国防部警察、交通运输警察、伦敦港口警察都属特别警察队。特别警察队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限,在管辖范围内可以处理一些轻微的治安案件,但遇到重大刑事案件时,必须把案件移交给正式警察。文职警察在英国可谓历史悠久,它产生于建警初期。英国大量地增加文职警察源于审计委员会1988年的一项调查。该调查显示:地方警局一方面声称警力不足,一方面又在大量地浪费警力,一般着装警察四分之一的时间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而警长和督察这一级警官平均有40%的工作时间用于琐碎的行政事务。在刑侦部门,情况更为严重。因此,英国内政部在同年下达的106号通告中,建议各管局多录用文职人员从事文陵、行政和技术性工作,以使经过严格正规化培训、拥有执法权的在编警察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去从事“真正的警察工作”。内政部认为,这样做既可以节省警方开支,又可将解脱出来的警官充实基层,提高基层的警务效李。出警察承包制是正规警察部门采取合同的形式,雇人来承担原本属于正式警察的工作。他们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性工作。此外,他们也从事一些警务工作,诸如车辆管理等,但在管理过程中,执法权仍然掌握在正规警察手中。至于特别公安员,则纯属志愿组织。他们没有工资,警察部门为他们提供的也只是“服务补偿”。特别公安员在自然灾害、紧急状态等突发性事件中作为警察的后备队使用。〔1〕(P156)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一支享誉国内外的辅助警察队伍。它成立于1914年,拥有悠久和光辉的历史。香港辅助警察队的工作主要是提供训练有素的后备人员,在应对紧急事故时支援正规警察。香港辆警队由社会各界的志愿人士组成。他们在接受“辅助警察基本训练课程”的培训后,被派往各警区驻守。同时,为保证任务完成,辅警队员每年还需完成“法定效率训练”。另外,香港辅警设有11组辅警警衔,辅警的薪金以小时或无计算。〔5”
通过对有关国家(地区)辅警制度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几点结论:其一,辅警制度在西方普遍存在;其二,辅警的雇佣关系基本受公法或私法合同的调整,这种雇佣关系受法律保护,机制也较灵活;其三,辅警的定位都是在编警力的补充;第四,输普普遍不具有执法权限。
通过深入研究有关国家(地区)的辅警制度,我们发现,它们与西方公务员制度中的行政辅助人员制度十分相似。在法国,国家行政人员划分为公务员和非公务员的公职人员。在非公务员的公职人员中,有一种无正式职称的辅助人员(les auxilia-ires),他们的地位、物质保障与正式国家公务员有一定的差别、当公务员不足而有大量的超额工作时,政府就雇佣这些人员处理行政事务。这种工作通常是暂时性的,但随着行政部门公共事务大量增加,而政府又不愿意花大量的行政成本招募更多的正式公务员,辅助人员所担任的很多职位便通常成为永久性质。在这种情况下,改善辅助人员的地位与物质待遇的呼声开始高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了行政辅助人员的地位,使他们的待遇逐步接近正式公务员。而且,有些辅助人员已经被吸纳为公务员。〔6”政府与行政辅助人员的雇佣关系多是由行政合同确定的,而行政合同则受公法支配。但在1984 年法国松务员地位法》限制行政机关任意用行政合同关系任用辅助人员后,出现了用私法合同雇佣的行政辅助人员。这种雇佣关系相对灵活,行政成本也比较低廉。
二、辅助警力的作用
(一)使用辅助警力可以缓解在编警力不足
犯罪态势与社会治安状况决定警力的规模。经验证明,面对来势汹涌的犯罪浪潮时,警力资源就会显得捉襟见肘。为迅速扭转局面,有效提高对犯罪的预防与控制能力,西方国家在增加在编警力的同时,多采取大量增加辅助警力的办法,缓解一线警力不足,同时又使大量在编警察从简单、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更为专业化的警务活动,提高了警力资源的效能。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的经济总量以7%左右的速度增长,这表明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期。在加入WTO以后,城市化进程将随之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将进一步向城市迁移,犯罪率必将维持上升势头、警力资源匾乏就会凸现出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国外输警制度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二)使用辅助警力可以节约行政成本
在西方国家,衡量警察效益有一个重要理论,即“钱财衡量价值论”(value for money)。〔1〕(P151)该理论认为:警察工作的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应成正比关系。该理论成为驱动警务工作改革的杠杆。西方国家着名的“警察私有化运动”正是这一理论的产物。
一般而言,在编警察都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地位及待遇受公法保护。在国外,正式在编警察的社会地位及待遇都很高,政府部门招募一名警察需要耗费较大的行政成本。而通过行政合同或私法合同的形式雇佣一名辅助警察,则成本相对低廉。英国的特别公安员甚至没有工资,警察部门为他们提供的只是象征性的 “服务补偿”。
按我国现行体制,公安经费受制于地方财政。近年来,各地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一方平安,几乎是不惜血本地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投入,但经费缺口仍较大,有些地方不只是办案经费无法保证,甚至连警察的工资都难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警力不足问题难以通过增加正式编制解决。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公安机关的技人或许可以不计成本,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需要在各个部门间进行合理分配,比如基础设施的投入,教育经费的支出,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所以,解决警力不足不能只靠大规模地增加在编警力。相反,选择低成本高产出的辅助警力制度、倒是更为实际、更为经济的做法。
那么,经济发达地区大量增加警力编制又是否合理呢?笔者以为也不合理。理由在于:单纯增加在编警力不符合“钱财衡量价值论”。首先,盲目增加警察编制,会导致公众支付大量的税款。其次,片面增编警力并非就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势头。英国片面地追求警力增编的教训,值得我们吸取。在20世纪70年代,英国进行了“第三次警务革命”,大量增加了警力编制,使纳税人不堪重负,非但没有有效地遏制犯罪,反而导致了警力与犯罪同步增长。这一现象的出现,使西方警学界开始认识到单纯增加警力编制,并非是遏制犯罪的良策。为此,英国德文郡警察局长约瑜·安德逊提出了“无增长改善论”。〔1〕(P19)可以引证笔者观点的另一个例子是:80年代美国政府针对公民中逃税现象增多的问题,曾考虑增加税务人员。但这项计划没有在国会获得通过。理由是:新增加的税收可能不足以支付新增税务人员的工资。取代的方案是采取更加严格的缉税措施。所以,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解决警力不足也同样应注重警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非单纯增加编制。
三、我国辅助各大制度的现状与困惑
我国传统辅助警力,即各种形式的社会治安防范组织,其历史可谓久远。它们是我国公安机关倡导群众路线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热情普遍较高,公安机关调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用于治安防范的能力也较强。但如今公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热情普遍低落,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又使公安机关在调控群防群治队伍时指挥失灵。导致这一现象,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人们价值观的变化。人们以往的价值观较为单一,对社会治安的关注度很高。而现在,人们的价值观趋于多元化,他们对自身的治安需求大大增加,社会责任感却相对弱化。二是我国传统的辅助警力体制落后,机制不活。限于本文主题,笔者在此将重点揭示第二点原因。
(一)体制不够顺畅
治安联防队(工纠队)是我国主要的辅助警力。这支队伍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和外围组织,受当地基层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在治安防范业务上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1993年5月,公安部在《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这支队伍的成员基本来自基层政府所辖的企事业单位。为便于管理和使用,公安机关要求队员常驻公安基层,直接参与各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这种队伍由政府组建、业务受公安机关指导而人员的人事关系又隶属于不同单位的体制存在较大的弊端、具体表现为:第一,联防队(工纠队)各自为政,没有设立上级机构,不利于统一领导。第二,人员隶属关系复杂,队员缺乏归属感。第三,雇佣关系不明确,队员合法权益难以保证。
(二)经费难以保证
联防队(工到队)的出资方与使用方是分离的。队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均隶属于各单位,而人员的使用则由公安机关支配。公安机关没有专门经费用于联防队(工纠队)建设。根据笔者的调查了解,联防队(工纠队)成员基本上来自于困难企业,生活待遇普遍较低。而公安机关不是赢利机构,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予以补贴,至多支付少量的值班费、误餐费,或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给予一部分奖励,以起到激励作用。一旦队员所属的企业破产、倒闭,队员就会下岗,公安机关又无力承担这些人员的工资支出,政府部门也没有专项经费来承担联防队(工纠队)失业风险,导致人员流失、人心涣散。此外,联防队(工纠队)员普遍从事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在执勤中遭受犯罪分子袭击和侵害的情况经常发生。由于经费上的原因,他们基本上没有购买各种保险,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
(三)人员素质偏低
公安部《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队伍建设的通知》中对录用治安联防队(工纠队)员条件的要求较高,而实际上,凭现有组建模式以及联防队(工纠队)员的地位及待遇,不可能吸引符合条件、素质较好的人员加盟。换位思考一下,辖区各单位也不愿将素质较好的人员选派到联防队(工纠队)。相反,一些素质较差、年龄偏大、没有什么技能的“下岗分离”人员最终成了联防队(工纠队)员。制度上的缺陷导致人员素质的瑕疵。可以预想,由这些人员建成的辅助警力根本无法保证任务的完成。甚至,有相当数量的联防队(工纠队)员“狐假虎威”,以“公安员”自居,到处吃、拿、卡。要,违法乱纪。这些不良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四、我国辅助各力的前景与出路——“协警”制度的启示
2001年1月1日,杭州市协警支队宣告成立。协警支队是一支由政府出资组建、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专业群防群治队伍。这支规范化的辅助警力,彻底地解决了治安联防队的制度缺陷,保证了经费来源,调整了人员结构,提高了队员素质。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出资企事业单位)的负担,为下岗人员提供了再就业的渠道、协各制度的创建,为改良我国传统的辅助警力体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归纳起来,杭州的“协普”模式有以下优势:
(一)体制顺畅,机制灵活
杭州市协警支队的机构性质为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由市、区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但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定编不定人”的用人机制。这种模式与英国的警察承包制、法国私法合同雇佣的辅助警察十分类似。在管理体制上,协警来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设立了支队、大队、中队三级管理机构。这种建制,使协各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组织,改变了以往联防队(工纠队)各自为政的格局。为加强公安机关对协警工作的指导,充分挖掘辅助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将协警投入一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均指定了一名分管领导管理协警工作,并确定带班民警负责协警队伍的日常管理。
(二)经费充足,待遇从优
杭州市协召经费统一纳入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市一级直属大队的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其余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别承担。与传统联防队(工纠队)相比,协警的待遇有明显的提高。首先,收入稳定。传统联防队(工纠队)员工资待遇依靠原属单位,收入不稳定。一旦企业破产,就会失去收入保障。其次,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职业的风险度降低。杭州市协警支队在财政拨付的经费中,专门划出一块为协警队员购买6种保险,以解决协苦的后顾之忧。第三,引入激励机制、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协警队员,还可获得更多的报酬。协警支队及下属大队、中队都设立了“抓获奖”,依据嫌疑人员受处罚程度的不同,设不同的奖励等级。
(三)择优录用,注重素质
传统联防队(工纠队)体制上的弊端导致队员素质不高。新型协警制度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逢进必考、竞争上岗的方式录用队员,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员的素质。同时,为稳定原来的联防队(工纠队),顺利完成新老交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来联防(工纠)队员中的骨干、下岗职工、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有从事治安管理工作专长的人员。
(四)定位明确,职权明晰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执法组织。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在职权方面,杭州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杭州市协警支队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协警的职责,以利于协警开展各项工作。这些职责主要包括:第一,协助民警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在民警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四防”工作检查与宣传、预防违法犯罪等。第二,协助民警参与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比如协助民警进行危险物品管理,制止黄、赌、毒、娼等违法行为。第三,协助民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警队员如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正在实施不法行为,可立即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另外,协警队员可在民警的指导下,携带必要的防卫器械,用于制服违法嫌疑人和实施正当防卫。第四、案发后,协誉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通知公安机关。第五,为公众提供各种救助和服务。比如协助公安机关为求助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
② 我说沈阳公安派出所的刑侦内勤 谁能告诉我 如何当好刑侦内勤
一是写的能力。作为内勤必须具备写的能力,从简单的收文批办,到通知、报告、调研文章和宣传材料等等,无一能够离开写,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文字功底,才能使自己的工作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不然就连几句话的一个简单通知,磕磕绊绊半天缕不顺话句,就是缕顺了,还得领导在用词上捉摸、批改半天,不但浪费自己的时间,而且写出来的东西不能用,那你的工作任务就难以完成,工作肯定就做不好。特别是刑侦内勤,对这一点要求更严,因为刑侦工作千头万绪,从协查通报、通缉令、受案慷、各类法律文书的填写、提请报告、移送起诉书、破案报告,到请示、专题报告、专项行动方案等等,都离不开写。因此,刑侦内勤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
二是说的能力。作为一个部门的内勤,也可称作是该部门的守门人,尤其是刑侦部门,在这一点上更加突出,平时大家都出去搞案子了,家里就剩你一个人,如果单位有啥事情安排下来,或者是你接待了一个上访人、受理了一起案件,你需要及时的向领导汇报,或者向同志们通知,干这些工作就需要言简意赅,用词精当,表达准确,要不然你吞吞吐吐,不但浪费时间,就连对方也很难弄清楚你在说什么,这就需要相当的语言功底。
三是熟知能力。刑侦内勤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比如,有群众上访或咨询案件情况要你接待时、领导询问某阶段或某项工作的重点和基本情况时,你必须具备包括常用的法律规定、办案程序和追逃、命案、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必须具备的经常性知识,更需要掌握一年中和一个专项行动中从上到下的安排部署是什么,我们的重点工作是什么。你必须在自己的头脑中时时装有本辖区的命案发破案数、逃犯数、逃犯中命案逃犯的数量、打击处理数和某项工作的核心内容。这样你才能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才能对答如流,才能确保万无一失,才能做到称职。因此,刑侦内勤必须具备熟知能力。
四是分析研判能力。刑侦内勤必须经常性的对刑侦MIS系统中的案件进行分析、评判,从中寻找出本辖区或某一地区某一时段发破案规律,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可行依据,以便更好的开展阶段性专项行动。同时,通过分析、评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从而做好预防和打击的很好结合,减少某案件在某辖区某时段的发案率。这就要求刑侦内勤要具备一定的分析、研判能力。
刑侦内勤只有具备了以上四个能力,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称职。
③ 刑侦or经侦,该如何选择
应当根据自己个人情况酌情选择。刑侦口出来的领导很多,但是工作压力大,弄虚作假成分少,不过长期来看,刑侦肯定是公安口子的硬实力,也是比较容易出干部的口。
经侦,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小微经济的主流化,再也不是十年前的执法环境了。目前对经侦口来说,更需要的专业的业务能力和协调的处理方式,以及对案件整个的思路基本判断。
经侦某种程度上的办案空间是存在的,但是政治风险性更大,也比较敏感。公安战线的硬实力就是刑侦的体现,其他部门很重要,比如治安口。
年轻,不要怕吃苦,应该在刑侦口,通过案件的磨练沉淀下来,养成敏锐聪颖掌控大局的能力,再谋其职其位。没有一定的经历过程,升不到经侦的位置。
两者比较
工作性质上来说,刑侦的危险性要大于经侦。经侦,主要负责的是经济类案件,打交道的对象其实很多都是文化人,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的时候,人身安全方面会比较好一些。刑侦就不一样了,面对的都是刑事犯罪,而且是暴力案件居多。
执法对象大部分都是穷凶极恶的暴徒,把他们逼急了,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所以执行刑侦任务的警察,在办案危险性方面,就比较令人担心。
工作压力上来说,刑侦的压力要远大于经侦。刑侦案件办不好,尤其是命案,那可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所以刑侦案件在破案压力上要比经侦要大很多。再者,经侦案件,大部分时候都可以在工作日内办。而刑侦就不一样了。
④ 公安局女生最吃香的警种
1、内勤民警
如果你去网上搜索:女生适合当什么警察?搜索的大部分答案应该都是“户籍警察”,没错,户籍警察这个岗位可能是警察当中“最清闲”的岗位了。身份和户籍通常是跟普通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事情,对国家来说也特别重要,因而往往繁琐,需要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压力承受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这部分岗位,在每年的省考中有很大一部分岗位,在每年的警校毕业生中,也有一部分会被分配到当地派出所从事户籍相关的工作。
2、交警
目前来看,交警也许和以往不同,因为现在交警基本上不用上路全靠监控拍摄违章,相对来说大大的减少了外勤的力度,因此很多女性愿意报考交警这个岗位。
3、狱警
女子监狱人民警察大概是定向招录女性警察最多的岗位了,工作内容主要以对戒毒人员管理教育为主。这部分警察一大部分针对公安院校监狱学的考生定向招录,但也有一部分职位在省考中面向社会招录,以辽宁省省考狱警岗位为例:招录的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比较多,如果有学这些专业并且想当警察的女孩子,可以考虑一下。
4、刑侦警察
谁说女子不如男,很多时候,刑侦警察队伍中也有女警英姿飒爽的身影。但是,相当刑侦女警,大部分情况需要专科出身,这样才有充分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来处理出境过程中的种种情况。因此这部分女警一般都出身于公安院校。
⑤ 司法行政机关如何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众所周知,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关键是看案件能否得到有效预防,看发生的案件能否得到及时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发案率居高不下、发的案件破不了,群众就会感到不安全,就不会有安全感。作为肩负着打击犯罪职能的公安机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最基本的就是要从提高打击效能着手,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丰富打击手段,实现以打击增强防控效果。按照什么突出就打什么、什么案件高发就打什么的思路,准确把握案件三高,持续保持对八类重点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体现高压震慑。在强化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日常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力争尽早破案,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围绕市级挂账的重点地区,本着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依靠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强化指导,逐点攻坚,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分步骤、有计划的加强清整,全力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整合刑侦、治安、内保、属地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坚持综合分析、统一协调、整体联动,固化多警钟、多部门捆绑作战机制。积极会同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找准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秩序环境。以行业场所容易隐匿、滋生的涉黄、涉赌、涉黑等突出治安问题、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特别是对洗浴、迪厅、美容美发场所,按照严查、严管、严打的工作思路,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打击整治,实行重点时段常态管控机制,保持持续性严打严整态势,坚决防止形成领导重视、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治安焦点问题,集中打击隐匿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达到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藏污纳垢场所,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以社区警务工作站为依托,不断增强社区民警组织宣传、指导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保安员、巡防队员、居委会干部、巡逻志愿者等社区人防力量,佩戴红袖标集中开展社区巡逻,治安防范等工作,增强人防的密度。在强调人防是基础、物防是保障、技防是发展的同时,针对不同的防范对象合理采取最具实效的防范措施。对新建的小区配备楼宇对讲、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在老旧小区加紧物技防设施的改造,创造条件落实技防,在重点防范部位全部落实自动联网报警的技防措施,在单位院落、居民小区中积极推广智能化技防措施。通过不断推进社区封闭工作,把科技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多发区域、多发时段上,放在预防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上,构建内外结合、互联互防、整体联动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犯罪,提升社区安全的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不安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是引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主要诱因,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入户宣传,严格落实“化解矛盾”责任,抓早抓小,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民调进所”工作模式,协调乡镇、司法等基层力量,推行实施治安纠纷内外协调、联合调解机制,与治安调解相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辖区内的发案情况、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重点稳控对象等情况要发现得了、掌握得住、汇报及时,杜绝不安定因素引发案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为了使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警察就在自己身边,震慑犯罪,公安机关要针对警情“三高”,合理调整巡逻警力部署,在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和人员聚集的复杂场所,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摆在街面,实行步巡与车巡结合、便衣守候与武装巡逻结合、专业巡逻队与义务巡逻队结合,囤警于街面,开展联合武装巡逻,一旦有警情便于迅速做出反应,实现警令统一、快速反应、各部门和各警种的整体联动。发挥出巡逻民警全天候一线作战的优势,从看到的可疑人、听到的敏感事、预判到的倾向和苗头,形成的突发和紧急情况为重点,掌握街面发生的各种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判明、迅速上报,与社区民警的信息形成整体信息网,直接为防范控制和打击破案服务,进一步提升巡控效能。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提高群众见警率,加大巡逻频率和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制止街头案件的发生,形成对现行违法犯罪的实时控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对公安机关来讲,当前影响社会和谐、影响警民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执法不规范。公安机关掌握着大量的刑事、行政执法权,能否做到公平正义,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要通过长期规范执法,建立起群众对公安机关、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坚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通过公布投拆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大力推进公安部执法细则和市局执法大纲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民警执法语言、执法动作等实用性执法知识的培训,针对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水平的各个方面,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办案环节统一进行规范,使每个执法环节都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固定模式,便于民警实际操作,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有效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基础。最大限度避免信访投诉的发生,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⑥ 一村一警配备不到位的原因
这是很有必要的,找村委会。
所谓“一村一警”,就是从市县级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挑选适合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进驻每一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
在全省广大农村地区开展“一村一警”工作,是提升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有益探索,是贯彻省委“双安”、“双治”、“双基”要求,夯实基层基础的实际举措,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平安和谐的内在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是锤炼公安民警队伍、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一村一警”工作成效如何,关键是要看群众评价,要把服务群众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好群众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对群众的感情,用心、细心、耐心做事,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推进“一村一警”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一村一警”机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造必要条件;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要把“一村一警”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实施“一村一警”工作;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平安建设“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提高全省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为“四个河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⑦ 如何评价电视剧《扫黑风暴》
该剧对人物的丰满刻画,可谓一大亮点。
在三位主演周围,在《扫黑风暴》这座迷雾大厦里,还有从政法委干部到基层执法人员的人物群像。虽然黑恶势力已经侵蚀到部分政法队伍,虽然剧中呈现出了一部分执法者的沦陷,但观众依然能在查案过程中,看见一线扫黑人员面对受害者“怕当证人”的愤懑,看见不畏凶险、始终维护正义的无名英雄的身影。
可以说,以林浩、何勇为首的警察群像,承载着《扫黑风暴》对价值观的探讨——流动在人物与故事核心里的主流意识形态,才是创作中最应遵循的根本。不惮探测人性之复杂,更高高扬起正义的价值核心,这或许是《扫黑风暴》首播即“爆”的关键。
角色介绍
李成阳
演员:孙红雷
曾是闪耀绿藤市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却在师父意外殉职的同时,因诬陷被迫离开警队。双重打击中,为求真相,李成阳潜入黑恶势力长达10多年。经年累月间,他身上曾经泾渭分明的黑白界限早已被现实模糊。脱下警服后,他被过去的办案对象打击报复,又被涉黑团伙头目马帅一力救出。
⑧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侦查人员
1、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侦破打击与防范管理的关系,坚持以打促防,打防并举。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重大案件与一般案件的关系,坚持以小带大,抓大带小。
3、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侦查破案与严格执法的关系,坚持依法办案,注重社会效果。
4、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基础手段与侦破打击的关系,坚持靠基础促破案,靠技术求发展。
5、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队伍稳定与合理流动的关系,坚持有计划地新陈代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⑨ 如何提高治安管理警察的素质和能力
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充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融会贯通,有机的运用到公安工作中来。对于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具有良好的素质,靠学习养足底气,靠创新昂扬锐气,靠严管树立正气,才能大胆面对、主动触及、及时化解。派出所民警应该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技术、学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艺术。通过学习养足底气,工作起来就能得心应手。
要摆正位置,更新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与群众建立鱼水深情。要多走访群众、多和群众说话谈心、会运用弹性工作时间制,腾出时间与群众面对面,为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
⑩ 如何做一位刑侦记者
侦查破案始终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永远是公安工作的主题。当前,刑侦工作面临着困难和挑战,如何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充分发挥刑侦部门打击刑事犯罪的"铁拳"作用,笔者认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个关系。
刑侦派出所工作改革后,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所、队之间防范和破案工作出现断层,你破你的案,我搞我的防,二者"各自为阵",虽然明确了派出所的一些破案职责,但由于难以考核,还是出现了"两张皮"现象。一方面派出所没有破刑事案件的压力,发生刑事案件后辖区派出所民警"例行公事"般到现场转一圈,没有真正把精力用到如何协助尽快破案上来,甚至心安理得地认为这是刑侦部门的事,案子破与不破无所谓;另一方面,刑警"沉"不下去,单纯就案办案,很难深入辖区群众熟悉情况、控制阵地,所、队之间缺少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打击和防范犹如人之两条腿,是维持公安工作正常运转的"车之两轮"。十六大报告指出,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可见打防结合是一个决战决胜的战略方针。不抓防范,刑事发案就会增多,公安机关破案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社会治安就会形在恶性循环,公安工作就会处于被动局面;只抓打击,治标不治本,造成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因此打击和防范必须协调发展,两翼齐飞,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当前,一是要重点解决好派出所只搞防范不抓破案的倾向,将侦查破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向派出所适当下达破案任务,增加破案压力;二是刑警要警力下沉分片驻所,所队之间要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沟通情报信息,定期举行所、队领导联席会,案情分析研究会,重特案件协调会,治安情况通报会等,积极指导和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要紧紧抓住建立、完善刑警中队与派出所相互制约、考核制度的关键环节,使刑警中队和派出所在双向互动中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的能力;三是要把"从人到案"的破案要求落实到其他警种和部门,进一步推进侦防衔接,形成强大合力。特别是派出所、交巡警等基层实战部门要充分运用治安管理的优势,及时发现并提供可供侦查的嫌疑人员、情报线索,为多元化侦查破案提供服务。刑侦部门对其他警种和部门提供的线索和情报要及时立线、立案侦查,严密布控,精心经营,提高破案效率,真正做到打防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