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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观是什么思修

发布时间:2022-09-20 06:04:33

A.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幸福的阐释,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追求和创造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幸福的主观性强调的是不同时代、阶级以及不同生活目标和理想的人有着不同的幸福观,显示着幸福的个体性;幸福的客观性强调的是人们需求的满足,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不能脱离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这种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的基础是人的实践。首先,幸福的客观性决定幸福的主观性,幸福的主观性依存于幸福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体价值得以实现的体现,与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理解分不开。但幸福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承认幸福的主观性,是确立正确幸福观的前提。但是,幸福的主观性不能脱离其客观性而存在。其二,幸福的实现,要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幸福离不开人的主观体验。但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本身不是幸福,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使追求幸福的主体欲望与客体结合,即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使欲望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幸福。例如爱情,马克思指出:幸福的爱情“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如果一个人所爱的对象根本不爱他,不管作为主体的他爱的欲望和体验能力有多么强烈,都无法从其所追求的客体中获得真正的幸福爱情。其三,随着实践的发展,幸福的主观性和客观性都会发生变化。一方面表现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享受需要和生存需要的对立将逐步消失,“以前表现为奢侈的东西,现在成为必要的了”。另一方面,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改善,将极大地充实和扩展人类幸福的内涵,并提升人类幸福的质量。

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

马克思以前的幸福观,往往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割裂或对立起来。这些幸福尽管形形色色,但归结起来,最主要的有两大类: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认为人的物质欲望即为邪念,肉体的需要即为罪恶,必须加以压抑和禁止。另一种是把幸福归纳为享乐主义,强调个人的物质享受,否定健康的精神生活。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完全是正当的,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性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人的正常需要,绝不仅仅是指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自然需要,还包括满足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人的自然需要主要指人的生理需要,如吃、穿、住等等;人的社会需要包括人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发展需要等等;人的精神需要包括归属需要、认同需要、自尊需要等等。所以,人的幸福不仅仅来自对自然需要的满足,也来自对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如果一个人只追求物质享受,没有精神追求,即使达到自己的目标,这种幸福感也是苍白的,并且很快就会厌倦的。如果一个社会只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很贫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因为无法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而难以维持和巩固。

幸福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劳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劳动是人的根本的生存方式,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展开的过程。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从事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人的需要不仅指向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而且指向生产这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本身。人的需要的满足,不能祈求神的安排,也不能靠大自然的恩赐,只能通过劳动改变世界以适应自身的需要。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们不仅通过劳动创造适合需要的对象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通过劳动产生新的需要,引起新的需求,创造新的幸福。

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人始终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同社会的本质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幸福的个体性,决不意味着幸福是“个人的私事”。个人的幸福与社会幸福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社会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丰富社会幸福。个人幸福的真正实现,不仅有赖于彻底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而且有赖于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不可分离,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应当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地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个人要索取首先要有贡献,要想获得幸福,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幸福。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善”,只有“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B. 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唯物主义者认为,幸福是主客观的统一。从客观方面说,它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结果和反映,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从主观方面说,它是人们对外在世界的一种感受和体验,取决于自己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考察幸福,既要有客观标准,又要看主观感受。应该说,我们的社会为每个人追求和实现幸福提供了基本条件,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整体幸福度将大大提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许多地方已经把幸福指数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更加重视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关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这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幸福的阐释,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追求和创造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幸福的主观性强调的是不同时代、阶级以及不同生活目标和理想的人有着不同的幸福观,显示着幸福的个体性;幸福的客观性强调的是人们需求的满足,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不能脱离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这种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的基础是人的实践。首先,幸福的客观性决定幸福的主观性,幸福的主观性依存于幸福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体价值得以实现的体现,与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理解分不开。但幸福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承认幸福的主观性,是确立正确幸福观的前提。但是,幸福的主观性不能脱离其客观性而存在。其二,幸福的实现,要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幸福离不开人的主观体验。但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本身不是幸福,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使追求幸福的主体欲望与客体结合,即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使欲望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幸福。例如爱情,马克思指出:幸福的爱情“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如果一个人所爱的对象根本不爱他,不管作为主体的他爱的欲望和体验能力有多么强烈,都无法从其所追求的客体中获得真正的幸福爱情。其三,随着实践的发展,幸福的主观性和客观性都会发生变化。一方面表现为,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享受需要和生存需要的对立将逐步消失,“以前表现为奢侈的东西,现在成为必要的了”。另一方面,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改善,将极大地充实和扩展人类幸福的内涵,并提升人类幸福的质量。

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

马克思以前的幸福观,往往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割裂或对立起来。这些幸福尽管形形色色,但归结起来,最主要的有两大类: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认为人的物质欲望即为邪念,肉体的需要即为罪恶,必须加以压抑和禁止。另一种是把幸福归纳为享乐主义,强调个人的物质享受,否定健康的精神生活。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完全是正当的,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性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人的正常需要,绝不仅仅是指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自然需要,还包括满足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人的自然需要主要指人的生理需要,如吃、穿、住等等;人的社会需要包括人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发展需要等等;人的精神需要包括归属需要、认同需要、自尊需要等等。所以,人的幸福不仅仅来自对自然需要的满足,也来自对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如果一个人只追求物质享受,没有精神追求,即使达到自己的目标,这种幸福感也是苍白的,并且很快就会厌倦的。如果一个社会只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很贫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因为无法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而难以维持和巩固。

幸福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劳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劳动是人的根本的生存方式,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展开的过程。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从事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人的需要不仅指向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而且指向生产这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本身。人的需要的满足,不能祈求神的安排,也不能靠大自然的恩赐,只能通过劳动改变世界以适应自身的需要。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们不仅通过劳动创造适合需要的对象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通过劳动产生新的需要,引起新的需求,创造新的幸福。

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人始终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同社会的本质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幸福的个体性,决不意味着幸福是“个人的私事”。个人的幸福与社会幸福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社会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丰富社会幸福。个人幸福的真正实现,不仅有赖于彻底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而且有赖于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不可分离,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应当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地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个人要索取首先要有贡献,要想获得幸福,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幸福。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善”,只有“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C. 幸福观是什么呢

幸福观是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观在幸福问题上的特殊表现,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生活的价值目标不同,幸福观也就不同。

例如:在中国宋明理学认为:人们追求物质幸福是一种邪恶的“人欲”,与“天理”不相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所有这类反对追求现世幸福的幸福观,在实践上都要求劳动人民对于现实社会的不公平逆来顺受,放弃追求自身应得的利益。

(3)幸福观是什么思修扩展阅读:

哲学家的幸福观:

1、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关于幸福的学说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着,廖申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3。一书中有专门的论述。其主要的观点为:幸福是终极目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后的目的就是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2、伊壁鸠鲁的幸福观: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公元前270年),古希腊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伊壁鸠鲁阐述了他的幸福观,概括起来有:肉体的健康和灵魂的平静乃是幸福生活的目的;快乐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遵循理性和美德是幸福的保障。

3、马斯洛的幸福观:马斯洛说,基本需要必须得到满足,否则我们将要得病。基本需要的满足会导致各种各样的后果:产生有益的、良好的、健康的、自我实现的效应。

马斯洛认为,所有的需要都可以归结为五个层次,即基本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基本需要虽然是低级需要,但是优势需要,是满足其他需要的基础,也是推动人们行动的强大动力。安全需要是比生理需要较高一级的需要。

D. 什么是幸福观

幸福观是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观在幸福问题上的特殊表现,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生活的价值目标不同,幸福观也就不同。人们的幸福观受一定时代和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在阶级社会里还打上一定的阶级烙印。在伦理学史上,关于幸福同道德的关系、幸福的具体内容、实现幸福的途径等问题,各派思想家论说不一。

(4)幸福观是什么思修扩展阅读:

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把道德同幸福对立起来,或以为幸福在于天国的理想,或以为追求“物欲”即是不道德,从而主张禁欲主义。宗教道德的幸福观则要人们忘掉现实的痛苫去追求天同的理想。在中国,宋明理学认为:人们追求物质幸福是一种邪恶的“人欲”,与“天理”不相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所有这类反对追求现世幸福的幸福观,在实践上都要求劳动人民对于现实社会的不公平逆来顺受,放弃追求自身应得的利益。旧唯物主义思想家肯定人们追求幸福的道德意义,甚至把幸福等同于道德,主张"幸福就是德性”。

E. 思修作业:结合个人体验谈谈如何实现幸福人生

一、明确幸福的含义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与世界观、价值观密不可分。用形式逻辑的欧拉图来表示:世界观是最大的圆圈,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两个圆圈,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交叉的;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幸福观和价值观是交叉的。

单纯追求某一方面的幸福,都可能导致人生的不幸;获得幸福的重要方法是学会“三乐”:自得其乐(侧重创造幸福),助人为乐(侧重传递幸福),知足常乐(侧重平衡幸福)。

F. 什么是人生的真正幸福思修

1、在暴风雨中搏击的海燕,绝不美慕被人们豢养在金丝笼中的鹦鹉。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工匠,若想使自己一生幸福,必须先学会吃苦。古人说:“富贵必从勤苦得”。认为生活富裕,雍荣华贵就是人生莫大的幸福,其实不然。幸福与享乐是有区别的。如吃的好,感到舒服;穿的好,感到偃意;玩的好,感到潇洒…享乐是感受器官的满足。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人都是由小满足到大满足,从大满足到不满足,这说是人们常讲“填不满的欲海”。人是能思考和有理想的最高级的动物,不仅要和其它动物一样过物质生活,还有精神生活的追求。人的精神生活的满足,才是最大的幸福。因此说,感受器官的满足容易使人堕落。精神生活的升华才使人进步。

2、培根说:“人的天性与他的职业要求相适合,这是很幸福的事。”每个人都想使自己幸福和家庭美满,必须用自己辛动的劳动和努力オ能实现,不然是不会有幸福的。常言说:“福不会从天降,美满生活等不来。”整个社会、国家、民族、人类的幸福和繁荣昌盛,必须由每个人努力去奉献和创造。对每一个人来说,笑口常开,也是一种人生的幸福。面对着多彩、百味的人生,无论在什么样的恶劣环境中,只要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情,就能感受到幸福。乐观的情绪能使人身心健康、精神振奋。一个人能有强健的体魄,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幸福在每个人的身边,必须用汗水、血水,甚至是青春和生命才能获得到。俗话说:“幸福千万种,起点是汗水。”

3、一个人能得到集体和人们的信任,也是幸福。一个经历长途跋涉的人,才知道家中的幸福,只有经历严寒的人,才知道炉火的真正价值!只有历尽坎坷磨难的人,才懂得什么是幸福和甘甜!

G. 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得失观,苦乐观,金钱观

1、幸福观:把幸福的创造和幸福的享受结合起来,并把创造幸福作为前提,然后才谈得上享受幸福。因为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说,没有劳动就没有幸福可言。

2、得失观:把个人得失与整体得失统一起来看,把国家和人民的得失放在首位,不惜以自身的“失”,来换取国家安宁、人民幸福的“得”。

3、苦乐观: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消灭一切剥削阶级,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使人人都过上自由、平等、和平、幸福的生活。

如能在这个伟大的事业中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力量,即使需要历尽千辛万苦,也是快乐的;如不能实现这个理想或不能为实现这个理想贡献力量,则是痛苦的。苦与乐是辩证的统一,“苦”是手段,“乐”是目的,“乐”必须通过“苦”才能达到,即“苦尽甘来”。

4、金钱观:正确的金钱观,指导我们通过合乎道德与法律的正当途径挣钱,把钱用到有利于国家社会他人的地方,用到有利于全面发展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地方。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我们的灵魂更纯洁,道德更高尚,人生更有意义。



(7)幸福观是什么思修扩展阅读

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金钱的本质和历史作用,认为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

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

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自己几乎全部奖金捐给了科研事业和战争中的法国。着名数学家华罗庚于1950年拒绝美国伊利诺大学终身教授的重金聘约,携妻子儿女一起越过太平洋的惊涛骇浪,投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

H. 如何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思修

小时候觉得,幸福就是能够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长大后觉得,幸福就是一个能达成的目标;成熟后觉得,幸福是一种处之淡然的心态。

也许是“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也许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许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也许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许是“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也许是“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幸福观,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却是一定的。

追求幸福,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实现幸福,是每一个公民最朴素的愿望。改革开放前人们很少谈幸福问题,但随着“中国梦”的提出,人民幸福被写在了我们党和国家的旗帜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正是基于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也就是说,幸福的生活,既需要物质条件,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也需要精神条件,创造丰富的精神产品,过上丰富的文化生活;还需要社会条件,创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社会环境。

(8)幸福观是什么思修扩展阅读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幸福而劳动的职业,就不会被他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做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

马克思还指出: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

马克思在此阐述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们在社会活动过程中,通过细致的社会分工和密切合作形成既定的社会关系,彼此依存、共同发展。一个人离开其他社会成员是不可能孤立生存的,那种只顾个人幸福而不管别人死活的态度是极度自私的。

I. 正确的幸福观是什么

幸福观是人们对自身所具备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一种肯定的情感体验,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劳动是幸福的源泉,道德是幸福的前提,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结合,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社会为每个人追求和实现幸福提供了基本条件。做幸福的教师,幸福地做教师,既是教育事业的必需,也是教师个体生命的必需。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使人成长为自由、全面、健康的人,这就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要一起幸福起来。一、深刻理解身为教师的幸福理解幸福既是拥有幸福的基础,又是拥有幸福的前提。幸福是什么?是儒家的“仁”、道家的“无”、佛家的“涅槃”,还是苏格拉底的“美德”、柏拉图的“和谐”、亚里士多德的“至善”,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探讨过幸福。概括起来,对幸福的理解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以外界标准界定幸福;二是以内在情绪体验为标准界定幸福;三是以个体的主观判断为标准界定幸福。由此可见,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是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力量得以增长所获得到持续快乐体验。教育是心灵的事业,做教师应当是一个幸福的职业。

J. 大一思修简述正确的幸福观内容

论述正确的幸福观举例如下:

“正确的幸福观应该充分体现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当前幸福与长远幸福的统一、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等方面的特征。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每个中华儿女都应该有义务有担当,不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为国家和社会贡献力量,在工作和创造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累累硕果和辉煌成就面前体验幸福、享受幸福,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整体提升。”

(10)幸福观是什么思修扩展阅读:

幸福观与人生的意义

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幸福在于拥有自己可爱的东西,而不在于拥有他人觉得可爱的东西,只有漠视他人的目光,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自在地生活。一种源自内心深处的平和与协调。只要相信自己是幸福的,才会幸福;反之,无论别人羡慕幸福,内心感到痛苦,也不是幸福。

幸福是人的追求,对于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幸福是一种客观状态,拥有财富和地位才是幸福;也有人说,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心中充满阳光自然就会幸福。

实际上,幸福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享受中国古代民间的幸福观是将追求幸福与生命价值联系在一起。

幸福是指的自己在社会上得到承认、自尊得到满足。成就、名誉、权利、财富等都是获得社会认可的硬件条件,为人处世,人品等是获得社会认可的软件条件,良好的人际关系,都是社会性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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