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一种心态,但更是一种感觉,一种满足的感觉。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个谜,你让一千个人来回答,就会有一千种答案.幸福就是自我感觉·别人不知道也无法感觉到。事业、家庭、感情,人人都想一辈子得到幸福。
其实幸福就是你对某件事和某种事物过程的一种满足。
只有那些知足的人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幸福!
② 试述西方几种幸福观
什么是幸福?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古希腊人对人生的理解,就主要采取幸福论的看法。我也很认同人生就是要追求幸福这个观点。西方又是怎么看待幸福的呢?西方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禁欲主义幸福论、纵欲主义幸福论、快乐主义幸福论、功利主义幸福论,流派繁多;感官幸福、精神幸福、个人幸福、群体幸福、天堂幸福、来世幸福等概念比比皆是。本文就从西方几种幸福观来试述什么是幸福。一.幸福就是快乐。1. 昔兰尼派极力主张,为了追求幸福,人人都要竭尽全力去寻求快乐。追求眼前的快乐才是最实惠、最明智的。为了得到快乐和幸福,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不为过。“快乐即使是从最不光彩的行为中产生的,也是善的。因为即使行为是不合理的,但所产生的快乐却是人们所希求的,因而是善的。因此,只要能够产生快乐就可以不必顾及获得快乐所使用的手段,就是说一切快乐都是合理的。这就导致了享乐主义和纵欲主义的倾向。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为了自身的快乐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人类社会就会陷入一种无法则、无秩序的一片混乱之中。但偏偏人类社会又不可缺少秩序、法则,秩序、法则是人类正常生活的保障。此外,昔兰尼派认为肉体的快乐远远胜于灵魂的快乐,肉体的痛苦远远比灵魂的痛苦难受。他的理由是:犯了过错的人接受的惩罚都是体罚。对于这一点,我并不认同。我认为之所以人类会使用体罚来惩罚人,人不是使用精神惩罚,是因为我们人类无法保证精神层面的惩罚的实施,而体罚则可以起到一种警吓的作用,警戒所有人,体罚对于违纪乱法者是一种矫正手法,而体罚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说,却是一种心理补偿,以此来维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因此,昔兰尼派只是从身体的角度去解释快乐,它鼓励人们追求身体的快乐,也就是享乐和纵欲,忽视了灵魂的快乐,把快乐简单化了。2.伊壁鸠鲁继承和发展了昔兰尼派的幸福观,并首次将快乐主义理论化。伊壁鸠鲁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快乐时最高的善,快乐是人生的全部归宿。他认为快乐遵守了感觉主义的准则,符合了快乐为善、痛苦为恶的感觉常识。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都不愿意接受苦难和痛苦,而希望得到满足和快乐。这符合了我们的感官认识。伊壁鸠鲁认为快乐是有层次的,动态的幸福是强烈但不能持久的,静态的幸福好似平静而长久的,前者是欲望的要求和满足,如娱乐和高兴,后者是痛苦的消除和心灵的宁静,如无饥无渴、无欲无求的轻松状态。而最高的快乐就是静态快乐即身体免遭痛苦和心灵不受干扰,或者说是健康和心灵宁静,而二者之中尤其以“心灵宁静”为重要。伊壁鸠鲁承认满足低层次的快乐,但这不代表要无限度的追求,他并不主张享乐,但常常有人将享乐主义或者纵欲主义的帽子强加在他的头上。实际上是,他认为享乐是无止境的,欲望对快乐的追求和民族是贪得无厌的。他说:“你需要快乐的时候,正是你因缺乏快乐而痛苦的时候。”欲望的追求好满足总是摆脱不了痛苦,过度的享乐最终导致痛苦。伊壁鸠鲁是从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来说明人生的快乐,比昔兰尼派只承认肉体的幸福观更全面,引导人们既要追求肉体的快乐,又要追求身体的快乐。 二.幸福就是有德行。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幸福问题上均是德行论者,古希腊的犬儒派、斯多葛派也是德行论幸福观的重要代表。苏格拉底呼吁雅典公民,人不仅仅追求活着,还要活得好。这里的“好”指的是“美好”、“正当”,与“善”是相同的。他以“善”为最高目的,以“美德”的实现为获得幸福的手段。他认为德性就是幸福,一切符合德性的活动都可为人生增添快乐、减少痛苦。因此,提出了“善人是幸福的,恶人是不幸的。”的道德命题。另一方面,知识即是德性,他坚信没有人会有意作恶或无意为善。“德行就是知识”与“认识你自己”相对应。一个人对他自己的认识,就是关于德行的知识。他说明:一个人知道善才能做到善,不能做到善事因为他没有真正的理解善。对于人来说,即使根本不知道善是什么,但却不能因为不知道而放弃对善的追求,因为追求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保证。也就是,追求幸福是一个过程,人追求善也是由不完整的善到逐渐完整的善,由不完善的善到完善的善的。苏格拉底把“认识自己”为人生幸福的重要条件。此外,他还认为只有节制才能使人拥有健康的身体与健全的心灵从而获得人生幸福。这便为后来犬儒派、斯多葛派等的禁欲主义幸福论开了先河。犬儒派完全继承了苏格拉底的“灵魂安乐”思想,并将其推向极端,提出“无欲是神圣的”。他们主张最简单的生活才是合乎自然本性的。自然本性就是无求无欲。一切权势、财富、荣誉等,都是人自己套在脖子上的枷锁,这些东西束缚人的心灵,使人的灵魂不能自由。他们要求人们过艰苦的生活,甚至折磨自己的肉体,以锻炼抵制诱惑的精神能力,并认为这种艰苦的道德上的努力就是善。“即使对快乐的蔑视本身也是极快乐的”。斯多葛派接受了犬儒派的精神,把顺从自然、弃绝一切情欲,作为人们追求幸福的最高目标。他们提出“幸福寓于德性”,顺从自然(本性)的生活,就是道德的行为,也就是幸福的。而“最高的幸福在于精神上的无动于衷”。要达到精神上的无动衷,则需要进行节制、忍耐、宽恕等修养。 三.幸福是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和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故他的伦理学通常被称为完善论。至善,就是由各个具体善积累而成,并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德行的活动而达到的善,是终极的、完满的善,因而是“自足”的。柏拉图也认为“善”就是幸福,但他所说的“善”是一种绝对抽象的“善”,即善理念。亚氏反对柏拉图关于善理念是人生最高追求从而引导人们放弃现实生活的禁欲主义观点。亚氏不赞同将快乐直接等同于幸福。因为幸福具有自足性,而快乐是不自足的,它只是幸福的手段。快乐必须由理性加以控制和指导,否则便是低级的。它伴随着人的美德和相应行为的完善共同构成幸福。亚氏也并没有把“幸福”等同于“德性”。如果有德性的活动伴随着痛苦,或最终导致不幸的火锅,那么它只能在正常的意义上被认为是悲惨,而不是幸福。相反,他认为幸福包括德性和快乐。一方面,德性是幸福的本质,另一方面,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没有德性的快乐和没有快乐的德性都不是幸福,但相比之下,前者比后者离幸福更远些。德性,是与理性相伴随的,他区分了“自然德性”和“严格意义上的德性”,认为前者只是一种潜在的倾向,后者才是实现道德活动中的德性。要注意的是,德性由潜在到现实的过程与物理运动的自发性或必然性不同:一个人可能永远实现不了他的自然德性,甚至成为违反德性的恶人。那么,妨碍自然德性成为现实德性的原因何在?苏格拉底认为是无人有意作恶,无知是邪恶的原因。亚氏则提出了有意和无意的区分来表示意志的能力或状态的区分,有意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行为,无意行为不受意志支配,但受理性之外的力量支配。无意行为没有伦理价值,既不善,也不恶。只有有意的行为才有善恶之分。善良行为是理性的有节制的行为;邪恶行为则是相反,是有意让非理性欲望驾驭理性行为。而实现有理性的德性就需要中道。中道的两个相反面分别是“过度”与“不及”,就跟我们平常所说的“过犹不及”是相类似的道理。如自信,过度了就会变成骄傲,不及就会变成自卑。 四.幸福是个人与上帝的统一。托马斯把与亚里士多德一样把幸福作为至善和人的最终目的,但他并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把幸福作为最终目的本身,人类的至善是以上帝的至善作为原因的结果,幸福只是最终目的的达到、拥有或使用,因此道德活动的终极目的不是幸福而是上帝。幸福与上帝分别代表了共有的善和最高的善。这是托马斯的双重幸福观。托马斯认为人所追求的道德的直接目的是幸福,而不是上帝。他说,具体的幸福有四等之善:物理至善、伦理之善、时宜之善与终极之善。只有终极之善才是上帝的恩典,其他方面都是属于人类的幸福。托马斯认为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最高幸福只是可以在现世中获得的不完满的幸福。托马斯把幸福分为完满的幸福和不完满的幸福。完满的幸福在于在彼岸看到神性本质,完全存在于沉思活动中;不完满的幸福首先和主要存在于沉思中,其次存在于人的行为和感情的实践理智活动中。由于把完满的幸福归结为在彼岸对神性本质的洞见,所以人仅凭自己的能力无法达到至善,必需依靠神的恩典以及它所带来的神学德性。托马斯将德性区分为基本德性和神学德性。基本德性由谨慎、注意、节制和坚韧四种,它们是由理性为标准的意志的习惯,而神学德性又叫赋予的德性或灌注的德性,是意志遵循上帝其实和使徒教导而培养出的好习惯,包括使徒保罗所宣传的信、望、爱。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人性的自我完善,托马斯的幸福也是人性的完善,但这种完善非人力所及,必须依赖神助。托马斯认为现世的幸福只是不完满的幸福,只有对神性本质的洞见才是完满的幸福,现世幸福不管怎样吸引人,相对于天国的幸福来说总是不足道的。现世只是旅程,来世才是目的。托马斯区分了完满的幸福和不完满幸福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赋予的德性和后天获得的德性,首先,对于完满幸福和不完满幸福而言,后者是对前者的分有;其次,尘世的幸福生活对于天堂的幸福也不是毫无意义的。尘世的幸福生活是彼岸幸福生活的前提。总而言之,托马斯在神学目的论的框架下把幸福分为由现世的沉思的活动和合于德性的活动而获得的不完满幸福和在天国中由于对上帝本质的洞见而获得的完满的幸福。他的幸福观是一种目的论的客观的神学幸福观。五.个人看法我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生而有之的欲望,就是这种欲望推动着我们去行动以获得更好的生存状态。追求幸福既是一个目的,也是一个过程。追求幸福不可一蹴而就。那么,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又需要向哪些方面努力呢?既要尊重基本的欲望,以获得生存,又要节制自己不必要的欲望,而这两个问题伊壁鸠鲁等哲学家早已论证过了,这里就不细说了。在不幸福的时候要懂得调节自己,回忆动态快乐或者获得动态快乐以达到静态的快乐。还有,追求幸福就必然要追求道德以达到自我完善。可以说,道德是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途径和方法。而道德是有意识的精神状态下进行的自由选择,并且是自觉选择符合我们人类所认同的、人人应该遵守的准则。
③ 什么是幸福相对论
因为幸福快乐,而觉得时间过得飞快。时间相对变快了,所以叫幸福相对论。
④ 什么是幸福(哲学观点)用哲学的观点论述幸
一、明确幸福的含义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与世界观、价值观密不可分。用形式逻辑的欧拉图来表示:世界观是最大的圆圈,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两个圆圈,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交叉的;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幸福观和价值观是交叉的。
单纯追求某一方面的幸福,都可能导致人生的不幸;获得幸福的重要方法是学会“三乐”:自得其乐(侧重创造幸福),助人为乐(侧重传递幸福),知足常乐(侧重平衡幸福)。
⑤ 根据幸福定律和效用理论谈谈什么是幸福
内外合一,共同进步
⑥ 幸福心理学理论有什么内容
1、幸福容的定义,2、中外古代和现代对幸福的学说,3、幸福的体验是什么,4、幸福的特征(表现形式),5、幸福感的差别,6、幸福感的发生机制,7、与幸福感关系密切的内外因素,8、幸福指数与测量,9、幸福社会的理想模型研究,10、当前建设幸福社会的措施。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来很多因素会让我们的自幸福感流失。从现在开始变得更加积极、更加重视我们的幸福生活,同时它也是一种行动西方心理学家称之为幸福窃贼。就是说有些小偷在我身边,偷我们的幸福感,幸福心理学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一种观念,它希望我们可以改变旧有的观念主要是忧愁、郁闷、焦虑、压力、畏惧、愤怒、怨恨、嫉妒等等,我们一些负面的情绪让我们良好的感觉流失了。不光要这样的认识,更需要我们的行动。幸福是多样的,人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幸福,关键在自己的感知和体会。《幸福心理学》分为三个篇章,分别从幸福是什么、实现幸福、拥抱幸福三个角度就影响幸福感的各个因素如人格、心态、情商、逆商、爱情、目标和时间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心理学理论上的阐述。
⑦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什么
1、倾听:不要打断 、静静的聆听,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内心谦虚的表现。你若爱他,就多聆听!“败坏之先,人心骄傲;尊荣以前,必有谦卑。”
2、说话:不要指责 不要养成指责他人的习惯,尤其是在尚未弄清事情原委之前。很多人做错事情后,更渴望得到接纳,而不是指责。就像你在犯过错误之后所渴望的一样。你若爱他,就不要指责!“我亲爱的弟兄们,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但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
8、信任:不要动摇 ,很多时候,我们失去一个自己所爱的人,并不是谁把他夺走了,而是我们一步步将他推走。推走,不是因为我们不珍惜,而是因为我们太珍惜。太珍惜,就总想把他抓在自己的手里,慢慢的干涉多了,自由少了;专横多了,信任少了,隐藏多了,交流少了。爱,是信任中的责任,而不是猜疑中的束缚。“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9、原谅:不要惩罚 ,不是别人做错了事情,就一定要去惩罚。你是为了他的成长,而不是为了让他难堪。有时候宽恕的力量胜过惩罚,柔软的力量强过坚硬。当你年老时,牙齿已经掉落,舌头却依旧健康。不要把别人的犯错,化为自己内心报复的机会。爱他,就原谅不要惩罚。“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 ”
10、承诺:不要忘记 说过的话,总不要忘记。做不到就不要轻易承诺,爱你的人,不在乎你给他什么东西,却在乎你兑现诺言这个行为。爱一个人,就不要让他对你的盼望落空,多次的等待看不到结果,会让他以为在你心里已经没有了位置。爱他,就承诺不要忘记。“所盼望的迟延未得,令人心忧;所愿意的临到,却是生命树。 ”
⑧ 幸福是什么是物质需要还是心灵的需求
有的人说:幸福的特征其实就是图个人们心灵的平静。人的心灵怎样才会平静呢?无非是满足自己的心灵需求。因此,幸福是内心的一种需求,世间万物都有可能给人带来幸福,即使是刚刚从眼前拂过的一阵春风。幸福确实是心灵的深切感悟,是一种不经意间的微妙领悟,一种突然发现了美丽、时那种欣喜,那种感动的心里体验。幸福问题是论理学的一大难题。古今中外,它吸引过众多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关注,至今关于幸福的一些基本问题仍然众说纷纭。个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对问题本身缺乏经验和思辨相统一的把握,则是通病。孙英博士精心收集和输理了前人对幸福问题的观点和今人对幸福论的疑问,经过多年思考和整理,提出了什么是幸福?为什么追求幸福?如何实现幸福?她以这三个问题为框架,在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经验的对话中,力求批判继承,综合创新,论证了幸福概念、幸福本性、幸福价值、幸福规律、幸福规范等基本问题,对幸福的本质和类型,幸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虚幻性与真实性、相对性与绝对性等理论难题,作了深入、系统的思考和论证,阐前人所未发,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和论断,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幸福论体系。
理论来自生活经验并说明生活经验。来自生活经验固然不易,但要说明生活经验更不容易。
为人聪慧善良,严谨认真,幸福论,不仅使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和严谨的逻辑熏陶,也会感受到追求真理的真挚热诚和实现人类幸福的善良愿望。依据幸福的道德本性,幸福可分为德性幸福与非德性幸福两类。德性幸福包括实现善待他人美德之目的的无私利他幸福和显示善待自我美德之目的的单纯利己幸福,非德性幸福包括不以善待他人美德为目的的利他幸福和不以善待自我美德为目的的利己幸福。
幸福还可以分为过程幸福和结果幸福。前者是一个人在追求某种幸福的过程中,每一次较小目的、较小预期结果得到实现时所体验到的快乐之和;后者则是经过一定的努力过程从而实现了重大目的、预期结果的快乐体验。结果幸福强大而短暂、纯粹而空虚,过程幸福弱小而漫长、不纯而充实,二者利弊互补、相反相成而成为幸福人生不可偏废之两翼。幸福的源头是需要与欲望。欲望直接引发每个行为;而需要直接引发欲望。幸福是人生重大的持续的长久的快乐。快乐未必利于生存和发展,幸福则必定利于生存和发展。幸福的概念:幸福是个深刻而复杂的多元概念。全面地看幸福是享有人生重大快乐和免除人生重大的痛苦;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实现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是生存发展达到某种完满和免除严重损害的心理体验。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生存和发展之完满是幸福的客观实质;介于二者之间的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标准。
物质幸福是人的物质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一个人的生理需要、肉体欲望得到满足的幸福,其表现是生活富裕和躯体健康等。
人际幸福是人的人际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也就是人的人际关系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其表现是达官显贵和爱情美满等。
精神幸福是精神生活的幸福,是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其表现是自我实现、实现自我的创造潜能,特别是实现精神领域的创造潜能。
就这三种幸福的关系来说,物质幸福是低级幸福,人际幸福是中级幸福,精神幸福是高级幸福。创造性幸福,是具有创造性的或有所创造的生活的幸福,也就是取得了创造性成就的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欲望,是人生的真意,幸福是创造时的愉悦,幸福是超越自我的狂喜,幸福是丰衣足食,幸福是理想伴侣,幸福是纯净的精神园地,幸福是他人快乐的根基。
⑨ 幸福的含义是什么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对幸福生活之向往和追求,可以说是不同时代、不同经济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共同欲求。从这一意义上说,幸福似乎可以成为一种普遍主义的价值理想。然而,人们对幸福的理解,是伴随着时代变迁与文化价值的转移而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同的幸福观,使人们对“什么是好的生活”或“什么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生活”作出不同的回答,并进而影响其获得幸福的方式。因此,当人们试图追寻幸福理想的时候,就不得不首先回到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即:幸福是什么?
在最为一般性的意义上,幸福是指人们所理解的一种良好的生活状态以及对这种生活状态的主观心境与内心感受。幸福范畴所涉及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这主要是源于生活世界的丰富多样以及人们主观心境与感受的错综复杂。因此,从终极意义上说,对幸福的理解似乎存在着这样两种不可能性:一是列出全面且彼此相融的幸福要目;二是使大多数人在主观心境上取得对幸福的一致性理解。不过,或者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西方思想史上最为着名且影响深远的两种幸福观,恰恰就试图对这两种不可能性作出回答。亚里士多德就幸福这种实现活动列举了在其所处时代最为全面的幸福要目,涉及所有的善事物。而以密尔为集大成者的功利主义,则在苦乐原理上以快乐原则通感所有的幸福心境。
亚里士多德对幸福范畴的理解是相当丰富的。他依循前人把善的事物分为三类,即外在的善、灵魂的善和身体的善,且每种类型的善事物都配以相应的德目。如身体的善有健康、强壮、健美、敏锐;灵魂的善有节制、勇敢、公正、明智;外在的善有财富、高贵出身、友爱、好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是对所有这些善事物的获得。不过,这些善事物并不是以并列的价值秩序存在的。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其中以明智为德性的沉思生活是“第一好”的,相比之下,合于其他德性的生活则是“第二好”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亚里士多德首先给幸福确定了一套层级分明的价值序列,且每一种价值都配以相应的德性作为人们获得幸福的目标。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幸福是包罗万象的,囊括了对所有善事物的获得。因此,幸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不是一种主观心境,也不是一种生活状态,而是教导人们在一块被规划好了的德性田野里符合“中道”地耕耘。正如亚氏所说,幸福是一种德性的实现活动,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因而,可以认为,亚氏的幸福是一种按照价值标准层级排列的“标准的幸福”。
不过,问题在于,谁有资格或权威提供或给定这样一个价值序列呢?亚里士多德是通过手段善和目的善的关系来解决这一问题的。也就是说,低一级的目的善是作为更高一级目的善的手段善而存在的,最高级的目的善是自足的,也就是不能再作为其他目的善的手段。然而这只是一种逻辑形式上的因果推演,构成目的善和手段善之间的因果关系却是需要具体的内容加以说明的。例如,如何解释以运气获得幸福比通过努力获得幸福来得更快的现象?对于此,亚氏曾比附道,在自然中,事物总是被安排得最好。如果所有事物中最大、最高贵的事物竟听命于运气,那就同事物的秩序相反了。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亚氏诉诸自然秩序而得出“幸福通过努力获得比通过运气获得更好”之结论。
区别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密尔的幸福理论更多地被认为是主观主义的。在密尔看来,幸福是一个具体的整体范畴。所谓具体,是指幸福包括很多内容,如爱音乐、追求健康、崇尚德性、追求个体的自由发展等等。在这里,密尔并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首先创制一个幸福的模板,继而把实现“标准的幸福”当作人的幸福,而是给幸福各要目的准入设置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建立在苦乐原理上的快乐原则。密尔和边沁都认为,幸福是指快乐的获得与痛苦的免除,不幸福则是指痛苦的增加和快乐的丧失。但是,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边沁以快乐作为衡量幸福的标准继而把快乐上升为幸福的目的,密尔为了克服以标准作为目的的缺陷,区分了快乐的质和量。在密尔看来,快乐不仅有量上的区分,而且还有质上的分别。高级的快乐与低级的快乐相比具有价值优先性,因而离幸福更加接近。在这里,密尔实际上也遇到了价值选择问题,即他必须给某些具有快乐属性的幸福内容设定价值优先性。不过,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密尔所提供的幸福内容,必须是经过快乐浸染的。易而言之,不能引起快乐的事物是没有资格被当作幸福的内容加以考虑的。而在亚氏看来,德性是自足的,因而人具有德性就拥有快乐。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快乐是从德性中自然而然就可以获得的,是幸福的额外恩赐。而在密尔这里,快乐则是作为镶嵌在所有幸福内容中的标准,是一种内在的尺度。
⑩ 幸福与人生目的的关系
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每种技艺、每种学科或者每个经过思考的行为和志趣,都是以善为其目的的。由于行为、技艺、学科种类繁多,因此,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
有些目的是主导性的,有些目的是从属性的。在行为的领域,不是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否则,辗转相因,以至无穷,人的欲望最终会转入空无。
只有那种因自身而被选择,而绝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绝对最后的。只有幸福才有资格称作绝对最后的,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择它,而绝不是为了其他别的什么。
作用
1、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了人生活动的大方向,对人们所从事的具体活动起着定向的作用。
2、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不同的人生目的会使人采取不同的人生态度。错误的人生目的会使人投机钻营、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3、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正确的人生目的会使人懂得人生价值在于奉献,从而在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责。
4、人生的目的分为个人的目的(即小我)和人类的目的(即大我)。小我的目的各不相同,但大我的目的却是一致的:实现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人类从过去到将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