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经济适用房契税怎么交
2016年2月22日以后正式签订的购房合同起执行(有些地方以申报时间为执行日)。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Ⅱ 经济适用房的契税究竟是怎么收的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购房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购买经济适用房则需要出具年收入证明、户口、身份证等才能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房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契税、买卖手续费、印花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那么经济适用房的契税究竟是怎么收的呢?
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收取问题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事实上各地的契税政策是不一样的,经济适用房所要缴纳的契税也不尽相同。国家规定的契税税率是3%,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半也就是按1.5%的比例交纳,还要特别说明一下,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总的来说,经济适用房满足首次购房的条件则契税减半,而在90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则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1-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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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买经济适用房要交契税吗
根据契税的定义可知,只要产权发生了转移都是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并且由承受方进行缴纳。 所以,交房时必须交办房产证的契税。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Ⅳ 经济适用房产权什么时间能交易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产权年限70年,
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条件:
首先,经济适用房满足条件是可以上市出售的,各城市的政策略有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其他手续和商品房交易一样。
Ⅳ 经济适用房购买多长时间后可以过户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计征单价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届时成都市中心城区享有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中,同一环域范围土地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为基准计算。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房买卖提醒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希望可以帮到你。
Ⅵ 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卖方交纳:①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①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4500 元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9000 元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250 元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 X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Ⅶ 经济适用房契税怎么算以及办理具体缴纳流程详解
经济适用房契税怎么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些迷惑,我们不妨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经济适用房的契税标准,以及关于契税的具体办理流程。经济适用住房(在本市又称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向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凡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均可减按1.5%缴纳契税。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为购房者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经济适用房契税怎么算以及缴纳流程案例1 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甲家庭按规定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为58万元。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该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甲家庭应如何缴纳契税?答:甲家庭购买的住房,既是经济适用住房,又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且甲家庭无其他产权住房,故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系该家庭唯一住房,可以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0.58万元。案例2 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经济适用住房,该住房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甲家庭按规定购买一套为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价58万元。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表明该家庭成员另有产权住房。甲家庭应如何缴纳契税?答:甲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也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但并非家庭唯一住房,应按1.5%税率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0.87万元。案例3 购买90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住房甲家庭按规定购买一套为9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价63万元。甲家庭应如何缴纳契税?答:甲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应按1.5%税率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0.945万元。注:购买90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住房,无需查询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均可以减按1.5%税率缴纳契税。办税流程标题: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免契税的办税流程。业务概述: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办理部门:区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纳税申报环节: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前。办理地点:区县税务局驻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应提供资料: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承受房屋办理契税业务所需提交资料目录(试行)〉的通知》规定,应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个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家庭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原件,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缴纳契税的提交)。办结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申报人未按照规定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够全面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补正的资料。对于不符合减免规定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相关阅读:新房进户费都有哪些 不同开发商要求不同上海经济适用房税费和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经济适用房营业税相关政策及减免办理指南上海经济适用房付款方式和经济适用房定义购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购房所交税费有哪些
Ⅷ 经济适用房的维修基金和契税晚可以什么时候交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Ⅸ 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按哪个规定交税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出售提醒: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Ⅹ 经济适用房的怎么买卖 税费怎么算
一、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3、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4、土地增值税(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5、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6、教育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
8、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9、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
二、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契税
(1)普通住宅
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3%征收;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90-140平米合同价×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