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辽宁所有城市
辽宁省下辖14个地级市,具体如下:
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代管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
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海城市。
抚顺市: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
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凤城市。
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黑山县、义县,凌海市、北镇市。
营口市: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大石桥市、盖州市。
阜新市: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
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
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
铁岭市:银州区、清河区,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调兵山市、开原市。
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建平县、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凌源市。
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绥中县、建昌县,兴城市。
总的来说,这些城市各具特色,共同构成了辽宁省独特的经济和文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