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里分钱根据法律如何分
法律分析:村里分红是按户口进行的。凡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认定的事项,一般是以户籍为准。只要参与分红的村民,户口在本地村组织,即可以享受村集体的分红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请依照上述规定与村委会经办人员交涉。
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怎么分红
法律分析: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 农村哪些人有分红
农村分红的主要人群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以及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民。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年终可能会有集体收益,这些收益往往来源于土地出租、集体企业利润等。经过一系列决策程序后,这些收益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规则,分配给组织内的成员,也就是所谓的“分红”。谁是这个组织中的成员,谁就有资格享受这种分红。
二、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
在农村,有些地区会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些企业吸收农民投资入股,形成股东群体。企业盈利后,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分红权益。因此,持有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的农民,在分红时能够获取相应的收益。
三、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民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部分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获取相应的租金或股权。这些农民除了获取固定的租金外,还可能通过参与土地流转后形成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的分红机制,获得额外的分红收益。因此,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也有可能获得分红。
综上所述,农村的分红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以及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民。这些人群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到农村的经济活动中,从而有机会享受到分红带来的收益。
4. 村集体经济收入如何分配
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坚持民主决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要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充分尊重成员意见;
2、坚持效益优先。依据当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净收入,确定分配额度和比例;
3、坚持同股同权。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有关收益分配的约定,按照成员享有的份额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4、坚守底线红线。严禁私分集体资产,严禁举债分配、亏空分配、清空分配,严禁因区划调整、班子换届等因素搞突击分红。
收益分配程序如下:
1、财务核算。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制定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负责核实年度收入、开支,根据章程制定年度收益分配初步方案;
3、审议公示。将征求意见、镇办审核后修改的收益分配方案提交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实到会成员占应到会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形成书面决议;
4、组织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制作收益分配表,由成员户代表签字确认后,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银行发放给成员户代表,成员户代表收到款项后负责向户内成员分配;
5、结果备案。分配完成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等书面材料、收益分配表,报各镇办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