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之月工资核算标准如下:
1、若劳动者之月工资超越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月薪三倍者,经济补偿金额度以该职工平均月薪三倍为上限;
2、经济补偿年限以十二年为上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贰’ 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如何做会计核算
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
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
所谓辞退福利,是指在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而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提供一笔资金作为对被辞退员工的补偿。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标准的方式,或者将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
辞退福利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二、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叁’ 被辞退后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核算主要根据员工在企业就业年限及月平均薪资而定。
每任职一年,企业需支付相当于该员工一个月平均薪酬的补偿金额。
若员工在企业的任职期限长达6个月乃至不足1年者,均视为一年。
相反,员工在企业供职时间低于6个月的,企业则应支付半个月的平均薪酬作为补偿。
员工在离职或合同终止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薪酬即为月工资。
此处所指的工资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
若员工月平均薪酬超出企业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企业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进行计算,且补偿年限不得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