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衡南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衡南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1. 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的掌握、分析与反馈,组织协调日常反恐怖工作,负责警务指挥及协调,建设和管理报警指挥系统、公安科技、信息通讯和“金质工程”工作,承担县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综合考评与精细化管理考核。
2.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政治保卫及其维护稳定工作,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搜集情报信息,侦破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指导派出所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协助上级国安部门开展专案侦查和查证。
3.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收集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参与刑事侦查工作,侦破重特大案件,负责刑事案件的立案、现场勘查、技术鉴定、侦查及移送起诉工作,管理全局刑事技术工作。
4.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事故调查,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工作,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警卫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5.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工作,处理重大治安案件、纠纷械斗,组织指导紧急治安案件查处,管理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危险物品管理,社会面控制,打击街头犯罪,指导治安联防、群众治保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
6. 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文化建设,教育训练、公安宣传、表彰奖励及优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局机关党建、团委、文明创建、妇委会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7. 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财务监督,受理违纪案件和违反政纪、警纪案件调查、审理,维护全县公安民民警的合法权益,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来信来访,承办信访案件。
8. 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工作规划,审核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全县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理赔,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及行政案件审核、复议、听证、应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审核把关,全县公安机关上报需要打击犯罪案件的预备工作。
9. 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经费、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警服、装备申报、购买、分配与管理,全局财务、基建、资产管理,公安民警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收交,局属各股所队室财务审计,后勤工作。
10. 禁毒大队
负责毒情动态和吸毒人员状况研究,指导和侦破涉毒案件,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无毒社区复检,指导派出所建立毒情监控体系。
11.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户政管理、人口统计、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办理,征兵、招飞政审,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管理,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和帮教,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涉外旅游、宾馆管理,涉外治安、刑事及其他案件查处,公民赴外定居、旅行审批,境外人员管理。
12.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文化保卫工作,涉税案件侦破及税务部门护税工作,协助上级经侦部门侦破跨地域涉税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人员,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法宣传,侦破95种经济犯罪案件。
直属机构:衡南县公安局下设衡南县看守所、衡南县拘留所。
1. 衡南县看守所
依法对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看管,组织政策、法制和形势教育,保障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管理生活和卫生。
2. 衡南县拘留所
负责对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组织生产劳动,管教工作,防止逃跑、行兇、哄闹和安全危害行为,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
派出机构:全县共设26个派出所,其中云集所为正科级派出所,其余为副科级派出所。
衡南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警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全县(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出入境管理规范高效运转,在全省率先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等便民措施,被公安部授予以“文明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