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看待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互联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网络速率不断提高,固定宽带网络下载速率接近全球第一梯队水平,信息消费蓬勃发展。当前,要牢牢把握网络强国建设新要求,抓住5G发展的新机遇,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国网络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网络加快演进升级,万物互联新基础日益坚实;企业竞争力不断攀升,市场新兴主体快速成长;融合应用持续深化,经济新动能显着增强。
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高速增长
中国互联网用户规模高速增长,网民规模超过7.7亿,4G用户接近11亿。物联网终端用户达到4.3亿。移动应用日益丰富,移动APP累计超过400万款,覆盖衣食住行各个领域。即时通讯、网络购物、在线政务服务等用户均超过5亿,移动用户月均使用流量近4G。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与生产服务各领域加快融合,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我国2016
年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同比增长18.9%,显着高于GDP
增速,占GDP的比重达到30.3%,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对GDP增速的贡献已达到69.9%。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7.2万亿元,在GDP中的比重达到32.9%,总量位居全球第二。
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形成了引领发展的优势
在消费领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形成了引领发展的优势。网络零售额占全球40%,信息消费规模达到4.5万亿元。在生产领域,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规模化商用,有力支撑了智能化生产、协同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工业互联网实现“三位一体”
工业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要载体,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的基础。与互联网主要连接人相比,工业互联网主要是连接物,并且终端也更多。工业互联网更加强调行业个性与企业内联网,着力实现通信、计算、控制的三位一体。
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网络提速降费、IPv6规模部署、互联网+、人工智能、分享经济、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夯实了网络基础,促进了创新发展,营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随着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我国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实现跃升,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互联网企业高速成长,互联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
加速与实体经济融合
我国互联网行业仍将持续快速发展,并且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推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网络速率迈入20M时代,信息消费蓬勃发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创新不断深化,智能零售、电子竞技、产能共享等新热点持续涌现;行业生态加速重构,互联网企业国际化拓展取得积极成效,投融资持续活跃;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法律体系顶层架构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网络环境日益清朗。
我国互联网持续快速发展,其背后与我国网络设施的演进升级、行业规模的发展壮大、新兴业态的持续迸发、资本市场的助力推动、营商环境的不断完善等关键要素支撑密不可分。
目前来看,从2016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二季度,互联网行业发展景气指数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都保持了整体向上的态势,说明互联网行业持续增长,实体经济稳中向好,两者协调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推动互联网创新发展
要牢牢把握网络强国建设新要求,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再上新台阶。要坚持创新发展,抓紧突破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立足本土、面向全球的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构建起充满生机活力的互联网创新生态体系。
加速到来的5G将开启万物互联的新时代。5G发展的主战场在应用领域,将孕育更多新兴互联网服务,重塑传统互联网产业发展模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互联网企业应积极挖掘5G应用的新方案,促进5G与垂直行业融合应用发展,加快将创新成果技术优势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互联网应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
互联网行业还应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打造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坚持共享发展,加快网络应用普及,缩小数字鸿沟,提供更高效、更放心、更普惠的信息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法规、制度、技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数据、个人信息等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开放发展,促进技术开放、平台开放、产业开放,努力打造跨平台、跨行业、跨国界的开放型产业生态。
‘贰’ 网络经济需要哪些配套政策措施
发展网络经济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互联网研究所 陆峰博士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字红利》指出全民要共享数字革命红利,需要加强“非数字配套机制”建设,包括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适应新经济的需求以及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大力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应用,要让信息经济红利释放出来,也需要同步完善相应非数字配套机制,确保信息经济发展红利不被风险所抵消。
一、网络经济发展需要非数字配套机制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字红利》报告认为数字技术能促进信息的搜索、匹配和分享,通过消除信息障碍、加强要素、革新产品,数字技术可以实现更加包容、高效和创新的发展。报告强调数字技术收益能渗透到经济的各个领域,互联网能扩大贸易、改善资本利用并且促进竞争,支持创造就业并且提高劳动者生产率,能够帮助政府提高能力且更高效回应民需。报告提出了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会存在风险:缺乏法规监管会滋生垄断,不加强技术培训会导致更严重的不平等,没有问责机制会导致更强力的控制。报告建议建设人人可用、经济可行、开放安全的互联网。报告最后认为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加强非数字配套机制建设。
当前我国正直大力发展网络经济时期,网络经济发展不光是信息技术的推广、普及和深入应用,网络经济是对传统工业经济的一次全面升级,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当前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和服务手段滞后、信息素养跟不上发展步伐等问题,更需要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非数字配套机制。
二、当前发展网络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网络新业态监管的系统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产生了许多新业态,并且呈现出迅猛发展态势,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的影响,然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难以跟上网络新业态的发展的步伐,缺乏系统性的监管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子支付、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共享和交易、网络安全等一些支撑网络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还空白,以至于相应的上层法律建立起来难度更大。二是行为时空分离、非面对面交易、网络协作分享等一些网络社会独有行为特征,使得传统用来约束线下行为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线下行为线上化监管的需要,亟需要对已有法律法规根据网络业态的新特征加以调整。三是互联网和传统行业融合创新产生的新业态,还存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监管的真空地带,亟需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跨部门规章来加以规范。
(二)政府传统市场监管手段和公共服务模式难以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
网络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政府传统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政府传统市场监管方式都是按地区、部门和行业来划分的,执法机构设置也是按地区、部门和行业来划分的,网络服务跨越了地区限制,融合业态需要多个部门联合监管,这种线下时空紧密结合和行业独立发展背景下建立的执法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时空跨越分离和行业高度融合发展的网络经济时代需要。二是政府传统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都是用非网络手段的,采用的都是线下手段,网络经济时代时空分离、平台服务、海量客户等新特点迫切需要政府采用在线、移动、大数据等新的监管服务手段。三是传统的市场监管手段都是资质准入制度,即采用严准入、宽管理的方式很不适合互联网业态的发展监管。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很快,采用传统的资质准入制度会拖缓了新业态进入市场的最佳机遇。
(三)对网络新业态潜在风险系统性监测和评估不足
当前网络新业态发展十分迅速,导致监管部门对网络新业态潜在风险系统性监测和评估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前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目前各职能部门对互联网产业的监测统计还十分欠缺,导致监测结果不仅部门间数据差异很大,而且与实际发展存在差距。例如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公布的2014年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值分别为16.39万亿和13万亿,两者之间就存在很大差距;商务公布的2015年全国网络零售额为3.88万亿,但阿里和京东公布的2015年网络零售额总额就已经超过3.4万亿,如果加上亚马逊、苏宁等其他企业,很显然这个数字远远超3.88万亿。二是对新业态的监测和评估反映迟缓,政府传统业态管理模式是根据初期的发展状况,做大规模和长时间的调研、摸底和评估,然后给出相应的结论性的评估结果,整个周期发展监测和风险评估周期都是相当长的,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互联网新业态快速发展的态势就不允许监管部门对新生事物做出反应迟缓,针对互联网新业态监管部门反应迟缓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不可估量,当前网络小额贷问题频发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三是对新业态的系统性监测和整合评估不足,目前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按照部门职能去监测和评估网络经济新业态存在的风险的,但是目前许多互联网公司业务都呈现出向多领域、综合化方向发展。例如,大型互联网公司业务涵盖电子商务、网络社交、新闻资讯、在线娱乐、云计算、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领域,大型互联网公司总体业务架构朝着生态型方向发展,各个业务板块之间呈现出了较强的互补性,公司呈现出了网络虚拟帝国的发展态势。对这种网络虚拟帝国的发展需要有系统性的监测和评估,而目前很少有部门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做综合性的评估,都是在各自监测和评估各自的领域。
(四)国民信息素养跟不上信息技术发展步伐
正如数字红利报告所说的,国民信息素养能否跟上信息技术发展步伐也是影响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原因。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越来越高。20年前,使用计算机是少部分专业人士的专利;10年前,会简单使用计算机成为了许多企业招工的优先录用条件;今天,能够数量操作计算机已经成为了企业招工的基本条件。今天随着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的广泛推进,各行各业对信息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使得许多在职员工对这种信息技术应用条件下的工作模式由很多不适应。网络经济能否发展,企业信息化推进固然重要,但是职工的信息素养同步提升更为重要。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创新不能靠一套程序、一张网或是一台智能机器能解决,企业互联网化转型是一个持续动态的业态创新过程,业态创新的能量源泉就是在员工信息素养的不断提高。
三、关于发展网络经济的几点政策建议
(一)完善涉及网络经济新业态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网络经济发展需求,加快出台网络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参与主体的权责和违法处罚方式。一是要加快出台电子支付法、电子商务法、电信法、广播电视法、个人隐私保护法、数据共享交易法、网络安全法等一些支撑网络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涉及互联网创新业态典型立法基础。二是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正,增加互联网业态创新相关内容,比如商业银行法、卫生法、教育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知识产权法等一些法律法规,要亟需根据互联网业态创新进展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条款。三是对于一些出现的新业态,如果立法时机尚未成熟的,要及时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或是对已有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调整。
(二)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体系
针对网络经济发展对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带来的新挑战,需要尽快建立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体系,实现快速响应、技术侦查和在线服务。一是适应网络案件发展的特殊性,改革政府传统执法事发属地和部门行业管理原则,成立多部门联合、国家直属管理的网络安全和网络市场执法监察局,实施网络安全和网络市场执法大部门管理执法机制,对网络案件一例采取“任意网点接报、国家统一立案、全国协同破案”办案方式,取消案件属地侦办负责制原则。二是建立全国网络市场监管和政府在线服务统一的网络技术支撑平台,综合采用网络平台、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和政府在线服务,实现以网络技术手段侦办网络案件和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三是适应网络经济业态快速创新发展趋势,实施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尚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例实行无门槛准入原则,对于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律采用先照后证管理原则。
(三)加强对互联网产业发展监测统计和新业态风险评估
一是加快建立互联网产业发展监测统计体系,研究构建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模型,将电子商务交易额、用户规模数量、数据资源规模等指标纳入法定统计报表,进行定期依法数据统计监测。二是积极采用新技术对互联网产业开展监测统计,由于互联网企业信息化水平都较高,可以采用网络平台、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企业开展数据采集和报送,降低数据人工采集工作量和成本,提高数据采集的时效和精确性。三是对出现的网络经济新业态,主管部门要提高观察的敏锐性和应对时效性,加强对新业态的前瞻性研究,把握好处置的窗口期。四是加强对互联网产业生态圈的研究,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发展要做好整体性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要业务关联影响分析,克服从部门或行业角度片面看待互联网产业生态发展问题。
(四)加强对产业工人的信息技能培训
一是建立对产业工人信息技能定期培训机制,加强对产业工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智能制造、农业物联网等相关信息技能的培训,邀请相关企业CIO和互联网企业专业人员授课,组织产业工人去相关示范基地现场参观学习。二是建立产业工人继续教育网络在线课程服务平台,分行业分领域提供行业两化融合、“互联网+”、电子商务推进等在线学习课程,并定期更新课程内容跟上产业技术发展步伐。三是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多方合作育人新机制,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联合办学,建立联合实训基地,为企业输送更加实用性人才。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叁’ 数字经济如何让我国经济深层次变革
互联网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建立在数据基础上的数字经济,更是创新经济、开放经济和代表未来的新经济。研究表明,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增长0.5%至0.62%。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情形下,数字经济被视为推动经济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加速器,撬动经济发展的新杠杆。根据预测,2035年我国的数字经济将达16万亿美元。
数字驱动下,工业制造正在构建更敏捷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工信部调查显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后,企业生产效率平均提升超30%,运营成本约降20%。“以数字为杠杆,我国经济正进行深层次变革。”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说,应抓住机遇,发挥好我国渗透融合和应用创新优势,重塑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