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经济适用房产权的产权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子还存在,产权就存在,没有年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B. 经济适用房使用年限多久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是,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因地区差异而定,有的地方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大概在50年左右。
经济适用房产权也是属于完整的产权,经济适用房产权起始时间以取得产权证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C.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经济适用房产权中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一般为七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