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经济困难表现哪几个方面
家庭经济困难从字面意义理解为家庭成员收入低,家庭收支不平衡,经济难以支撑。
家庭经济困难是相对的,放大到国家层面分城市和农村,各个省份地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都不一样,沿海地区和内地的标准也不一样,这个最主要是分地区经济水平来决定的。
比如2016年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的定义是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300以下,这种家庭就属于经济困难家庭,可以得到国家拨给的补助!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但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标准又可能会比国家线高一点,这取决于地方的经济水平。
此外针对在校大学生、残疾人、特殊病例、移民、灾民家庭困难的标准又有所不同。
了解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定义后,我们就可以理解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了:
1、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制定的贫困线以下;
2、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受灾、特殊疾病、交通事故等)造成家庭收支无法平衡;
一般来讲,具体表现就是以上两种情况。
2. 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儿,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2、烈士子女,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3、父(母)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复审看是否是三年内低保证,需补当年发放记录;
4、单亲家庭,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离婚或者死亡证明,复审时需调查是否再婚;
5、父(母)亲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残疾证来鉴别残疾种类的影响,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6、直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病历或突发自然灾害证明,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1、父母长期患病,治疗费用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病历来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2、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需要写明具体自然灾害并加盖乡镇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复审需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3、父(母)亲患病,但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疾病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4、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高校就读;需要学生证或加盖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复审需看学生证是否过期;
5、生产经营条件差,家庭收入低,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表中要反映经营条件差的原因或收入状况,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3. 什么是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描述就是家庭人员,家里的一年总收入,主要劳动力,农村的(务农),家里人口多,劳动力少,年收入低于最低保障的。家里由于哪些原因资金困难。有老人生病花钱等。
1、收入来源比较单一,靠农田或是外出打工,工资不多。
2、家里人口相对比较多,歼芹家里历代都是务农,所以家庭经济基础比较薄弱。
3、或者家里有人生病,唯改改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权。
4、根据每家不同的情况来写,或者,下岗员工领取最低工资之后,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种家庭困难说明: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指判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 家庭经济困难简短理由
1、收入来源比较单一,靠农田或是外出打工,工资不多。
2、家里人口相对比较多,家里历代都是务农,所以家庭经济基础比较薄弱。
3、或者家里有人生病,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权。
4、根据每家不同的情况来写,或者,下岗员工领取最低工资之后,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